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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克创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10-29  

                        证券代码:300866         证券简称:安克创新           公告编号:2020-022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目前海外业务占比较大,为进一步更好衔接境外业务的相关服务和年度
   审计工作,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天健对安克创新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克创新”)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公司拟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毕
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自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天健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海外业务占比较大,为进一步更好衔接境外业务的相
关服务和年度审计工作,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在确认毕
马威华振具有证券、期货及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且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的基础上,拟聘用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0 年公司实际业
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已将上述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提前通知天健,与其进行了友
好沟通。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经营范围包括: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
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
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
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等。
       毕马威华振目前在上海、广州、深圳、成都、厦门、青岛、佛山、沈阳、南
京、杭州、天津和西安设有 12 家分所。毕马威华振自 1992 年成立至今,未进行
过任何合并或分立,所有分所均为自行设立。
       毕马威华振已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并在技术标准、
质量控制、人力资源、财务、业务和信息管理等各个方面实施总分所实质性一体
化管理,总所及所有分所资源统一调配。
       毕马威华振具备的业务资质包括: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99649382G)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编号:11000241)
          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等
    毕马威华振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其中从事的 2019 年度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共有 44 家。
    此外,毕马威华振是在 US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 UK FRC
(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
毕马威是一个由专业成员所组成的全球网络,于 2019 年 12 月,毕马威成员所遍
布全球 147 个国家和地区,拥有专业人员超过 219,000 名,提供审计、税务和咨
询等专业服务。
    2、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自
2015 年 4 月 1 日以来未发生变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从业人员总数为 5,393 人,其中合伙
人 149 人,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净增加 14 人。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注册会计师 869 人,其中从事过证
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600 人。注册会计师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净增加
83 人。
    3、业务规模
    毕马威华振经审计最近一年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33 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6 亿元,
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
毕马威华振年末净资产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审计公司家数约 4,000 家,其中从事
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共 44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3.2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等,资产均值为人民币 13,221.64 亿元。毕马威华振具有
安克创新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总所统一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以及每年购买职业保险和缴纳保费,涵盖北京总所和所有分所。
因以前年度已计提足额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且每年购买了职业保险,故 2019 年
度无需新增计提职业风险基金。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
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满足相关监管法规要求。
    毕马威华振能够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
    毕马威华振于 2018 年受到 2 次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述出具警
示函的决定属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政
监管措施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人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安克创新 2020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主要项目组
成员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为张欢,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是本项目的签字注
册会计师。张欢 1997 年加入毕马威华振,在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毕马威华振
审计业务合伙人。张欢在事务所从业年限超过 23 年,担任合伙人超过 10 年。张
欢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 21 年。
    本项目的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郑紫云,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郑紫云
2008 年加入毕马威华振,在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毕马威华振审计业务高级经
理。郑紫云在事务所从业年限超过 12 年。郑紫云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 9 年。
    (2)质量控制复核人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卢鹍鹏,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和英国特许公
认会计师资格。卢鹍鹏 2001 年加入毕马威华振,在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毕马
威华振审计业务合伙人。卢鹍鹏在事务所从业年限超过 19 年,担任合伙人超过
10 年。卢鹍鹏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 19 年。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最近三年,上述相关人员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三)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其他信息。
    三、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
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同意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担任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提交独立董事进行事
前审核的程序。独立董事就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
体情况,并审核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认为毕马威华振具有
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对
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改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毕马威华振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
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担任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0 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0 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