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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克创新: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06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2021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事项

    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
体经营业务为依托,能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
成的不良影响,保证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控制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增加2021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并将此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
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
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关于延长对下属公司担保期限事项
    本次延长担保期限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运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除担保有效期外,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本
次延长担保期限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延长担保期限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邓海峰、李国强、于思源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