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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克创新: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数量并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07-14  

                        证券代码:300866             证券简称:安克创新         公告编号:2022-058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数量并向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2 年 7 月 12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5,183,420 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424 人;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0.00 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中,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包括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进行相应调整;同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以 2022 年 7 月
12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40.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24 名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 5,183,42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鉴于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公司对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数量(包括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进行相应调整,并同意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 424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1、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2、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424 人,包括公司
(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包括外籍员
工);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和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将于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479,275 股,约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59%。其中,首次授予 5,183,420 股,约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275%,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
预留 1,295,855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319%,预留部分
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划授出权益   公告日公司股
                                                (万股)   数量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1      祝芳浩                   董事           100.85       15.57%        0.248%

 2      张希                     董事会秘书      6.65        1.03%         0.016%

 3      杨帆                     财务负责人      2.72        0.42%         0.007%

 4      杨沛霖(中国香港)                       0.52        0.08%         0.001%

 5      廖仁辉(中国香港)                       0.41        0.06%         0.001%
                                 核心技术及
 6      GUOZHAOQIN(新加坡)     业务人员        5.92        0.91%         0.015%

 7      YOONHYUNGWOO(韩国)                     2.31        0.36%         0.006%
 8      陈建杉(中国台湾)                          0.97      0.15%        0.002%
        JOSEPHONGAROLLADO(菲律
 9                                                  0.61      0.09%        0.001%
        宾)
 10     吴泰云(中国台湾)                          1.03      0.16%        0.003%

 11     潘禹涵(中国台湾)                          0.68      0.11%        0.002%

 12     JEONGJAEWAN(韩国)                         2.02      0.31%        0.005%

 13     KIMSIYOON(韩国)                           1.43      0.22%        0.004%

合计                                              126.12      19.46%       0.310%

其他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411 人)                  392.22      60.54%       0.965%

首次授予合计(424 人)                            518.34      80.00%       1.275%

预留部分                                          129.59      20.00%       0.319%

合计                                              647.93     100.00%       1.59%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40.00 元,
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40.00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
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
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 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首 次 授 予 的 限 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1/3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 次 授 予 的 限 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1/3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 次 授 予 的 限 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1/3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预 留 授 予 的 限 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1/3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 留 授 予 的 限 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1/3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 留 授 予 的 限 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1/3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
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
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
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不得递延。
     6、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2 年-
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
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3 年-
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
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归属期内,公司根据上述业绩考核要求,在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的情况下,
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
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
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根据个人的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当年度的归
属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绩效评价
中的特殊情况由董事会裁定。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S、A+、A、B、C 五个档次,激励对象在
一年的绩效考核中,如果连续两次结果为 B 或者任意一次结果为 C,则为不合
格,其他情形为合格。考核评价表适用于所有激励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
对象归属的比例: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归属比例                       100%                       0%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 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
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
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 的限制性
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
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2 年 6 月 22 日至 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对首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
2022-050)。
    4、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2 年 7 月 7 日
披露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54)。
    5、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激励
计划,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包括首次授予及预留
部分)进行调整,董事会同意 向符 合授 予条件的 424 名激 励对 象 首 次 授 予
5,183,42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三、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数量的调整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激励
计划,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包括首次授予及预留部
分)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479,275 股,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59%;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对
象人数由 426 名变更为 424 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194,542 股变更
为 5,183,420 股;因首次授予股数调减导致预留部分占本次激励计划的总比例超
过 20%,因此同步减少预留部分股数,由 1,298,635 股变更为 1,295,855 股。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
况
     除上述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包括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
进行相应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
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满足授予条
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
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
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24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5,183,420 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六、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2022 年 7 月 12 日。
      2、首次授予价格:40.00 元/股。
      3、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对象及数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共计 424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183,420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的 1.27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予权益分配情况: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
                                               获授的限制
                                                            划首次授出   划公告日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权益数量的   司股本总额
                                                 (万股)
                                                              比例         的比例
  1      祝芳浩                     董事         100.85       19.46%       0.248%

  2      张希                    董事会秘书       6.65        1.28%        0.016%

  3      杨帆                    财务负责人       2.72        0.52%        0.007%

  4      杨沛霖(中国香港)                       0.52        0.10%        0.001%

  5      廖仁辉(中国香港)                       0.41        0.08%        0.001%

  6      GUOZHAOQIN(新加坡)                     5.92        1.14%        0.015%
                              核心技术及业务
  7      YOONHYUNGWOO(韩国) 人员                2.31        0.45%        0.006%

  8      陈建杉(中国台湾)                       0.97        0.19%        0.002%
         JOSEPHONGAROLLADO
  9                                               0.61        0.12%        0.001%
         (菲律宾)
  10      吴泰云(中国台湾)                         1.03     0.20%       0.003%

  11      潘禹涵(中国台湾)                         0.68     0.13%       0.002%

  12      JEONGJAEWAN(韩国)                        2.02     0.39%       0.005%

  13      KIMSIYOON(韩国)                          1.43     0.28%       0.004%

 合计                                            126.12      24.33%       0.310%

 其他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411 人)                392.22      75.67%       0.965%

 首次授予合计(424 人)                          518.34       100%        1.27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
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
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
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6、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七、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份情
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授予日前 6
个月均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八、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为自筹,公司承诺不
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 式的财
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等。


       九、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之间的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
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
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由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尚不能归属,因此不需要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参照《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在授予日采用 Black-
Scholes 模型确定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
份支付费用,产生的费用在计划实施过程中按归属的比例进行摊销。
    按照首次授予日 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5,183,420 股,且授予的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且在各归
属期内全部权益归属,则 2022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授予的限制
              预计激励成本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性股票数量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股)

  518.34       18,003.75      5,060.27       8,150.35      3,679.65      1,113.48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
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
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造成。
    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 1,295,855 股,预留部分授予时
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
    经初步预计,实施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对公司相关各期经营业绩有
所影响,但与此同时,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的稳
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提升公司的内
在价值。


    九、独立董事意见
    1、经仔细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包括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中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属于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
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
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 12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3、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4、公司确定调整后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克创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
《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6、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计划或安排。
    7、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
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
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8、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
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
授予数量(包括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进行调整;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
予日定为 2022 年 7 月 12 日,并同意以 40.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
的 424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5,183,42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十、监事会意见
    1、公司监事会认为由于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公
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包括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仍属于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激励对象
的调整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
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对象的调整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所
规定的条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
为 2022 年 7 月 12 日,并同意以 40.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24 名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5,183,42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十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和授权;本次调整系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致,符合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本次
授予满足《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本次授予尚需根据法律、
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
事宜。


    十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