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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盾光电: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曹春雷2023-03-27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安徽蓝盾光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在 2022 年任职期间的工作中,诚信、勤勉、认真履

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并保证行使职责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

整体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

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出席董事会、

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                                            是否连续两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未出席会议
 曹春雷
                 7            7               0           0           否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3

    2022 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所有议案及资料逐一认真审阅,对所

有审议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任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

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2 年 1 月 28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 2022 年 3 月 21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独立意见、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1 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3. 2022 年 5 月 20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 2022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5. 2022 年 9 月 29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独

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在 2022 年度履行职责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讨论并审核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独立董事
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提名委员会:2022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

人亲自出席,会议讨论并审核了《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提

名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任职期间,本人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

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及微信等通讯方

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国

家宏观经济大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

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

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正。

    2.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

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必要时向公司

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

行使表决权,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 年任职期间,本人参加了第 132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

训),认真学习了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的相关法规,增强了履职能力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利

益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

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2022 年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2 年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2 年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

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

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促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以维

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曹春雷

                                                     2023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