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克创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跟踪报告2022-04-2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安克创新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欢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潘志兵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 是
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0;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机构
对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事前审阅。
0;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机构
对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事前审阅
0;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机构
对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事前审阅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1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年1月14日
本次培训重点围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要求、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董监高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股份买卖限制性规定及交易与关联交
易披露相关要求等专题进行深入解
读。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2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是 不适用
2、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3、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未发生变动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深交所没有对保荐机构采取
相关监管措施,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采取的监管措施及整改
情况如下:
(1)2021年1月18日,中国证监会向中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赵言、黄钦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
措施的决定》([2021]2号)。因中金公司在保荐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督促发行人按照监管要
求清理相关对赌协议并履行披露义务,未主动就对赌协议是否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 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发表专项核查意见,违反了相关规定,中国
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证监会决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针对该行政监管措施,中金公司整改措施如下:投资银行部对
况 该起执业质量事件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严肃问
责;对所有在执行IPO项目对赌协议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统一
业务人员及审核人员对于监管问答的理解和认识;向全体投行
专业人员迅速开展了专题案例警示教育;法律合规部向投资银
行部发送《关于提高保荐业务执业质量的合规提醒》等。
(2)2021年11月3日,北京证监局向中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 定》
([2021]176号),因公司使用成本法对私募资管计划中部分资
产进行估值以及存在对具有相同特征的同一投资品种采用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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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技术不一致的情况,违反了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对中金公
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针对该行政监管措施,中金公司整改措施如下:针对部分资产
使用成本法估值问题,中金公司通过调整估值方法并辅以适时
减持的方式已完成整改 ;针对估值技术一致性问题,中金公
司已统一估值方法,从市值计量角度完成整改。中金公司已向
北京证监局提交了相关整改报告。
(3)2021年12月24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
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王晟、孙雷、赵沛霖、幸
科、谢晶欣采取监管谈话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61号),
因中金公司在保荐某公司申请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
责对发行人科创属性认定履行充分核查程序,主要依赖发行人
提供的说明性文件得出结论性意见,相关程序及获取证据不足
以支持披露内容,未能完整、准确评价发行人科创属性,违反
了相关规定。基于此,对中金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监管谈话的
监督管理措施。。
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后,中金公司整改措施如下:加强中金
公司党委对中金公司战略和发展等重大事项的把关定位,设立
“服务国家战略委员会”和“社会与市场责任委员会”,加强
内控审核力量,提升对项目风险把控能力,加强政策学习和尽
调内功,关注负面舆情等。中金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整
改报告。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1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赵欢 潘志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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