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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克创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3-3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安
       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克创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等规则的要求,对安克创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9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4,1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6.3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271,912.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
       币 257,418.53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117,535.10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7-8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截至 2020 年 12 月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金投资额      31 日已投入金额
 1       深圳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46,141.15       46,141.15             3,971.98
 2       长沙软件研发和产品测试中心项目          35,904.43       35,904.43             1,40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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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长沙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和升级项目       19,415.50    19,415.50         801.21
 4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合计                                          141,461.07      141,461.07      46,177.87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781,012,229.26
       元(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其中,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156,700.00 万元,剩余 214,012,229.26 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由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资金需要逐步投入,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
       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2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如下: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
       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范围

           为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要求,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投资产品限于国债逆回购或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
       月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
       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或国债逆回购不得用于质押,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1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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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投资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
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
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
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控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
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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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1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2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
全性高、有保本承诺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
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
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1 亿元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形。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
意该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现金流量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


                                     4
核,一致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
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不超过 2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上述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安克创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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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赵欢                       潘志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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