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安克创新: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22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公司制定并拟实施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我们认为:
    1、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符合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激励计划
所确定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
予额度、授予价格、有效期、授予日、归属日、禁售期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6、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
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上述指标是反映公司企业成长性的重要
标志。具体数值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
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了实现可能性和对公司员工的激
励效果,指标设定合理、科学。
    除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之外,公司还设置了严密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体系,能
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
上一年度的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归属条件。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
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
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
马威华振”)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认真尽责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
作,续聘毕马威华振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决策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担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李国强、邓海峰、高文进
                                                       2022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