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克创新: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5-12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并参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在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拟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与公司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沟通,经审阅,一致
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
业能力、经验和相关资质,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近三年诚信情
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
整体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邓海峰、李国强、高文进
2021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