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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克创新: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1-08-20  

                        证券代码:300866                证券简称:安克创新                  公告编号:2021-051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克创新”)本次上市
流通的限售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和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本次
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25,585,372股,占公司总股本30.90%;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为105,221,458股,占公司总股本25.89%。

     2、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8月24日(星期二)。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和上市后股份变动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92号同意注册,安克创新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41,000,000股,并于2020年8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36,542.7207 万 股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40,642.7207万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37,084.5573万股,占发
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91.2453%,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3,558.1634万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8.7547%。

     2021年2月2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解除限售股东户
数共计385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355,70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0.5796%,锁定
期为6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和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
售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25,585,372股,占公司总股
本30.90%;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05,221,458股,占公司总股本25.89%。自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
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19名,分别为:吴文龙、和谐成长二期(义
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谐成长”)、苏州维特力新创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苏州维新仲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维
新”)、上海联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联时”)、高韬、
天津市海翼远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景咨询”)、天津
市海翼远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见咨询”)、张山峰、
长沙远修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修咨询”)、珠海和
谐博时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谐博时”)、天津市海翼远
帆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帆咨询”)、欣旺达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长沙远清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远清咨询”)、深圳思齐资本信息技术私募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中信资本”)、中金公司-中国银行-中金公司丰众21号员工
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金丰众21号”)、黄涵清、
中金公司-中国银行-中金公司丰众22号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以下简称“中金丰众22号”)、于勇、刘晓宇。

    (一)解除股份限售的相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公司股东高韬、张山峰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其持续看好公司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拟长期持有公司股
份。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上
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
项承诺不因其在公司任职变动、离职等原因而变更或终止。

    公司股东苏州维新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截至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之日,如本合伙
企业受让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企业所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时
间不足6个月,则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刘晓宇、黄涵清、于勇、欣旺达、和谐成长、上海联时、中信资本、
吴文龙、和谐博时、远见咨询、远帆咨询、远景咨询、远修咨询、远清咨询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通过远见咨询持有公司股份的孙刚承诺:自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
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其持续看好公司及所
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项承诺不因其在公司任职变动、离职等
原因而变更或终止。

    担任公司监事,并通过远修咨询持有公司股份的毛艳红、胡一杰承诺:自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
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战略配售股东中金丰众21号、中金丰众21号承诺: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的限
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2、关于持股意向的承诺

    公司股东吴文龙、高韬、张山峰、孙刚就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1)将按照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股份锁定期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在锁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减持条件:持股锁定期届满且本方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公开承诺的各项义务。

       (3)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
方式以及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4)减持数量:持股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结束时本方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25%(公司上市后发生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数
量为基数)。

       (5)减持价格: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
格)。

       (6)减持期限: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
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交易
应在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则需重新履行公告程
序。

       (7)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如果未履行上述
承诺事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所持公司股份在未履行承
诺事实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或法律规定而获得
的违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收益支付给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
向其支付的现金分红中等额的资金;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此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阳萌、贺丽、赵东平、高韬、张
山峰、孙刚、毛艳红、胡一杰还承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后半年内,不会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承诺完成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
诺,不存在因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
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
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8月24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19户。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25,585,372股,占公司总股本30.90%;实际可上
市流通数量为105,221,458股,占公司总股本25.89%。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实际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限   可上市流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股数量       售数量     通股份数
                                                                  量
 1                吴文龙              20,520,000   20,520,000   20,520,000
         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
 2                                    15,340,984   15,340,984   15,340,984
               心(有限合伙)
         苏州维特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
 3       限公司-苏州维新仲华创业投   13,657,118   13,657,118   13,657,118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联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4                                    13,082,536   13,082,536   13,082,536
                   合伙)
 5                 高韬               10,125,000   10,125,000   2,531,250       注1
         天津市海翼远景管理咨询合伙
 6                                    9,870,676    9,870,676    5,534,843       注2
             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市海翼远见管理咨询合伙
 7                                    7,253,676    7,253,676    5,294,223       注3
             企业(有限合伙)
 8                张山峰              6,923,079    6,923,079    1,730,769       注4
         长沙远修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9                                    4,858,917    4,858,917    4,099,324       注5
               业(有限合伙)
         珠海和谐博时一号投资合伙企
10                                    4,283,811    4,283,811    4,283,811
               业(有限合伙)
         天津市海翼远帆管理咨询合伙
11                                    4,124,311    4,124,311    3,691,343       注6
             企业(有限合伙)
12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924,559    3,924,559    3,924,559
        长沙远清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13                                  3,534,840   3,534,840   3,444,833    注7
              业(有限合伙)
        深圳思齐资本信息技术私募创
 14                                  2,616,700   2,616,700   2,616,700
        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中金公司-中国银行-中金公
 15     司丰众21号员工参与创业板战   2,213,208   2,017,408   2,017,408    注8
          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6               黄涵清             1,566,000   1,566,000   1,566,000
        中金公司-中国银行-中金公
 17     司丰众22号员工参与创业板战   849,457     841,757     841,757      注8
          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8               于勇               522,000     522,000     522,000

 19               刘晓宇             522,000     522,000     522,000

      注1:高韬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根据相关规定及股东承诺,任职期间每年可
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故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531,250股。高
韬先生同时通过远修咨询、远清咨询、远景咨询、远帆咨询、远见咨询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
票,直接及间接持股数量合计为10,857,581股,按照任职期间每年可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
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年度直接及间接持股合计减持不超过2,714,395股。

      注2:远景咨询的合伙人中,贺丽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其通过远景咨询间接持
有公司1,055,936股,根据相关规定及股东承诺,本次未达36个月的锁定期限,不可解锁;高
韬为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山峰为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祝芳浩为公司董事,分别间接持
有公司732,566 股、895,407 股、2,745,221 股,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对应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分别为183,141 股、223,851 股、
686,305股。

      注3:远见咨询的合伙人中,赵东平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其通过远见咨询间接持有公
司1,295,941 股,根据相关规定及股东承诺,本次未达36个月的锁定期限,不可解锁;高韬
为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孙刚为公司前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张希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分
别通过远见咨询间接持有公司2股、576,964股、307,716股,在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内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对应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分别为0
股、144,241 股、76,929 股。

      注4:张山峰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根据相关规定及股东承诺,任职期间每年
可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故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730,769股。
张山峰先生同时通过远景咨询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直接及间接持股数量合计为7,818,486
股,按照任职期间每年可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年度直接及间接持
股合计减持不超过1,954,621股。

      注5:远修咨询的合伙人中,阳萌为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间接持
    有公司420,230股,根据相关规定及股东承诺,本次未达36个月的锁定期限,不可解锁;高
    韬为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毛艳红和胡一杰为公司监事,分别间接持有公司2股、261,638
    股、190,842 股,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对应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分别为0股、65,409 股、47,710 股。

         注6:远帆咨询的合伙人中,贺丽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其通过远帆咨询间接持
    有公司432,966 股,根据相关规定及股东承诺,本次未达36个月的锁定期限,不可解锁;高
    韬为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其通过远帆咨询间接持有公司2股,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对应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0股。

         注7:远清咨询的合伙人中,阳萌为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其通过
    远清咨询间接持有公司90,000股,根据相关规定及股东承诺,本次未达36个月的锁定期限,
    不可解锁;高韬为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其通过远清咨询间接持有公司9股,在其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对应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2股。

         注8:中金丰众21号、中金丰众22号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中分别配售2,213,208股、849,457股,现因办理解禁业务时分别有195,800股、7,700

    股处于出借状态,本次办理解禁的股数分别为2,017,408股、841,757股。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东将自觉遵守其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严格
    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将督促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
    份限售承诺情况。



            四、股权结构变动表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类别            股份数量      占比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占比
一、无限售流通股          38,140,835     9.38%   125,585,372                 163,726,207   40.28%
二、有限售流通股         368,286,372    90.62%                 125,585,372   242,701,000   59.72%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365,427,207    89.91%                 122,726,207   242,701,000   59.72%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2,859,165    0.70%                   2,859,165             0    0.00%
          合计           406,427,207      100%   125,585,372   125,585,372   406,427,207    100%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安克创新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作出
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
分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