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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克创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细项及实施进度、增加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2023-04-1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
       资细项及实施进度、增加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克
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克创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的要求,对安
克创新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细项及实施进度、增加实施地点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9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4,1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6.3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271,912.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 144,934,655.9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257,418.53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117,535.10 万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7-8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入

   1          深圳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46,141.15        46,141.15


                                             1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入

   2        长沙软件研发和产品测试中心项目         35,904.43        35,904.43
   3       长沙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和升级项目      19,415.50        19,415.50

   4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40,000.00        40,000.00
                      合计                        141,461.07       141,461.07

       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5,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78%)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0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13)。

       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8,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40.84%)新建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全球化营销服务和品牌矩阵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期为两年(最终以
实际建设情况为准)。2021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该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2022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
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实施进度的议案》,
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36,454.60 万元对募投项目“深圳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增加投资,同时就“深圳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长沙软件研发和产品测
试中心项目”和“长沙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和升级项目”部分投资细项,如研
发设备(含研发模具、样品等)支出、办公设施支出、预备费等进行了适当调整;
并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调整了部分募投项目的使
用进度。2022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前述两个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部
分募投项目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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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5)和《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6)。

      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调整投资细项和实施
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设深圳市为公司“长沙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和升级
项目”项目的实施地点,并调整该项目的投资细项,同时同意调整“深圳产品技
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和“长沙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和升级项目”的使用进度。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调整投资细项
和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2 年
 序                                            调整后投     拟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12 月 31 日已
 号                                              资金额     资金投入
                                                                            投入金额
 1    深圳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82,595.75     82,595.75       79,665.93

 2    长沙软件研发和产品测试中心项目            35,904.43     35,904.43       21,617.22

 3    长沙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和升级项目        19,415.50     19,415.50        8,699.93

 4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合计                        177,915.68    177,915.68      149,983.08




      三、本次调整的原因及情况

      公司“长沙软件研发和产品测试中心项目” 以下简称“长沙研发中心项目”)
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计划投入募集
资金 35,904.43 万元,主要计划围绕公司所研发、设计和销售的智能消费电子产
品建设软件研发中心平台、人工智能实验室和产品测试中心,以提升公司产品研
发及技术水平,并为公司所销售产品提供集中化、高效率的配套质量测试及认证
类测试服务,以满足公司产品全球化、高质量的发展战略要求。

      “长沙研发中心项目”为 2018 年规划的新建项目,由于公司初期规划在长
沙建设研发中心和质量检测中心,但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及人才引入情况,公司的
研发人员及质量检测人员办公场地当前仍以深圳为主。同时,由于公司位于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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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现办公场地周边商业房产价格上涨且企业入驻日渐饱和,短期内公司难以在合
理距离范围内找到匹配现办公场地协同办公需求的商用房产。同时,随着公司业
务规模逐渐扩大,研发项目数量增加,公司计划加大研发检测设备的投入,保证
研发项目顺利推进。由此,为保障募集资金投入方向能更好地服务于公司长期发
展,经过审慎研究分析,公司拟增加深圳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并对项目投资细
项进行调整,将项目初始的房产购置成本调整至研发检测设备支出。

       调整后,该项目的投资细项如下所示:
                             本次调整前投资     本次调整后投资       调整金额
 序号        投资项目细项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万元)
   1      房产购置成本              4,575.00               0.00          -4,575.00
   2      办公设施                  1,907.97           1,907.97                  0.00
   3      装修费用                    320.25             320.25                  0.00
   4      人员成本                 15,200.00          15,200.00                  0.00
   5      研发检测设备              8,542.20          13,117.20           4,575.00
   6      信息化软件及设备          5,359.00           5,359.00                  0.00
              项目总投资           35,904.43          35,904.43                     -

       同时,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拟在不改
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长沙研发产品中心项目”的
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项目名称          本次调整前投资完成时间     本次调整后投资完成时间
长沙软件研发和产品测试中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心项目



       四、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调整投资细项及实施进度、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
次调整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投资金投向或者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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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调整投资细项及实施进度、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
次调整事项是董事会审慎做出的决策,有助于公司长期战略发展,且未涉及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
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细项及实施进度、
增加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
公司实际发展需要。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细项及实施进度、增加实
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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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细项及实施进度、增加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
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赵欢                       潘志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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