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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克创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2022-09-0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安克创新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欢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潘志兵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是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0;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
                                                    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荐机构对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事前
                                                    审阅
                                                    0;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
                                                    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荐机构对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事前
                                                    审阅
                                                    0;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
                                                    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荐机构对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事前
                                                    审阅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无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9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无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是                  不适用
2、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3、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未发生变动
                                             1.2022年6月1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23号),
                                             因中金公司1笔场外期权合约对手方为非专业
                                             机构投资者,违反了相关规定。基于此,对中
                                             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2022年6月7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32号),
况                                           因中金公司未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
                                             办法》的规定及时完成境外子公司整改等事
                                             项,中国证监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
                                             行政监管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管措施
                                             指出的事项已经提交了相关整改说明或完成了
                                             相关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赵欢                        潘志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