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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元环保: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2020年6月27日)2020-07-31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律师工作报告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邮编:10003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律师工作报告



                                                  京天股字(2020)第 356-1 号

致: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接受发行人委托,本所
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专项中国法律顾问,为发行人本次
发行出具京天股字(2020)第 356 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圣元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下称“《法律意见》”)。

    在出具法律意见的同时,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
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
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及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
者存在的事实,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
京天股字(2020)第 356-1 号《关于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本工作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
监会关于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实施前后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过渡期安排的通
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之日起,中国证
监会终止尚未经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创业板在审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并



                                  3-3-2-2
将相关在审企业的审核顺序和审核资料转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上述《通知》发布前,本所已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出具了京天股字(2019)
第 140 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京天股字(2019)第 140-1 号《北京市天元律师
事务所关于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
作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出具的 191011 号《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之要求及发行
人前述文件重要事项之更新情况出具了京天股字(2019)第 140-2 号《北京市天
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一)》、根据中国证监会就发行人申报材料提出的补充反馈意见及
发行人前述文件重要事项之更新情况出具了京天股字(2019)第 140-3 号《北京
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二)》、关于前述文件之重要事项之更新情况出具了京天股字
(2019)第 140-4 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三)》以及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
函》(以下简称“《告知函》”)之要求出具了京天股字(2019)第 140-5 号《北京
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四)》(以上合称“原律师工作文件”)。上述法定文件随发行
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其他申请材料已一并上报至中国证监会。

    作为过渡期内尚未经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创业板在审企业,发行人委托本所律
师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条件、深交所的审核要求以
及首次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上市申请文件至今发行人事实内容的更新情况,在向中
国证监会首次申报之京天股字(2019)第 140 号法律意见和京天股字(2019)第
140-1 号律师工作报告基础上更新出具京天股字(2020)第 356 号《北京市天元
律师事务所关于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
律意见》及京天股字(2020)第 356-1 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圣元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上述文件作


                                  3-3-2-3
为法定文件随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其他申请材料一并上报至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所承诺,在为发行人本次发行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本所律师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已对发行人的行为以及本次发行
申请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法律意见和本工作
报告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3-2-4
                                                        目     录

第一部分       引       言 ................................................................................................... 12
 一、 本所及本次签字律师简介............................................................................ 12
 二、 本所律师制作法律意见的工作过程............................................................ 13
第二部分       正     文 ..................................................................................................... 16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 16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 20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21
 四、发行人的设立 .................................................................................................. 25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 29
 六、发起人和股东(追溯到实际控制人) .......................................................... 33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 54
 八、发行人的业务 .................................................................................................. 84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90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111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141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151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151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153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155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 161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 172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 173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 182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182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 186
 二十二、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 187
 二十三、结论意见 ................................................................................................ 195




                                                        3-3-2-5
                                  释   义

本工作报告中提到的下列简称,除非根据上下文另有解释外,其含义如下: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1997 年 10 月 9 日设立时名称为
发行人/公司/        “福建海恒股份有限公司”,2002 年 5 月 29 日更名为“福
               指
圣元环保            建圣元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 7 月 16 日更名为“圣元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
龙海水务       指   福建圣泽龙海水务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泉州圣泽       指   泉州市圣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莆田圣元       指   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江苏圣元       指   江苏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郓城圣元       指   山东郓城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曹县圣元       指   山东曹县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漳州圣元       指   漳州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南安圣元       指   南安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庆阳圣元       指   庆阳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安溪安晟       指   安溪安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泉州圣泽的全资子公司
泉州安晟       指   泉州市安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圣泽的全资子公司
鄄城圣元       指   鄄城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金湖圣元       指   金湖县圣元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圣元的全资子公司
汶上圣元       指   汶上县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安徽圣元       指   安徽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山东郓圣       指   山东郓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梁山圣元       指   梁山县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圣元科技       指   圣元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泉州圣元       指   泉州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圣元华绿       指   泉州圣元华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巨野圣元       指   巨野县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发行人持有其 90%股权
泉州星绿       指   泉州圣元星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发行人持有其 40%股权




                                  3-3-2-6
泉州东大      指   泉州市圣元东大环保有限公司,发行人持有其 40%股权
漳州星绿      指   漳州圣元星绿环保有限公司,发行人持有其 40%股权
漳州佳盛      指   漳州佳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持有其 40%股权
                   厦门大学海洋与环境学院圣泽环保技术研究中心,产生的
研究中心      指
                   经济效益或项目转让所得中 70%归于泉州圣泽
山东郓圣济
              指   山东郓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南分公司
                   龙海水务、泉州圣泽、莆田圣元、江苏圣元、郓城圣元、
控股子公司/        曹县圣元、漳州圣元、南安圣元、庆阳圣元、安溪安晟、
子公司/下属 指     泉州安晟、鄄城圣元、金湖圣元、汶上圣元、安徽圣元、
子公司             山东郓圣、梁山圣元、圣元科技、圣元华绿、泉州圣元、
                   巨野圣元
深圳创投      指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东
浙江红土      指   浙江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东
泉州红土      指   泉州市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东
厦门红土      指   厦门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东
深圳创赛      指   深圳市创赛一号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东
深圳七匹狼    指   深圳七匹狼晟联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东
江西红土      指   江西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东
南昌红土      指   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东
威海创投      指   威海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东
济南创投      指   济南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东
前海投资      指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人的股东
                   厦门市金创现代服务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金创      指
                   发行人的股东
                   泉州七匹狼晟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
泉州七匹狼    指
                   行人的股东
莆田一期/莆
              指   福建省莆田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项目
田圣元一期



                                  3-3-2-7
莆田二期/莆
              指   福建省莆田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
田圣元二期
莆田三期前         福建省莆田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前阶段)项
              指
阶段               目
莆田三期后         福建省莆田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后阶段)扩
              指
阶段               建项目
莆田三期/莆
              指   莆田三期前阶段及莆田三期后阶段项目
田圣元三期
南安一期/南
              指   福建省南安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项目
安圣元一期
南安二期/南
              指   福建省南安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
安圣元二期
南安三期/南
              指   福建省南安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
安圣元三期
漳州一期/漳
              指   福建省漳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项目
州圣元一期
漳州二期/漳
              指   福建省漳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
州圣元二期
江苏一期/江
              指   江苏省盱眙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项目
苏圣元一期
江苏二期/江
              指   江苏省盱眙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
苏圣元二期
郓城一期/郓
              指   山东省郓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项目
城圣元一期
郓城二期/郓
              指   山东省郓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
城圣元二期
泉州圣元提
              指   南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级改造项目
级改造项目
泉州圣元餐 指      南安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厂项目




                                3-3-2-8
厨处理项目
曹县一期/曹
               指   山东省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项目
县圣元一期
曹县二期/曹
               指   山东省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
县圣元二期
庆阳一期/庆
               指   甘肃省庆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项目
阳圣元一期
庆阳二期/庆
               指   甘肃省庆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
阳圣元二期
鄄城一期/鄄
               指   山东省鄄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项目
城圣元一期
梁山一期、梁
               指   山东省梁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项目
山圣元一期
汶上一期/汶         汶上圣元拥有的山东省汶上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
               指
上圣元一期          项目
天长一期/安
               指   安徽省天长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项目
徽圣元一期
巨野一期、二
期/巨野圣元 指      巨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二期项目
一期、二期
宝洲一期       指   福建省泉州市宝洲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
宝洲二期       指   福建省泉州市宝洲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
北峰项目       指   福建省泉州市北峰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
安溪一期/安
               指   福建省安溪县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
溪安晟一期
安溪二期/安
               指   福建省安溪县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
溪安晟二期
龙海项目/龙
               指   福建省龙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
海水务一期



                                 3-3-2-9
漳浦旧镇一
               指   福建省漳浦县旧镇镇西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
期
泉州室仔前          福建省泉州市室仔前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改扩建
               指
项目                项目

PPP            指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政府-社会资本-合作

BOT            指   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移交
国泰君安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华会计师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发行/本
次公开发行/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上
市
                    发行人上市前实施的《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
《公司章程》 指
                    修正案
                    发行人于 2019 年 3 月 8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
《公司章程
               指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上市后实施的《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
(草案)》
                    司章程(草案)》
《招股说明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指
书》                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大华会计师出具的大华审字[2020]009557 号《圣元环保股
《审计报告》 指
                    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大华会计师出具的大华核字[2020]004953 号《圣元环保股
《内控报告》 指
                    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税务鉴证          大华会计师出具的大华核字[2020]004954 号《圣元环保股
               指
报告》              份有限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首
               指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发注册办法》


                                  3-3-2-10
《创业板股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股
票上市审核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规则》
《章程指引》 指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独立董事
               指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
报告期         指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中国、中国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
               指
内                  区及台湾地区
A股            指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IPO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保监
               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所           指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元             指   人民币元(仅限用于货币量词时)




                                   3-3-2-11
                             第一部分   引   言


    一、本所及本次签字律师简介


    本所是在中国合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从事中国法律业务的资格。
本所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并购与产权交易、金融、证券与期货、房地产、知
识产权、诉讼与仲裁等。本所承办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业务的签字律师为张德仁
律师、黄婧雅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其主要证券业务执业记录及经历、
联系方式如下:

    (一)张德仁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具备中国律师资格。

    张德仁律师 2007 年加入本所,具有 13 年以上律师工作经验,2015 年成为
合伙人。其主办及参与的证券类项目主要包括: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H 股 IPO
项目;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H 股 IPO 项目;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A+H
IPO 项目;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借壳上市项目;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
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2011 年整体上市项目;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厦
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配股项目;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可转债项目;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歌尔声学
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发行
公司债项目;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发行可转债项目;宁夏银星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项目。

    张德仁律师目前持有有效的执业证书,不存在被吊销执业证书的情形,也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被司法行政机关给予停止执业处
罚的情形。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邮       编:100032
    电       话:8610-57763888



                                  3-3-2-12
    传       真:8610-57763777
    电子邮件:deren@tylaw.com.cn

    (二)黄婧雅律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学士,具备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黄婧雅律师 2015 年加入本所。其主办及参与的证券类项目主要包括:千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发行公司债项目。

    黄婧雅律师目前持有有效的执业证书,不存在被吊销执业证书的情形,也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被司法行政机关给予停止执业处
罚的情形。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邮       编:100032
    电       话:8610-57763888
    传       真:8610-57763777
    电子邮件:huangjy@tylaw.com.cn


    二、本所律师制作法律意见的工作过程


    本所接受委托后,即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指派经办律师
提供法律服务,并最终形成法律意见及本工作报告。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
制作法律意见的过程如下:

    (一)编制查验计划并开展查验工作

    本所接受委托后,本所律师即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和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
编制了查验计划,并具体开展了查验工作。

    本所向发行人提交了列明需要查验的具体事项以及所需材料的尽职调查清
单。本所律师进驻发行人办公现场,向发行人详细讲解了尽职调查清单的内容,
亲自收集相关尽职调查材料。根据查验工作的进展情况,对查验计划予以适当调


                                   3-3-2-13
整,本所又多次向发行人提交了补充尽职调查清单,要求发行人补充提供相关材
料。本所律师据此得到了发行人提供的与待查验事项相关的材料和说明、确认。

    对于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和说明、确认,本所律师按照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独立、客观、公正并遵循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合理、充分地采用了面谈、书面
审查、实地调查、查询、函证、计算、复核等查验方法,勤勉尽责,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查验,并对被查验事项作出认定和判断。

    在查验过程中,本所律师就业务事项是否与法律相关、是否应当履行法律专
业人士特别注意义务作出了分析、判断,对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事项履行法律专业
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对其他业务事项履行了普通人一般的注意义务。本所律师
对从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资信评级机构、公证机构等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按照前述原则履行必要的
注意义务后,作为出具法律意见和本工作报告的依据;对于不是从公共机构直接
取得的文书,经查验后作为出具法律意见和本工作报告的依据。本所律师对于从
公共机构抄录、复制的材料,经该机构确认,并按照前述原则履行必要的注意义
务后,作为出具法律意见和本工作报告的依据;未取得公共机构确认的,对相关
内容进行查验后作为出具法律意见和本工作报告的依据。从不同来源获取的证据
材料或者通过不同查验方式获取的证据材料,对同一事项所证明的结论不一致
的,本所律师追加了必要的程序作进一步查证。

    查验工作结束后,本所律师对查验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和总结。

    发行人提供的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后的与待查验事项相关的材料、说明、确认
以及本所律师查验过程中形成的书面记录、笔录等构成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和
本工作报告的基础性依据材料。

    (二)参加相关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所律师多次参加了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协调会,就与法律相关的问题提出了
意见和建议,协助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确定解决问题的方案,并督促发行人按
照确定的方案办理完成相关事项。




                                 3-3-2-14
    (三)帮助发行人按照发行上市的要求进行规范

    本所律师按照发行上市要求,为发行人起草、修改了章程草案、各项议事规
则、内部决策制度、管理制度等,起草或修改了各项会议的通知、议案和决议等,
向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讲解了发行上市法律方面的要求,帮助发行
人按照发行上市的要求实现规范治理。

    (四)完成法律意见、律师工作报告草稿和工作底稿

    在收集资料并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查验以及对被查验
事项作出认定、判断的基础上,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创业板
股票上市审核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等规范性文件,起草完成
了法律意见、律师工作报告草稿,并归类整理查验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和获取
的所有文件、资料,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时制作了工作底稿。

    (五)内核小组讨论复核

    本所律师完成法律意见和律师工作报告草稿后,提交本所证券业务内核小组
进行讨论复核,内核小组讨论复核通过后,本所律师根据内核小组的意见进行修
改,最终完成法律意见和律师工作报告定稿。

    在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截至本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本所律师累计有
效工作时间超过 2,000 小时。




                                3-3-2-15
                            第二部分   正   文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已依法定程序作出批准本次发行上市的决议

    1、2019 年 2 月 21 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填
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决定于
2019 年 3 月 8 日召开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包括上述议案在内的
议案。

    2019 年 3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计持有发行人 20,374.1053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其可行性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前
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填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措
施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
诺的议案》《关于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稳定股价
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关于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
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3-3-2-16
    2、2019 年 10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方案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决定于 2020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19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2019 年 11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持有发行人 20,374.1053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方案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发
行人增加汶上一期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股东大会已依法定程序作出批准本次发行
上市的决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但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尚须经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并
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决
议的内容合法有效

    1、本次发行上市的方案

    发行人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内容包括:

    (1)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股票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3)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6,800 万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
会核准的额度为准;

    (4)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中国境内
自然人、法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5)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


                                 3-3-2-17
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6)定价方式: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或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确定
发行价格;

       (7)拟上市交易所: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8)本次发行上市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
效。

       2、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方案

       发行人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分别通过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方案,具体内容
包括: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全
部投入以下项目:


                                                                     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庆阳一期                   31,965.00         31,000

 2                     鄄城一期                   37,001.11         36,000

 3                     梁山一期                   35,865.73         35,000

 4                     汶上一期                   45,057.58         35,000

 5       偿还融资租赁款项、银行贷款等长期借款         -             40,000

                     合 计                                         177,000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由发行人自筹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因经营需要,需要先行实施全部或部分募
投项目的,发行人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



                                     3-3-2-18
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将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

    授权董事会根据计划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对计划投入
项目的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综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所律
师认为,上述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

    (三)发行人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有关发行上市事宜,授权范围、
程序合法有效

    发行人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办
理本次发行上市申请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如下:

    1、履行与发行人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程序,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向社会
公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并于获准发行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

    2、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时机、发行对
象、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发行方式等;

    3、制定、审阅、修订及签署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股说明
书、招股意向书、发行公告及其他有关文件;

    4、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
但不限于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优先次序、项目投资进度及各项目
具体投资金额的调整;

    5、根据需要在发行前确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各股东的承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办理股权登记结算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托管登记、流通锁定等事宜;

    7、根据本次发行情况,相应完善《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


                                3-3-2-19
登记等手续;

    8、在发行有效期内,若股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根据新政策的要求修改发
行方案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9、其他上述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所必需的有关事宜;

    10、对以上事项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授权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有关发行上市
事宜,授权范围、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一)发行人具有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1997 年 10 月 9 日,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发行人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号:15817689-0),发行人由朱煜灿、甘朝志、陈秀华、朱惠华及林
申共同发起设立。2002 年 5 月 29 日,发行人更名为“福建圣元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7 月 16 日,发行人更名为“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系依法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且成立至今
已经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2、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已经过上市辅导,并已获得保荐机构的保荐。

    (1)发行人与具备保荐机构资格的国泰君安签订了《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由国泰君安对发行人
进行上市辅导,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备案。

    (2)根据发行人与国泰君安签订了《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协议书》和《圣元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



                                 3-3-2-20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承销协议》,国泰君安已同意作为保
荐机构保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二)发行人依法有效存续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规定发行人的经营
期限为永久存续,发行人目前不存在可预见的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不存在需要终止
的情形,发行人依法有效存续。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经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首发注册
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审核规则》以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实质条件,具体情
况如下: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

    本次发行人拟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票(A 股),每股面值 1 元,
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每股的发行条件和发行价格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
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条件

    1、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审计报告》《内控报告》以及本所
律师核查,发行人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最近三年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3-3-2-21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
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5)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发行人符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及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的股票上市条件,具体参见本工作报告正文“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五)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条件”项下详述。

    3、发行人已聘请证券公司国泰君安担任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符合《证
券法》第十条的规定。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规定的条件

    1、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第十条之规定

    如本工作报告正文“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项下所述,发行
人系依法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计算,已持续经营
3 年以上,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第十条之规定;

    2、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

    (1)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
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 3 年财务会计报
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第十
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2)根据《内控报告》及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
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
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第十
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3、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


                                 3-3-2-22
    (1)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资产完整,
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
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
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

    (2)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主营业务、
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最近 2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
份权属清晰,最近 2 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
重大权属纠纷,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

    (3)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涉及
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
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
影响的事项,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4、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1)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主要经营城镇固液废专业化处理,主要包
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生活污水处理业务,其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2)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及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最近 3 年内,发
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
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
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
大违法行为,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3)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及确认,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 3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
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
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




                                3-3-2-23
     (四)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审核规则》规定的上市条
件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两年净利润
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审核
规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五)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条件

     1、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之规定

     (1)如本工作报告正文“三、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质条件”之“(三)发行
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规定的条件”部分所述,发行人符
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
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2)根据《公司章程》,截至本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股本总额为
20,374.1053 万元,股本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本次发行完毕后股本总额将进一
步增加,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3)根据《公司章程》及《招股说明书》,发行人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6,800 万股,公开发行的股份将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符合《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4)根据《审计报告》及《招股说明书》,发行人最近两年净利润(净利润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 2.1.2 条之
规定。

     (5)发行人不存在违反深交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的情形,符合《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首发注
册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审核规则》以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3-3-2-24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一)发行人系依法由自然人发起设立,其设立已经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
准。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符合当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1、设立的程序

    1997 年 9 月 5 日,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核准朱煜灿、甘朝志、陈秀华、朱惠华及林申设立的公司名称为“福建海恒股份
有限公司”。

    1997 年 9 月 5 日,朱煜灿、甘朝志、陈秀华、朱惠华及林申共同签署《关
于发起设立“福建海恒股份有限公司”的协议书》,同意采用发起设立方式设立
发行人;1997 年 9 月 8 日,各发起人共同签署公司章程。

    1997 年 9 月 17 日,福州青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97)榕青会
资字 127 号),确认截至 1997 年 9 月 16 日,发行人已收到股东投入资本 5,0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1997 年 9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及第一次股东大会,全体发起人股
东均出席会议,创立大会通过了成立发行人相关的议案、筹办发行人的财务审计
报告、公司章程;并选举第一届董事会及第一届监事会成员。

    1997 年 9 月 22 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同意设立福建海恒股份有限
公司的批复》(闽政体股[1997]34 号),福建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出具《关于同
意设立福建海恒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闽体改 [1997]152 号),同意朱煜灿、甘
朝志、陈秀华、朱惠华及林申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发行人,并原则
同意《福建海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997 年 10 月 9 日,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发行人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号:15817689-0),发行人设立时的实际股本结构如下表:


                                 3-3-2-25
 序号             发起人姓名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                 朱煜灿                    1,500              30
  2                 甘朝志                    1,000              20
  3                 陈秀华                    1,000              20
  4                 朱惠华                     750               15
  5                  林申                      750               15
                  合计                        5,000              100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经朱煜煊确认,自发行人 1997 年设立至 2003 年期间,朱
煜煊任职于福建双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建筑瓷厂、香港漳龙实业有
限公司。出于在国有企业任职的考虑,朱煜煊委托甘朝志、林申代为持有其出资
的股份。在此期间,朱煜煊仅作为实际出资人,并未参与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根
据朱煜煊出具的确认文件,发起人甘朝志、林申与发行人目前的实际控制人朱煜
煊存在委托持股关系,即朱煜煊委托甘朝志、林申代其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将甘
朝志、林申登记为股东。根据甘朝志、林申出具的确认文件,两人未实际出资,
实际出资人为朱煜煊,上述委托持股为其真实意思的表示,并对于设立时的股权
结构无异议。2003 年 6 月,甘朝志、林申根据朱煜煊的授意,将所持股权转让
给连晓旻、蔡中华,转让完成后,上述股份代持的情形已经消失,因此对于发行
人股权结构的稳定性及本次发行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朱煜煊及朱煜灿的确认,朱煜灿于发行人设立时的出资来源为其向朱煜
煊的借款,2005 年 9 月 22 日,朱煜灿与朱恒冰《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
的发行人 1,250 万股转让给朱恒冰,故朱煜灿转让给朱恒冰的股份应收取的价款
以其欠朱煜煊的借款抵销;同日,朱煜灿与蔡丹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
其持有的发行人 100 万股转让给蔡丹芳,蔡丹芳受让上述股份未支付价款,并于
2008 年根据朱煜灿的授意将该部份受让股份转让给陈文钰,陈文钰已足额支付
股权转让款(具体请参见本工作报告正文“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二)发
行人的历次股权变动情况”项下详述),至此朱煜灿与朱煜煊的借款已经清偿完
毕。

      根据朱煜煊及朱惠华的确认,朱惠华于发行人设立时的出资来源为其向朱煜
煊的借款,2005 年 9 月 22 日,朱惠华与朱恒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



                                  3-3-2-26
持有的发行人 650 万股转让给朱恒冰,故朱惠华转让给朱恒冰的股份应收取的价
款以其欠朱煜煊的借款抵销,朱惠华与朱煜煊的借款已经清偿完毕。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和方式等均符合当时有关的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发起人的资格

    发行人发起设立时的发起人(股东)为 5 人,均为自然人股东。经本所律师
核查,各发起人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符合当时《公司法》关于发起人资格的要
求。

    3、设立的条件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设立符合当时《公司法》规定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的条件:

   (1)发起人为 5 人,且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发起人人数和住所符合法律
规定;

   (2)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为 5,000 万元,达到当时《公司法》规定的股份
有限公司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了《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了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经营管理层等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4、设立的方式

   发行人系采取自然人发起方式发起设立,设立方式符合当时《公司法》的规
定。



                                 3-3-2-27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权设置已经各股东签署公司章程确认,经
福州青商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并办理工商登记,产权界定和确认不存在纠纷
及风险。

    (二)发行人设立过程中所签定的发起设立合同符合当时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因此引致发行人设立行为存在潜在纠纷

    发行人由自然人发起设立的过程中,自然人朱煜灿、甘朝志、陈秀华、朱惠
华及林申签署了《关于发起设立“福建海恒股份有限公司”的协议书》,同意共
同作为发起人,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共同设立发行人,共同出资 5,000 万元作为
发行人设立的首期股本并以此申请为公司设立的注册资本。经本所律师核查,该
发起人协议符合当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会因此引致发行人设
立行为存在潜在纠纷。

    (三)发行人设立过程中履行了验资等必要程序,符合当时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1、根据发行人设立时章程的规定,发行人以实收资本总额作为公司注册资
本,并均以货币出资。

    2、发行人成立时各股东的出资已经福州青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编号为(97)榕青会资字 127 号)验证确认,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过程中履行了验资等必要程序,符合
当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发行人创立大会的程序及所议事项符合当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1997 年 9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了创立大会,全体发起人股东均出席或委托
代表出席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成立福建海恒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福
建海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选举产生发行人第
一届董事会及第一届监事会。会议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
人创立大会的程序及所议事项符合当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3-2-28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一)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1、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独立

    根据发行人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目前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城镇固液
废专业化处理,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生活污水处理业务,发行人通过取
得特许经营权的方式负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运
营管理及维护。发行人所从事的业务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发行人的物资采购及生产均不依赖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2、发行人的技术独立

    发行人目前已拥有多项生产经营所需的专利(具体内容参见本工作报告正文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二)发行人拥有无形资产的情况 4、专利权”项下详
述),根据发行人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主要技术不依赖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行人的技术独立。

    3、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根据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未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直接
或间接以投资控股、参股、合资、联营或其它形式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任何与发行
人的主营业务相同、相近或构成竞争的业务。

    根据《审计报告》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在报告期内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
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3-3-2-29
    (二)发行人的资产独立完整

    1、发行人设立和历次增资时,各股东投入的出资已经全部到位。

    2、发行人目前使用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系发行人依法拥有或合法使用,不
存在对股东和其他关联方的依赖。

    3、发行人独立完整地拥有其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生产设备,已取得多项注
册商标和专利权,不存在与关联方共同使用设备、商标、专利的情况,不存在对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依赖。

    4、发行人设置独立的招标采购部门,通过独立的渠道进行采购,不存在依
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采购的情形。

    5、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目前不存在违规占用或转移发行人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资产独立完整。发行人具备与生产经营有
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
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采购系统。

    (三)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

    1、发行人的采购系统主要包括招标采购部等部门,负责发行人在建项目的
招标采购工作等。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所需设备和相关产品均为自行向国内生产厂
商购买,不依赖于股东或其他关联方。

    2、发行人的研发与生产系统主要包括研发中心等部门,负责管理公司的整
体核心技术,组织制定和实施重大技术决策和技改方案,负责组织新产品开发、
产品改良规划工作并负责监督实施等。发行人的经营场所、研发与生产系统、生
产及研发设备和工具均由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研发人员独立管理和控制,不依赖
于股东或其他关联方。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
经营的能力。


                                 3-3-2-30
    (四)发行人的人员独立

    1、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和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中兼职。

    2、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程序均符合发行人《公司章
程》及其他内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超越发行人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作出人事任免的情形。

    3、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和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员工,具备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并独立与其员工签署劳动合同;上述员工均专职在发行人处工作并从发行人处领
取薪酬,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工作或领取报酬的
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人员独立。

    (五)发行人的机构独立

    1、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和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董事会、监事会
和经营管理机构。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机构包括董事会下设的总经理及其下设办公
室、招标采购部、法务部、投资管理部、研发中心、运行保障部、技术部、财务
部、环保督察部、工程造价部、总工程师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及下设的证券部以
及审计委员会下设的审计部等职能部门。发行人已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
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2、发行人上述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立、存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制度的规定,其设置不受任何股东或其他单位或个人的
控制。

    3、发行人上述各内部组织机构均独立履行其职能,独立负责发行人的生产


                               3-3-2-31
经营活动,其职能的履行不受控股股东、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或个人的干预,并
且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各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机构独立。发行人具有健全的内部经营
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六)发行人的财务独立

    1、根据发行人确认、《审计报告》《内控报告》以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制定了规范的财务会计制
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2、发行人设有财务部,为独立的财务部门,具备独立的财务负责人(财务
总监)及其他财务人员,所有财务人员均专职在发行人处任职。

    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颁发的编号为 3910-01207648 的《开
户许可证》,发行人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文滨支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发行人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
形。

    4、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资金
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
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5、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3 月 6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350000158176890E 的《营业执照》,发行人已进行有效的税务登记,且独立
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税款缴纳义务。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
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不存
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七)发行人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3-3-2-32
      综上所述,发行人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与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独立运
作;发行人拥有或合法使用从事业务所需的经营性资产,具备与经营有关的独立
完整的业务体系。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六、发起人和股东(追溯到实际控制人)


      (一)发行人的发起人或股东均依法存续,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担任发起人或进行出资的资格。发起人相关资格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工作报告
正文“四、发行人的设立(一)2”项下详述

      1、发行人的股东

      经核查,发行人目前共有 38 名股东,其中法人股东 10 名,合伙企业 3 名,
自然人股东 25 名。各股东的姓名或名称、持有股份数、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如
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                  朱恒冰                   6,794.3152      33.3478
 2                  朱煜煊                   3,316.1946      16.2765
 3                  许锦清                   911.0031         4.4714
 4                  朱萍华                   742.8864         3.6462
 5                 深圳创投                  711.9328         3.4943
 6                 前海投资                  709.5159         3.4824
 7                 浙江红土                  688.7176         3.3804
 8                  何晓虹                   677.8033         3.3268
 9                 泉州红土                   619.072         3.0385
 10                  钟帅                    600.0000         2.9449
 11                 王长能                   464.3040         2.2789
 12                 朱惠华                   355.9664         1.7472
 13                 徐赛文                   342.1340         1.6793
 14                 朱宗安                   312.1184         1.5319
 15                 陈铁林                   309.5360         1.5193




                                  3-3-2-33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6                   游永铭                 309.5360         1.5193
 17                   朱煜灿                 232.1520         1.1394
 18                   孙龙明                 232.1520         1.1394
 19                 厦门红土                 232.1520         1.1394
 20                   林建民                 196.0000         0.9620
 21                 深圳创赛                 173.3402         0.8508
 22                 泉州七匹狼               166.9449         0.8194
 23                   连金来                 154.7680         0.7596
 24                   陈文钰                 154.7680         0.7596
 25                 深圳七匹狼               154.7680         0.7596
 26                 南昌红土                 114.7746         0.5633
 27                   吴华峰                 104.7680         0.5142
 28                   曾丽贤                 92.8608          0.4558
 29                 江西红土                 83.5559          0.4101
 30                 济南创投                 83.4725          0.4097
 31                 威海创投                 83.4725          0.4097
 32                   郑玉英                 77.3840          0.3798
 33                   方文雁                 65.0000          0.3190
 34                   叶勇                   50.0000          0.2454
 35                 厦门金创                 25.0417          0.1229
 36                   洪伟华                 16.6945          0.0819
 37                   叶青松                 10.0000          0.0491
 38                   翁文琦                  5.0000          0.0245
                合计                     20,374.1053         100.0000


      (1)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 10 名法人股东均为中国境内有限责任公司,
合法有效存续,其中的私募基金股东已办理私募基金备案程序,其管理人已办理
管理人登记程序,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出资的资格。具体情况
如下:

      1)深圳创投

      深圳创投成立于 1999 年 8 月 25 日,现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6


                                  3-3-2-34
年 5 月 5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715226118E 的《营业执照》,住
所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11 层 B 区,法定代表人为倪泽望,
注册资本为 542,090.1882 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创业投
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
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
顾问机构;股权投资;投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受托管理投资基
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
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
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
企业管理策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
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营业期限至 2049 年 8 月 25 日。深圳创投目前的
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52,843.4070      28.1952

 2           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8,418.6696      20.0001

 3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69,350.3415      12.7931

 4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8,543.8000      10.7996

 5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7,269.5179       5.0304

 6              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            26,520.1015       4.8922

 7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9,911.1101       3.6730

 8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            19,352.6197       3.5700
 9              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            17,953.0529       3.3118

 10           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3,253.1829       2.4448

 11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12,651.0909       2.3338

 12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7,590.6789        1.4003

 13           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167.4818        1.3222
 14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1,265.1335        0.2334

                     合计                        542,090.1882      100.0000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证明》及《私募投资基



                                    3-3-2-35
金管理人登记证明》(登记编号:P1000284),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网站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和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系统,深圳创投已完
成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2)浙江红土

    浙江红土成立于 2010 年 4 月 21 日,现持有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402554038764W 的《营业执照》,
住所为嘉兴市亚太路 705 号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总部创新大厦 19 楼 1905 室,
法定代表人为刘波,注册资本为 14,000 万元,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为“创业企业投资,受委托代理创业投资,创业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
务。”,营业期限至 2022 年 4 月 20 日。浙江红土目前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创投                        3,993.86         28.5276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093.56         14.9540

       深圳市星河投资有限公司                 1,860.94         13.2924

     杭州娃哈哈宏振投资有限公司               1,717.79         12.2699

        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1,046.78         7.4770

       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46.78         7.4770

        浙江浙华投资有限公司                  1,037.83         7.4131

          同方投资有限公司                    1,030.68         7.3620

    浙江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1.78           1.2270

                合计                          14,000          100.0000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证明》及《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证明》(登记编号:P1008121),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网站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和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系统,浙江红土已完
成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其管理人浙江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履行私募
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3)泉州红土

    泉州红土成立于 2010 年 5 月 7 日,现持有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9 年


                                   3-3-2-36
8 月 22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500555061499R 的《营业执照》,住
所为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君逸大厦 6 层 D 室,法定代表人为张键,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
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
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企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至 2030 年
5 月 6 日。目前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创投                       5,714.00           57.14
              傅萍艺                        4,286.00           42.86
               合计                         10,000.00          100.00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证明》及《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证明》(登记编号:P1009691),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网站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和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系统,泉州红土已完
成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其私募基金管理人泉州市红土创新投资管理顾问有限
公司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4)厦门红土

    厦门红土成立于 2010 年 6 月 8 日,现持有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12 月 8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200556210855X 的《营业执照》,住
所为厦门火炬高新区创业园创业大厦 227A 室,法定代表人为骆献文,注册资本
为 10,000 万元,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
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委托进行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
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
顾问机构。”,营业期限至 2020 年 6 月 7 日。根据厦门红土出具的情况说明,厦
门红土营业期限将延长至 2025 年 6 月 7 日,截至目前工商变更登记尚在办理中。
厦门红土目前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3-3-2-37
               深圳创投                        3,000.00          30.00
    厦门火炬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          30.00
                 李文伟                        3,000.00          30.00
       厦门中红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5.00
                 吴志民                         500.00           5.00
                 合计                          10,000.00        100.00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证明》及《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证明》(登记编号:P1007972),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网站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和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系统,厦门红土已完
成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其私募基金管理人厦门红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履行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5)深圳创赛

       深圳创赛成立于 2009 年 6 月 16 日,现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11 月 23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6911871683 的《营业执照》,
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 1077 号北科创业大厦 501(限办公),法定代
表人为蒋玉才,注册资本为 1,800 万元,企业类型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经营
范围为“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以及与创
业投资相关的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融资策划、上市策划和其他资本运作策
划等。(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
后方可经营)”,营业期限至 2029 年 6 月 16 日。深圳创赛目前的股本结构具体如
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深圳创投                        288.00           16.00
       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16.00           12.00
       深圳市天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16.00           12.00
       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16.00           12.00
    深圳市招商局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16.00           12.00
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16.00           12.00
       深圳市松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16.00           12.00



                                    3-3-2-38
    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16.00          12.00
                合计                          1,800.00       100.00


    经核查,深圳创赛曾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为
私募基金,产品编码 SD5274。后其管理人认为其不属于私募基金,向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提交取消备案的申请,后者于 2017 年 11 月同意其取消私募基金
备案。

    2019 年 3 月 4 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向深圳创赛出具《<关于深圳市
创赛一号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备案事宜的请示>的复函》(中基协函
[2019]183 号),确认:“深圳创赛如不存在管理人对外募集行为,不存在管理人
发行基金产品的逻辑关系,则不属于私募基金范畴,无需在协会办理备案手续。”

    根据深圳创赛出具的《关于不属于私募基金的证明》及本所律师核查,深圳
创赛系由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
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局科技投资
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天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于 2009 年 6 月 16 日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深圳创赛不存在资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情形;除力合
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局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深
圳市天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同比例退出减少注册资金及力合科创
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2 月将其持深圳创赛股权无偿转让至全资子公司深圳市
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外,深圳创赛成立后至今无注册资本变动情况,上述股东
及出资比例未发生变更,且自成立至今亦不存在基金管理人对外募集资金的情
形;目前也不存在管理人,从而不存在管理人发行基金产品的逻辑。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深圳创赛不属于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登
记备案手续。

    6)深圳七匹狼



                                   3-3-2-39
    深圳七匹狼成立于 2011 年 2 月 23 日,现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570019352T 的《营业执照》,
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B 座 1503 号(仅限办公),法定代表人为
曾志雄,注册资本为 14,200 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对
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营业期限至 2021
年 2 月 23 日。深圳七匹狼目前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厦门市晟兴隆进出口有限公司                2,556.00           18.00
          福建大发投资有限公司                  1,834.07           12.92
      厦门市盛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420.00           10.00
      厦门信昌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1,242.50           8.75
        福兴(厦门)投资有限公司                1,065.00           7.50
      厦门富益升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947.14            6.67
          福建东腾投资有限公司                   946.29            6.66
      厦门正鸿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10.00            5.00
      福建省锦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10.00            5.00
          厦门骏煌投资有限公司                   710.00            5.00
      厦门正宏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355.00            2.50
          福建宏煜投资有限公司                   355.00            2.50
        厦门立龙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355.00            2.50
      创艺(福建)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355.00            2.50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信友鑫建材有限公司           355.00            2.50
      厦门七匹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84.00            2.00
                  合计                          14,200.00         100.00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证明》及《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证明》(登记编号:P1000837),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网站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和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系统,深圳七匹狼已
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其私募基金管理人厦门七匹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
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7)江西红土



                                     3-3-2-40
    江西红土成立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南昌市行政审批局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60108MA35FKTX8K 的《营业执照》,住所为
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榴云路商业街 A 栋四楼 016 室,法定代表人为谢荣
华,注册资本为 20,202.02 万元,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创
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服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代理其他创业
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至 2022 年 11 月 24 日。江西红土目前的股
权结构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创投                        8,000.00           39.60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000.00           24.75
                前海投资                        5,000.00           24.75
  南昌元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           4.95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1,000.00           4.95
              (有限合伙)
      南昌红土嘉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02.00          1.00
                  合计                          20,202.02         100.00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及《私募投
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登记编号:P1069346),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网站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和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系统,江西红土
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其私募基金管理人深创投红土股权投资管理(深
圳)有限公司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8)南昌红土

    南昌红土成立于 2009 年 10 月 15 日,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4 月 18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60108696057311K 的《营业执照》,
住所为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榴云路商业街 A 座 302 室,法定代表人为万
义辉,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创
业企业投资(金融、期货、保险、证券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至 2024 年 10 月 14 日。南昌红土目前


                                     3-3-2-41
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800.00           49.00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6,200.00           31.00
                  深圳创投                         2,000.00           10.00
         江西省东方家园置业有限公司                2,000.00           10.00
                     合计                          20,000.00         100.00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及《私募投
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登记编号:P1069346),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网站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和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系统,南昌红土
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其私募基金管理人深创投红土股权投资管理(深
圳)有限公司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9)威海创投

       威海创投成立于 2003 年 7 月 16 日,现持有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1000752654605U 的《营业执照》,
住所为威海市环翠区世昌大道 8 号 514 室(国资大厦),法定代表人为张仁波,
注册资本为 5,866 万元,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
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
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
机构。(依法禁止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至 2021 年 7 月 15 日。威海创投目前的股权结构具体如
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创投                         1,676.00          28.5714
   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1,676.00          28.5714
        威海泰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31.30          19.2858
       威海市高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838.00           14.2857
          海宁久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44.70           9.2857




                                        3-3-2-42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5,866.00          100.0000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和私募基金管理
人公示系统,威海创投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其私募基金管理人烟台红
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10)济南创投

    济南创投成立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现持有济南市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0103MA3BYPMY48 的《营业
执照》,住所为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 129 号祥泰广场 10 号楼 302 室,法
定代表人为李守宇,注册资本为 26,600 万元,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产进行创业投资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至 2022 年 11 月 5 日。济南创投目前
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创投                        8,000.00          30.0752
     济南市股权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              5,000.00          18.7970
      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18.7970
         济南川上商贸有限公司                  4,000.00          15.0376
        深圳市颂凯设备有限公司                 3,000.00          11.2782
       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600.00           6.0150
                 合计                          26,600.00         100.0000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和私募基金管理
人公示系统,其私募基金管理人烟台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履行私募基金
管理人登记备案。

    (2)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 3 名合伙企业股东均为有限合伙企业,合


                                    3-3-2-43
法有效存续,私募基金股东已办理私募基金备案程序,其管理人已办理管理人登
记程序,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出资的资格。具体情况如下:

    1)前海投资

    前海投资成立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现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359507326P 的《营业执照》,
住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
秘书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投资额为
2,850,000 万元,合伙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
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创业投资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其他股权投资基金;
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业务;
受托管理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
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投资顾问与策划;投资管理(不含限
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
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企业管
理策划。(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
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营业期限至 2025 年 12 月 11 日。前海投资目前
的合伙人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具体如下: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身份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0.00        5.2632

    济南峰靖商贸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0.00        5.2632

  深圳市中科鼎鑫管理咨询合
                              有限合伙人      150,000.00        5.2632
      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横琴富华金灿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人      150,000.00        5.2632
        (有限合伙)

  珠海横琴富华金盛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人      150,000.00        5.2632
        (有限合伙)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
                              有限合伙人      150,000.00        5.2632
              司



                                 3-3-2-44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身份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行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      110,000.00        3.8596
      (有限合伙)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3.5088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3.5088
            司

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3.5088
          限公司

深圳市龙华区引导基金投资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3.5088
      管理有限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3.5088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有限合伙人      70,000.00         2.4561
          公司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60,000.00         2.1053

  新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1.7544

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1.7544
          公司

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1.7544

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1.7544
          公司

         李永魁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1.7544

国信弘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1.7544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1.7544

深圳市安林珊资产管理有限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1.7544
          公司

北银丰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1.7544

厦门市三硕资产管理有限公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1.7544
            司

深圳市福田引导基金投资有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1.7544
          限公司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1.7544



                              3-3-2-45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身份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1.7544

新余市晟创投资管理有限公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1.7544
            司

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1.7544
      易中心有限公司

深圳凯利程投资咨询有限公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1.7544
            司

新疆粤新润合股权投资有限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1.7544
        责任公司

  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0.00         1.4035

深圳市文燊威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0         1.0526

        深圳创投             有限合伙人      30,000.00         1.0526

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30,000.00         1.0526

天津未来产业创新基金合伙
                             有限合伙人      30,000.00         1.0526
    企业(有限合伙)

徐州金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      30,000.00         1.0526
      (有限合伙)

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0         0.7018

          陈韵竹             有限合伙人      20,000.00         0.7018

汇祥蓝天(天津)投资合伙企
                             有限合伙人      20,000.00         0.7018
      业(有限合伙)

  唐山致行商贸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0         0.7018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0         0.7018

深圳市广顺昌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0.3509

喀什唐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0.3509

          郭德英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0.3509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0.3509

深圳市中孚泰文化集团有限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0.3509
          公司




                                3-3-2-46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身份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郑焕坚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0.3509

           盘李琦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0.3509

                    合计                      2,850,000.00      100.0000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及《私募投
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登记编号:P1030546),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网站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和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系统,前海投资
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其私募基金管理人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
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2)厦门金创

    厦门金创成立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现持有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206MA2YPND381 的《营
业执照》,住所为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街道云顶北路 16 号 308 单元 A235(该住所
仅限作为商事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厦门市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委派代表:叶国兴),认缴出资额为 4,101.77 万元,合伙企业类型为有限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
委托进行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营业期限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厦门金创目前的合伙人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具体如下: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身份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厦门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0.01           0.0002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101.76          99.9998

                    合计                        4,101.77        100.0000

    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和私
募基金管理人公示系统,厦门金创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其私募基金管
理人厦门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3-3-2-47
     3)泉州七匹狼

     泉州七匹狼成立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现持有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6 月 1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582MA31JNGH0X 的《营业执照》,
住所为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金井镇金井社区中兴南路 655 号,执行事务合伙人
为泉州七匹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投资额为 50,000 万元,合伙企业类型为有
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营业期限至 2028 年 3 月 20 日。泉州七匹狼目前的合伙人出资额及出资比
例具体如下: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身份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2,500.00             65.00

 泉州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有限合伙人          15,000.00             30.00
           公司

 厦门市高鑫泓股权投资有限公
                                  有限合伙人           2,000.00             4.00
             司

 泉州七匹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500.00               1.00

                        合计                           50,000               100

     周永伟、周少雄和周少明是泉州七匹狼的实际控制人,周永伟、周少雄和周
少明系兄弟关系。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和私募基金管理
人公示系统,泉州七匹狼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其私募基金管理人泉州
七匹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3)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 25 名自然人股东为中国公民,具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出资的资格。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1            朱恒冰           3506001987********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曾厝垵路



                                     3-3-2-48
 序号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2            朱煜煊        3506001959********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曾厝垵路

 3            何晓虹        3505001963********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北路

 4            许锦清        3506001958********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

 5            朱萍华        3505211953********    福建省惠安县螺城镇南阳路

 6            叶青松        3506281972********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

 7            王长能        3506211961********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步文镇

 8            朱惠华        3505211968********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华中路

 9            徐赛文        3521011965********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

 10           朱宗安        3713251956********     山东省费县薛庄镇薛庄村

 11           陈铁林        3505831966********    福建省南安市梅山乡观音村

 12           游永铭        3506001965********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市民村

 13           孙龙明        3505251965********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能补天巷

 14           朱煜灿        3505211973********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

 15           林建民        3590021956********   福建省石狮市蚶江镇恒源小区

 16           连金来        3505211946********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

 17           陈文钰        3503211976********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福路

 18           吴华峰        3505831973********    福建省南安市霞美镇金山村

 19           曾丽贤        3506001971********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北路

 20            钟帅         3505021989********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湖心三里

 21           郑玉英        3501021939********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仙塔新村

 22            叶勇         3604261974********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23           洪伟华        3504031965********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4           翁文琦        3506001987********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北路

 25           方文雁        3506001967********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 25 名股东均为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
自然人,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担任发起人或进行出资的资格。

      (4)发行人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情形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及本所律师核查,最近一年(自向中国证监会首次申
报上市申请时点起算),发行人新增股东分别为泉州七匹狼、翁文琦和方文雁,
新增股东合规情况具体如下:



                                  3-3-2-49
    1)新股东的基本情况、产生新股东的原因、股权转让或增资的价格及定价
依据,有关股权变动是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

    ①泉州七匹狼

    泉州七匹狼的基本情况参见本工作报告正文“六、发起人和股东(追溯到实
际控制人)(一)1(2)3)”项下详述。

    2017 年底,发行人因在建项目及归还流动资金贷款等原因存在资金需求,
拟引入投资者。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匹狼集团”)看好发行
人的发展前景,拟组建专业投资机构参与发行人增资。2017 年 12 月,发行人增
资时,该专业投资机构尚未完成设立,无法以其名义及时参与发行人增资。经内
部决策后,七匹狼集团以其控制的晋江市恒隆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江恒
隆”,该公司现已更名为晋江七匹狼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先行参与发行人增资。
晋江恒隆以 11.98 元/股的价格取得发行人 166.9449 万股股份。

    2018 年 3 月,七匹狼集团设立私募股权基金泉州七匹狼,专业从事股权投
资业务。考虑到晋江恒隆与泉州七匹狼的主营业务差异、管理的便利性及专业性
等因素,七匹狼集团决定由泉州七匹狼承接晋江恒隆所持发行人股份。2018 年 8
月 2 日,晋江恒隆与泉州七匹狼签订《关于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
议》,约定晋江恒隆将其持有发行人的 166.9449 万股股份转让给泉州七匹狼,转
让价格为 12.90 元/股。泉州七匹狼已经向晋江恒隆足额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

    虽然泉州七匹狼与晋江恒隆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但泉州七匹狼并
非七匹狼集团全资持有(七匹狼集团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泉州七匹狼 66%出资份
额,其他投资人持有剩余 34%出资份额),泉州七匹狼的投资者考虑发行人股权
的取得成本、持股期限、股权的市场价值等商业因素,转让价格按 10%的年化收
益确定。晋江恒隆根据实际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限,获得收益为初始出资金金额的
7.68%,转让价格具有合理性。

    根据确认,本次股权转让系同一控制下转让,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
争议或潜在纠纷。




                                 3-3-2-50
    ②翁文琦

    翁文琦,1987 年 3 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3506001987********。本科学历,现任厦门一代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翁文琦取得发行人股份的原因系发行人股东叶青松因其存在资金需求拟转
让持有的发行人部分股份,翁文琦因其看好发行人发展前景受让了叶青松持有的
发行人部分股份。2018 年 9 月 28 日,叶青松与翁文琦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叶青松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5.00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0.0245%)以 12.00 元/股转
让给翁文琦。该价格系双方参考 2017 年底增资价格 11.98 元/股取整后确定。

    ③方文雁

    方文雁,女,1967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3506001967********。本科学历,曾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国际业务
部科长。现任新联商业银行厦门总行放款部主管。

    方文雁取得发行人股份的原因系方文雁与叶青松曾为夫妻关系,本次股权转
让系双方根据离婚协议对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进行分割。2019 年 1 月 30 日,叶青
松与方文雁签订《股份过户登记合同》,叶青松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65.00 万股份
(占总股本的 0.319%)转让给方文雁。由于本次股权转让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
分割,因此无转让对价。

    2)新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
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
其他利益输送安排,新股东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

    ①泉州七匹狼

    新增股东泉州七匹狼与发行人股东深圳七匹狼的具体关联关系如下:泉州七
匹狼的管理人为泉州七匹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七匹狼的管理人为厦门七匹
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泉州七匹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厦门七匹狼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3-2-51
    除上述情况外,泉州七匹狼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
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泉州七匹狼为私募基金,泉州七匹狼及其管理人均已完成私募基金备案登记
手续。泉州七匹狼不存在禁止成为发行人股东的情形,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
东资格。

    ②翁文琦

    翁文琦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
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
益输送安排。

    翁文琦不存在禁止成为发行人股东的情形,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

    ③方文雁

    新股东方文雁与发行人股东叶青松曾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方文雁与发行
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
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方文雁不存在禁止成为发行人股东的情形,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最近一年新增股东产生原因合理、增资价格公允、定
价依据合理,取得发行人股权系转让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
除本工作报告已披露情况外,新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
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新股东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

    2、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朱煜煊、朱恒冰父子合计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比例最高,目前持股约 49.6%,超过 30%,其他股东持股比例与其差距较大,且
朱煜煊一直担任发行人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朱恒冰于 2014 年起担任发行人董


                                3-3-2-52
事及副总经理职务。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最近两年的实际控制人为朱煜煊、朱恒冰
父子,最近两年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的发起人或股东人数、住所、出资比例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发起人或股东人数

    (1)发行人发起设立时,有 5 名发起人,全部为自然人,符合当时法律关
于股份有限公司应有 5 人以上作为发起人的规定。

    (2)发行人目前股东包括企业法人及自然人,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的规定。

    2、发起人或股东的住所

    (1)根据各发起人的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以及本所律师核查,各发起人
的法定住所均在中国境内,符合《公司法》有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须有半数以
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规定。

    (2)发行人目前股东的法定住所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发起人或股东的出资比例

    发行人设立时,未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其股份全部由发起人认购,符合当
时《公司法》关于发起人出资比例的规定。发行人目前股东的出资比例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发起人及目前股东人数、住所、出资比
例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发起人或股东已投入发行人的资产的产权关系清晰,将上资产投入发
行人不存在法律障碍




                                3-3-2-53
    如本工作报告正文“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项下所述,发行人设立及
历次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出资资产均为货币,经注册会计师验证已经全部缴足,
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碍。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起人或股东已投入发行人的资产的产权关系清
晰,将上述资产投入发行人不存在法律障碍。

    (四)根据发行人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发起人将其全资附属
企业或其他企业先注销再以其资产折价入股的情形。

    (五)根据发行人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发起人或股东以在其
他企业中的权益折价入股的情形。

    (六)发起人或股东投入发行人的资产或权利的权属证书已转移给发行人,
不存在法律障碍或风险。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一)发行人系发起设立,其设立已经过有权主管部门的批准,具体内容请
参见本工作报告正文“四、发行人的设立(一)1”项下详述。发行人设立的程
序、资格、条件、方式等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人的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1、2003 年 6 月股权转让

    2002 年 5 月 29 日,发行人更名为“福建圣元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 6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 200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
致同意甘朝志、林申将其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分别转让给连晓旻、蔡中华;并
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同日,甘朝志与连晓旻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1,000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20%)转让给连晓旻;林申与蔡中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书》,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750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15%)转让给蔡中华。


                                 3-3-2-54
      2003 年 6 月 25 日,发行人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
权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                 朱煜灿                   1,500             30
  2                 连晓旻                   1,000             20
  3                 陈秀华                   1,000             20
  4                 朱惠华                   750               15
  5                 蔡中华                   750               15
                 合计                        5,000             100


      根据朱煜煊出具的确认文件及本所律师核查,朱煜煊曾任国企领导职务,辞
任后逐步开始参与发行人的经营、管理及决策工作,由甘朝志、林申继续代持股
份存在诸多不便之处。但朱煜煊考虑其曾在国企担任领导职务,因此短时间内不
便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按朱煜煊的指示,甘朝志、林申分别将其代持的股份转
让给亲属连晓旻(朱煜煊大姐之子)和蔡中华(朱煜煊三姐之配偶),将由无关
联自然人的委托持股转由其亲属代为持有前述股份。上述转让过程中,双方并未
实际支付价款。根据对连晓旻、蔡中华的访谈及确认,上述委托持股为其真实意
思的表示,其对于本次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无异议。2003 年 6 月,甘朝志、
林申根据朱煜煊的要求将所持股权转让给连晓旻、蔡中华,转让完成后,上述股
份代持已经解除。经甘朝志、林申书面确认,对发行人股权法律状态无异议。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甘朝志、林申与朱煜煊之间的股权代持已经解除,三
人之间不存在股权纠纷,对本次发行不会构成法律障碍。发行人本次股权转让已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2、2005 年 10 月股权转让

      2005 年 9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 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
致同意朱煜灿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27%股份转让给朱恒冰、蔡丹芳,其中朱恒冰受
让 25%,蔡丹芳受让 2%;连晓旻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20%股份转让给朱恒冰、连
金来,其中朱恒冰受让 18%,连金来受让 2%;蔡中华、朱惠华将其持有的发行
人 15%、13%股份转让给朱恒冰;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3-3-2-55
     同日,朱煜灿分别与朱恒冰、蔡丹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
发行人 1,250 万股、100 万股(分别占总股本的 25%、2%)分别转让给朱恒冰、
蔡丹芳;连晓旻与朱恒冰、连金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900 万股、100 万股(分别占总股本 18%、2%)分别转让给朱恒冰、连金来;蔡
中华、朱惠华分别与朱恒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各自持有的发行人 750
万股、650 万股(分别占总股本 15%、13%)转让给朱恒冰。本次股权转让均为
亲属之间的股权转让,转让价格均为每股 1 元。

     2005 年 10 月 18 日,发行人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
股权转让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                 朱恒冰                   3,550             71
 2                 陈秀华                   1,000             20
 3                 朱煜灿                   150                3
 4                 连金来                   100                2
 5                 朱惠华                   100                2
 6                 蔡丹芳                   100                2
                合计                        5,000             100


     经当事各方确认,上述股权转让各方均系亲属关系,本次股权转让系在朱煜
煊意思表示下的真实股权转让,转让完成后,连晓旻、蔡中华的股份代持行为解
除,未产生新的代持关系。

     根据相关方的确认,本次股权转让:朱煜灿于发行人设立时的出资来源为其
向朱煜煊的借款,故朱煜灿转让给朱恒冰的股份应支付的价款以其欠朱煜煊的借
款抵销;蔡丹芳系朱煜灿三姐之女,其取得发行人股份的原因为看好发行人未来
发展,本次转让为亲属之间的股权转让。蔡丹芳受让上述股份后由于个人资金不
足等原因,始终未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并于 2008 年根据朱煜灿的授意将该部份
受让股份转让给陈文钰(具体请参见本工作报告本部分下文详述),根据朱煜灿
与朱煜煊确认,双方的借款已经全部清偿完毕,不存在争议及纠纷事项;连晓旻
持有发行人的股份系代朱煜煊持有,连晓旻转让给朱恒冰系解除股权代持,未实




                                 3-3-2-56
际支付价款,不存在争议及纠纷事项;连晓旻转让给连金来的股权转让价格为每
股 1 元,股权转让价款由连金来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朱煜煊;蔡中华转让给朱恒冰
系解除股权代持,未实际支付价款,不存在争议及纠纷事项;朱惠华转给朱恒冰
的股份以其欠朱煜煊的借款相抵,根据朱惠华与朱煜煊的的确认,双方借款已全
部清偿完毕。

     根据各方当事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代持方甘朝志、林申、连晓旻、
蔡中华与发行人及其股东、被代持方朱煜煊之间不存在任何股权争议、纠纷或其
他不确定性,代持方现在及未来对发行人的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利主张。本所律师
认为,发行人本次股权转让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合法、合规、真
实、有效。

     3、2006 年 10 月增加注册资本

     2006 年 9 月,发行人召开 2006 年股东大会第二次会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至 10,068 万元,其中,新股东泉州和盛实业有限公司、漳
州恒闽工贸有限公司及厦门市华尔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分别增资 2,500 万股、
2,200 万股及 368 万股;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06 年 10 月 12 日,厦门永瑞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厦永瑞恒信审字(2006)QY042 号),确认截至 2006 年 10 月 12 日,发行人
已收到股东新投入的注册资本金 5,068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变更后的总股本为
10,068 万元。2007 年 12 月 13 日,泉州公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泉公
会所专审字(2007)6029 号”《专项审验报告》,确认截至 2007 年 11 月 30 日,
福建圣元已收到泉州和盛、漳州恒闽、厦门华尔都以货币缴纳的股本溢价款项。

     2006 年 10 月 18 日,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发行人换发变更后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                 朱恒冰                      3,550          35.2602
 2           泉州和盛实业有限公司              2,500          24.8311
 3           漳州恒闽工贸有限公司              2,200          21.8514



                                    3-3-2-57
 4                 陈秀华                        1,000         9.9325
         厦门市华尔都环保工程有限公
 5                                                368          3.6551
                       司

 6                 朱煜灿                         150          1.4899
 7                 连金来                         100          0.9932
 8                 朱惠华                         100          0.9932
 9                 蔡丹芳                         100          0.9932
                合计                             10,068         100


     增资方泉州和盛实业有限公司、漳州恒闽工贸有限公司、厦门市华尔都环保
工程有限公司存续期间均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煜煊实际控制,截至本工作报告
出具之日,上述增资方已全部注销。根据朱煜煊的确认,因发行人项目建设需要
资金,上述三家公司通过增资的方式向发行人注入资金,本次增资价格 3 元/股,
该价格参考发行人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并考虑发行人未来的发展,由各方协商确
定,增资方本次增资款的资金来源均为增资方的自有或自筹资金。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增资已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本次增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4、2007 年 8 月股权转让

     2007 年 7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 2007 年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股东一致
同意泉州和盛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转让给朱恒冰,漳州恒闽
工贸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权转让给陈秀华;并相应修改《公司章
程》。

     2007 年 7 月 7 日,泉州和盛实业有限公司与朱恒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
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2,500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24.83%)转让给朱恒冰;漳州恒
闽工贸有限公司与陈秀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2,200 万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21.85%)转让给陈秀华。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均为每股 3 元,
该价格系参考转让方取得股权的成本价格并与受让方协商确定,受让价款均由朱
煜煊支付。




                                      3-3-2-58
     2007 年 8 月 6 日,发行人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
权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                 朱恒冰                        6,050          60.0914
 2                 陈秀华                        3,200          31.7839
         厦门市华尔都环保工程有限公
 3                                                368           3.6551
                       司

 4                 朱煜灿                         150           1.4899
 5                 连金来                         100           0.9932
 6                 朱惠华                         100           0.9932
 7                 蔡丹芳                         100           0.9932
                合计                             10,068           100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股权转让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合
法、合规、真实、有效。

     5、2008 年 6 月股权转让

     2008 年 5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陈秀华将其持
有的发行人 20.5%的股份分别转让给黄锦华、许锦清、苏文君、何晓虹、陈铁林、
曾丽贤及游永铭,其中黄锦华受让 10%、许锦清受让 4.65%、苏文君受让 2.98%、
何晓虹受让 1.25%、陈铁林受让 0.99%、曾丽贤受让 0.6%、游永铭受让 0.03%;
厦门市华尔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转让给赵春阳、游永
铭,其中赵春阳受让 2.20%、游永铭受让 1.46%;蔡丹芳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0.99%
的股份转让给陈文钰;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同日,陈秀华与黄锦华、许锦清、苏文君、何晓虹、陈铁林、曾丽贤及游永
铭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1,006.8 万、468.625 万、300 万、
125.625 万、100 万、60 万及 3.0625 万股份(占总股本的 10%、4.65%、2.98%、
1.25%、0.99%、0.06%及 0.03%)分别转让给黄锦华、许锦清、苏文君、何晓虹、
陈铁林、曾丽贤及游永铭,转让价格为每股 2.66 元,该价格参考发行人每股净
资产、经营情况等因素协商确定;厦门市华尔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赵春杨、游



                                      3-3-2-59
永铭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221.0625 万、146.9375 万股份
(占总股本的 2.20%、1.46%)分别转让给赵春杨、游永铭,转让价格为每股 2.66
元,该价格参考发行人每股净资产、经营情况等因素协商确定;蔡丹芳与陈文钰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占总股本的 0.99%)转
让给陈文钰,转让价格为每股 1 元。因蔡丹芳于 2005 年 10 月受让朱煜灿 100 万
股股份未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故本次根据朱煜灿的授意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转
让给陈文钰用于管理层股权激励,经各方协商,股权转让价格为每股 1 元,陈文
钰已将本次股权转让价款通过现金的方式支付给朱煜煊,至此朱煜灿与朱煜煊的
借款已经全部清偿完毕。

      2008 年 6 月 5 日,发行人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
权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                 朱恒冰                      6,050         60.0914
 2                 陈秀华                    1,135.8875      11.2822
 3                 黄锦华                     1,006.8        10.0000
 4                 许锦清                     468.625        4.6546
 5                 苏文君                       300          2.9797
 6                 赵春杨                    221.0625        2.1957
 7                 朱煜灿                       150          1.4899
 8                 游永铭                       150          1.4899
 9                 何晓虹                     125.625        1.2478
 10                连金来                       100          0.9932
 11                朱惠华                       100          0.9932
 12                陈文钰                       100          0.9932
 13                陈铁林                       100          0.9932
 14                曾丽贤                       60           0.5959
                合计                          10,068           100


      根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2008 年,发行人取得南安
圣元一期、二期项目,莆田圣元一期、二期项目,龙海项目,北峰项目等多个项
目,上述项目陆续投入建设,发行人资金需求迫切。为筹措发行人项目建设资金,


                                  3-3-2-60
陈秀华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权对外转让,以获取资金用于发行人项目建设。
2008 年 5 月,黄锦华出于看好发行人的发展前景,拟受让陈秀华持有的发行人
1,006.80 万股股份,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为 2.66 元/股,总价款约为 2,678.09
万元。根据实际控制人的确认,因黄锦华拟受让的股份较多,需支付的转让款金
额较大,且发行人资金需求迫切,双方同意先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再分期支付
价款。后因黄锦华个人资金问题,一直未能支付前述股权转让价款。2010 年 2
月,经双方协商,黄锦华将从陈秀华处受让的发行人股权原价转回给陈秀华(具
体请参见本工作报告本部分下文详述)。经实际控制人确认,陈秀华与黄锦华之
间的股权转让不存在争议及纠纷情形。

    经当事各方确认,上述股权转让中,除因黄锦华个人资金问题未实际支付价
款、陈铁林以发行人欠其控股公司的货款折抵外,其他受让方价款均已支付。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股权转让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合
法、合规、真实、有效。

    6、2008 年 7 月股权转让

    2008 年 7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朱恒冰将其持
有的发行人 10.53%的股份转让给朱萍华、朱惠华、郑玉英及李素霞,其中朱萍
华受让 4.77%、朱惠华受让 3.77%、郑玉英受让 0.99%、李素霞受让 0.99%;并
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08 年 6 月 15 日,朱恒冰与朱萍华、朱惠华、郑玉英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书》,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480 万、380 万、100 万股份(占总股本的 4.76%、3.77%、
0.99%)分别转让给朱萍华、朱惠华、郑玉英;2008 年 6 月 23 日,朱恒冰与李
素霞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1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0.99%)
转让给李素霞。本次股权转让中,朱惠华和朱萍华存在亲属关系,受让价格为每
股 1 元;郑玉英和李素霞的受让价格为每股 2.66 元,该价格参照发行人每股净
资产、近期股权转让价格并经相关方友好协商确定。

    2008 年 7 月 22 日,发行人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
权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3-3-2-61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                 朱恒冰                     4,990         49.5630
 2                 陈秀华                   1,135.8875      11.2822
 3                 黄锦华                    1,006.80       10.0000
 4                 朱萍华                      480          4.7676
 5                 朱惠华                      480          4.7676
 6                 许锦清                    468.625        4.6546
 7                 苏文君                      300          2.9797
 8                 赵春杨                   221.0625        2.1957
 9                 朱煜灿                      150          1.4899
 10                游永铭                      150          1.4899
 11                何晓虹                    125.625        1.2478
 12                连金来                      100          0.9932
 13                陈文钰                      100          0.9932
 14                陈铁林                      100          0.9932
 15                郑玉英                      100          0.9932
 16                李素霞                      100          0.9932
 17                曾丽贤                      60           0.5959
                 合计                        10,068           100


      根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如前文所述,2008 至 2009
年期间,发行人多个项目投入建设,资金需求急迫。为筹措发行人项目建设资金,
朱恒冰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权对外转让,以获取资金用于发行人项目建设。根
据转让各方确认,受让方郑玉英提出,若允许分期支付转让价款,则愿意多受让
更多股份。经转让各方协商,同意先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再分期支付前述股权
转让价款。经确认,郑玉英因个人资金问题仅支付 50 万股股份的转让价款。2010
年 2 月,经转让各方协商,郑玉英将未能支付价款对应的剩余 50 万股股份转让
给陈万富(具体请参见本工作报告本部分下文详述),并由前述受让方直接向朱
恒冰支付转让价款。经各方确认,前述股权转让及款项支付不存在争议及纠纷或
潜在纠纷情形。

      经当事各方确认,上述股权转让中,除郑玉英未全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外,
受让价款均已支付。


                                 3-3-2-62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股权转让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合
法、合规、真实、有效。

      7、2009 年 6 月股权转让

      2009 年 6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朱恒冰将其持
有的发行人 9.93%的股份转让给叶青松;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同日,朱恒冰与叶青松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1,000 万
股(占总股本的 9.93%)转让给叶青松。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每股 2.66 元,该
价格参照发行人每股净资产、近期股权转让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2009 年 6 月 5 日,发行人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
权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                 朱恒冰                      3,990         39.6330
 2                 陈秀华                    1,135.8875      11.2822
 3                 黄锦华                     1,006.80       10.0000
 4                 叶青松                     1,000.00       9.9300
 5                 朱萍华                       480          4.7676
 6                 朱惠华                       480          4.7676
 7                 许锦清                     468.625        4.6546
 8                 苏文君                       300          2.9797
 9                 赵春杨                    221.0625        2.1957
 10                朱煜灿                       150          1.4899
 11                游永铭                       150          1.4899
 12                何晓虹                     125.625        1.2478
 13                连金来                       100          0.9932
 14                陈文钰                       100          0.9932
 15                陈铁林                       100          0.9932
 16                郑玉英                       100          0.9932
 17                李素霞                       100          0.9932
 18                曾丽贤                       60           0.5959



                                  3-3-2-63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10,068            100


    根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如前文所述,2008 至 2009
年期间,发行人多个项目投入建设,资金需求急迫。为筹措发行人项目建设资金,
朱恒冰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权对外转让,以获取资金用于发行人项目建设。根
据转让各方确认,受让方叶青松提出,若允许分期支付转让价款,则愿意多受让
更多股份。经转让各方协商,同意先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再分期支付前述股权
转让价款。

    经确认,叶青松均因个人资金问题仅支付 380 万股对应的转让价款。2010
年 2 月,经转让各方协商,叶青松将未能支付价款对应的 620 万股股份分别转让
给陈铁林、许锦清、何晓虹三人(具体请参见本工作报告本部分下文详述),并
由前述受让方直接向朱恒冰支付转让价款。经各方确认,前述股权转让及款项支
付不存在争议及纠纷或潜在纠纷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股权转让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
转让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8、2010 年 2 月股权转让

    2010 年 2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黄锦华将其持
有的发行人 10%的股份转让给陈秀华;叶青松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6.15%的股份转
让给何晓虹、陈铁林、许锦清,其中何晓虹受让 4.96%、陈铁林受让 0.99%、许
锦清受让 0.20%;朱惠华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2.48%的股份转让给孙龙明;郑玉英
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0.50%的股权转让给陈万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0 年 2 月 6 日,朱惠华与孙龙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发行
人 250 万股份(占总股本的 2.48%)转让给孙龙明,转让价格为每股 2.66 元,该
价格参照发行人每股净资产及同期股权转让价格并经友好协商确定;2010 年 2
月 20 日,黄锦华与陈秀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1,006.8 万
股份(占总股本的 10%)转让给陈秀华。黄锦华由于 2008 年取得该部分股份时
未实际支付该部分股权转让价款,本次转让系将该股份转回给陈秀华,未涉及价


                                 3-3-2-64
款支付;叶青松与何晓虹、陈铁林、许锦清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发行人 500 万、100 万、20 万股份(占总股本的 4.96%、0.99%、0.20%)转让给
何晓虹、陈铁林、许锦清。叶青松由于 2009 年取得该部分股份时未实际支付该
部分股权转让价款,本次转让系经朱恒冰要求将该股份转给其他人,并未取得此
次股份的转让价款。陈铁林、许锦清的股权受让价格为每股 2.66 元,该价格参
照发行人每股净资产及同期股权转让价格并经友好协商确定;因何晓虹此前提供
给实际控制人的借款金额较大,且持续时间较长,经双方协商确定将部分股权转
让给何晓虹,转让价格定为 2.12 元/股(2.66 元的 80%);郑玉英与陈万富签署《股
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50 万股份(占总股本的 0.50%)转让给陈万富,
陈万富的股权受让价格为每股 3 元,该价格参照发行人每股净资产、近期股权转
让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2010 年 2 月 23 日,发行人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
权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                 朱恒冰                     3,990          39.6305
  2                 陈秀华                2,142.6875          21.2822
  3                 何晓虹                    625.625          6.2140
  4                 许锦清                    488.625          4.8532
  5                 朱萍华                      480            4.7676
  6                 叶青松                      380            3.7743
  7                 苏文君                      300            2.9797
  8                 孙龙明                      250            2.4831
  9                 朱惠华                      230            2.2845
  10                赵春杨                    221.0625         2.1957
  11                陈铁林                      200            1.9865
  12                朱煜灿                      150            1.4899
  13                游永铭                      150            1.4899
  14                连金来                      100            0.9932
  15                陈文钰                      100            0.9932
  16                李素霞                      100            0.9932




                                   3-3-2-65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7                 曾丽贤                         60           0.5959
  18                 郑玉英                         50           0.4966
  19                 陈万富                         50           0.4966
                  合计                            10,068           100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股权转让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合
法、合规、真实、有效。

       9、2011 年 11 月增加注册资本

       2011 年 10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注册资本增
加至 12,335 万元,其中何晓虹增加出资 200 万元,新股东深圳创投、浙江红土、
泉州红土、厦门红土、深圳创赛、深圳七匹狼及建银睿信(厦门)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分别增资 460 万股、445 万股、400 万股、150 万股、112 万股、100
万股及 400 万股,均为货币出资;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1 年 11 月 7 日,厦门诚兴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厦
诚兴德验字[2011]第 NY1678 号),确认截至 2011 年 11 月 4 日,发行人已收到股
东投入的注册资本 2,267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资本为 12,335 万元,增资部分
均为货币资金。

       2011 年 11 月 10 日,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发行人换发变更后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0000100002194)。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本结
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                   朱恒冰                        3,990         32.3470
 2                   陈秀华                      2,142.6875      17.3708
 3                   何晓虹                       825.625         6.6934
 4                   许锦清                       488.625         3.9613
 5                   朱萍华                         480           3.8914
 6                  深圳创投                        460           3.7292
 7                  浙江红土                        445           3.6076



                                      3-3-2-66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8                泉州红土                          400          3.2428
          建银睿信(厦门)投资合伙企
 9                                                  400          3.2428
                业(有限合伙)

 10                 叶青松                          380          3.0807
 11                 苏文君                          300          2.4321
 12                 孙龙明                          250          2.0268
 13                 朱惠华                          230          1.8646
 14                 赵春杨                        221.0625       1.7922
 15                 陈铁林                          200          1.6214
 16                 朱煜灿                          150          1.2161
 17                 游永铭                          150          1.2161
 18               厦门红土                          150          1.2161
 19               深圳创赛                          112          0.9080
 20                 连金来                          100          0.8107
 21                 陈文钰                          100          0.8107
 22                 李素霞                          100          0.8107
 23               深圳七匹狼                        100          0.8107
 24                 曾丽贤                          60           0.4864
 25                 郑玉英                          50           0.4054
 26                 陈万富                          50           0.4054
                 合计                              12,335          100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根据因发行人项目建设需要资金,投资人通过增资的方
式向发行人注入资金,本次增资价格 3.98 元/股,该价格参照发行人的每股净资
产价格并考虑发行人未来的发展由各方协商确定。深圳创投、浙江红土、泉州红
土、厦门红土、深圳创赛、深圳七匹狼、建银睿信(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与发行人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签署了对赌协议。建银睿信(厦门)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 2014 年 11 月将所持发行人全部股权转让给朱恒冰(具
体请参见本工作报告本部分下文详述),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截至本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深圳创投、浙江红土、泉州红土、厦门红土、深
圳创赛、深圳七匹狼已分别与发行人签署附条件对赌协议之解除协议,但如发行




                                       3-3-2-67
人 IPO 申请被撤回、被终止或被中国证监会否决,则自 IPO 申请被撤回、终止
或否决之日起,对赌协议及条款将恢复执行。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增资已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本次增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10、2012 年 1 月股权转让

     2011 年 12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陈万富将其
持有的发行人 0.41%的股份转让给游永铭;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1 年 11 月 24 日,陈秀华与朱煜煊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发
行人 2,142.6875 万股份(占总股本的 17.3708%)转让给朱煜煊。陈秀华与朱煜
煊为夫妻关系,本次股权转让未支付价款。

     2011 年 12 月 8 日,陈万富与游永铭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发
行人 50 万股份(占总股本的 0.41%)转让给游永铭。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每股
3.98 元,该价格参照发行人每股净资产、近期股权转让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2011 年 12 月 11 日,苏文君与王长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发
行人 300 万股份(占总股本的 2.4321%)转让给王长能;苏文君为王长能侄女,
苏文君取得公司股份时股权价款系向王长能的借款,经苏文君与王长能协商一
致,将前述股权原价转让给王长能以抵销双方的债权债务,因此本次股权转让未
涉及价款支付。

     2011 年 12 月 11 日,赵春扬与徐赛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发
行人 211.0625 万股份(占总股本的 1.7922%)转让给徐赛文。赵春杨与徐赛文为
夫妻关系,本次股权转让未涉及价款支付。

     2012 年 1 月 11 日,发行人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
权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                朱恒冰                     3,990            32.347




                                  3-3-2-68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2                  朱煜煊                        2,142.6875      17.3708
 3                  何晓虹                         825.625        6.6934
 4                  许锦清                         488.625        3.9613
 5                  朱萍华                           480          3.8914
 6                深圳创投                           460          3.7292
 7                浙江红土                           445          3.6076
 8                泉州红土                           400          3.2428
          建银睿信(厦门)投资合伙企
 9                                                   400          3.2428
                业(有限合伙)

 10                 叶青松                           380          3.0807
 11                 王长能                           300          2.4321
 12                 孙龙明                           250          2.0268
 13                 朱惠华                           230          1.8646
 14                 徐赛文                        221.0625        1.7922
 15                 陈铁林                           200          1.6214
 16                 游永铭                           200          1.6214
 17                 朱煜灿                           150          1.2161
 18               厦门红土                           150          1.2161
 19               深圳创赛                           112          0.9080
 20                 连金来                           100          0.8107
 21                 陈文钰                           100          0.8107
 22                 李素霞                           100          0.8107
 23               深圳七匹狼                         100          0.8107
 24                 曾丽贤                           60           0.4864
 25                 郑玉英                           50           0.4054
                 合计                              12,335           100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股权转让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合
法、合规、真实、有效。

      11、2012 年 7 月股权转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2 年 6 月 5 日,孙龙明与许锦清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发行



                                       3-3-2-69
人 100 万股份(占总股本的 0.8107%)转让给许锦清。本次转让价格为每股 3.98
元,该价格参照发行人每股净资产、近期股权转让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2012 年 6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发行
人更名为“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发行人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2,335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4768 股,共
转增 6,755.6328 万股,转增后总股本为 19,090.6328 万股;同意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及股份转让重新制定《公司章程》。

      2012 年 7 月 11 日,大华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2]204 号),
确认截至 2012 年 6 月 6 日,发行人已将资本公积 6,755.6328 万元转增股本,变
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 19,090.6328 万元。

      2012 年 7 月 16 日,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发行人换发变更后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000100002194)。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发
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                  朱恒冰                        6,175.2432      32.3470
 2                  朱煜煊                        3,316.1946      17.3708
 3                  何晓虹                        1,277.8033      6.6934
 4                  许锦清                        911.0031        4.7720
 5                  朱萍华                        742.8864        3.8914
 6                 深圳创投                       711.9328        3.7292
 7                 浙江红土                       688.7176        3.6076
 8                 泉州红土                       619.0720        3.2428
          建银睿信(厦门)投资合伙企
 9                                                619.0720        3.2428
                业(有限合伙)

 10                 叶青松                        588.1184        3.0807
 11                 王长能                        464.3040        2.4321
 12                 朱惠华                        355.9664        1.8646
 13                 徐赛文                        342.1340        1.7922
 14                 陈铁林                        309.5360        1.6214




                                       3-3-2-70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5                  游永铭                  309.5360         1.6214
 16                  孙龙明                  232.1520         1.2161
 17                  朱煜灿                  232.1520         1.2161
 18                厦门红土                  232.1520         1.2161
 19                深圳创赛                  173.3402         0.9080
 20                  连金来                  154.7680         0.8107
 21                  陈文钰                  154.7680         0.8107
 22                  李素霞                  154.7680         0.8107
 23                深圳七匹狼                154.7680         0.8107
 24                  曾丽贤                   92.8608         0.4864
 25                  郑玉英                   77.3840         0.4054
                 合计                    19,090.6328           100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增资已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本次增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12、2014 年 11 月股权转让

      2014 年 10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建银睿信(厦门)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3.2428%的股份转让给朱恒冰;并相应修
改《公司章程》。

      2014 年 10 月 20 日,建银睿信(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朱恒
冰签署《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619.0720 万
股份(占总股本的 3.2428%)转让给朱恒冰。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每股 3.73 元,
为原始出资价格(2012 年 7 月,发行人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建银睿信每股持
股成本摊薄至 2.57 元/股)加成 15%的年利率确定。

      2014 年 11 月 7 日,发行人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
权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                   朱恒冰                  6,794.3152      35.5895




                                  3-3-2-71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2                 朱煜煊                     3,316.1946      17.3708
 3                 何晓虹                     1,277.8033       6.6934
 4                 许锦清                     911.0031         4.7720
 5                 朱萍华                     742.8864         3.8914
 6                深圳创投                    711.9328         3.7292
 7                浙江红土                    688.7176         3.6076
 8                泉州红土                    619.0720         3.2428
 9                 叶青松                     588.1184         3.0807
 10                王长能                     464.3040         2.4321
 11                朱惠华                     355.9664         1.8646
 12                徐赛文                     342.1340         1.7922
 13                陈铁林                     309.5360         1.6214
 14                游永铭                     309.5360         1.6214
 15                孙龙明                     232.1520         1.2161
 16                朱煜灿                     232.1520         1.2161
 17               厦门红土                    232.1520         1.2161
 18               深圳创赛                    173.3402         0.9080
 19                连金来                     154.7680         0.8107
 20                陈文钰                     154.7680         0.8107
 21                李素霞                     154.7680         0.8107
 22              深圳七匹狼                   154.7680         0.8107
 23                曾丽贤                      92.8608         0.4864
 24                郑玉英                      77.3840         0.4054
                合计                      19,090.6328           100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股权转让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合
法、合规、真实、有效。

      13、2017 年 12 月股权转让、增加注册资本

      2017 年 12 月 13 日,何晓虹与钟帅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何晓虹将其持有
的发行人 600 万股份(占总股本的 3.14%)转让给钟帅。根据对何晓虹及钟帅的
访谈,二人系母子关系,此次股权转让为无偿转让。


                                   3-3-2-72
    2017 年 12 月 14 日,叶青松与朱宗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叶青松将其持
有的发行人 312.1184 万股份(占总股本的 1.6349%)以 11.98 元/股转让给朱宗安,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参照发行人同期增资价格经友好协商确定。

    2017 年 12 月 14 日,叶青松与林建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叶青松将其持
有的发行人 196 万股份(占总股本的 1.0267%)以 11.98 元/股转让给林建民,本
次股权转让价格参照发行人同期增资价格经友好协商确定。

    2017 年 12 月 18 日,李素霞与叶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李素霞将其持有
的发行人 50 万股份(占总股本的 0.2619%)以 11.98 元/股转让给叶勇,本次股
权转让价格参照发行人同期增资价格经友好协商确定。

    2017 年 12 月 18 日,李素霞与吴华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李素霞将其持
有的发行人 104.768 万股份(占总股本的 0.5488%)以 11.98 元/股转让给吴华峰,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参照发行人同期增资价格经友好协商确定。

    2017 年 12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 2017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
一致同意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至 20,374.1053 万股,由新股东前海投资、厦门金
创、南昌红土、江西红土、济南创投、威海创投、晋江恒隆、洪伟华分别增资
709.5159 万股、25.0417 万股、114.7746 万股、83.5559 万股、83.4725 万股、83.4725
万股、166.9449 万股、16.6945 万股,均为货币出资;发行人同意就上述股权变
更事宜重新制定《公司章程》。

    2018 年 1 月 2 日,大华会计师出具《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
华验字[2018]000001 号),确认截至 2017 年 12 月 21 日,发行人已收到新增注册
资本 1,283.4725 万元,新增股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100%,变更后的注册资本
20,374.1053 万元。

    2017 年 12 月 22 日,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发行人换发变更后的《营业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8176890E)。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的
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3-3-2-73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          朱恒冰                  6,794.3152      33.3478
2          朱煜煊                  3,316.1946      16.2765
3          许锦清                  911.0031        4.4714
4          朱萍华                  742.8864        3.6462
5         深圳创投                 711.9328        3.4943
6         前海投资                 709.5159        3.4824
7         浙江红土                 688.7176        3.3804
8          何晓虹                  677.8033        3.3268
9         泉州红土                 619.0720        3.0385
10          钟帅                   600.0000        2.9449
11         王长能                  464.3040        2.2789
12         朱惠华                  355.9664        1.7472
13         徐赛文                  342.1340        1.6793
14         朱宗安                  312.1184        1.5319
15         陈铁林                  309.5360        1.5193
16         游永铭                  309.5360        1.5193
17         孙龙明                  232.1520        1.1394
18         朱煜灿                  232.1520        1.1394
19        厦门红土                 232.1520        1.1394
20         林建民                  196.0000        0.9620
21        深圳创赛                 173.3402        0.8508
22        晋江恒隆                 166.9449        0.8194
23         连金来                  154.7680        0.7596
24         陈文钰                  154.7680        0.7596
25       深圳七匹狼                154.7680        0.7596
26        南昌红土                 114.7746        0.5633
27         吴华峰                  104.7680        0.5142
28         曾丽贤                   92.8608        0.4558
29        江西红土                  83.5559        0.4101
30        济南创投                  83.4725        0.4097
31        威海创投                  83.4725        0.4097
32         叶青松                   80.0000        0.3927




                        3-3-2-74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33                郑玉英                    77.3840          0.3798
 34                 叶勇                     50.0000          0.2454
 35               厦门金创                   25.0417          0.1229
 36                洪伟华                    16.6945          0.0819
                 合计                    20,374.1053           100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因发行人项目建设需要资金,投资人通过增资的方式向
发行人注入资金,本次增资价格 11.98 元/股,该价格参照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发
展前景等因素由各方协商确定;前海投资、厦门金创、南昌红土、江西红土、济
南创投、威海创投、晋江恒隆、洪伟华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签署了对赌协议。晋
江恒隆已于 2018 年 9 月将所持发行人全部股权转让给泉州七匹狼(具体请参见
本工作报告本部分下文详述),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本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前海投资、厦门金创、南昌红土、江西红土、济南创投、
威海创投及洪伟华已经分别与发行人签署附条件对赌协议之解除协议,但如发行
人 IPO 申请被撤回、被终止或被中国证监会否决,则自 IPO 申请被撤回、终止
或否决之日起,对赌协议及条款将恢复执行。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增资已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本次增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14、2018 年 9 月股权转让

      2018 年 8 月,晋江恒隆与泉州七匹狼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晋江恒隆将其
持有的发行人 166.9449 万股份(占总股本的 0.8194%)以约为 12.90 元/股转让给
泉州七匹狼,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根据晋江恒隆股份取得成本 11.98 元/股加计即年
化收益 10%确定。2018 年 9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就上述股权变更事宜重新制定《公司章程》。

      2018 年 9 月 27 日,发行人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
权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3-3-2-75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          朱恒冰                  6,794.3152      33.3478
2          朱煜煊                  3,316.1946      16.2765
3          许锦清                  911.0031        4.4714
4          朱萍华                  742.8864        3.6462
5         深圳创投                 711.9328        3.4943
6         前海投资                 709.5159        3.4824
7         浙江红土                 688.7176        3.3804
8          何晓虹                  677.8033        3.3268
9         泉州红土                 619.0720        3.0385
10          钟帅                   600.0000        2.9449
11         王长能                  464.3040        2.2789
12         朱惠华                  355.9664        1.7472
13         徐赛文                  342.1340        1.6793
14         朱宗安                  312.1184        1.5319
15         陈铁林                  309.5360        1.5193
16         游永铭                  309.5360        1.5193
17         孙龙明                  232.1520        1.1394
18         朱煜灿                  232.1520        1.1394
19        厦门红土                 232.1520        1.1394
20         林建民                  196.0000        0.9620
21        深圳创赛                 173.3402        0.8508
22       泉州七匹狼                166.9449        0.8194
23         连金来                  154.7680        0.7596
24         陈文钰                  154.7680        0.7596
25       深圳七匹狼                154.7680        0.7596
26        南昌红土                 114.7746        0.5633
27         吴华峰                  104.7680        0.5142
28         曾丽贤                   92.8608        0.4558
29        江西红土                  83.5559        0.4101
30        济南创投                  83.4725        0.4097
31        威海创投                  83.4725        0.4097
32         叶青松                   80.0000        0.3927




                        3-3-2-76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33                郑玉英                      77.3840         0.3798
 34                 叶勇                       50.0000         0.2454
 35               厦门金创                     25.0417         0.1229
 36                洪伟华                      16.6945         0.0819
                 合计                     20,374.1053           100


      泉州七匹狼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签署了对赌协议。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已经与泉州七匹狼签署附条
件对赌协议之解除协议,但如发行人 IPO 申请被撤回、被终止或被中国证监会否
决,则自 IPO 申请被撤回、终止或否决之日起,对赌协议及条款将恢复执行。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股权转让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合
法、合规、真实、有效。

      15、2018 年 10 月股权转让

      2018 年 9 月 28 日,叶青松与翁文琦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叶青松将其持
有的发行人 5 万股份(占总股本的 0.0245%)以 12 元/股转让给翁文琦,本次股
权转让参照发行人近期增资价格经友好协商确定。

      2018 年 10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
一致同意就上述股权变更事宜重新制定《公司章程》。

      2018 年 10 月 31 日,发行人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
股权转让完成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具体情况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                 朱恒冰                     6,794.3152      33.3478
 2                 朱煜煊                     3,316.1946      16.2765
 3                 许锦清                     911.0031         4.4714
 4                 朱萍华                     742.8864         3.6462
 5                深圳创投                    711.9328         3.4943
 6                前海投资                    709.5159         3.4824




                                   3-3-2-77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7         浙江红土                 688.7176       3.3804
8          何晓虹                  677.8033       3.3268
9         泉州红土                 619.0720       3.0385
10          钟帅                   600.0000       2.9449
11         王长能                  464.3040       2.2789
12         朱惠华                  355.9664       1.7472
13         徐赛文                  342.1340       1.6793
14         朱宗安                  312.1184       1.5319
15         陈铁林                  309.5360       1.5193
16         游永铭                  309.5360       1.5193
17         孙龙明                  232.1520       1.1394
18         朱煜灿                  232.1520       1.1394
19        厦门红土                 232.1520       1.1394
20         林建民                  196.0000       0.9620
21        深圳创赛                 173.3402       0.8508
22       泉州七匹狼                166.9449       0.8194
23         连金来                  154.7680       0.7596
24         陈文钰                  154.7680       0.7596
25       深圳七匹狼                154.7680       0.7596
26        南昌红土                 114.7746       0.5633
27         吴华峰                  104.7680       0.5142
28         曾丽贤                  92.8608        0.4558
29        江西红土                 83.5559        0.4101
30        济南创投                 83.4725        0.4097
31        威海创投                 83.4725        0.4097
32         郑玉英                  77.3840        0.3798
33         叶青松                  75.0000        0.3681
34          叶勇                   50.0000        0.2454
35        厦门金创                 25.0417        0.1229
36         洪伟华                  16.6945        0.0819
37         翁文琦                     5           0.0245
        合计                   20,374.1053          100



                        3-3-2-78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股权转让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合
法、合规、真实、有效。

      16、2019 年 3 月股权转让

      2019 年 1 月 30 日,叶青松与方文雁签订《股份过户登记合同》,叶青松将
其持有的发行人 65 万股份(占总股本的 0.319%)转让给方文雁。经核查,因上
述股权转让为叶青松与方文雁针对离婚财产所做之分割,从而不涉及股权转让价
款支付。

      2019 年 2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
一致同意就上述股权变更事宜重新制定《公司章程》。

      2019 年 3 月 6 日,发行人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
权转让完成后至本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动,具体内容如
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                 朱恒冰                    6,794.3152      33.3478

 2                 朱煜煊                    3,316.1946      16.2765

 3                 许锦清                    911.0031         4.4714

 4                 朱萍华                    742.8864         3.6462

 5                深圳创投                   711.9328         3.4943

 6                前海投资                   709.5159         3.4824

 7                浙江红土                   688.7176         3.3804

 8                 何晓虹                    677.8033         3.3268

 9                泉州红土                    619.072         3.0385

 10                 钟帅                        600           2.9449

 11                王长能                     464.304         2.2789

 12                朱惠华                    355.9664         1.7472

 13                徐赛文                     342.134         1.6793

 14                朱宗安                    312.1184         1.5319

 15                陈铁林                     309.536         1.5193

 16                游永铭                     309.536         1.5193



                                  3-3-2-79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7                朱煜灿                   232.152          1.1394

 18                孙龙明                   232.152          1.1394

 19               厦门红土                  232.152          1.1394

 20                林建民                     196            0.9620

 21               深圳创赛                  173.3402         0.8508

 22              泉州七匹狼                 166.9449         0.8194

 23                连金来                   154.768          0.7596

 24                陈文钰                   154.768          0.7596

 25              深圳七匹狼                 154.768          0.7596

 26               南昌红土                  114.7746         0.5633

 27                吴华峰                   104.768          0.5142

 28                曾丽贤                   92.8608          0.4558

 29               江西红土                  83.5559          0.4101

 30               济南创投                  83.4725          0.4097

 31               威海创投                  83.4725          0.4097

 32                郑玉英                    77.384          0.3798

 33                方文雁                     65             0.3190

 34                 叶勇                      50             0.2454

 35               厦门金创                  25.0417          0.1229

 36                洪伟华                   16.6945          0.0819

 37                叶青松                     10             0.0491

 38                翁文琦                      5             0.0245
                合计                    20,374.1053           100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股权转让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合
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发行人申报时是否存在已解除或正在执行的对赌协议

      发行人本次申报前已与股东签署附条件对赌协议之解除协议,具体内容参见
本工作报告正文“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二)发行人的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项下详述。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股东已在本次申报前签署附条件对赌协议之解
除协议,满足《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之要求,对发行人本次


                                 3-3-2-80
发行不存在不利影响。

       (四)发行人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动过程是否曾经存在瑕疵或者纠纷

       1、发行人设立以来,朱煜煊曾委托林申、甘朝志、蔡中华、连晓旻代为持
有发行人股权,蔡丹芳、黄锦华、郑玉英、叶青松存在未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情
形,上述内容参见本工作报告正文“四、发行人的设立(一)1、设立的程序”
及“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二)发行人的历次股权变动情况”项下详述。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中发生的股权代持及受让方未支付股权
转让价款的情形已经解决,不会对发行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经相关方确认,上
述事项不存在纠纷情形,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法律障碍。

       2、部分股东股权转让未缴纳/未及时缴纳所得税

       (1)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实际控制人对外转让股份价格与其取得成本存在
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元/股

序号     时间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数     取得成本      转让价格

 1                                           朱惠华            380.00        1.83         1.00

 2                                           朱萍华            480.00        1.83         1.00
        2008.07
 3                                           郑玉英            100.00        1.83         2.66

 4                                           李素霞            100.00        1.83         2.66
                        朱恒冰
 5      2009.06                                        -       380.00        1.83         2.66

 6                                                 陈铁林      100.00        1.83         2.66
                                        叶青松
 7      2010.02                                    许锦清      20.00         1.83         2.66

 8                                                 何晓虹      500.00        1.83         2.12
    注 1:朱恒冰取得股权成本价格系根据其取得对应股权的总金额及其持股总量计算取得。
    注 2:朱恒冰于 2009 年 6 月将 1,000 万股转让给叶青松,叶青松仅支付 380 万股对应价款,剩余无力
支付对价的 620 万股后按朱恒冰要求分别转让给陈铁林、许锦清、何晓虹,由受让方直接向朱恒冰支付股
权转让价款。为方便描述,上述第 6、7、8 笔股权转让均将实际支付价款者列入上表股权受让方。

       如上表所示,第 1、2 笔股权转让,转让实质上是实际控制人朱恒冰对亲属
进行股权转让,具有正当理由且无转让所得,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在第 3、4、
5、6、7、8 笔股权转让中,朱恒冰存在转让所得,涉及个人所得税。2020 年 4


                                            3-3-2-81
     月 1 日,朱恒冰已经主动申报缴纳前述经税务局核定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湖里区税务局 2020 年 4 月 3 日出具的《不予税务
     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主管部门决定对前述实际控制人个人所得税缴纳事项不
     予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注册地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规证明及实际控制人取得的无
     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
     等网站,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朱恒冰、朱煜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亦不存在行政处罚事项。

          (2)发行人历史沿革中,股权转让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价格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元/股
序                                                转让      净资产
       时间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数                                         原因
号                                                价格        价格
                                                                      本次转让系管理层股权激励,经协
1    2008.06    蔡丹芳    陈文钰      100.00       1.00      2.01     商按面值转让,因此低于净资产价
                                                                      格。
                                                                      本次转让系亲属之间股权转让,经
2    2008.07    朱恒冰    朱惠华      380.00       1.00      2.01     双方协商按面值转让,因此低于净
                                                                      资产价格。
                                                                      本次转让系亲属之间股权转让,经
3    2008.07    朱恒冰    朱萍华      480.00       1.00      2.01     双方协商按面值转让,因此低于净
                                                                      资产价格。
                                                                      受让方曾向实际控制人提供金额较
                                                                      大、持续时间较长的借款,考虑该
4    2010.02    叶青松    何晓虹      500.00       2.12      2.53     因素后,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按同
                                                                      期其他转让价格(2.66 元/股)的 80%
                                                                      确定,因此低于净资产价格。
                                                                      夫妻间无偿转让,因此低于净资产
5    2012.01    陈秀华    朱煜煊     2,142.69       0        2.23
                                                                      价格。
                                                                      夫妻间无偿转让,因此低于净资产
6    2012.01    赵春杨    徐赛文      221.06        0        2.23
                                                                      价格。
                                                                      母子间无偿转让,因此低于净资产
7    2017.12    何晓虹     钟帅       600.00        0        3.01
                                                                      价格。
         注 1:净资产金额均以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上一年度期末经审计净资产为准。
         注 2:朱恒冰于 2009 年 6 月将 1,000 万股转让给叶青松,叶青松仅支付 380 万股对应价款,剩余无力
     支付对价的 620 万股后按朱恒冰要求分别转让给陈铁林、许锦清、何晓虹,由受让方直接向朱恒冰支付股
     权转让价款。因此,上述第 4 笔股权转让实际在朱恒冰与何晓虹之间发生。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67 号,以下简称“67 号文件”)的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申报的股权转让



                                                 3-3-2-82
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根据第十三
条的相关规定,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
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
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的正当理由。

    如上表所示,根据上述规定,朱萍华和朱惠华为实际控制人朱煜煊的姐妹、
实际控制人朱恒冰的姑姑,本次股权转让实质上是实际控制人朱煜煊、朱恒冰父
子以优惠的价格对亲属进行股权转让,属于 67 号文件规定的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的正当理由,不存在合规风险;陈秀华与朱煜煊、赵春杨与徐赛文均为夫妻关系、
何晓虹与钟帅为母子关系,因此,陈秀华与朱煜煊、赵春杨与徐赛文、何晓虹与
钟帅之间的股权转让价款低于每股净资产价格,属于 67 号文件规定的转让收入
明显偏低的正当理由,不存在合规风险。

    如上表所示,在第 1、4 笔股权转让中,蔡丹芳与陈文钰、叶青松与何晓虹
之间的股权转让低于净资产且不属于 67 号文件规定的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
低的正当理由。根据 67 号文件的核算标准,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
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经测算,第 1 笔股权转让中涉及个人所得税(2.01-1.00)
×100×20%=20.20 万元。上表第 4 笔股权转让实际在实际控制人朱恒冰与何晓
虹之间发生,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实际控制人朱恒冰已经主动于 2020 年 4 月 1 日
缴纳。

    根 据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未 申 报 税 款 追 缴 期 限 问 题 的 批 复 》( 国 税 函
[2009]326 号,以下简称“《税款追缴期限的批复》”)的规定,《税收征管法》第
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情形
不属于偷税、抗税、骗税,其追征期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精神,一
般为三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五年。

    经核查,陈文钰涉及未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距今十二年,已经超过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长五年追征期限及行政处罚期限。经查询,陈文钰已取得无
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且在报告期内不存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




                                         3-3-2-83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实际控制人已经主动补缴历史股权转让中涉及的个人
所得税款,税务主管部门决定对此不予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因此,实际控制人未申
报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情形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发行人历史沿
革中部分股东因股权转让存在转让价款低于每股净资产价格涉及个人所得税情
形或具有明显偏低的正当理由,不存在合规风险,或因发生时间较早,已经超过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追征期限及处罚期限;因此,上述情形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
实质性障碍。

     (五)发起人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陈铁林持有发行人 309.53 万股股
份已被依法冻结外,发行人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目前均不存在质
押、冻结情况。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冻结股份占比较小,且该股东并非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上述股份冻结不会对发行人控制权稳定构成不利影响,也不会构成本
次上市之实质性法律障碍。


     八、发行人的业务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1、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的记载,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固
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环保产品技术推广服务;城市污水处理;城市垃圾焚
烧发电业务;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回收利用及相关配套设施设计;建设项目投
资、运营管理、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2、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取
得开展其业务和经营必需的如下资质和许可:




                                3-3-2-84
    (1)电力业务许可证

    2015 年 6 月 23 日,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向江苏圣元颁发《电力业务
许可证》(证书编号:1041615-00536),许可类别为发电类,有效期为 2015 年 6
月 23 日至 2035 年 6 月 22 日。

    2017 年 4 月 7 日,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向郓城圣元颁发《电力业务
许可证》(证书编号:1010617-00034),许可类别为发电类,有效期为 2017 年 4
月 7 日至 2037 年 4 月 6 日。

    2017 年 6 月 28 日,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向漳州圣元颁发《电力业务
许可证》(证书编号:1041917-01415),许可类别为发电类,有效期为 2017 年 6
月 28 日至 2037 年 6 月 27 日。

    2017 年 11 月 27 日,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向南安圣元颁发《电力业
务许可证》(证书编号:1041909-00931),许可类别为发电类,有效期为 2009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9 年 11 月 24 日。

    2018 年 4 月 3 日,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向莆田圣元颁发《电力业务
许可证》(证书编号:1041912-01216),许可类别为发电类,有效期为 2012 年 4
月 25 日至 2032 年 4 月 24 日。

    2018 年 11 月 12 日,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向曹县圣元颁发《电力业
务许可证》(证书编号:1010618-00073),许可类别为发电类,有效期为 2018 年
11 月 12 日至 2038 年 11 月 11 日。

    (2)垃圾处置服务许可

    2018 年 4 月 28 日,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漳州圣元颁发《城市生活垃
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证书编号:3506001),许可内容为城市生活垃圾经
营性处置服务,有效期为 2018 年 4 月 28 日至 2044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5 月 9 日,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向郓城圣元颁发《山东省城市市政公
用事业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SZGY 生活垃圾营性处置 530118050003 号),



                                      3-3-2-85
许可经营范围等级为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有效期为 2018 年 5 月 9 日至 2021
年 5 月 8 日。

    2018 年 5 月 10 日,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向曹县圣元颁发《山东省城市市政公
用事业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SZGY 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 530118050004 号),
许可经营范围等级为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有效期为 2018 年 5 月 10 日至
2021 年 5 月 9 日。

    2018 年 6 月 6 日,盱眙县行政审批局向江苏圣元颁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
性处置服务许可证》(证书编号:[2018]06001 号),许可内容为从事城市生活垃
圾经营性处置服务,有效期为 2018 年 6 月 6 日至 2045 年 6 月 28 日。

    2019 年 8 月 16 日,庆阳市西峰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向庆阳圣元颁发《城市生
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临时)》(证书编号:201905001),设置时限为
2019 年 8 月 16 日至 2020 年 8 月 15 日。

    2019 年 12 月 13 日,莆田市秀屿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简称“莆田管理
处”)出具《关于许可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业务的证明》,证明莆田管理
处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简称“处置许可证”)的主管
部门,莆田圣元具备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业务的能力,符合处置许可证取得
的条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莆田管理处尚未开展处置许可证的具体颁发工
作,莆田圣元在莆田管理处辖区内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业务暂不需要取
得处置许可证,暂未办理处置许可证不会受到莆田管理处的行政处罚,也不存在
其他受到或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020 年 1 月 17 日,南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简称“南安管理处”)出
具《关于许可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业务的证明》,证明南安管理处为《城
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的主管部门,南安圣元具备从事城市生活垃
圾经营性业务的能力,符合处置许可证取得的条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南
安管理处尚未开展处置许可证的具体颁发工作,南安圣元在南安管理处辖区内从
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业务暂不需要取得处置许可证,暂未办理处置许可证
不会受到南安管理处的行政处罚,也不存在其他受到或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的情



                                    3-3-2-86
形。

    (3)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2019 年 6 月 18 日,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向安溪安晟颁发《排污许可证》
(证书编号:913505247685849989001Q),有效期为 2019 年 6 月 18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2019 年 6 月 26 日,泉州市丰泽生态环境局向泉州圣泽北峰城市污水处理厂
颁发《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50500754993221U002Y),有效期为 2019 年
6 月 26 日至 2022 年 6 月 25 日。

    2019 年 6 月 26 日,泉州市丰泽生态环境局向泉州圣泽宝洲污水处理厂颁发
《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50500754993221U001Z),有效期为 2019 年 6 月
26 日至 2022 年 6 月 25 日。

    2019 年 6 月 28 日,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向龙海水务颁发《排污许可证》
(证书编号:91350000743837354P001Z),有效期为 2019 年 6 月 28 日至 2022
年 6 月 27 日。

    2019 年 12 月 13 日,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向漳州圣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厂颁发《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50623052331581A002V),有效期为 2019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2 日。

    2019 年 6 月 26 日,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向漳州圣元漳浦县旧镇镇西区污
水处理厂颁发《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50623052331581A001X),有效期
为 2019 年 6 月 26 日至 2022 年 6 月 25 日。

    2019 年 12 月 6 日,莆田市秀屿生态环境局向莆田圣元颁发《排污许可证》
(证书编号:91350300660351009X001V),有效期为 2019 年 12 月 6 日至 2022
年 12 月 5 日。

    2019 年 12 月 2 日,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向江苏圣元颁发《排污许可证》(证
书编号:91320830598634963T001Q),有效期为 2019 年 12 月 2 日至 2022 年 12



                                    3-3-2-87
月 1 日。

    2019 年 12 月 14 日,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向曹县圣元颁发《排污许可证》
(证书编号:91371721095109497D001V),有效期为 2019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3 日。

    2019 年 12 月 24 日,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向郓城圣元颁发《排污许可证》
(证书编号:91371725071322242c001V),有效期为 2019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3 日。

    2020 年 3 月 3 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向南安圣元颁发《排污许可证》(证
书编号:913505837438053442001V),有效期为 2020 年 3 月 3 日至 2023 年 3 月
2 日。

    2019 年 8 月 9 日,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确认,圣元华绿属于城乡生活垃
圾集中处置管理的行业,按照环境保护部令第 45 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
管理名录(2017 年版)》要求,应于 2020 年实施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目前尚
未到实施时限,可暂时不办理排污许可证且可在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监管下排
污;圣元华绿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排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不
存在实质性障碍,不会因暂未办理排污许可证而受到主管机关的行政处罚,也不
存在其他受到或可能受到主管机关行政处罚的情形。

    (4)取水许可证

    2015 年 8 月 20 日,漳浦县水利局向漳州圣元颁发《取水许可证》(证书编
号:取水(闽)字[2015]第 606207 号),有效期至 2020 年 8 月 20 日。

    2016 年 7 月 1 日,南安市水利局向南安圣元颁发《取水许可证》(证书编号:
取水(闽)字[2016]第 507097 号),有效期至 2021 年 7 月 2 日。

    2018 年 6 月 25 日,曹县水务局向曹县圣元颁发《取水许可证》(证书编号:
取水(鲁菏曹)字[2018]第 290502022bc 号),有效期至 2023 年 6 月 24 日。

    2019 年 12 月 2 日,盱眙县水务局向江苏圣元颁发《取水许可证》(证书编



                                  3-3-2-88
号:取水(盱眙)字[2019]第 A08300170 号),有效期至 2024 年 12 月 1 日。

    根据公司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已运营项
目公司莆田圣元、南安圣元未取得垃圾处置服务的许可证明文件,但相关主管机
关已出具证明确认系因其尚未开展处置许可的具体颁发工作所致;圣元华绿暂未
取得排污许可证,已由其地方主管机关出具证明确认系因依据新规暂不受理新版
的排污许可证的发放申请所致;因此,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情形不会对本次发行
产生实质性法律障碍。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审计报告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实际从事的业务主要
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生活污水处理。发行人实际从事的业务未超出《营业执照》
核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就其业务和经营也已经取得相应经营活动所应具备
的主要资质,截至本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
回的重大法律风险或者存在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部分项目公司的相关资质因政
策执行等原因暂未取得或正在办理中,均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且符合相
关法规之办理时限规定。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在中国大陆以外经
营的情形。

    (三)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没有
发生过变更。

    (四)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确认以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在报告
期内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突出

    1、根据《招股说明书》、发行人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
城镇固液废专业化处理,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生活污水处理。

    2、根据《审计报告》以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的收入主要来自
于主营业务收入。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3-3-2-89
     (五)发行人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取得的《营业执照》和其他经营
必需的资质至今合法有效或正在办理过程中;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发行人未出现需要终止
的情形;发行人的法人内部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机制相对完善,拥有独立面向市
场经营的能力,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不存在持续经
营的法律障碍。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主要关联方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关联方认定完
整,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具体如下:

     1、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朱恒冰                                        33.3478 %

                   朱煜煊                                        16.2765 %

                            注
                 深创投系                                         13.6962%

             何晓虹、钟帅母子                                     6.2717%
    注:深创投系股东包括深圳创投、浙江红土、泉州红土、厦门红土、深圳创赛、江西红土、南昌红土、
威海创投及济南创投。

     2、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共同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朱煜煊、朱恒冰父子。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发行人之外,朱煜煊、朱恒冰父子
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厦门兴信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3-2-90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及本所律师核查,厦门兴信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18 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陈文印,公司类型为法人商事主体有限责
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 3,000 万元。陈文印出资 2,850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95%;蔡朱虹出资 1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根据厦门市湖里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该公司已
注销。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煜煊与陈文印存在代持关系。

    (2)漳州市兴信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及本所律师核查,漳州市兴信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2 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陈文印,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
资本 600 万元。陈文印出资 3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厦门兴信裕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出资 57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5%。根据漳州市芗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8 年 6 月 6 日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该公司已注销。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煜煊与陈文印存在代持关系。

    3、发行人控制、参股的企业

    发行人控制、参股的企业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工作报告正文“十、发行人的主
要财产(八)发行人对外投资”项下详述。

    4、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发行人报告期内历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均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5、除上述已披露外,关联自然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注1
     厦门建菱贸易有限公司                          朱煜煊担任董事的企业
                                  注2
 双菱网络科技(漳州)有限公司                      朱煜煊担任董事的企业




                                        3-3-2-91
                           注3
    漳州千禧实业有限公司                        朱煜煊担任董事的企业
                       注4
     福建省福安市农药厂                       朱煜煊担任主要人员的企业
                             注5
   漳州市恒超建材有限公司                     朱煜灿控制及任董事企业
 广州天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余庆任董事企业
 信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余庆任董事企业
     宏东渔业股份有限公司                         余庆任董事企业
深圳市龙岗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余庆任董事企业
  好事达(福建)股份有限公司                      余庆任董事企业

  厦门百穗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余庆任董事企业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徐晓东任董事企业

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
                                                  徐晓东任董事企业
            限公司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徐晓东任董事企业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徐晓东任董事企业

   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徐晓东任董事企业

     若宇检具股份有限公司                         徐晓东任董事企业

      湖南湘达律师事务所                        邓鹏任主任律师事务所

 佛山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邓鹏任董事企业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邓鹏任董事企业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邓鹏任董事企业

 武汉东衍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李先旺任高级管理人员企业

武汉致衡环境安全工程技术有限公
                                     李先旺控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企业
              司
 山东驰盛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李先旺为第一大股东的企业

山东金霄特种干燥工程技术有限公
                                              李先旺为第一大股东的企业
              司
   杭州捷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尹於舜任董事企业

   杭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尹於舜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企业

 云南曲靖信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尹於舜任高级管理人员企业

   杭州米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尹於舜任董事企业

上海中加飞机机载设备维修股份有
                                                  尹於舜任董事企业
            限公司



                                   3-3-2-92
 苏州米粒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尹於舜任董事企业

   上海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尹於舜任董事企业

   云南丽都花卉发展有限公司                        尹於舜任董事企业

 上海旅游网旅行服务有限公司                        尹於舜任董事企业

 浙江开元光电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尹於舜任董事企业

     福建华威股份有限公司                          尹於舜任董事企业

 上海丰汇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尹於舜任董事企业

 苏州国发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尹於舜任董事企业

 上海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尹於舜任董事企业

 浙江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尹於舜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企业

 浙江长兴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尹於舜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企业

   上海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尹於舜任高级管理人员企业

浙江长兴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尹於舜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企业
              司
   江苏欧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尹於舜任董事企业

   爱侣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尹於舜任董事企业

 杭州红土浙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尹於舜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企业

宁波红土东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尹於舜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企业
              司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尹於舜任董事企业

鹰潭红土瑞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合
                                           尹於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伙企业

福建省泉州市九九财税咨询有限公       发行人报告期内原董事连金来之子连晓旻持股
              司                    100%,其配偶肖欣怡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发行人报告期内原董事连金来之儿媳肖欣怡持股
 泉州菜农哥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100%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注6
                                     发行人报告期内原董事连金来之子连晓波持股
 莆田市鲤元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40%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发行人报告期内原董事连金来之儿媳叶春玲持股
     福建东环环保有限公司
                                                  10%并任该公司经理




                                    3-3-2-93
                                   钟帅持股 80%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何
  福建省集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晓虹持股 20%

                                   何晓虹之配偶钟长民持股 50%,钟长民之弟钟天
 厦门市协同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来任该公司总经理

泉州市丰泽区安顺达电子器材有限
                                   钟天来之配偶王丽飞任该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公司

                                   徐晓东之妹徐香玲持股 50%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广州市林岳科技有限公司
                                      兼经理,其配偶王家俭持股 50%并任监事

  深圳市中磊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邓鹏之弟媳冷灵芝持股 90%并任该公司监事

深圳市中磊骏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邓鹏之弟媳冷灵芝通过深圳市中磊资本管理有限
            合伙)                                  公司控制的企业

   深圳市视博威科技有限公司               邓鹏之弟媳冷灵芝任该公司董事

 长沙秋旺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邓鹏妻子蔡婵娟持股 30%并担任执行董事

     惠安房建投资有限公司              林文峰配偶之哥哥王伟阳任该公司董事

    惠安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林文峰配偶之哥哥王伟阳任该公司董事

     杭州格讯科技有限公司              尹於舜配偶之姐姐彭文英任该公司董事

贝莱福网络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李先旺配偶之弟弟叶军任持股 50%

                                   发行人报告期内原独立董事王寿群持股 60%并任
  深圳市君诺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该公司执行(常务)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

                                   发行人报告期内原独立董事王寿群任该公司独立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报告期内原独立董事王寿群任该公司董事
 黑龙江省龙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长、总经理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报告期内原独立董事王寿群任该公司董事

                                   发行人报告期内原独立董事王寿群持股 33.33%并
    深圳市缔梦科技有限公司
                                              任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内港通(深圳)跨境投资有限公司       发行人报告期内原独立董事王寿群持股 40%




                                   3-3-2-94
  内港通(深圳)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发行人报告期内原独立董事王寿群持有 39%出资
                    限合伙)                                              份额

                                               发行人报告期内原独立董事王寿群担任执行合伙
        广东华商(前海)律师事务所
                                                                         人律师
        注 1:厦门建菱贸易有限公司因未按期工商年检已于 2005 年 12 月 23 日被吊销。
        注 2:双菱网络科技(漳州)有限公司因未按期工商年检已于 2003 年 10 月 27 日被吊销。
        注 3:漳州千禧实业有限公司因未按期工商年检已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被吊销。
        注 4:福建省福安市农药厂因未按期工商年检已于 2007 年 10 月 15 日被吊销。
        注 5:漳州市恒超建材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注销。
        注 6:莆田市鲤元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注销。

         (二)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在报告期内,发行人与
 其关联方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不包括发行人与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交
 易):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与参股公司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参股 40%公司采购运输服务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      关联交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
关联方                                             同类交                     同类交              同类交
             关系      易内容        金额                      金额                     金额
                                                   易的比                     易的比              易的比
                                                     例                         例                  例
泉州东       参股      采购运
                                   1,738.97         40.54     1,163.84        37.09       -             -
  大         公司      输服务
泉州星       参股      采购运
                                   1,345.99         31.38     938.50          29.91    375.10         40.86
  绿         公司      输服务
 合计          -          -        3,084.97         71.91     2,102.34        67.00    375.10         40.86

 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                       6.45                       6.02                    1.73


         泉州东大由公司与福建东大环保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成立于 2016 年,注册
 资本 1,000 万元,福建东大环保有限公司持有 60%股份,圣元环保持有 40%股份。
 福建东大环保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道路运输及保洁业务。泉州东大主要从事垃圾转



                                                   3-3-2-95
 运处置服务。泉州星绿由公司与福建星绿环境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成立于 2016
 年,注册资本 2,000 万元,福建星绿环境有限公司持有 60%股份,圣元环保持有
 40%股份。福建星绿环境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道路运输及保洁业务。泉州星绿主要
 从事垃圾及污水等转运处置服务。发行人关联采购主要与发行人参股公司发生,
 主要为垃圾和污水运输服务,为定制化的运输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采购服务,定价机制如下:发行人
 需要参股公司提供运输服务时,先由发行人财务部门根据运输内容、运输距离,
 车辆型号、道路状况、通行费用等因素对运输成本进行分析,并结合市场价格向
 参股公司提出报价,发行人经与负责参股公司实际经营的控股方通过充分谈判协
 商后确定运输价格。发行人与参股公司的关联采购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
 或参股公司利益的情形。

     (2)与其他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

     2017 年,发行人与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何晓虹、钟帅控股的企业发生关
 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             占当           占当              占当      占当
               关联
 关联方                 交易             期营           期营              期营      期同
               关系
                        内容   金额      业成    金额   业成   金额       业成      类交
                                         本的           本的              本的      易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福建省集泉   关联自然   采购
农业开发有   人控股公   绿化    -          -      -       -    11.25      0.05      2.91
  限公司         司     业务
  合计          -        -      -          -      -       -    11.25      0.05      2.91


     福建省集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
 司,成立于 2009 年,其中钟帅持有 80.00%股份,何晓虹持有 20%股份。何晓虹、
 钟帅为母子关系,合计持有发行人 6.27%股份,为发行人关联自然人。福建省集
 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关联法人。福建省集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主要从事
 绿化工程业务。



                                      3-3-2-96
    2017 年,南安圣元进行厂区绿化业务,主要包括场地整形、苗木种植、设
立乔木支护、养护、包活等,与福建省集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相关的厂区绿
化合同,通过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交易金额为 11.25 万元,定价公允。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参股公司提供垃圾焚烧处理服务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   关联交易内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
关联方
         关系       容                      同类交                 同类交              同类交
                             金额                    金额                   金额
                                            易的比                 易的比              易的比
                                              例                     例                  例
漳州佳   参股    垃圾焚烧
                             321.78          1.49    280.36         1.57    57.50          0.48
  盛     公司      处理
漳州星   参股    垃圾焚烧
                              7.91           0.04    164.42         0.92    82.41          0.68
  绿     公司      处理
 合计      -        -            329.69                  444.77                 139.92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0.37                   0.61                    0.33


    漳州佳盛由公司与福建省德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成立于 2017 年,
注册资本 500 万元,福建省德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持有 60%股份,圣元环保持有
40%股份。福建省德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园林绿化、道路保洁、垃圾清
运等业务。漳州佳盛向漳州圣元支付的垃圾处置费用为 27 元/吨,价格以漳州佳
盛与诏安县城乡建设局约定的垃圾终端处置费用 30 元/吨为参考,经发行人与漳
州佳盛控股方经充分谈判协商后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或参股公司
的情形。

    漳州星绿由公司与福建星绿环境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成立于 2016 年,注册
资本 2,000 万元,福建星绿环境有限公司持有 60%股份,圣元环保持有 40%股份。
福建星绿环境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环卫、保洁、运输等服务。漳州星绿向漳州圣元
支付的垃圾处置费用为 30 元/吨,价格以漳州星绿与南靖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约定
的垃圾终端处置费用 30 元/吨为参考,经发行人与漳州星绿控股方经充分谈判协
商后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或参股公司的情形。




                                      3-3-2-97
    3、发行人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根据《公司章
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等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416.79                377.82                 324.69

    4、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关联担保

    (1)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增加的发行人
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如下:

    1)2019 年度

                          担保金额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万元)                                        经履行完毕
朱煜煊、朱恒
               郓城圣元    2,800         2019.07.31        2034.07.22         否
    冰
朱煜煊、朱恒
               郓城圣元    5,200         2019.07.25        2034.07.22         否
    冰
朱煜煊、朱恒
               郓城圣元     800          2019.08.21        2034.07.22         否
    冰
朱煜煊、朱恒
               郓城圣元   3,660.65       2019.12.20        2034.07.22         否
    冰
朱煜煊、朱恒
                发行人      795          2019.09.12        2024.09.11         否
    冰
朱煜煊、陈秀
华、朱恒冰、    发行人      500          2019.09.30        2024.09.29         否
  吴晶晶
朱煜煊、陈秀
                发行人      990          2019.10.18        2024.09.01         否
华、朱恒冰、




                                     3-3-2-98
                          担保金额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万元)                                 经履行完毕
  吴晶晶

朱煜煊、陈秀
华、朱恒冰、    发行人      510          2019.11.15   2024.10.27      否
  吴晶晶
朱煜煊、朱恒
               莆田圣元   5,784.81       2019.10.17   2026.10.17      否
    冰
朱煜煊、朱恒
               莆田圣元   6,446.96       2019.12.20   2027.12.18      否
    冰
朱煜煊、陈秀
华、朱恒冰、   庆阳圣元   1,000.00       2019.10.31    2036.5.20      否
  吴晶晶
朱煜煊、陈秀
华、朱恒冰、   庆阳圣元   1,500.00       2019.09.02    2036.5.20      否
  吴晶晶
朱煜煊、朱恒
                发行人     800.00        2019.01.08   2024.01.07      否
    冰
朱煜煊、朱恒
                发行人     470.00        2019.03.19   2024.03.18      否
    冰
朱煜煊、陈秀
华、朱恒冰、   泉州圣泽    530.00        2019.03.29   2021.12.13      否
  吴晶晶
朱煜煊、陈秀
华、朱恒冰、   庆阳圣元   7,000.00       2019.01.25   2036.05.20      否
  吴晶晶
朱煜煊、陈秀
华、朱恒冰、   庆阳圣元   3,500.00       2019.03.29   2036.05.20      否
  吴晶晶
朱煜煊、陈秀
华、朱恒冰、   庆阳圣元   3,000.00       2019.05.23   2036.05.20      否
  吴晶晶

朱煜煊、陈秀   庆阳圣元   2,000.00       2019.06.28   2036.05.20      否




                                     3-3-2-99
                          担保金额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万元)                                 经履行完毕
华、朱恒冰、
   吴晶晶


    2)2018 年度

                          担保金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是否已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万元)                                 经履行完毕
朱煜煊、陈秀
华、朱恒冰、   泉州圣泽    850.00        2018.12.12   2027.7.20       否
   吴晶晶
朱煜煊、朱恒
               圣元环保    980.00        2018.12.05   2023.12.04      否
    冰、
朱煜煊、陈秀
华、朱恒冰、   泉州圣泽    400.00        2018.11.22   2030.05.20       否
   吴晶晶
朱煜煊、陈秀
华、朱恒冰、   泉州圣泽    400.00        2018.11.22   2027.07.20      否
   吴晶晶
朱煜煊、朱恒
               圣元环保    500.00        2018.11.16   2023.11.15      否
     冰
朱煜煊、陈秀
华、朱恒冰、   泉州圣泽    200.00        2018.10.26   2030.05.20       否
   吴晶晶
朱煜煊、陈秀
华、朱恒冰、   泉州圣泽    800.00        2018.10.26   2027.07.20       否
   吴晶晶
朱煜煊、朱恒
               圣元环保    700.00        2018.10.17   2023.10.16       否
     冰
朱煜煊、陈秀
华、朱恒冰、   安溪安晟    500.00        2018.09.26   2031.06.14       否
   吴晶晶




                                     3-3-2-100
朱煜煊、陈秀
华、朱恒冰、   泉州圣泽   800.00         2018.09.26   2027.07.20   否
   吴晶晶
朱煜煊、陈秀
华、朱恒冰、   泉州圣泽   500.00         2018.09.26   2030.05.20   否
   吴晶晶
朱煜煊、朱恒
               圣元环保   800.00         2018.09.13   2023.09.12   否
     冰
朱煜煊、陈秀
华、朱恒冰、   泉州圣泽   1,000.00       2018.08.24   2027.07.20   否
   吴晶晶
朱煜煊、陈秀
华、朱恒冰、   安溪安晟   300.00         2018.08.09   2031.06.14   否
   吴晶晶
朱煜煊、陈秀
华、朱恒冰、   泉州圣泽   700.00         2018.08.09   2027.07.20   否
   吴晶晶
朱煜煊、陈秀
华、朱恒冰、   泉州圣泽   850.00         2018.07.26   2027.07.20   否
   吴晶晶
朱煜煊、陈秀
华、朱恒冰、   安溪安晟   650.00         2018.07.20   2024.06.20   否
   吴晶晶
朱煜煊、陈秀
华、朱恒冰、   泉州圣泽   2,000.00       2018.06.28   2030.05.20   否
   吴晶晶
朱煜煊、陈秀
华、朱恒冰、   安溪安晟   700.00         2018.06.20   2031.06.14   否
   吴晶晶
朱煜煊、陈秀
华、朱恒冰、   泉州圣泽   1,300.00       2018.06.19   2030.05.20   否
   吴晶晶




                                     3-3-2-101
朱煜煊、朱恒
冰、陈文钰、
               南安圣元   2,500.00        2018.06.12    2018.07.20       是
陈秀华、吴晶
     晶
朱煜煊、陈秀
华、朱恒冰、   泉州圣泽   3,000.00        2018.06.07    2027.07.20       否
   吴晶晶
朱煜煊、陈秀
华、朱恒冰、   泉州圣泽   4,719.98        2018.05.31    2027.07.20       否
   吴晶晶
朱煜煊、陈秀
华、朱恒冰、   泉州圣泽    986.52         2018.05.31    2027.07.20       否
   吴晶晶
朱煜煊、陈秀
华、朱恒冰、   泉州圣泽   4,893.50        2018.05.30    2027.07.20       否
   吴晶晶
朱煜煊、陈秀
华、朱恒冰、   圣元环保   9,600.00        2018.04.28    2035.04.27       否
   吴晶晶
朱恒冰、朱煜
               南安圣元    300.00         2018.04.18    2018.04.23      是
     煊


    3)2017 年度

                          担保金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是否已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万元)                                   经履行完毕
朱煜煊、朱恒
               江苏圣元   5,000.00        2017.12.08    2022.11.30      否
 冰、陈文钰
朱煜煊、陈秀
华、朱恒冰、   江苏圣元   22,000.00       2017.12.05    2029.12.04      否
   吴晶晶
朱煜煊、陈秀
华、朱恒冰、   莆田圣元   12,877.00        2017.11.20   2028.12.21      否
   吴晶晶




                                      3-3-2-102
朱恒冰、朱煜
               南安圣元   4,200.00         2017.11.15   2024.11.15   否
     煊
朱煜煊、朱恒
               圣元华绿   6,000.00        2017.10.31    2028.10.30   否
     冰
朱煜煊、朱恒
               圣元华绿    800.00         2017.08.24    2020.08.22   否
     冰
朱恒冰、朱煜
               山东曹县   31,500.00       2017.06.23    2032.06.22   否
     煊
朱恒冰、朱煜
               南安圣元   2,000.00        2017.06.15    2024.06.15   否
     煊
朱煜煊、朱恒
               江苏圣元   2,000.00        2017.06.14    2017.12.07   是
     冰
朱煜煊、朱恒
               江苏圣元   3,000.00        2017.05.24    2017.12.11   是
     冰
朱煜煊、陈秀
华、朱恒冰、   泉州圣泽   3,000.00        2017.04.19    2027.04.18   否
   吴晶晶
朱煜煊、朱恒
               龙海水务   1,500.00        2017.04.25    2024.04.25   否
     冰
朱煜煊、陈秀
华、陈文钰、
               南安圣元   2,500.00        2017.03.24    2018.03.15   是
朱恒冰、吴晶
     晶
朱煜煊、朱恒
               龙海水务   4,000.00        2017.03.15    2024.03.15   否
     冰
朱恒冰、朱煜
               南安圣元    900.00         2017.02.27    2017.03.15   是
     煊
朱恒冰、朱煜
               南安圣元   1,500.00        2017.01.24    2017.02.28   是
     煊
朱煜煊、朱恒
冰、陈秀华、   泉州圣泽   1,800.00        2017.01.07    2017.12.06   是
   吴晶晶




                                      3-3-2-103
朱煜煊、朱恒
                圣元环保    1,000.00       2017.08.21       2017.12.22          是
     冰
朱煜煊、朱恒
                圣元环保    1,000.00       2017.08.17       2017.12.22          是
     冰
朱煜煊、朱恒
                圣元环保    1,000.00       2017.08.15       2017.12.22          是
     冰
朱煜煊、朱恒
                圣元环保    1,000.00       2017.08.03       2017.12.22          是
     冰
朱煜煊、朱恒
                圣元环保    1,000.00       2017.08.03       2017.12.22          是
     冰


    5、报告期末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确认,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之间的应收
应付款项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漳州星绿                8.49                   73.14                 53.19
    漳州佳盛               228.66                  137.65                63.92

                                       应付账款

    泉州东大               743.65                  388.44                   -
    圣元星绿               395.39                  405.02                16.37
福建省集泉农业开
                              -                     0.58                  0.58
    发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人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和有关关联方在期末所存
在的期末款项余额,主要系提供垃圾处理及采购运输服务、工程绿化所产生。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1、关联采购及销售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披露关联交易的



                                       3-3-2-104
关联方基本情况、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价格公允性。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
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
公允性,与参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未来将持续存在;发行人关联交易占发行人
报告期内各期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不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独立性,不
存在对发行人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亦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2、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支付薪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关联担保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披露上述关联担
保的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等。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
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债务融资存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
情形,主要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朱煜煊、朱恒冰父子及其配偶以及高级管理人员陈
文钰等人提供保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4、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与有关关联方的资金余额
主要系由于采购款及提供垃圾处理服务产生,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招股说明书》完整、准确披露了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发生关联
交易;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关联交易占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
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不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独立性,不存在关联交易
定价显失公平的情形,亦不存在调节发行人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及利益输送的
情形。

    (四)发行人已采取必要措施对其他股东的利益进行保护

    1、2019 年 1 月 31 日和 2019 年 2 月 15 日,发行人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和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


                                 3-3-2-105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报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19 年 5 月 21 日和 2019 年 6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会议和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19 年度日常性关联
交易的议案》,对公司 2019 年预计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确认。

    3、发行人独立董事徐晓东、邓鹏、李先旺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认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
条款公允的、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
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独立董事认可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
内部决策程序,并由发行人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行人已采取必要措施对
其他股东的利益进行保护。

    (五)发行人在《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及其他内部规定中明确了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

    1、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草案)》中均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审议关联交易的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

    2、除发行人《公司章程》外,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发行人 2019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将于公司上市后实施的《公司章程(草案)》《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已按照《公司法》《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明确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

    3、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煜煊、朱恒冰父子就规范和减少关联交
易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人及承诺人实际控制或由承诺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以下统称为“承诺人控制或影响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圣元环保及其
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圣元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能够通过市场与独立


                                 3-3-2-106
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圣元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承诺
人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避免向圣元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拆借、占用圣元
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圣元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
方式侵占圣元环保资金。

    2、对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与圣元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
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交易行为,定价政策遵循公平、公正、公允、
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与市场独立第三方交易价格确定;无市场价格比较或
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将参照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加合理利润
的方式予以确定,以保证交易价格公允。

    3、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与圣元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
联交易将严格遵守圣元环保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法律法规等相关规
定。在圣元环保权力机构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法履行回避义务;对须
报经有权机构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4、承诺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圣元环保及其下
属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圣元环保或其下属子
公司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占圣元环保或其下属子公司利益的,圣元环保及其下
属子公司的损失由承诺人承担。

    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承诺人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4、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其他股东深创投系、何晓虹、钟帅已就关联交易事
项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人及承诺人实际控制或由承诺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以下统称为“承诺人控制或影响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圣元环保及其
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圣元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能够通过市场与独立
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圣元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承诺
人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避免向圣元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拆借、占用圣元
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圣元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


                                   3-3-2-107
方式侵占圣元环保资金。

    2、对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与圣元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
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交易行为,定价政策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公
开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与市场独立第三方交易价格确定;无市场价格比较或定
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将参照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加合理利润的
方式予以确定,以保证交易价格公允。

    3、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与圣元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
联交易将严格遵守圣元环保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法律法规等相关规
定。在圣元环保权力机构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法履行回避义务;对须
报经有权机构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4、承诺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圣元环保及其下
属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圣元环保或其下属子
公司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占圣元环保或其下属子公司利益的,圣元环保及其下
属子公司的损失由承诺人承担。”

    5、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关联交易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人及承诺人实际控制或由承诺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以下统称为“承诺人控制或影响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圣元环保及其
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圣元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能够通过市场与独立
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圣元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承诺
人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避免向圣元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拆借、占用圣元
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圣元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
方式侵占圣元环保资金。

    2、对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与圣元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
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交易行为,定价政策遵循公平、公正、公允、
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与市场独立第三方交易价格确定;无市场价格比较或
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将参照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加合理利润
的方式予以确定,以保证交易价格公允。


                                 3-3-2-108
    3、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与圣元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
联交易将严格遵守圣元环保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法律法规等相关规
定。在圣元环保权力机构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法履行回避义务;对须
报经有权机构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4、承诺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圣元环保及其下
属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圣元环保或其下属子
公司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占圣元环保或其下属子公司利益的,圣元环保及其下
属子公司的损失由承诺人承担。

    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承诺人作为圣元环保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上述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上述制度的有效实施能够保证发行人在关联交易中进行公允决策,保护发
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利。

    (六)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1、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厦门兴信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工
程施工建设及建筑材料的批发与销售业务,2018 年 12 月 5 日,该企业已完成工
商注销登记。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厦门兴信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漳州市兴信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
工程施工建设及建筑材料的批发与销售业务,2018 年 6 月 6 日,该企业已完成
工商注销登记。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漳州市兴信裕建筑工程有限
公司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发行人的关联方未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3-3-2-109
    (七)有关关联方已经承诺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煜煊、朱恒冰父子已出具《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至今及未来均不以任何形式在中国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
公司相同或相似的,对公司主营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
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本人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业务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或对公司
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3、本人不会向其他业务与公司相同、相似的或对公司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
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金、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
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4、本人不在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或对公司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其他
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中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若本人及其关联公司、企业与公司产品或业务出现相竞争的情况,则本
人及其关联公司、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业务或产品,或者将相竞争的
业务纳入到公司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让与公司或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
方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6、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
间将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
将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如因违反本承诺函而从中受益,本人同意将所
得受益全额补偿给公司。”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关联方已经承诺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将来产生同业
竞争,上述关联方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合法有效。

    (八)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对有关关联交易和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或
措施进行了充分披露,无重大遗漏和重大隐瞒。



                               3-3-2-110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发行人拥有房产的情况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报告
     期末,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5 处自有房屋所有权,具体情况见如下《自
     有房屋所有权情况表》:

序     不动产权证   房屋所有   不动产单                            房屋建筑 权利
                                           对应项目      坐落                          用途
号         号         权人       元号                              面积(㎡) 性质
                                                       郓城县
       鲁(2019)              37172510                张营镇
       郓城县不动              7004GB0    郓城一期、   二十里                  自建   公用设
1                   郓城圣元                                       38,855.48
         产权第                0002F000     郓城二期   铺村西                    房     施
       0007489 号              10001                   北 550
                                                         米
                               35058300
                                                       南安市
                               2206GB0
                               0017F000                柳城街
                               10001、                 道杏莲
       闽(2019)              35058300                村工业                         工业厂
       南安市不动              2206GB0    南安一期、   区 17 号                自建   房、设备
2                   南安圣元                                       14,776.22
         产权第                0017F000     南安二期   泵房幢 1                  房   用房、综
       1100119 号              20001、                 层、主厂                         合
                               35058300                房幢 1-4
                               2206GB0                 层、综合
                               0017F000
                                                       楼 1-7 层
                               30001
       苏(2019)              32083020                盱眙县
       盱眙县不动              3204GB0    江苏一期、                                  公共设
3                   江苏圣元                           古桑骚      12,285.75   其它
         产权第                0027F999     江苏二期                                    施
                               90001                     狗山
       0032110 号
       苏(2019)              32083020                盱眙古
       盱眙县不动              3001GB0    江苏一期、                                  公共设
4                   江苏圣元                           桑乡骚      4,008.51    其它
         产权第                0010F000     江苏二期                                    施
                               10001                     狗山
       0032113 号
                               35062323
                               0022GB0
       闽(2019)              0003F000
                                                       漳浦县
       漳浦县不动              10001、    漳州一期、                           自建   公共设
5                   漳州圣元                           旧镇镇      23,582.37
         产权第                35062323     漳州二期                             房     施
                                                       苑上村
       0021159 号              0022GB0
                               0003F000
                               20001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完成郓城一期、二期项目、南安
     一期、二期项目、江苏一期、二期项目和漳州一期、二期项目的房屋产权证书的
     办理,其正在办理已拥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曹县一期、二期项目土地(具体内容参
     见本工作报告正文“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二)发行人拥有无形资产的情况 1、



                                          3-3-2-111
国有土地使用权(1)自有土地使用权”项下详述)之上所建房屋的不动产权登
记证书。根据曹县圣元所在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曹县一期、二期项目土
地地上附着房产不属于违法建筑,不存在被行政处罚的情形。除上述外,对于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使用的其他房屋,其所在土地未登记在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名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不动产登
记暂行条例》及《房屋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房地一体”原则,发
行人无法办理该部分房屋的权属登记事项。

    由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系通过特许经营权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根据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及相特许经营权协议,发行人及其控
股子公司在相关项目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在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将无偿移交给特
许经营权授予方或与授予方协商确定移交事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仅享有特
许经营权项目的建设与运营权,而不实质拥有项目所涉及的房屋所有权。

    同时,针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部分建筑物尚未取得产权证书事宜,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公司因前述事项被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被要求
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在相关情形发生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本人将全额承担该部分
补缴、被处罚或被追索的支出及相关费用。前述支出及相关费用由本人全额承担,
并承诺不向公司追偿,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办理相关项目房产之产权
证非《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及相关特许经营权协议规定之必
要条件;针对曹县圣元自有土地使用权之上所建房屋未取得房产证情形,发行人
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积极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根据曹县圣元所在地主管部门的确
认,上述地上所建之房产不属于违法建筑,不存在被行政处罚的情形,因此不属
于重大违法行为;对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使用的房屋及其房屋下的土地
使用权人非同一主体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房地一体”原则,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无法办理该等房产之产权证;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
部分房屋未取得产权证书出具承诺,保证发行人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综上,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拥有部分房产的所有权情况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
实质性法律障碍。



                                3-3-2-112
         (二)发行人拥有无形资产的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

         (1)自有土地使用权

         1)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共拥有 10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见如下《自有土地使用权情况表》:

序               使用权             面积     地类   使用权                 他项   对应项
      证书编号            坐落                                终止日期
号                 人             (㎡)   (用途) 类型                   权利     目
      安溪县国
      用(2007)          城厢                                                    安溪一
                 泉州圣                     公共设                           1
1         第              镇过    26,744               出让   2036.11.05   是     期、安溪
                   泽                       施用地
      0010228             溪村                                                      二期
          号
                          南安
                          市柳
      闽(2019)
                          城街
      南安市不                                                                    南安一
                 南安圣   道杏
2     动产权第                    37,411     工业      出让   2057.05.09    否    期、南安
                   元     莲村
        1100119                                                                     二期
                          工业
          号
                          区17
                            号
                          盱眙
        盱国用            县古                                                    江苏一
                 江苏圣                     公共设
3     (2014)            桑乡    11,179               划拨       /         否    期、江苏
                   元                       施用地
      第888号             骚狗                                                      二期
                            山
      苏(2019)
                          盱眙
      盱眙县不                                                                    江苏一
                 江苏圣   县古              公共设
4     动产权第                    25,904               划拨       /         否    期、江苏
                   元     桑骚              施用地
        0032110                                                                     二期
                          狗山
          号
      苏(2019)
                          盱眙
      盱眙县不                                                                    江苏一
                 江苏圣   古桑              公共设
5     动产权第                    26,704               划拨       /         否    期、江苏
                   元     乡骚              施用地
        0032113                                                                     二期
                          狗山
          号
                          郓城
                          县张
      鲁(2019)
                          营镇
      郓城县不                                                                    郓城一
                 郓城圣   二十              公共设                           2
6     动产权第                    99,966               出让   2065.10.06   是     期、郓城
                   元     里铺              施用地
      0007489                                                                       二期
                          村西
          号
                          北550
                            米




                                           3-3-2-113
序                  使用权                 面积      地类   使用权                         他项      对应项
       证书编号                 坐落                                         终止日期
号                    人                 (㎡)    (用途) 类型                           权利        目
       闽(2019)              漳浦
       漳浦县不                县旧                                                                 漳州一
                  漳州圣                 57,749.    公共设
7      动产权第                镇镇                              划拨            /           否     期、漳州
                    元                     33       施用地
         0021159               苑上                                                                   二期
           号                    村
                               曹县
       鲁(2017)
                               磐石
       曹县不动
                  曹县圣       街道                 公共设                                          曹县一
8        产权第                          43,599                  出让       2067.04.19      是3
                    元         办事                 施用地                                          期、二期
       0000577
                               处赵
           号
                               楼村
                               西峰
                               区肖
       甘(2018)              金镇
       庆阳市不                胡同                                                                 庆阳一
                  庆阳圣                 62,038.    公共设
9      动产权第                村生                              划拨            /           否     期、庆阳
                    元                     58       施用地
       0003704                 活垃                                                                   二期
           号                  圾焚
                               烧发
                               电厂
                               鄄城
                               县富
       鲁(2019)
                               春乡
       鄄城县不
                  鄄城圣       郝庄                                                                  鄄城一
10     动产权第                          55,049      工业        出让       2069.12.05      是4
                    元         行政                                                                    期
       0005133
                               村村
           号
                               东500
                                 米
           注 1:2017 年 6 月 27 日,安溪县国土资源局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闽(2018)安溪县不动产证明
     第 0018750 号)。
           注 2:2016 年 6 月 14 日,郓城县国土资源局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郓他项(2016)第 056 号)。
           注 3:2017 年 6 月 27 日,曹县国土资源局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 鲁(2017)曹县不动产证明第 0000230
     号)。
           注 4:2020 年 3 月 24 日,鄄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鲁(2020)鄄城县不动
     产证明第 0001638 号)

          除已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之外,截至报告期末,龙海水务的国有土地使用
     权证尚待办理,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及本所律师核查,龙海项目用地约 62,658
     ㎡,占发行人使用土地面积的 5.38%,占比较低,2017 年至 2019 年,龙海水务
     实现的营业收入为 623.93 万元、813.96 万元及 1,043.08 万元,占发行人营业收
     入的 1.46%、1.12%及 1.17%,收入占比较小。因此,龙海水务未取得土地使用
     权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影响较小,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障碍。

          2)自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其上房屋所有权合规及占比情况




                                                   3-3-2-114
       ①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通过划拨方式
取得的自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设情况如下:

          使用    对应项     所在划拨土地证号/面积/   其上房产证号/面积/坐落等信息
 序号
          权人      目           坐落等信息审批             房屋建设审批手续
                             详见上文《自有土地使用
   1                                                               -
                                 权情况表》第3项
                 江苏一
          江苏               详见上文《自有土地使用   详见上文《自有房屋所有权情况
   2             期、江苏
          圣元                   权情况表》第4项                表》第3项
                   二期
                             详见上文《自有土地使用   详见上文《自有房屋所有权情况
   3
                                 权情况表》第5项                表》第4项
                 漳洲一                               详见上文《自有房屋所有权情况
          漳州               详见上文《自有土地使用
   4             期、漳州                                       表》第5项
          圣元                   权情况表》第7项
                   二期
          庆阳   庆阳一      详见上文《自有土地使用
   5                                                               -
          圣元   期、二期        权情况表》第9项
   注:截至报告期末,庆阳一期尚在建设。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可以划
拨方式取得。《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 9 号)规定,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和公益事业用地中的环境卫生设施用地包括污水处理厂、垃圾(粪便)处理设施
可以使用划拨用地。发行人上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用地为划拨用地,符合《土地
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经取得上述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地上自建房屋已依法
办理必要的建设用地批复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建筑工程施
工许可等批准手续,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上述项目所在地土地及房屋主管部门均已出具合规证明,认定发行人拥有的
划拨土地使用权为合法取得,不存在违反土地相关法规的情形;项目使用房产不
属于违法建筑,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未受到过行政处罚。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部分项目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并在土地
上自建房屋的情形符合《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
述土地和房产均已依法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且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相关房产
均为合法建筑,土地及房屋主管部门对此均已出具合规证明,发行人不存在因使
用划拨用地及相关房产而被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违法行
为。



                                          3-3-2-115
       ②结合自有划拨土地及地上房产的面积占发行人全部土地或房产面积的比
 例、使用上述土地或房产产生的收入、毛利、利润情况,评估其对于发行人的重
 要性

       A.自有划拨土地及地上房屋的面积占发行人全部土地、房屋面积的比例

       发行人项目用地总面积为 1,165,181.94 ㎡,发行人拥有的房屋总面积为
 204,507.97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
 屋面积占比如下:

                                                                                    单位:㎡,%

 序
               项目          土地面积             占比                  房屋面积            占比
 号
 1     江苏一期、二期        63,787.00                5.47              16,294.26           7.97

 2     漳洲一期、二期        57,749.33                4.96              23,582.37           11.53

 3     庆阳一期、二期        62,038.58                5.32                  -                 -

             合计            183,574.91           15.76                 39,876.63           19.50


       B.报告期内,发行人在上述土地及房产基础上产生的收入、毛利、利润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收入    13,351.93                  10,662.08                  3,460.86
江苏一期、二
                      毛利    5,489.17                       5,078.18               1,122.40
      期
                    净利润    2,723.19                       2,160.08                -721.34

                      收入    9,457.02                   10,426.68                  3,703.61
漳州一期、二
                      毛利    5,348.36                       6,379.04               1,263.98
      期
                    净利润    3,815.41                       4,596.15                -470.43

                      收入        -                             -                       -
庆阳一期、二
                      毛利        -                             -                       -
      期
                    净利润      -4.74                         -5.70                   -0.13




                                          3-3-2-116
                           收入      22,808.95                   21,088.76            7,164.47

              合计         毛利      10,837.53                   11,457.22            2,386.38

                        净利润           6,533.87                6,750.53             -1,191.90

                           收入          25.68%                   29.00%              16.79%

        占发行人比重       毛利          26.45%                   30.33%              11.38%

                        净利润           30.09%                   32.14%              -18.69%


                C.上述土地、房屋对发行人的重要性

                根据发行人确认,江苏一期、二期项目,漳州一期、二期项目,庆阳一期、
            二期项目均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前述项目使用的土地、房屋对发
            行人生产经营具有重要性。

                ③处罚或搬迁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根据上述分析,发行人部分项目使用划拨用地的情形符合《土地管理法》《划
            拨用地目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未因使用划拨用地事宜受到主管部门处
            罚,土地主管部门已出具无违法违规证明。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使用划
            拨用地不存在被处罚的风险,如果未来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导
            致发行人不能继续使用上述划拨用地,发行人将按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出让手续
            或进行搬迁,因此产生的费用将按照特许经营权协议的约定或与特许经营权授予
            方协商确定,发行人可能需要补充缴纳土地出让金或承担搬迁费用等损失。

                (2)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使用的土地使用权

                除上述发行人已取得的自有土地使用权外,发行人其他项目因业务活动需要
            使用的项目用地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即政府部门或其授权的当地市政公用事业
            管理部门负责提供。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将项目实际所使用的土地交回特许经
            营权授予方或与授予方协商确定移交事项。截至本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具体情况
            如下表所示:


序   土地                         地类       使用                 土地面积   使用期
号   使用     供地方       项目   (用       权类     土地位置                            相关土地文件
                                                                               限
     方                           途)       型                     (㎡)



                                                    3-3-2-117
序   土地                       地类     使用                 土地面积   使用期
号   使用   供地方     项目     (用     权类     土地位置                            相关土地文件
                                                                           限
     方                         途)     型                    (㎡)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
                                                                                  府关于同意划拨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
                                                                                  生物质处理产业化管理
                                                                                  处作为莆田市城市生活
                                                                                  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
                                                                                  设用地的批复》(莆秀政
                                                                                  土[2015]23号)、《建设用
                       莆田一                                                     地批准书》(莆秀(县)
            莆田市生                              莆田市秀
                       期、莆                                            特许经     [2015]建字第025号)、
1.   莆田   物质处理            公共设            屿区东庄
                       田二              划拨                 146,501    营期限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
     圣元   产业化管            施用地            镇胜利围
                       期、莆                                            届满     府关于同意划拨国有建
              理处                                  垦内
                       田三期                                                     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
                                                                                  生物质处理产业化管理
                                                                                  处作为莆田市城市生活
                                                                                  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扩
                                                                                    建项目建设用地的批
                                                                                  复》(莆秀政土[2015]46
                                                                                  号)、《建设用地批准书》
                                                                                  (莆秀(县)[2015]建字
                                                                                          第041号)
                                公共管
            南安市市                              南安市柳               特许经   《国有土地使用证》(南
2.   南安              南安三   理与公
            政公用事                     划拨     城办事处     25,173    营期限   国用(2016)第00160004
     圣元                期     共服务
            业管理局                                杏莲村               届满              号)
                                  用地
                                                 泉州市丰
            泉州市市   宝洲一                                            特许经   《国有土地使用证》(泉
3.   泉州                       公用设           泽区泉秀
            政公用事   期、宝            划拨                 87,260.7   营期限   国用(2000)字第200215
     圣泽                         施             办事处沉
              业局     洲二期                                            届满              号)
                                                   洲村
                                                 泉州市丰
                                                 泽区清源
            泉州市市                                                     特许经   《国有土地使用证》(泉
4.   泉州              北峰项   公共基           街道西环
            政公用事                     划拨                 66,995.3   营期限   国用(2006)字第200639
     圣泽                目     础设施           城河以北、
            业管理局                                                     届满              号)
                                                 旧防洪堤
                                                   以东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泉州市市   泉州室                     泉州市洛               特许经   提供泉州市市政公用事
5.   圣元                       建设用
            政公用事   仔前项            划拨     江区双阳    188,100    营期限   业管理局建设用地的批
     华绿                         地
              业局       目                       镇新南村               届满     复》(泉政[1998]地1514
                                                                                            号)
            梁山县环                                                     特许经   《国有土地使用证》(梁
6.   梁山              梁山一   公共基            杨营镇大
            境卫生管                     划拨                  81,013    营期限       国用(2006)第
     圣元                期     础设施              杨村
              理处                                                       届满         0832090085号)
            天长市城                              天长市张               特许经   《不动产权证书》(皖
7.   安徽              天长一   公共设
            市管理行                     划拨     铺镇尚武     59,177    营期限   (2020)天长市不动产
     圣元                期     施用地
            政执法局                                  村                 届满     权第0000166号)




                                                3-3-2-118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上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用地为划拨用地,符合《土
         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已授予的土地使用权外,漳浦旧镇一期项目授予方提供的土地尚未取
         得土地使用权证。

              根据《漳浦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48 号)及漳浦县绥安工业区
         开发总公司的确认,漳浦旧镇一期项目用地应由县国土资源局向漳浦县绥安工业
         区开发总公司办理土地划拨手续,并由漳浦县绥安工业区开发总公司将土地提供
         给漳州圣元使用作为漳浦旧镇一期项目用地,该项目用地已于 2015 年 9 月前报
         批。截至本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漳浦县绥安工业区开发总公司尚未取得土地使用
         权证。

              漳浦旧镇一期用地约 1,960.03 ㎡,占发行人使用土地面积的 0.17%,占比较
         低,2017 年至 2019 年,漳浦旧镇实现的营业收入为 0 万元、49.78 万元、147.27
         万元,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 0%、0.07%及 0.17%,收入占比较低。因此,漳浦旧
         镇一期未取得项目用地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影响较小,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障
         碍。

              2、特许经营权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
         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29 项特许经营权,具体情况如下:

                                                                       协议及补充协议   特许经营
序号   项目公司             合同对方                      项目名称
                                                                         签订时间         权期限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协议
 1                         莆田市建设局           莆田一期、莆田二期      2007.05        30 年
       莆田圣元                                                           2015.01
 2                 莆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莆田三期                       30 年
                                                                         2017.05.10
 3                       南安市人民政府           南安一期、南安二期     2006.09.27      30 年
       南安圣元
 4                 南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南安三期       2016.11.23      30 年
 5     漳州圣元        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漳州一期、漳州二期     2012.11.28      30 年
                                                                         2012.07.03
 6     江苏圣元          盱眙县人民政府           江苏一期、江苏二期                     30 年
                                                                         2015.08.13
                                                                         2013.04.18
 7     郓城圣元          郓城县人民政府           郓城一期、郓城二期                     70 年
                                                                         2013.10.16


                                              3-3-2-119
                                                                             2013.08.20
 8     梁山圣元               梁山县人民政府                   梁山一期      2015.01.06    30 年
                                                                             2018.05.11
 9     鄄城圣元               鄄城县人民政府                   鄄城一期      2016.03.24    30 年
 10    曹县圣元                 曹县人民政府           曹县一期、曹县二期    2014.01.26    30 年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
 11    庆阳圣元                                          庆阳一期、二期      2014.05.23    50 年
                             府
                   山东省汶上县住房和城乡规                                  2016.06.21
 12    汶上圣元                                                汶上一期                    30 年
                           划建设局                                          2018.02.08
                                                                             2019.07.05
 13    安徽圣元    天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安徽圣元一期                     30 年
                                                                             2019.07.05
                                                      泉州圣元提级改造项目
 14    泉州圣元               南安市城市管理局                               2019.09.03    28 年
                                                      泉州圣元餐厨处理项目
                                                                              2013.07
 15    巨野圣元        巨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巨野一期、二期       2015.01      30 年
                                                                              2019.12
                       注
垃圾统筹集中处理协议
                                                                             2015.02.04
 16    江苏圣元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政府       江苏一期、江苏二期                 长期经营
                                                                             2019.01.01
 17    漳州圣元             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漳州一期、漳州二期    2015.05.19    30 年
                                                                             2017.08.07
 18    郓城圣元               曲阜市人民政府           郓城一期、郓城二期                  30 年
                                                                             2017.12.05
 19    庆阳圣元             甘肃省镇原县人民政府       庆阳一期、庆阳二期     2020.03      50 年
 20    庆阳圣元             甘肃省正宁县人民政府       庆阳一期、庆阳二期     2020.03      30 年
 21    庆阳圣元             甘肃省庆城县人民政府       庆阳一期、庆阳二期     2020.04      50 年
 22    庆阳圣元             甘肃省宁县人民政府         庆阳一期、庆阳二期     2020.04      50 年
污水处理协议
                                                                             2004.02.06
                   泉州市人民政府/泉州市市政                                 2007.06.13
 23    泉州圣泽    公用事业管理局/泉州市城市           宝洲一期、宝洲二期    2014.09.01    25 年
                             管理局                                          2018.02.12
                                                                             2019.10.08
                                                                             2006.06.01
                                                                             2007.06.13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24    泉州圣泽                                                北峰项目      2016.07.12    25 年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8.02.12
                                                                             2019.10.08
                                                                             2005.05.30
 25    安溪安晟               安溪县规划建设局                 安溪一期         2013       30 年
                                                                             2018.03.26
                                                                             2013.09.05
 26    安溪安晟    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安溪二期                    23 年
                                                                             2018.03.26
                                                                             2007.08.31
                   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
 27    龙海水务                                                龙海项目      2014.07.30    30 年
                           限公司                                            2018.04.13
 28    漳州圣元             漳浦县旧镇镇人民政府          漳浦旧镇一期       2013.11.23    30 年
 29    圣元华绿             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泉州室仔前项目      2017.06.30    20 年




                                                   3-3-2-120
         注:垃圾统筹集中处理协议主要是为统筹处理发行人垃圾发电项目所在地附近县市区域的垃圾,进行
     区域协同所签订。

          3、注册商标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
     控股子公司拥有如下 19 项注册商标,不存在权利瑕疵或限制,亦不存在许可第
     三方使用等情形:

序
         商标描述                  注册号             注册人        类别         到期日        他项权利
号



1                                 4839191             发行人         40        2029.04.13           无




2                                 4839192             发行人         35        2029.02.13           无




3                                 4839193             发行人          7        2028.06.13           无




4                                 4839194             发行人         37        2029.04.20           无




5                                 4839195             发行人          6        2028.11.06           无




6                                 4839196             发行人         24        2029.04.20           无




7                                 4839197             发行人         25        2029.08.13           无




                                              3-3-2-121
序
     商标描述   注册号           注册人   类别    到期日      他项权利
号



8               4957583          发行人    34    2028.08.13      无




9               4957584          发行人    26    2029.09.20      无




10              4957585          发行人    21    2029.04.20      无




11              4957586          发行人    20    2029.02.20      无




12              4957587          发行人    18    2029.05.20      无




13              4957588          发行人    16    2029.03.13      无




14              4957589          发行人    9     2028.09.27      无




15              4957590          发行人    2     2029.04.13      无




16              4957591          发行人    1     2029.09.13      无




17              6871515          发行人    1     2020.07.06      无




                          3-3-2-122
序
        商标描述            注册号            注册人        类别    到期日      他项权利
号



18                         11583892           发行人         4     2024.03.13      无




19                         11583921           发行人         39    2024.03.13      无




         4、专利权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证明及本所律师
     核查,截至本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 70 项专利权,不
     存在权利瑕疵或限制,亦不存在许可第三方使用等情形,具体情况参见附表一。

         5、互联网域名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拥有
     6 项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域名                域名注册人             注册时间      到期时间

        chinasyep.com             发行人               2012.09        2022.09
        圣元环保.中国             发行人               2018.12        2022.12
        圣元环保.com              发行人               2018.12        2022.12
         圣元环保.cn              发行人               2018.12        2022.12
         圣元环保.net             发行人               2019.06        2024.06
        圣元环保.公司             发行人               2020.05        2025.05

         (三)发行人拥有的重要在建工程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拥有的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具体如下:

         1、鄄城一期




                                       3-3-2-123
序号      备案及批准文件                            文件名称/编号
                            《菏泽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鄄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
 1     立项核准文件
                            期)项目的核准意见》(菏发改审批[2018]68 号)
       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   《关于鄄城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鄄城县生活垃圾焚烧
 2
       件                   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菏环审[2018]6 号)。
                            《关于鄄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3     用地预审意见
                            的复函》(菏国土资函[2018]200 号)
 4     用地规划许可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鄄规 B 地字第 3729292018120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鲁(2019)鄄城县不动
 5     土地使用权证
                            产权第 0005133 号
 6     工程规划许可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鄄规 C 建字第 3729292018056)

 7     工程施工许可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MN371726201904240101)


     2、梁山一期


序号      备案及批准文件                            文件名称/编号
                            《关于梁山县环保能源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济发改许
 1     立项核准文件
                            可[2019]1 号)
       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   《关于梁山县环保能源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
       件                   (济环审[2019]9 号)
                            《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向梁山县环境卫生管理处供地的
 3     用地批复
                            批复》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梁国用(2006)第 0832090085
 4     土地使用权证
                            号)
 5     工程规划许可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字第 3708322019037 号)

 6     工程施工许可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70832201910110199)


     3、庆阳一期


序号      备案及批准文件                            文件名称/编号
                            《关于庆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庆市
                            发改[2016]344 号)
                            《关于庆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延期的批复》
 1     立项核准文件         (庆市发改函[2018]153 号)
                            《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庆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
                            电项目建设内容变更补充的复函》(庆市发改函[2020]3
                            号)
                            《庆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庆阳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庆环环评发[2017]27 号)
       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
 2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庆阳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
       件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变 更 的 报 告 > 的 复 函 》( 庆 环 规 划 函
                            [2019]1 号)
                            《庆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庆阳市西峰区垃圾焚烧发电项
 3     用地预审意见
                            目建设用地的预审意见》(庆市国土资函字[2016]154 号)


                                    3-3-2-124
                            《村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庆西村建 NO.201805251
 4     用地规划许可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甘(2018)庆阳市不
 5     土地使用权证
                            动产权第 0003704 号)
                            《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庆西村建 NO.201807191
 6     工程规划许可
                            号)
                            《西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同意庆阳市西峰区垃圾
 7     开工许可             焚烧发电项目开工建设并补办相关手续的批复》(西住建
                            发[2019]3 号)

     4、汶上一期


序号     备案及批准文件                        文件名称/编号
                            《关于汶上县环保科技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济审服企
 1     立项核准文件
                            投[2019]1 号)
       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   《关于汶上县圣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汶上县环保科技发
 2
       件                   电项目环境报告书的批复》(济环审[2019]15 号)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汶上县环保科技发电项
 3     用地预审意见
                            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济自资规许字[2019]7 号)
 4     开工许可             已取得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容缺开工的批准文件

     5、天长一期


序号     备案及批准文件                        文件名称/编号
                            《滁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长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
 1     立项核准文件
                            目核准的批复》(滁发改审批[2019]141 号)
                            《关于<安徽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天长市生活垃圾焚烧
       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
 2                          发电厂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滁环
       件
                            [2019]427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皖(2020)天长市不
 3     土地使用权证
                            动产权第 0000166 号)
 4     开工许可             已取得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容缺开工的批准文件


     6、泉州圣元提级改造项目


序号     备案及批准文件                        文件名称/编号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
 1     立项核准文件         电厂提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泉发改审
                            [2019]76 号)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南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
       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
 2                          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泉环评[2019]书 15
       件
                            号)
 3     用地预审意见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南资源预[2019]30 号)

 4     用地规划许可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350583201900040)




                                   3-3-2-125
  5     开工许可             已取得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容缺开工的批准文件


      7、泉州圣元餐厨处理项目


序号      备案及批准文件                        文件名称/编号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安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
  1     立项核准文件
                             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南发改投[2019]82 号)
        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   《关于批复南安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
  2
        件                   报告书的函》(泉环[2019]书 328 号)
  3     用地预审意见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南资源预[2019]31 号)

  4     用地规划许可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350583201900039)

  5     工程规划许可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350583202000004)

  6     开工许可             已取得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容缺开工的批准文件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上述在建工程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
续。

      (四)发行人拥有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的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拥有的固定资产除房屋建筑物外主要为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及其他设备等,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资产权属清晰,报告期内部分机器设备存在的抵押担保及
融资租赁情形,具体参见本工作报告正文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一)
1”及“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一)3”项下详述。

      (五)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上
述主要财产均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六)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上述主
要财产通过购买、自主建造、自主研发、自行申请等合法方式取得,已取得必要
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权属证书。

      (七)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除本工作报告正文“十一、发行
人的重大债权债务(一)1”项下以土地使用权、重大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情
形及本工作报告“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一)3”项下的融资租赁合同



                                    3-3-2-126
涉及的设备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其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并
无限制,不存在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发行人主要资产不存在许可第
三方使用等情形。

       (八)发行人对外投资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的核查,截至本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拥
有 26 家对外投资企业/单位及 1 家分支机构,其中对外投资企业包括 21 家控股
子公司、4 家参股公司及 1 家研究单位,发行人对外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1、南安圣元

       发行人直接持有南安圣元 100%的股权,南安圣元现持有南安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及工商资料,南
安圣元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南安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837438053442
住所                 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杏莲村美岭头垃圾焚烧发电厂
法定代表人           朱恒冰
注册资本             9,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城市生活垃圾、污水综合处理;堆肥,微生物菌种培植、蒸汽、机
                     砖综合利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02.10.24-2032.10.23
成立日期             2002.10.24

       2、龙海水务

       发行人直接持有龙海水务 100%的股权,龙海水务现持有福建省工商行政管
理局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及工商资料,龙
海水务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福建圣泽龙海水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743837354P



                                      3-3-2-127
住所                 福建省龙海市海澄镇豆巷村污水处理厂内
法定代表人           朱恒冰
注册资本             2,662.5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非饮用水供应;供水管道的铺设施工;机电设备安装服务;给水技
                     术咨询服务;城市生活垃圾、污水综合处理服务;对环保技术设备
                     的研究与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02.12.13-2032.12.12
成立日期             2002.12.13

       3、泉州圣泽

       发行人直接持有泉州圣泽 100%的股权,泉州圣泽现持有泉州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及工商资料,泉
州圣泽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泉州市圣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00754993221U
住所                 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高速桥边污水处理厂内
法定代表人           王加能
注册资本             21,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经营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综合处理服务,对环保技术设备研究与开
                     发,堆肥、微生物菌种培植,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路桥、基础工
                     程,市政工程,园林古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大型土石方,水电
                     设备安装,园林绿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03.11.27-2033.11.26
成立日期             2003.11.27

       4、安溪安晟

       泉州圣泽直接持有安溪安晟 100%的股权,发行人间接持有安溪安晟 100%
的股权,安溪安晟现持有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核发的《营
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及工商资料,安溪安晟的基本情况如下:




                                      3-3-2-128
公司名称             安溪安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247685849989
住所                 安溪县城厢镇铭选桥边安溪城市污水处理厂
法定代表人           朱惠华
注册资本             3,55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经营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综合处理服务,对环保技术设备研究与开
                     发,堆肥、微生物菌种培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04.12.15-2034.12.14
成立日期             2004.12.15

       5、莆田圣元

       发行人直接持有莆田圣元 100%的股权,莆田圣元现持有福建省莆田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于 2017 年 7 月 3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及工商资料,
莆田圣元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300660351009X
住所                 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锦山村胜利围垦垃圾焚烧发电厂内
法定代表人           苏阳明
注册资本             20,714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废渣筛选及综合利用。(以上均不
                     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07.03.27-2037.03.26
成立日期             2007.03.27

       6、江苏圣元

       发行人直接持有江苏圣元 100%的股权,江苏圣元现持有盱眙县行政审批局
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及工商资料,江苏圣
元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江苏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3-3-2-12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830598634963T
住所                 盱眙县古桑乡骚狗山垃圾厂
法定代表人           朱恒冰
注册资本             10,5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废渣筛选及综合利用;普通货物
                     道路运输;污泥、粪便收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2.07.04-2042.07.03
成立日期             2012.07.04

       7、漳州圣元

       发行人直接持有漳州圣元 100%的股权,漳州圣元现持有漳浦县市场监督管
理局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及工商资料,漳
州圣元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漳州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623052331581A
住所                 漳浦县旧镇镇郭厝村古城新村
法定代表人           朱恒冰
注册资本             14,726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废渣筛选及综合利用;城市生活
                     污水、工业污水综合处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2.08.30-2062.08.29
成立日期             2012.08.30

       8、郓城圣元

       发行人直接持有郓城圣元 100%的股权,郓城圣元现持有郓城县行政审批服
务局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及工商资料,郓
城圣元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山东郓城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725071322242C




                                      3-3-2-130
住所                  郓城县垃圾处理厂办公楼内(郓城县张营镇政府驻地)
法定代表人            朱恒冰
注册资本              21,8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研究及应用、推广;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废渣筛
                      选及综合利用;城市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处理技术研究及应用、推
                      广。(法律、法规规定限制及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普通货物道路
                      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营业期限              2013.06.20-
成立日期              2013.06.20

       9、曹县圣元

       发行人直接持有曹县圣元 100%的股权,曹县圣元现持有曹县行政审批服务
局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及工商资料,曹县
圣元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山东曹县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721095109497D
住所                  曹县磐石办事处姚寨村
法定代表人            朱恒冰
注册资本              10,2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研究及推广、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
                      城市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处理技术及推广;城市生活垃圾、污水综
                      合处理;废渣筛选及综合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4.03.13-2044.03.13
成立日期              2014.03.13

       10、庆阳圣元

       发行人直接持有庆阳圣元 100%的股权,庆阳圣元现持有庆阳市西峰区工商
行政管理局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及工商资
料,庆阳圣元的基本情况如下:




                                       3-3-2-131
公司名称              庆阳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10003962123838
住所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肖金镇胡同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法定代表人            朱恒冰
注册资本              9,000 万元
公司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城市垃圾焚烧发电、城市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处理技术研究及应用、
                      推广;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4.07.07-2064.07.06
成立日期              2014.07.07

       11、泉州安晟

       泉州圣泽直接持有泉州安晟 100%的股权,发行人间接持有泉州安晟 100%
的股权,泉州安晟现持有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泽分局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
核发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及工商资料,泉州安晟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泉州市安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03MA3499WY19
住所                  泉州市丰泽区通江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            郑庭忠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环保技术研发;环境污染治理;环境治理工程施工;普通货物道路
                      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6.06.24-2066.06.23
成立日期              2016.06.24

       12、鄄城圣元

       发行人直接持有鄄城圣元 100%的股权,鄄城圣元现持有鄄城县行政审批服
务局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及工商资料,鄄
城圣元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鄄城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726MA3CD5H9XU



                                       3-3-2-132
住所                  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富春乡郝庄行政村村东 500(鄄城县振兴生活垃
                      圾填埋场院内)
法定代表人            曾勇
注册资本              10,8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研究及应用、推广;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回收利
                      用及相关配套设施设计;垃圾焚烧发电;售电;城市生活污水、工
                      业污水处理技术研究及应用、推广。(危险废物、废水除外)。(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6.07.04-
成立日期              2016.07.04

       13、金湖圣元

       江苏圣元直接持有金湖圣元 100%的股权,发行人间接持有金湖圣元 100%
的股权,金湖圣元现持有金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9 月 29 日核发的《营
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及工商资料,金湖圣元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金湖县圣元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831MA1N294W2J
住所                  金湖县戴楼镇戴楼村生活垃圾填埋场西侧
法定代表人            祁媛媛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保洁服务、道路保洁、水域保洁、垃圾清理、管道疏通;污泥、粪
                      便收集运输;园林绿化工程、市政道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施工;
                      物业管理、家政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须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方
                      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营业期限              2016.12.07-2066.12.06
成立日期              2016.12.07

       14、汶上圣元

       发行人直接持有汶上圣元 100%的股权,汶上圣元现持有汶上县行政审批服
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17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及工商资料,汶
上圣元的基本情况如下:



                                       3-3-2-133
公司名称              汶上县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830MA3L7E1E91
住所                  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寅寺镇阳城路西 50 米
法定代表人            汪新阔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垃圾焚烧余热发电综合业务;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研发应用及推广;
                      废渣筛选及综合利用;城市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处理技术研发应用
                      及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营业期限              2017.09.05-
成立日期              2017.09.05

       15、安徽圣元

       发行人直接持有安徽圣元 100%的股权,安徽圣元现持有天长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及工商资料,安
徽圣元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安徽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181MA2RHGBNXA
住所                  天长市张铺镇尚武村上营队
法定代表人            朱恒波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垃圾发电及技术研究、推广;废渣环保综合利用;城市生活污水、
                      工业污水处理技术研究及推广;污泥处理及再生利用;工业固体废
                      弃物的处置回收利用及配套设施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8.02.24-2048.02.23
成立日期              2018.02.24

       16、山东郓圣

       发行人直接持有山东郓圣 100%的股权,山东郓圣现持有郓城县市场监督管
理局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及工商资料,山
东郓圣的基本情况如下:



                                       3-3-2-134
公司名称              山东郓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725MA3N068Y9E
住所                  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张营镇二十里铺村
法定代表人            朱煜铭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园林工程、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市政给水、
                      排水、热力工程、火力发电、新能源发电(生物质、风能、光伏)
                      工程、变电工程、送电工程、路桥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工程咨
                      询、工程监理;建筑工程总承包及劳务服务;环保设备、电力设备
                      及材料销售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8.04.18-2048.04.17
成立日期              2018.04.18

       17、梁山圣元

       发行人直接持有梁山圣元 100%的股权,梁山圣元现持有梁山县工商行政管
理局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及工商资料,梁
山圣元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梁山县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832MA3N7E3C76
住所                  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杨营镇大杨村
法定代表人            汪新阔
注册资本              11,25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从事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废渣筛选及综合利用;污泥处置业务;垃
                      圾焚烧发电技术研究及推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筹建;城市、生活
                      污水、工业污水处理技术研究及启用、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8.05.30-
成立日期              2018.05.30

       18、圣元科技

       发行人直接持有圣元科技 100%的股权,圣元科技现持有福建省泉州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于 2019 年 1 月 2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及工商资料,


                                       3-3-2-135
圣元科技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圣元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00MA32DPY698
住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沉洲社区通江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            陈文钰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环保咨询;环保技术推广服务;其他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服务;
                      城市垃圾清运服务;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其他未列明污染
                      治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9.01.02-2069.01.01
成立日期              2019.01.02

       19、圣元华绿

       发行人直接持有圣元华绿 100%的股权,圣元华绿现持有泉州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及工商资料,圣
元华绿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泉州圣元华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00MA2YAFJQ0U
住所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南山室仔前填埋场市环卫处办公楼 1 号楼 201
法定代表人            谢炳成
注册资本              3,6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环保技术研发;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环境
                      保护检测;批发电气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7.06.07-2047.06.06
成立日期              2017.06.07

       圣元华绿于 2019 年 11 月发生股权转让,广州市华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其
持有的圣元华绿 2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发行人(发行人此前持有圣元华绿 75%
股权)。根据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该公司股权转让须经特许经营主管部门批准。
发行人已向相关特许经营主管部门告知股权转让事项并递交提请批准该事项的



                                       3-3-2-136
申请文件;截至本工作报告出具之日,上述申请尚在审批过程中,特许经营事项
主管部门未向圣元华绿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亦未向圣元华绿追究违约责任。转
让双方协议约定如无法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准,将还原股权占比及协议项下的权利
义务、并配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还原后,发行人持有圣元华绿 75%
股权,依旧拥有圣元华绿的实际控制权;因此,上述股权转让尚待批准事项对发
行人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该事项也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20、泉州圣元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南安圣元直接持有泉州圣元 100%的股权。泉州圣元现持
有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1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
照及工商资料,泉州圣元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泉州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83MA333EBG06
住所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杏莲村美岭头垃圾焚烧发电厂
法定代表人            苏阳明
注册资本              18,79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生活垃圾发电及技术研究、推广;沼气发电及技术研究、推广;污
                      泥处置及技术研究、推广;废渣处置综合利用;城市生活污水、工
                      业污水处理及技术研究、推广;污泥处理及再生利用;餐厨、厨余
经营范围              垃圾处理及技术研究、推广;堆肥技术研究、推广;生物质油脂回
                      收利用、出售;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回收利用及配套设施设计;城
                      乡环卫一体化;垃圾收、转、运等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9.08.01-长期
成立日期              2019.08.01

       21、巨野圣元

       发行人直接持有巨野圣元 90%的股权,巨野圣元现持有巨野县行政审批服务
局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及工商资料,巨野
圣元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巨野县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724MA3RFQNH5K
住所                  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董官屯镇长宁路以西、华宁路以北



                                     3-3-2-137
法定代表人            汪新阔
注册资本              10,325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垃圾焚烧余热发电综合业务;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研发应用及推广;
                      废渣筛选及综合利用;城市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处理技术研发及应
                      用及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营业期限              2020.02.27-2050.02.26
成立日期              2020.02.27

       22、泉州星绿

       发行人直接持有泉州星绿 40%的股权,泉州星绿现持有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丰泽分局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及工商资
料,泉州星绿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泉州圣元星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03MA34700F7W
住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泉秀路五矿大厦第 13 层 1303 室
法定代表人            肖明将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环境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道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的设计施
                      工;保洁服务、道路保洁、水域保洁、垃圾清理、管道疏通;污泥、
                      粪便收集运输;物业管理、家政服务;普通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6.03.28-2066.03.27
成立日期              2016.03.28

       23、泉州东大

       发行人直接持有泉州东大 40%的股权,泉州东大现持有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
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及工商资料,
泉州东大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泉州市圣元东大环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05MA347U7K4F




                                       3-3-2-138
住所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川沙路南侧金帛山商住楼 2#101 号
法定代表人            王紫青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环保产品、技术推广服务;城市污水处理;城市垃圾焚烧发电业务;
                      沼气发电;垃圾中转站建设运营业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污水、
                      污泥的收集、清理、装卸、转运处理;畜禽粪污处理活动(不含动
                      物无害化处理);城市公共建筑及设施清洁服务;保洁服务;河道、
                      水域的保洁、治理及清淤;固体废物处置;环境治理服务;对园林
                      绿化工程、环保工程、环境工程、市政工程、河湖整治工程、交通
                      设施工程的投资、施工、管护;物业管理、家政服务;管道疏通;
                      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汽车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6.04.27-2066.04.26
成立日期              2016.04.27

       24、漳州星绿

       发行人直接持有漳州星绿 40%的股权,漳州星绿现持有福建省南靖县工商行
政管理局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及工商资料,
漳州星绿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漳州圣元星绿环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627MA3496KK26
住所                  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东环路内侧
法定代表人            肖明将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环保产品技术推广服务;城市污水处理;城市垃圾焚烧发电业务;
                      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回收利用及相关配备设施设计;建设项目投
                      资、运营管理、技术咨询;微生物肥料制造;环境保洁、道路清扫保
                      洁、垃圾中站处理清运、管道疏通;污泥收集运输;园林绿化工程、
                      市政道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施工;普通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6.06.21-2066.06.20
成立日期              2016.06.21

       25、漳州佳盛



                                       3-3-2-139
       发行人直接持有漳州佳盛 40%的股权,漳州佳盛现持有诏安县市场监督管理
局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及工商资料,漳州
佳盛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漳州佳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624MA31D4MEXD
住所                  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写字楼一楼(中兴大道 369 号)
法定代表人            刘溪河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环保科技研发;环保产品技术推广服务;城市污水处理;城市垃圾
                      清扫、收集、焚烧服务;城市道路清洗、保洁;厨余垃圾、水上垃
                      圾收集、清运;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除外)的处置、回收、
                      利用及相关配套设施设计;建设项目投资、运营管理、技术咨询;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室内外卫生清洗、地板翻新、打蜡;室内外涂
                      漆工程施工及维护、保洁(凭资质证书开展经营活动);环卫设备、
                      环卫设施、清洁器械、清洁专用车辆及配件批发、零售;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7.12.13-长期
成立日期              2017.12.13

       26、研究中心

       研究中心系泉州圣泽与厦门大学共同投资设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研究
中心现持有的泉州市民政局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书》,其上记载如下基本信息:


名称                  厦门大学海洋与环境学院圣泽环保技术研究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23505007917607422
住所                  泉州市宝洲路宝洲污水处理厂内
法定代表人            朱煜煊
开办资金              100 万元
业务范围              科技研究、开发、服务、咨询、成果转让及培训业务。
有效期限              2016.07.15-2020.07.14




                                        3-3-2-140
       研究中心系泉州圣泽与厦门大学共同合作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
织法人,由泉州圣泽出资,厦门大学提供技术支持。在研究中心立项并取得的可
研项目归双方共有,产生的经济效益或项目转让所得中 70%归于泉州圣泽,另外
30%归于厦门大学。研究中心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不纳入发行人合并
报表范围。

       27、山东郓圣济南分公司

       山东郓圣济南分公司现持有济南市历下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根据营业执照及工商资料,山东郓圣济南分公司的基本
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山东郓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02MA3RE1BX6F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 112 号正大时代广场 1912 室
负责人               朱煜铭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园林工程;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市政给水、
                     排水;热力工程;火力发电、新能源发电(生物质、风能、光伏)
经营范围             工程;变电工程;送电工程;路桥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工程咨
                     询;工程监理;建筑工程总承包;环保设备、电力设备及材料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20.01.16-2048.04.17
成立日期             2020.01.16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上述对外投资的企业及单位依法
设立并有效存续,除发行人取得圣元华绿 25%股权尚待特许经营事项主管部门审
批外,发行人拥有上述企业及单位的股权及其他权利真实、合法、有效。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已经履行完毕的重
大合同不存在潜在纠纷,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如下:

       1、银行贷款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



                                     3-3-2-141
   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银行贷款合同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工作报告附表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银行贷款合同清单》。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之间正在履行的银行贷
   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无效、可撤销、效力
   待定的情形,截至本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正常履行上述合同,不存在重大
   法律风险。

        2、特许经营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
   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特许经营合同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工作报告正文“第
   十部分第(二)2”项下详述。

        3、融资租赁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
   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融资租赁合同的具体情况如下:


           承租方/出 出租方/买               合同总价 合同签署日
合同编号                         合同标的                                   担保         租期
             售方      受方                  (万元)     期

                                                                   莆田圣元以租赁物提
                 浙江浙银金 烟气处理系                             供抵押担保;发行人、
ZY2019S
        莆田圣元 融租赁股份 统、汽轮机 5,000.00         2019.10.16 南安圣元、朱煜煊、 60个月
 H168
                 有限公司       等                                 朱恒冰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莆田圣元以租赁物提
YSKZL20           广东粤盛科                                       供抵押担保;发行人、
                             开关柜、电
191220-Z 莆田圣元 融资租赁有            5,500.00        2019.12.19 漳州圣元、朱煜煊、 60个月
                               缆等
   L                限公司                                         朱恒冰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RO755021          东风汽车财 勾臂车、连                              圣元环保、朱煜煊、
         郓城圣元                              880.10   2015.08.25                      48个月
 5000077          务有限公司 体箱等                                  朱恒冰提供保证担保

                            三期高压变                             南安圣元以租赁物提
                 浙江浙银金 频装置、电                             供抵押担保;圣元环
ZY2017S
        南安圣元 融租赁股份 流互感器、         2,000    2017.06.19 保、莆田圣元、朱煜 60个月
 H074
                 有限公司 垃圾坑除臭                               煊及朱恒冰提供保证
                            装置等设备                             担保




                                            3-3-2-142
                                                               南安圣元以租赁物提
                 浙江浙银金                                    供抵押担保;圣元环
ZY2017S                     三期通信工
        南安圣元 融租赁股份                4,200    2017.11.15 保、莆田圣元、朱煜 60个月
 H158                       程、阀门等
                 有限公司                                      煊及朱恒冰提供保证
                                                               担保
                                                               江苏圣元提供最高额
                                                               应收账款质押;圣元
                                                               环保以其所持江苏圣
MSFL-201           民生金融租 垃圾焚烧炉
                                                               元 100% 股 权 质 押 担
5-1616-S- 江苏圣元 赁股份有限 及余热锅炉   22,000   2015.10.30                        72个月
                                                               保;圣元环保、朱煜
   HZ                公司       设备等
                                                               煊、陈秀华、朱恒冰
                                                               及吴晶晶提供保证担
                                                               保
                   国旺国际融垃圾焚烧炉                        圣元环保、南安圣元、
201511032
          漳州圣元 资租赁有限及余热锅炉    5,700    2015.11.24 朱煜煊及朱恒冰连带 60个月
     1
                     公司      设备等                          保证担保
YUFLC00            长江联合金进水系统、
                                                                 圣元环保、朱煜煊及
0977-ZL0 龙海水务 融租赁有限 污泥脱水处    4,000    2017.03.15                      60个月
                                                                 朱恒冰连带保证担保
 001-L001            公司    理系统等
                             粗格栅处理
YUFLC00           长江联合金
                             系统、旋流                          圣元环保、朱煜煊及
0977-ZL0 龙海水务 融租赁有限               1,500    2017.04.25                      60个月
                             沉砂处理系                          朱恒冰连带保证担保
001-L002            公司
                               统等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上述融资租赁合同形式
   和内容合法有效,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的情形,
   截至本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正常履行上述合同,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4、重大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服务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
   及其控股子公司签署的将要履行、正在履行的标的额 1,000 万元以上的采购商品
   及接受劳务、服务合同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工作报告附表三《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服务合同清单》。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商品、接受劳
   务、服务合同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无效、可撤销、
   效力待定的情形,截至本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正常履行上述合同,不存在
   重大法律风险。

        5、重大销售合同




                                       3-3-2-143
       (1)购售电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
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购售电合同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           对方主体                     合同名称             合同期限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     《漳浦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 2018.08.30-
 1       漳州圣元
                       司漳州供电公司               购售电合同》           2021.08.31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菏                                  2018.05.10-
 2       曹县圣元                                   《购售电合同》
                         泽供电公司                                        2023.05.09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     《莆田市生活垃圾焚烧一期、   2017.10.12-
 3       莆田圣元
                       司莆田供电公司        二期、三期发电厂购售电合同》 2020.09.30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     《南安圣元电厂(垃圾焚烧)   2020.03.13-
 4       南安圣元
                       司泉州供电公司               购售电合同》           2024.04.30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菏                                  2019.06.01-
 5       郓城圣元                                   《购售电合同》
                         泽供电公司                                        2024.05.31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                                   2020.06.18.
 6       江苏圣元                                   《购售电合同》
                     司淮安供电分公司                                     -2025.05.31

       (2)垃圾处理协议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
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垃圾处理协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6 月 24 日,江苏圣元、盱眙县城市管理局和昆山市城市管理局
三方签订《生活垃圾委托处理协议书》,约定:将昆山生活垃圾转运至盱眙县垃
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转运及处理费价格为 400 元/吨,协议有效期自 2018 年
6 月 25 日至 2023 年 6 月 24 日。

       2)2019 年 10 月 11 日、2020 年 5 月 25 日,莆田圣元、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和莆田市城市管理局三方签订《接收跨界生活垃圾处理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
定:在莆田圣元处理当地垃圾后仍有富余处理能力的情况下,接收处理泉州部分
生活垃圾,处理价格为 0.24 元/千瓦时。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上述重大销售合同形式


                                        3-3-2-144
 和内容合法有效,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的情形,
 截至本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正常履行上述合同,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6、发行人与国泰君安签订了《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承销协议》和《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聘任国泰君
 安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负责推荐发行人股票发行上
 市,负责发行人股票发行的主承销工作,并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相关义务。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与保荐机构签订的上述保荐和承销协议形式和内容
 合法有效,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的情形,截至
 本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正常履行上述协议,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7、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基本信息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前五大)名单


序号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莆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莆田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莆
 1
              田供电公司                  供电公司                  田供电公司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菏泽供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漳州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
 2
                电公司                    供电公司                  州供电公司

                                  莆田市生物质处理产业化管理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菏泽供
 3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处                      电公司

       莆田市生物质处理产业化管                              莆田市生物质处理产业化管
 4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理处                                                  理处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
 5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州供电公司                  供电公司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前五大)的基本信息




                                       3-3-2-145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序号        客户名称        成立时间    地点           注册资本
                                                                       上级单位   /上级单位

                                                                                  国务院国有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              福建省莆                        国家电网
 1                          2008 年                 分公司无注册资本              资产监督管
        公司莆田供电公司                 田市                          有限公司
                                                                                   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山东省菏                        国家电网
 2                          2008 年                 分公司无注册资本              资产监督管
          菏泽供电公司                   泽市                          有限公司
                                                                                   理委员会

                                       福建省泉                        泉州市人 泉州市人民
 3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                           -
                                         州市                           民政府       政府

       莆田市生物质处理产              福建省莆                        莆田市城 莆田市人民
 4                             -                           -
           业化管理处                    田市                          市管理局      政府

                                                                                  国务院国有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              福建省泉                        国家电网
 5                          2008 年                 分公司无注册资本              资产监督管
        公司泉州供电公司                 州市                          有限公司
                                                                                   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              福建省泉                        国家电网
 6                          2008 年                 分公司无注册资本              资产监督管
        公司漳州供电公司                 州市                          有限公司
                                                                                   理委员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上述主要客户有效存续,正
     常经营;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述主要客户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8、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基本信息

         发行人的供应商主要分为项目建设和项目运营两大类。项目建设供应商主要
     为在建项目提供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服务以及设备制造等;项目运营供
     应商主要为已运营项目提供项目运行和日常维护等所需的原材料、备品配件和零
     星技改等。

         (1)项目建设主要供应商(前五大)

         1)报告期内,项目建设主要供应商名单(前五大)


                                        3-3-2-146
序号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

  1         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公司

                                                                          重庆三峰科技有限公司

  2         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 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

  3                   限公司                          公司             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三峰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三峰科技有限公司

  4       湖南天人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5       江苏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龙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和重庆三峰科技有限公司同属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制。

          2)报告期内,项目建设主要供应商(前五大)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山东淄建集团有限                  山东省淄
 1                             1993 年                    30,100.00         夏书强          夏书强
               公司                         博市

                                                                                          福建省人民
        福建省工业设备安                  福建省福                      福建建工集团有 政府国有资
 2                             1996 年                    20,100.00
            装有限公司                      州市                          限责任公司      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

                                                                                          重庆市国有
        重庆三峰卡万塔环                  重庆市大                      重庆三峰环境集
                               1998 年                    13,333.33                       资产监督管
         境产业有限公司                    渡口区                       团股份有限公司
                                                                                            理委员会
 3
                                                                                          重庆市国有
        重庆三峰科技有限                  重庆市大                      重庆三峰环境集
                               2007 年                    10,500.00                       资产监督管
               公司                        渡口区                       团股份有限公司
                                                                                            理委员会

        湖南天人安装建设                  湖南省长
 4                             2007 年                    11,000.00         崔岳红          崔岳红
             有限公司                       沙市




                                                3-3-2-147
                                        江苏省宿
       江苏骏兴建设工程                 迁市经济
5                             2005 年                       5,008.00        夏华兴         夏华兴
            有限公司                    技术开发
                                           区

                                                                                        湖南省人民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                 湖南省株                        湖南建工集团有 政府国有资
6                             1958 年                   150,000.00
           装有限公司                     洲市                              限公司      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

                                                                                        河北省人民
       河北省第二建筑工                 河北省石                        河北建工集团有 政府国有资
7                             1980 年                   14,330.37
           程有限公司                    家庄市                           限责任公司    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

       福建省龙禹建设工                 福建省厦
8                             2011 年                   11,388.00           吴金成         吴金成
           程有限公司                     门市
        注: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和重庆三峰科技有限公司同属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制。

         (2)发行人项目运营主要供应商(前五大)

         1)报告期内,项目运营主要供应商(前五大)名单


序号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蓝保(厦门)水处理科技有 蓝保(厦门)水处理科技有限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莆田
 1
                   限公司                            公司                       供电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莆田
 2                                                                      南京三顺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漳州石油分公司                     供电公司

         永安市景丰环保材料有限公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
 3                                        厦门雁南飞工贸有限公司
                       司                                                       供电公司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莆
 4                                       南京三顺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永安市景丰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田供电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
 5                                      永安市景丰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菏泽石油分公司                                              东济宁石油分公司


         2)报告期内,项目运营主要供应商(前五大)基本信息



                                                3-3-2-148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蓝保(厦门)水处理              福建省厦
 1                          2001 年               3,500.00(万港币)       苏宝清         苏宝清
         科技有限公司                    门市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                                                                 国务院国有
                                       福建省漳                        中国石油化工股
 2     有限公司福建漳州     2000 年               分公司无注册资本                      资产监督管
                                         州市                            份有限公司
          石油分公司                                                                     理委员会

       永安市景丰环保材                福建省永
 3                          2014 年                     800.00             温世南         温世南
          料有限公司                     安市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                                                                 国务院国有
                                       福建省莆                        国家电网有限公
 4     限公司莆田供电公     2008 年               分公司无注册资本                      资产监督管
                                         田市                                司
              司                                                                         理委员会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                                                                 国务院国有
                                       山东省菏                        中国石油化工股
 5     有限公司山东菏泽     2000 年               分公司无注册资本                      资产监督管
                                         泽市                            份有限公司
          石油分公司                                                                     理委员会

       厦门雁南飞工贸有
 6                          2013 年     福建省          1,000.00           吕安国         吕安国
            限公司

       南京三顺化工科技
 7                          2015 年     江苏省          2,080.00           张安宏         张安宏
           有限公司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                                                                 国务院国有
                                       福建省泉                        国家电网有限公
 8     限公司泉州供电公     2008 年               分公司无注册资本                      资产监督管
                                         州市                                司
              司                                                                         理委员会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                                                                 国务院国有
                                       山东省济                        中国石油化工股
 9     有限公司山东济宁     2000 年               分公司无注册资本                      资产监督管
                                         宁市                            份有限公司
          石油分公司                                                                     理委员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上述主要供应商有效存续,
     正常经营;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述主要供应商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重大合同均是以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名义
     对外签署,合同的履行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3-3-2-149
         (三)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目前不存在因环境保护、
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

         (四)根据《审计报告》及本所律师核查,除本工作报告正文“九、关联交
易及同业竞争(二)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项下披露的情况
外,发行人与关联方(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债权债务关
系或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中为保证金及往来款,均
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合法有效

         1、其他应收款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确认,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的其他
应收款金额为 848.33 万元,其中单笔金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对方当事人                 金额(万元)      产生原因/性质
 号

     1         曹县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                 500.00       BOT 保证金

     2        庆阳市西峰区劳动监察中队                140.31       其他保证金
                                                               往来款(代付飞灰处置
     3              泉港区城管局                      123.50
                                                                       费用)

     4         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0.00        其他保证金

     5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00        其他保证金


         根据发行人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上述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由
保证金、往来款构成,均因正常经营活动发生的,合法有效。

         2、其他应付款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确认,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的其他
应付款金额为 754.51 万元,其中单笔金额前五名的其他应付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对方当事人                  金额(万元)      产生原因/性质
号

 1        广东绿富域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保证金



                                         3-3-2-150
 2      广州市华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股权转让款

 3       上海标升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5.61       保证金

 4      河南省中原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5.00       保证金

 5      南安市绿电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5.00       保证金


     根据发行人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上述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主要由
保证金及股权转让款构成,均因正常经营活动发生的,合法有效。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一)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自设立以来无合并、分立、
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或出售重大资产的情况;设立以来发生的增资扩股情况参见
本工作报告正文“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二)发行人的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项下详述。

     (二)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目前不存在拟进行的资产
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一)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草案)》的制定及近三年来的
修改已履行法定程序

     1、2017 年 12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何晓虹
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600 万股份(占总股本的 3.14%)转让给钟帅;叶青松将其持
有的发行人 312.1184 万股份(占总股本的 1.6349%)以 11.98 元/股转让给朱宗安;
叶青松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196 万股份(占总股本的 1.0267%)以 11.98 元/股转让
给林建民;李素霞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50 万股份(占总股本的 0.2619%)以 11.98
元/股转让给叶勇;李素霞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104.768 万股份(占总股本的
0.5488%)以 11.98 元/股转让给吴华峰;同意发行人通过增资扩股形式引入资金。
发行人增发 1,283.4725 万股股票,每股价格 11.98 元/股,增发价格 14,376 万元。
该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20,374.1053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
变更为 20,374.1053 万股,同意发行人就上述股东变更及增资扩股事项重新制定


                                     3-3-2-151
《公司章程》。

    2、2018 年 5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发行
人住所变更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 6 号北方商务大厦 519;同意发行
人将总工程师增加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意发行人就上述事宜重新制定《公司
章程》。

    3、2018 年 9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晋江恒隆与泉
州七匹狼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晋江恒隆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166.9449 万股份(占
总股本的 0.8194%)以约为 12.90 元/股转让给泉州七匹狼。发行人全体股东一致
同意就上述股权变更事宜重新制定《公司章程》。

    4、2018 年 10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叶青松
与翁文琦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叶青松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5 万股份(占总股本
的 0.0245%)以 12 元/股转让给翁文琦。发行人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就上述股权变
更事宜重新制定《公司章程》。

    5、2019 年 2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叶青松
与方文雁签署《股份过户登记合同》,叶青松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65 万股份(占总
股本的 0.3190%)转让给方文雁。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就上述股权变更事宜重新制
定《公司章程》。

    6、2019 年 3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参照《章程指引》以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
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生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草案)》
的制定及近三年来的历次修改已履行法定程序。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草案)》的
内容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草案)》系按照《章程指引》
等有关制定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内容合法有效。


                                 3-3-2-152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根据发行人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发行人目前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
董事会及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公司章程》对各公司组
织机构的职权和任免都作出了明确的划分。

    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发行人的权力
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授权的职责。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
括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为发行人的法定代表人。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行使董事会授予的职权。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一
名职工代表监事,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
的监督职能。

    5、根据《公司章程》、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机
构目前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及下设的
办公室、招标采购部、法务部、投资管理部、研发中心、运行保障部、技术部、
财务部、环保督察部、工程造价部、总工程师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及下设的证券
部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的审计部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发行人的日常业务
经营管理。其中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发行人的
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由董事会决定
聘任和解聘。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发行人的《公司章
程》对各公司组织机构的职权和任免都作出了明确的划分。




                               3-3-2-153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具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
规则,该等议事规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发行人目前执行的《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圣元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已
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会议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1、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和决议

    根据本所律师对报告期内发行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议案、决议、会议记录、
表决票等文件的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
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2、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决议

    根据本所律师对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会会议通知、议案、决议、会议记录、
表决票等文件的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
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3、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决议

    根据本所律师对报告期内发行人监事会会议通知、议案、决议、会议记录、
表决票等文件的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
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会议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历次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会议的召
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因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历次
授权或重大决策等行为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3-3-2-154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任职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及兼职情况如下表:

          在发行人任职        对外投资或在其他单位(不包括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
姓名
               务               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或兼任职务     与发行人关系
                           厦门建菱贸易有限公司                                朱煜煊担任董事
                                    注1
                                                                董事
                                                                                   的企业
                           双菱网络科技(漳州)                                朱煜煊担任董事
                                           注2
                                                                董事
                                有限公司                                           的企业
朱煜煊    董事长、总经理
                           漳州千禧实业有限公司                                朱煜煊担任董事
                                    注3
                                                                董事
                                                                                   的企业

                                                 注4
                                                                               朱煜煊担任主要
                           福建省福安市农药厂                 主要人员
                                                                                 人员的企业
          董事、董事会秘
陈文钰                              无                          无                   -
          书、副总经理
                           漳州市恒超建材有限公              持股 50%          朱煜灿控制及任
朱煜灿        董事                   注5
                                   司                   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      董事企业
朱恒冰    董事、副总经理            无                          无                   -
                                 深圳创投                 资产经营部副部长       发行人股东
                           广州天绎智能科技股份
                                                                董事           余庆任董事企业
                                 有限公司
                           信太科技(集团)股份
                                                                董事           余庆任董事企业
                                 有限公司
                           宏东渔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余庆任董事企业
余庆          董事
                           深圳市龙岗创新投资管
                                                                董事           余庆任董事企业
                                理有限公司
                           好事达(福建)股份有
                                                                董事           余庆任董事企业
                                  限公司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监事             无关联关系
                               股份有限公司



                                            3-3-2-155
         在发行人任职        对外投资或在其他单位(不包括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
姓名
              务               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或兼任职务    与发行人关系
                          厦门百穗行科技股份有
                                                             董事          余庆任董事企业
                                 限公司
林文峰   董事、副总经理            无                         无                  -

                             上海交通大学                    教授            无关联关系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                               徐晓东任董事企
                                                             董事
                              份有限公司                                         业

                          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                               徐晓东任董事企
                                                             董事
                          理(集团)有限公司                                     业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                               徐晓东任董事企
                                                             董事
徐晓东     独立董事               司                                             业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                               徐晓东任董事企
                                                             董事
                                  司                                             业

                          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                               徐晓东任董事企
                                                             董事
                                限公司                                           业

                          若宇检具股份有限公                               徐晓东任董事企
                                                             董事
                                  司                                             业

                                                                           邓鹏任主任律师
                          湖南湘达律师事务所                 主任
                                                                               事务所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
邓鹏       独立董事                                          董事          邓鹏任董事企业
                                限公司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
                                                             董事          邓鹏任董事企业
                              份有限公司
                          东风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副总工程师         无关联关系
                                   司

                          武汉东衍环境工程技                               李先旺任高级管
                                                            总经理
                              术有限公司                                     理人员企业
李先旺     独立董事
                                                                           李先旺控制、任董
                          武汉致衡环境安全工              持股 100%
                                                                           事、高级管理人员
                            程技术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企业

                          山东驰盛新能源设备              持股 31%         李先旺为第一大




                                          3-3-2-156
         在发行人任职      对外投资或在其他单位(不包括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
姓名
              务             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或兼任职务      与发行人关系

                             有限公司                                       股东的企业

                        山东金霄特种干燥工                                李先旺为第一大
                                                        持股 35%
                          程技术有限公司                                    股东的企业

                        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
                                                        持股 1.33%          无关联关系
                                公司
苏阳明    监事会主席             无                        无                    -
洪育彬       监事                无                        无                    -
                         复旦大学证券研究所            首席研究员           无关联关系
                              浙江大学                   兼职教授           无关联关系
                                                   执行总经理、投资决策
                             深圳创投                                       发行人股东
                                                     委员会专职委员

                             浙江红土                  董事兼总经理         发行人股东

                        杭州捷蓝信息技术有                                尹於舜任董事企
                                                           董事
                              限公司                                            业

                        杭州红土创业投资有                                尹於舜任董事、高
                                                       董事兼总经理
                              限公司                                      级管理人员企业

                        杭州米趣网络科技有                                尹於舜任董事企
                                                           董事
                              限公司                                            业

尹於舜       监事       上海中加飞机机载设                                尹於舜任董事企
                                                           董事
                        备维修股份有限公司                                      业

                        苏州米粒影视文化传                                尹於舜任董事企
                                                           董事
                            播有限公司                                          业

                        上海红土创业投资有                                尹於舜任董事企
                                                           董事
                              限公司                                            业

                        云南丽都花卉发展有                                尹於舜任董事企
                                                         副董事长
                              限公司                                            业

                        上海旅游网旅行服务                                尹於舜任董事企
                                                           董事
                             有限公司                                           业

                        浙江开元光电照明科                                尹於舜任董事企
                                                           董事
                            技有限公司                                          业




                                       3-3-2-157
       在发行人任职     对外投资或在其他单位(不包括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
姓名
            务             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或兼任职务    与发行人关系

                      福建华威股份有限公                              尹於舜任董事企
                                                        董事
                              司                                            业

                      上海丰汇医学科技股                              尹於舜任董事企
                                                        董事
                          份有限公司                                        业

                      苏州国发创新资本投                              尹於舜任董事企
                                                        董事
                          资有限公司                                        业

                      上海红土创业投资管                              尹於舜任董事企
                                                        董事
                          理有限公司                                        业

                      浙江长兴红土创业投                              尹於舜任董事、高
                                                    董事兼总经理
                          资有限公司                                  级管理人员企业

                      上海创新投资管理有                              尹於舜任高级管
                                                       总经理
                            限公司                                      理人员企业

                      浙江长兴红土创业投                              尹於舜任董事、高
                                                    董事兼总经理
                       资管理有限公司                                 级管理人员企业

                      爱侣健康科技股份有                              尹於舜任董事企
                                                        董事
                            限公司                                          业

                      杭州红土浙兴创业投                              尹於舜任董事、高
                                                    董事兼总经理
                          资有限公司                                  级管理人员企业

                      宁波红土东华创业投             持股 10%         尹於舜任董事、高
                       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      级管理人员企业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                              尹於舜任董事企
                                                        董事
                            限公司                                          业

                                                                      尹於舜为执行事
                      鹰潭红土瑞华创业投          持有 1%合伙权益
                                                                      务合伙人的合伙
                      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企业

                      湖州永煊新材料科技
                                                      持股 3%           无关联关系
                           有限公司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
                                                        监事            无关联关系
                          份有限公司
                      厦门百穗行科技股份                监事          余庆任董事企业




                                     3-3-2-158
            在发行人任职           对外投资或在其他单位(不包括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
姓名
                  务                  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或兼任职务          与发行人关系

                                      有限公司
黄宇           财务总监                   无                          无                      -

汪云保         副总经理                   无                          无                      -

阎爱周         总工程师                   无                          无                      -
         注 1:厦门建菱贸易有限公司因未按期工商年检已于 2005 年 12 月 23 日被吊销。
         注 2:双菱网络科技(漳州)有限公司因未按期工商年检已于 2003 年 10 月 27 日被吊销。
         注 3:漳州千禧实业有限公司因未按期工商年检已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被吊销。
         注 4:福建省福安市农药厂因未按期工商年检已于 2007 年 10 月 15 日被吊销。
         注 5:漳州市恒超建材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注销。

          2、根据发行人及其现任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和本所律师核
  查,发行人的现任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草
  案)》的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独立董事指导意见》的
  规定。

          3、发行人现任监事中不存在兼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
  现任三名监事中一人为职工代表监事,已达到监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公
  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规定。

          4、发行人的现任九名董事中有四人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少于董事总人数的
  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三人达到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符合《独立董事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

          5、发行人的董事和监事每届任期均为三年,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合同聘任制,
  其任职期限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在最近两年的变化情况具体如下,该等变化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并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3-3-2-159
    1、董事的变化

    (1)2017 年初,发行人董事会由 9 名董事会组成,分别为朱煜煊、朱恒冰、
余庆、陈文钰、朱煜灿、连金来、王宪、徐晓东、王寿群。其中朱煜煊为董事长,
王宪、徐晓东、王寿群为独立董事,其中徐晓东为会计专业人士。

    (2)2018 年 5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朱煜煊、朱
恒冰、陈文钰、余庆、朱煜灿、林文峰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徐晓东、邓鹏、
李先旺为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徐晓东为会计专业人士。

    (3)2018 年 5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选
举朱煜煊为董事长。

    2、监事的变化

    (1)2017 年初,发行人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分别为苏阳明、尹於舜、
洪育彬。其中苏明阳为监事会主席,洪育彬为职工监事。

    (2)2018 年 5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苏阳明、尹
於舜为新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2018 年 5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洪育彬为新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3)2018 年 6 月 4 日,发行人召开监事会会议,选举苏阳明为监事会主席。

    3、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

    (1)2017 年初,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朱煜煊、副总经理陈文
钰、朱恒冰、林文峰、汪云保、财务总监黄宇、董事会秘书陈文钰。

    (2)2018 年 5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聘
任朱煜煊为总经理,聘任朱恒冰、陈文钰、林文峰、汪云保为发行人副总经理,
聘任黄宇为财务总监,聘任陈文钰为董事会秘书,聘任阎爱周为总工程师。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主要系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和促进业务发展所作出的安排,且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为发行人



                                3-3-2-160
核心员工,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
两年所发生的变化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
的法律程序。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设有三名独立董事,其任职资格及职权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发行人目前的独立董事共计 3 人,分别为徐晓东、李先旺、邓鹏。根据
前述三位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声明》、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前
述三位独立董事均符合《独立董事指导意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任职资格,其中徐晓东为会计专
业人士。

    2、根据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议事规则和规章制
度,发行人独立董事拥有《独立董事指导意见》以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所规定
的职责和权限。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独立董事具有的职责和权限符合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执行的税种、税率及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财政
补贴的情况

    1、税种、税率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确认以及本所律师核查,除下文发行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种和
税率如下:


     税种                    纳税(费)基础              税(费)率(%)

                                                         3、9、10、11、13、
     增值税       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收入和应税服务收入              注
                                                             16、17 1




                                 3-3-2-161
        税种                          纳税(费)基础                       税(费)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缴流转税税额                             7、5、1

    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                                2
                                                                                             注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20、12.5、0

      房产税                       房产原值的 70%-75%                               1.2

    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面积                            1.6-8 元/m2

                                                                          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
                      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排放量折合污染当量、分              量 1.2 元至 12 元
    环境保护税
                                        贝数                              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
                                                                              1.4 元至 14 元

 水资源税(试点地                                                         0.4 元/m3、1.5 元/m3
                                       实际取用水量                                 注3
       区)
    注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的规定,发行人及
其控股子公司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 17%和 11%税率的,税
率分别调整为 16%、10%;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
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的规定,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发
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 16%和 10%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 13%、9%。圣元科技为
小规模纳税人,执行 3%增值税税率。
    注 2: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参见本工作报告正文“十六、发行人的税
务(一)2、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1)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项下详述。
    注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关于印发<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
税[2017]80 号),自 2017 年 12 月 1 日起在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宁夏等
9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

     2、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

     (1)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
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
目的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企业所
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
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
等。




                                            3-3-2-162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
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
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
相关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8 年 4 月 25 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的办理方式,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该办法适用于
201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办理工作。根据
该办法规定及上述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享受企业所得
税收税优惠及税收优惠备案情况具体如下:

    1)江苏圣元江苏一期实施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2015-2017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18-2020 年减半征收所得税;江苏二期实施符
合 条 件 的环 境 保 护节 能 节 水项 目 的 所得 , 2017-2019 年 免征 企 业 所得 税 ,
2020-2022 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2016 年 5 月 23 日,淮安市盱眙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出具《企业所得税
优惠事项备案表(2016 年度)》,对江苏一期上述事项进行了备案。

    2)漳州圣元漳州一期实施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2015-2017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18-2020 年减半征收所得税;漳州二期实施符
合 条 件 的环 境 保 护节 能 节 水项 目 的 所得 , 2017-2019 年 免征 企 业 所得 税 ,
2020-2022 年减半征收所得税;漳浦旧镇一期实施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
项目的所得,2017-2019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20-2022 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2017 年 3 月 22 日,漳浦县国家税务局出具《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016
年度)》,对漳州一期上述事项进行了备案。

    3)根据《郓城县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郓国税通[2017]1864 号文),



                                     3-3-2-163
郓城圣元实施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2016-2018 年免征企业
所得税,2019-2021 年减半征收所得税。郓城二期项目实施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
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2019-2021 年可免征企业所得税,2022-2024 年减半征收
企业所得税。

    2017 年 3 月 29 日,山东省郓城县国家税务局出具《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
案表》,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备案。

    4)根据《南安市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泉南国税通[2017]3267 号),
南安圣元南安二期实施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2014-2016 年
免征企业所得税,2017-2019 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南安市国家税务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泉南国税通[2017]3269 号),南安三期实施符合条件的环境保
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2016-2018 免征企业所得税,2019-2021 年企业所得税
减半征收。

    2017 年 3 月 24 日,福建省南安市国家税务局分别出具《企业所得税税收优
惠事项备案表》,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备案。

    5)莆田圣元莆田二期实施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2013-2015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16-2018 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莆田三期工
程实施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2017-2019 年可免征企业所得
税,2020-2022 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7 年 5 月 8 日,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备案。

    6)曹县圣元曹县一期实施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2018-2020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21-2023 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7)圣元华绿实施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2018-2020 年免
征企业所得税,2021-2023 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8)2018 年度,泉州安晟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 20%的税
率缴纳所得税。




                                 3-3-2-164
    (2)增值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
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的相关规定,对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
务、污水处理劳务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 70%,对垃圾以及利用垃圾发酵产生的
沼气生产的电力或热力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 100%,对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余热、余压生产的电力或热力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 100%。

    根据上述规定,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享受企业增值税税收优惠的具体情况如
下:

    1)南安圣元享受垃圾处理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退税比例 70%,垃圾
焚烧发电收入增值税退税比例 100%。

    2015 年 8 月 14 日,福建省南安市国家税务局分别出具《税务资格备案表》,
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备案。

    2)莆田圣元享受垃圾处理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退税比例 70%,垃圾
焚烧发电收入增值税退税比例 100%。

    2016 年 1 月 25 日,秀屿区国家税务局分别出具《税务资格备案表》,对上
述事项进行了备案。

    3)漳州圣元享受垃圾处理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退税比例 70%,垃圾
焚烧发电收入增值税退税比例 100%,污水处理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退税
比例 70%。

    2016 年 5 月 19 日,漳浦县国家税务局出具《税务资格备案表》,对上述事
项进行了备案。

    4)江苏圣元享受垃圾处理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退税比例 70%,垃圾
焚烧发电收入增值税退税比例 100%。

    2017 年 4 月 25 日,江苏省盱眙县国家税务局出具了《税务事项通知书》(盱
国税税通[2017]5272 号),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备案。


                                 3-3-2-165
    5)郓城圣元享受垃圾处理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退税比例 70%,垃圾
焚烧发电收入增值税退税比例 100%。

    6)曹县圣元享受垃圾处理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退税比例 70%,垃圾
焚烧发电收入增值税退税比例 100%。

    7)安溪安晟享受污水处理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退税比例 70%。

    2015 年 12 月 15 日,福建省安溪县国家税务局出具《税务资格备案表》,对
上述事项进行了备案。

    8)泉州圣泽享受污水处理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退税比例 70%。

    2015 年 8 月 13 日,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国家税务局同意受理泉州圣泽提交
的《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备案。

    9)龙海水务享受污水处理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退税比例 70%。

    2015 年 8 月 14 日,福建省龙海市国家税务局出具《税务资格备案表》,对
上述事项进行了备案。

    10)圣元华绿享受污水处理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退税比例 70%。

    (3)环境保护税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二条规定,“下列情形,暂予免
征环境保护税:(三)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
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根据上述规定,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均满足环境保护税的免征条件。

    (4)关注税收优惠期或补贴期及其未来影响,分析发行人对税收政策的依
赖程度和对未来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的影响

    1)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将依法取得的税收优惠计入经常性损益的情形

    关于报告期内发行人享有所得税、增值税的税收优惠金额及利润总额影响情


                                3-3-2-166
况,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及《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
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以下简称“《发行人关于首次反馈意见的回复》”)中作出
如下说明: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所得税优惠额            3,789.16      4,313.52        1,816.63

             增值税退税额            4,810.42      4,006.02        2,172.88

               利润总额              23,894.13     22,917.70       7,155.34

    所得税优惠额占利润总额比例         15.86        18.82           25.39

    增值税退税额占利润总额比例         20.13        17.48           30.37

       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比例          35.99        36.30           55.76


    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 55.76%、
36.30%及 35.99%,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源自国家对环保行业的政策支持,
若未来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发行人无法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将对发行人
的盈利水平产生较大影响。

    2)发行人报告期内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具体情况参见本节
前文所述。关于报告期内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法合规,发行人已在《发行人关于
首次反馈意见的回复》中作出如下说明:

    2017 年,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与
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因此 2017 年起,
发行人增值税退税等均计入其他收益。发行人的税收优惠相关会计处理合法合
规。

    3)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存在依赖程度以及对未来经营业绩、
财务状况的影响

    经核查,发行人已在《发行人关于首次反馈意见的回复》中作出如下说明:




                                 3-3-2-167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上述增值税和所得税税收优惠主要来自国家对环
保行业的政策支持。环保产业既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又是重要的民生工程,
大力发展环保行业是“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有效途径。

     报告期内,发行人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 55.76%、36.30%及
35.99%,发行人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存在一定的依赖。发行人享受的增值税退税
政策以及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具有重要
影响,但上述政策均属于长期政策,稳定可预期,政策变动风险小,不会对发行
人的经营成果带来重大不确定性。

     申报会计师已对税收优惠计入经常性损益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发行人依法取
得的税收优惠,包括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
节水项目的所得的企业所得税免征及减半征收优惠,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第二条“非经常性损益通常包括
以下项目(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规定,可
以计入经常性损益。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亦发表明确意见,认为会计处理合法合规。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发行人报告
期内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存在一定的依赖,但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
发行人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确定性影响。

     3、享受财政补贴的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
报告期内享受的主要财政补贴情况如下:

序   补贴
            项目名称           依据文件/政府出具的证明           金额(元)
号   主体
            盱眙县县
            级 2013 年
            度污染防     《关于申请解决县级 2013 年度污染防
     江苏   治专项资     治专项资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引导资金
1                                                                 200,000
     圣元   金农村环     项目的请示》(盱环发[2013]95 号、盱财
            境综合整     建[2013]11 号)
            治引导资
            金



                                     3-3-2-168
序   补贴
            项目名称            依据文件/政府出具的证明               金额(元)
号   主体
            2016 年度
                         《泉州市丰泽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关于
     泉州   科技优惠
2                        兑现 2016 年度科技优惠政策奖励事项             7,000
     圣泽   政策奖励
                         的通知》(泉丰政科[2017]35 号)
            事项
            企业技术
                         《南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南安市财政
            改造专项
     南安                局关于兑现 2016 年度新一轮企业技术
3           行动计划                                                   200,000
     圣元                改造专项行动计划企业购置设备补助的
            企业购置
                         请示》(南经信[2017]186 号)
            设备补助
            莆田市秀    《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区人民政府关
     莆田
4           屿区纳税    于表彰 2016 年度纳税大户的决定》(莆            50,000
     圣元
            奖励        秀委[2017]17 号)
            市级节能    《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
     泉州   与循环经    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7 市级节能与循环
5                                                                      140,000
     圣泽   济专项资    经 济 专 项 资 金 的 通 知 》( 泉 财 指 标
            金          [2017]911 号)
            通过国家    《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漳州市
            两化融合    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7 年第一批福建省
     漳州
6           管理体系    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漳             500,000
     圣元
            评定补助    州市项目(兑现奖励类)的通知》(漳经
            专项        信投资[2017]383 号)
                        《中共漳浦县委、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
            新 增 规 模 落实保障措施加速工业跨越发展的若干
     漳州
7           工 业 企 业 意见》(浦委发[2016]12 号)、《关于漳州        150,000
     圣元
            奖励金      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新增规模工业
                        企业奖励金的说明》
                        《漳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漳州               2016 年度漳浦县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补
8           稳岗补贴                                                    12,800
     圣元               贴”单位的公示》《关于漳州市圣元环保
                        电力有限公司稳岗补贴的说明》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
            2018 年污
                        设厅关于下达 2018 年污水处理厂提标
            水处理厂
     泉州               改造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闽财
9           提标改造                                                   5,500,000
     圣泽               建指[2017]198 号)、《关于泉州市宝洲污
            补助资金
                        水处理厂、泉州市北峰城市污水处理厂
            (第一批)
                        提标改造补助的说明》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
            2018 年污
                        设厅关于提前下达 2018 年污水处理厂
            水处理厂
     泉州               提标改造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10          提标改造                                                   1,270,000
     圣泽               (闽财建指[2017]199 号)、《关于泉州市
            补助资金
                        宝洲污水处理厂、泉州市北峰城市污水
            (第二批)
                        处理厂提标改造补助的说明》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发
            2018 年市
                        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8 年市县
            县生活污
     泉州               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补助计划的通
11          水处理厂                                                   3,220,000
     圣泽               知》(闽建城函[2018]125 号)、《关于泉
            提标改造
                        州市宝洲污水处理厂、泉州市北峰城市
            补助计划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补助的说明》



                                       3-3-2-169
序   补贴
            项目名称            依据文件/政府出具的证明                   金额(元)
号   主体
            2016 年度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
     南安   失业保险     市财政局关于 2016 年度失业保险支持
12                                                                          13,568
     圣元   支持企业     企业稳岗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泉人
            稳岗补贴     社[2017]379 号)
            2017 年省
                         《南安市财政局、南安市经济和信息化
            工业和信
     南安                局关于拨付 2017 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发
13          息化发展                                                        520,000
     圣元                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南财
            专项资金
                         [2017]653 号)
            (第二批)
            2016 年工    《南安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关于下达
     南安   业强市奖     2016 年度工业强市授权实用新型和外观
14                                                                          40,000
     圣元   励经费(第   设计专利专利奖励经费的通知》(南科
            三批)       [2017]59 号)
            2016 年度    《南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南安市财政
     南安   南安市级     局关于下达 2016 年度南安市级节能专
15                                                                          100,000
     圣元   节能专项     项资金计划的请示》(南经信[2017]259
            资金计划     号)
            2018 年市
                         《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
     南安   级节能与
16                       委 员 会 关 于 下 达 的 通 知 》( 泉 财 指 标     100,000
     圣元   循环经济
                         [2018]1060 号)
            专项资金
            退付土地     江苏省盱眙县财政局《关于退付江苏圣
     江苏
17          使用税、房   元环保电力公司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               1,379,600.57
     圣元
            产税         情况汇报》(盱财预报[2018]24 号)
                         《关于申请拨付 2017 年 12 月及 2018 年
     漳州   工业稳增
18                       第一季度工业稳增长正向激励奖金(用                 12,900
     圣元   长奖励金
                         电奖励)的报告》
            2017 年度
            危险废物
                         《关于下达 2017 年度危险废物治理省
     漳州   治理省级
19                       级“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的通知》(浦                 600,000
     圣元   “以奖代
                         环[2018]5 号)
            补”专项资
            金
            2017 年危
            险废物处     《关于下达 2017 年危险废物处置省级
     漳州
20          置省级“以   “以奖代补”资金清算的通知》(浦环                 21,010
     圣元
            奖代补”资   [2018]70 号)
            金
            2016 年危
            险废物处     《南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下达 2016 年
     南安
21          置项目省     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省级“以奖代补”资                1,140,000
     圣元
            级“以奖代   金的通知》(南环保[2018]144 号)
            补”资金
            莆田市秀     《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莆田市秀屿区人
     莆田
22          屿区纳税     民政府关于表彰 2017 年度纳税大户的                30,000.00
     圣元
            奖励         决定》(莆秀委[2018]9 号)
     漳州   春节期间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漳州市
23                                                                         8,200.00
     圣元   连续生产     财政局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漳州市商



                                        3-3-2-170
序   补贴
            项目名称           依据文件/政府出具的证明          金额(元)
号   主体
            企业一次     务局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
            性稳定就     就业工作补助资金的通知》(漳人社
            业补助       [2019]58 号)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安市
            人社局稳     财政局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南安市商
     南安
24          定就业奖     务局转发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0,800.00
     圣元
            补资金       等部门关于做好 2019 年企业用工保障
                         的通知》(南人社[2019]16 号)
            南安市社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
     南安   会保险管     财政局关于 2017 年度失业保险支持企
25                                                               11,092.00
     圣元   理中心稳     业稳岗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泉人社
            岗补贴       [2018]344 号)
     发行
26                                                               7,726.79
       人
     莆田
27                                                               9,099.95
     圣元
     漳州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8                                                               2,877.52
     圣元   个税手续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
                   注
     郓城   费返还       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
29                                                               4,178.90
     圣元                通知》(财行[2019]11 号)
     泉州
30                                                               17,708.15
     圣泽
     汶上
31                                                               1,240.92
     圣元
     泉州   实行两部
32                                                              1,136,561.80
     圣泽   制的污水
     安溪   处理企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
33                                                              422,535.12
     安晟   用电免收     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
            需量(容     规[2018]943 号)
     龙海
34          量)电费退                                          288,300.00
     水务
            补
     南安   外出招聘     《南安市人社局关于组织用人单位赴吉
35                                                               5,000.00
     圣元   补贴         林省参加高校巡回招聘会的通知》
                         《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安市财政
                         局关于转发<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
     南安   工业软件
36                       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19 年企业“上云    12,300.00
     圣元   信息补助
                         上平台”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
                         通知>的通知》(南工信[2019]239 号)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
     莆田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支持
37          稳岗补贴                                             14,632.00
     圣元                企业稳定岗位政策的通知》(莆人社文
                         [2019]43 号)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州
     漳州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
38          稳岗补贴                                             11,187.50
     圣元                企业稳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漳人
                         社[2015]421 号)
     金湖   2018 年稳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省
39                                                                176.28
     圣元   岗补贴       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税务



                                     3-3-2-171
序     补贴
                项目名称           依据文件/政府出具的证明             金额(元)
号     主体
                            局省总工会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
                            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
                            [2019]132 号)
               南安市发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 2019
               展与改革
                            年第一批省级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局 2019 年
       南安                 (南发改[2019]70 号)
40             第一批省                                                2,180,000.00
       圣元                 《南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南安
               级预算内
                            市飞灰固化块填埋场扩建项目核准事项
               投资计划
                            说明的函》
               专项补助
     注:个税手续费返还入账金额与银行回单金额差异系按 6%扣除增值税。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
种、税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合法、
合规、真实、有效,所享受的财政补贴均具有依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依法纳税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相关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审计报告》、
发行人的确认以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依法纳税,
不存在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拟投资项目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权部门已出具意见

      根据本所律师对发行人及其已运营项目控股子公司注册地环保部门的访谈
确认,并经本所律师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网站的查询,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报
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形,未因违反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
规而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生
产经营活动符合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请参见本工作报告
正文“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六)发行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得到有权


                                          3-3-2-172
部门的批准或授权的情况”项下详述。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拟投资项目符合有关环
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权部门已出具意见。

    (二)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
内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被施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2017 年 8 月 14 日,莆田市秀屿区环境保护局对发行人子公司莆田圣元作出
行政处罚,处罚金额 300.12 元,该等罚款并非重大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法律
风险。具体参见本工作报告正文“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一)2、(1)”
项下详述。

    除上述外,根据本所律师对发行人及已运营项目的控股子公司之注册地环保
监管部门的访谈确认,并经本所律师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网站的查询,发行人及
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被
施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三)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及本所律师对主管部
门的走访,并经本所律师在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网站的查询,发行人及其控
股子公司报告期内的生产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在报告期内不存在
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关于募集资金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主营业务、生产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条件、
管理能力、发展目标的匹配情况,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模式改变及风险,对未来
期间财务状况的影响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发行人
已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说明:

    (一)募投项目与发行人的现有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
条件、管理能力、发展目标的匹配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庆阳圣元一期、鄄城圣元一


                                 3-3-2-173
期、梁山圣元一期、汶上圣元一期以及偿还融资租赁款项、银行贷款等长期借款,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规模                         建设期    实施主体
                                                       资金
        庆阳市生活垃圾焚烧
 1                             31,965.00             31,000.00    18 个月   庆阳圣元
          发电项目(一期)
        鄄城县生活垃圾焚烧
 2                             37,001.11             36,000.00    24 个月   鄄城圣元
          发电项目(一期)
        梁山县环保能源发电
 3                             35,865.73             35,000.00    24 个月   梁山圣元
            项目(一期)
        汶上县环保科技发电
 4                             45,057.58             35,000.00    24 个月   汶上圣元
            项目(一期)
        偿还融资租赁款项、
 5                                 -                 40,000.00       -          -
        银行贷款等长期借款
            合计                   -                177,000.00       -          -


       在完成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
要,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该部分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在现有的业务基础上扩大营业规模和市场占
有率,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
理能力等相适应,具体分析如下:

       1、经营规模

       公司自 2006 年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领域,至今已有十四年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经验。截至目前,公司共有 7 个已投入运营的生活垃圾
焚烧发电项目,5 个在建项目,3 个筹建项目。公司目前已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领域形成一定的业务规模,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适应。

       2、财务状况

       公司的总体财务状况有能力支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后续运营。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42.08 亿元,净资产 12.04 亿元;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17.70 亿元,占公司总资产比例 42.07%,占公司净资产比例




                                       3-3-2-174
146.95%。募集资金未高于公司总资产但略高于公司的净资产,主要系因公司目
前的负债较高,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可以有效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2019 年,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88 亿元,净利润 2.17 亿元,盈利能力较强。公司财务状况
及资信良好,能够支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需求,募集资金总体规模处
于合理水平。

    3、技术水平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艺中关键技术有垃圾焚烧技术、烟气净化处理技术等。
公司已运营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采用了国际通用、成熟先进的机械炉排炉
技术,在烟气处理环节采用了 SNCR 脱硝、半干法或干法、活性炭喷射、袋式除
尘等处理技术,有效地保证生活垃圾得到充分燃烧,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此外,
公司拥有多项与垃圾焚烧发电和污水处理相关的专利,公司亦在不断进行技术研
发,对现有技术进行持续的完善和改进。公司的技术水平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
适应。

    4、管理能力

    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长期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
理,对国内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生活污水处理市场有较为深入理解,能准确把握
行业发展的趋势,在市场经营拓展、运营成本管控等方面有较丰富的经验。同时
公司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完善、严谨的项目选择、实施及运营的控制标准,可以根
据项目规模、技术要求、客户特定需要、项目融资来源、预测内部回报率及项目
投资回收期等条件,充分评估项目风险及回报,从而保证其资源的最佳投放。公
司的管理能力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适应。

    (二)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募
投项目成功实施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增加主营业务收入,提升
公司的盈利能力;此外,还可以增加公司的市场份额,提高公司的综合影响力。

    (三)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3-3-2-175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资产负债率和
财务风险将较大幅度降低,偿债能力和资产流动性将显著提升。公司的财务结构
会一步优化,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募投项目会导致公司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较大幅度增加,进而导致相应的
折旧、摊销费用增加,由募投项目的性质所决定,在建设及运营的前期募投项目
的经济效益无法立即展现,发行人的净资产收益率将会降低。但随着项目正常运
营,项目产生的效益逐步体现,公司将会获得持续、稳定的收入,盈利能力会显
著改善。

    (四)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1、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

    (1)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人均生活垃圾产量呈逐年递增的趋势。目前,国内外
广泛采用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有卫生填埋、焚烧和堆肥处理等。其中卫生填
埋处理方式需占用大量的土地,且垃圾分解耗时较长,存在二次污染的风险。

    根据发改委、住建部印发的《“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
建设规划》,到 2020 年底,全国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将达到无害化处
理总能力的 50%以上,其中东部地区将达到 60%以上。同时根据国家统计局数
据,截至 2018 年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焚烧处理占比为 45.14%,距离十三
五规划仍有一定差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在地庆阳市西峰区、鄄城县、梁山县目前均主要采用卫
生填埋方式处理生活垃圾;汶上县生活垃圾目前主要通过转运站压缩处理后送至
郓城县焚烧处理,四地现有垃圾焚烧处理产能缺口较大,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符合《“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建设
处理能力更强、工艺更先进的垃圾处理设施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成运营后,将有效缓解四地垃圾处理压力,提升当地垃圾焚烧无害化
处理水平,改善生态和居住环境。



                                  3-3-2-176
    (2)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发行人作为一家以城镇固液废专业化处理为主营业务的企业,自 2006 年开
始深耕垃圾发电领域,目前已取得一定市场占有率,发行人计划利用自身丰富的
项目经验、良好的管理能力以及现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示范效应等有利条件,
进一步加大对现有项目周边县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开拓力度,同时尝试向其他
重点区域或城市进行战略布局,不断丰富公司的项目储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和抗风险能力。

    2、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可行性

    (1)国家政策支持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重要保障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推进,环境问题日益突显,“生态文明”建设
成为目前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垃圾无害化处理是改善生态环
境、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手段,其中包括垃圾焚烧发电在内的节能环保行业属于
国家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受到国家各类政策的支持,目前已有多项行业发
展规划、电力上网保障及价格、财税等方面的鼓励政策出台。发行人本次的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建设与运营,项目旨在提升庆阳市西峰
区、鄄城县、梁山县、汶上县等地区的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水平。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符合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产业政策,属于受国家政策鼓励的建设项目。

    (2)发行人具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的管理能力及技术水平

    发行人自进入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以来已积累丰富的项目经验,并培养了一批
稳定、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发行人具备投资、建设、运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需
的管理能力。此外,发行人已运营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采用了国际通用、
成熟先进的机械炉排炉技术,在烟气处理环节主要采用了 SNCR 脱硝、半干法或
干法、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等处理技术,有效地保证生活垃圾得到充分燃烧,
并能按照国家标准有效处理各类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发行人目前
的管理能力及技术水平均能满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要求。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良好的综合效益



                                  3-3-2-177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收入主要来自垃圾处理费和售电收入,经过对各项目所
在地人口、垃圾清运量、垃圾热值情况等因素进行分析和测算,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具备较好的经济效益,各项目经济效益分析见《招股说明书》“第九节募
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之“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之“项目
经济效益分析”。除在经济效益上具备可行性外,各项目还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包括改善生态环境、节约土地资源、提供清洁能源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
备良好的综合效益,具备实施的可行性。

    保荐机构已出具明确意见,认为发行人募投项目与发行人的现有主营业务、
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条件、管理能力、发展目标相匹配;不存在对发
行人生产、经营模式的改变的情形;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大
幅上升,但募集资金的运用效益不会立即体现,因此本次发行后公司存在短期内
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降的风险,随着募投项目的顺利投产,发行人项
目的盈利能力将逐步释放,发行人的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将上升。

    (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2019 年 3 月 8 日,发行人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将募
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经核查上述内容,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规
定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六)发行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或授权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发行人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
的顺序全部投入以下项目:庆阳一期、鄄城一期、梁山一期、汶上一期和偿还融
资租赁款项、银行贷款等长期借款,其已经履行的程序如下:

    1、庆阳一期

    (1)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3-3-2-178
    2016 年 9 月 27 日,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庆阳圣元核发《关于庆阳市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庆市发改[2016]344 号),同意该项目建设。

    2018 年 9 月 20 日,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庆阳圣元核发《关于庆阳市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延期的批复》(庆市发改函[2018]153 号),同意该项
目核准批复延期一年。

    2020 年 1 月 7 日,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庆阳圣元核发《关于庆阳市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内容变更补充的复函》(庆市发改[2020]3 号),同意
将原 500 吨/日焚烧炉型技术提升为 600 吨/日。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2017 年 6 月 7 日,庆阳市环境保护局向庆阳圣元核发《关于庆阳市垃圾焚
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庆环环评发[2017]27 号),同意该项目
建设。

    2019 年 12 月 30 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向庆阳圣元核发《关于庆阳市垃圾
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变更的报告的复函》(庆环规划函 [2019]1
号),“本项目变更后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认定项目变动后没有增加不利环境影
响,不属于重大变动”。

    (3)用地预审意见

    2016 年 8 月 4 日,庆阳市国土资源局向庆阳圣元出具《庆阳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庆阳市西峰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的预审意见》(庆市国土资函字
[2016]154 号)。

    (4)项目用地

    2018 年 8 月 3 日,庆阳市国土资源局向庆阳圣元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甘
(2018)庆阳市不动产权第 0003704 号),权利性质为划拨,用途为公共设施用
地。

    2、鄄城一期


                                  3-3-2-179
    (1)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2018 年 11 月 7 日,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鄄城圣元核发《关于鄄城县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项目的核准意见》(菏发改审批[2018]68 号),同意该
项目建设。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2018 年 10 月 24 日,菏泽市环境保护局向鄄城圣元核发《关于鄄城圣元环
保电力有限公司鄄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菏环审
[2018]6 号),同意该项目建设。

    (3)项目用地

    2019 年 2 月 8 日,鄄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鄄城圣元颁发《不动产权证
书》(鲁(2019)鄄城县不动产权第 0005133 号),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
用地。

    3、梁山一期

    (1)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2019 年 1 月 8 日,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梁山圣元核发《关于梁山县
环保能源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济发改许可[2019]1 号),同意该项目建设。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2019 年 3 月 6 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向梁山圣元核发《关于梁山县环保能
源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济环审[2019]9 号),同意该项目建设。

    (3)项目用地

    2006 年 11 月 17 日,梁山县国土资源局向梁山县环境卫生管理处颁发《国
有土地使用证》(梁国用(2006)第 0832090085 号),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地类
(用途)为公共基础设施。




                                  3-3-2-180
    4、汶上一期

    (1)企业投资项目审批

    2019 年 3 月 21 日,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向汶上圣元核发《关于汶上县环
保科技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济审服企投[2019]1 号),同意该项目建设。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2019 年 5 月 13 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向汶上圣元核发《关于汶上县圣泽环
保电力有限公司汶上县环保科技发电项目环境报告书的批复》(济环审[2019]15
号),同意该项目建设。

    (3)用地预审意见

    2019 年 3 月 13 日,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汶上圣元出具《济宁市自然
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汶上县环保科技发电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济自资规许字
[2019]7 号),通过该项目之用地预审。

    5、偿还融资租赁款项、银行贷款等长期借款项目不涉及投资建设及工业生
产,无需取得立项、环境影响评价等备案和批复。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股东大会合
法批准,其中需要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或授权的拟投资项目已按照项目进度获得
有权部门的批准或授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规定,合法
有效。

    (七)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上述募集资金拟投资项
目由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为主体完成,不涉及与他人进行合作;募集资金拟投资项
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同业竞争,不会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八)本次发行是发行人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不涉及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的问题。




                                  3-3-2-181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一)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与主营业务一致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城镇固液废专业化
处理,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生活污水处理业务,发行人主要通过取得特
许经营权的方式负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运营管
理及维护;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为:发行人秉承“诚信至圣、创新为元”的经
营理念和“以人为本、开拓创新、至诚地推动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的企业
文化。发行人未来将专注于市政公用环保领域,坚持以人才、技术为基础,以安
全生产为根本,致力于成为国内一流的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服务提供商。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与其主营业务一致。

    (二)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经相关各方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未了结的
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事项如下:

    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平和县生活垃圾处置相关诉讼

    根据发行人提供材料,发行人于 2019 年 7 月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行
政起诉状》,请求判决漳州市平和县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按 2015 年 5 月签订的《福建省平和县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书》约定,
配合发行人启动平和县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前期工作(选址、立项、环评等)
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2019 年 9 月 9 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出
具《行政裁定书》((2019)闽 05 行初 71 号之三),裁定上述案件移送福建省漳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019 年 10 月 16 日,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发
行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2019)闽 06 行初 66 号),受理该案件。截至本


                                 3-3-2-182
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该案尚在审理过程中。

    此外对于上述案件,发行人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另行向福建省漳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起诉状》,请求判决撤销被告漳州市平和县人民政府于 2019
年 2 月 14 日作出的《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PPP 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平政文[2019]19 号),并由被告漳州市平和县人民政府承担本
案诉讼费用。2019 年 10 月 16 日,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发行人出具《受
理案件通知书》((2019)闽 06 行初 67 号),受理该案件。2020 年 1 月 20 日,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闽 06 行初 67 号《行政裁定书》,认定
发行人提起的本案诉讼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裁定驳回起诉。截
至本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已对上述裁定提起上诉。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确认,报告期内平和县垃圾焚烧处理量分别约为 3.57
万吨、3.09 万吨及 2.83 万吨,占发行人相应指标比重分别为 1.49%、0.93%及
0.73%。

    根据发行人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鉴于上述案件中发行人为原告,案件尚在
审理中;由于平和县垃圾处理量较少,如未来未能由漳洲圣元继续区域统筹处理
平和县垃圾,不会对发行人未来收入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上述案件不会
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会构成实质性
法律障碍。

    (2)曹县垃圾填埋场相关资产回购诉讼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及本所律师核查,2020 年 6 月,发行人收到曹县人
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根据上述起诉状,原告曹县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曹县德润”)因合同纠纷向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以曹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曹县住建局”)为被告,发行人被列为第三人,
诉讼请求为被告支付回购款 2,141.83 万元以及以回购款为基数按日计算的延期
付款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用。

    经核查,2014 年初,曹县住建局、深圳德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圳德润”)及其项目公司曹县德润签署协议,由曹县住建局回购原告运营的曹县


                                  3-3-2-183
垃圾填埋特许经营项目涉及的相关资产组(主要包括:建设工程、设施、设备等)
并以评估结果支付价款。同时,经曹县人民政府与发行人协议约定,曹县人民政
府将上述相关资产组回购后再出售移交给发行人,并由发行人按评估结果向曹县
人民政府支付价款。

    根据上述起诉状,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 月出具了《资产
评估报告》,确认上述相关资产组截至 2018 年 8 月 20 日的评估价值为 2,541.83
万元。由于各方对该评估结果未达成一致认可意见,因此,发行人除已先行支付
的 500 万元外,尚未向曹县人民政府支付购买上述相关资产组的剩余款项。曹县
人民政府除支付 400 万元定金外,也尚未向曹县德润支付剩余回购价款。

    截至本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该案件尚在审理中。

    根据发行人说明,如法院全部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曹县住建局需向曹县德
润支付回购款及违约金;如曹县人民政府以此判决结果向发行人主张权利时,发
行人可能需向其支付 2,041.83 万元购买价款及违约金 676.82 万元(以截至 2020
年 5 月末计算)。上述购买价款将形成发行人特许经营权资产,违约金支出影响
支出当年损益,不涉及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或利润调整,以 2019 年发行人财务
数据估算,购买价款占发行人 2019 年末净资产的 1.70%,违约金支出占发行人
2019 年度净利润的 3.12%,占比较低,对发行人影响较小。因此,本所律师认为,
上述诉讼对发行人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本次发行上市也不构成实质法律障
碍。

    除上述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
讼、仲裁案件。

    2、报告期内涉及的行政处罚事项

    (1)莆田圣元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2017 年 8 月 14 日,莆田市秀屿区环境保护局对莆田圣元做出《行政处罚决
定书》(莆秀环罚[2017]52 号),莆田圣元雨水井总排口外排水经检测总磷超标,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的规定,对莆田圣元处以 300.12



                                 3-3-2-184
元罚款。莆田圣元已缴纳上述罚款。

    根据莆田市秀屿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说明及本所律师对莆田市秀屿区环境
保护局的访谈,莆田市秀屿区环境保护局认为莆田圣元该行为情节轻微、社会危
害性小,并能限期整改到位,其对莆田圣元作出处罚款 300.12 元的行政处罚不
属于严重行政处罚。

    (2)江苏圣元受到公安部门的行政处罚

    2017 年 10 月 16 日,盱眙县公安局古桑派出所对江苏圣元做出《当场处罚
决定书》(盱公(古)当罚决字[2017]5 号),江苏圣元购买的易制爆化学品未在
规定的时间内向盱眙县治安警察大队进行报备,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对江苏圣元处以 200 元罚款。江苏圣元已缴纳
上述罚款。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购买单位
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所销售、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
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的”;发行人受到的处以 200 元罚款
的罚款幅度,为上述规定 1 万元罚款的 2%,金额较小。2019 年 3 月 28 日盱眙
县公安古桑派出所出具证明,证明其暂未发现江苏圣元存在重大违法犯罪行为。

    (3)发行人受到税务部门的行政处罚

    2018 年 1 月 18 日,厦门市湖里区地方税务局对发行人做出《税务行政处罚
决定书(简易)》(厦湖地税简罚[2018]280 号),发行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纳
税申报,对发行人处以 100 元罚款。发行人已缴纳上述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
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
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
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



                                 3-3-2-185
以下的罚款”。发行人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湖里区税务局出具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
发行人于 2017 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逾期未申报,已及时接受罚款 100 元并补
申报,非重大违法。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或已
由主管机关确认不属于情节严重之行政处罚或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
情节严重,且相关违法行为均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及社会影响恶
劣情形;因此上述处罚并未涉及发行人重大违法行为,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亦
不构成实质法律障碍;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
他行政处罚事项。

    (二)根据相关各方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持有发行人 5%以上(含 5%)
股份的股东(追溯至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
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三)根据相关人员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不存在违法被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亦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
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未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编制,但在《招股说
明书》编制过程中,本所律师参与了法律问题的讨论,并已审阅该《招股说明书》,
特别对发行人引用本所就本次发行上市出具的法律意见和本工作报告相关内容
进行重点审阅。本所律师确认,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会因上述引用而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




                                3-3-2-186
    二十二、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一)通过受托支付周转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过账涉及的问题

    1、基本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确认并走访部分相关银行经办工作人员及本所律
师核查,报告期内,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需求,发行人从银行取得多
笔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项目贷款,用于生产运营及工程建设相关款项支付。
由于银行借款提取的时间节点和发行人实际资金支付进度不匹配,2017 年,发
行人存在通过受托支付周转银行贷款再用于支付的行为。

    (1)通过受托支付周转流动资金贷款

    报告期内,发行人从银行借入多笔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日常采购和项目建设。
发行人从事生产经营的主体为各地项目子公司,发行人申请用款一般为一定周期
(一年或半年)的原材料用款计划,银行审批同意后要求采用受托支付方式一次
性支取完毕,而发行人项目生产经营所用药剂以及备品备件等原材料占发行人营
业成本比重较小,且具有小批量多次购买的情形,不能满足银行提款采用受托支
付一次性支付的要求。因此,2017 年,发行人通过款项受托支付至第三方,再
由第三方转回给发行人的形式提取借款,发行人提取借款后根据实际资金支付需
求进行自主支付。

    报告期内,发行人因流动资金贷款发生的通过受托支付周转银行贷款的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流出             流入        流出             流入       流出             流入
非关联方           -               -            -               -   8,800.00         8,800.00
 关联方            -               -            -               -           -               -
  合计             -               -            -               -   8,800.00         8,800.00

    与发行人流动资金贷款存在受托支付后转回的第三方公司名称如下:
   序号                          往来企业                                  是否关联方
     1                     泉州江贵贸易有限公司                                否
     2                 南平市康丰仪表设备有限公司                              否
     3                     泉州茂迪贸易有限公司                                否




                                       3-3-2-187
    发行人上述流动资金贷款转至第三方后均及时转回发行人,未导致发行人资
金被第三方挪用。上述借款转回后,发行人根据实际支付需求,均用于发行人日
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

    由于流动资金贷款用途为原材料采购,而发行人原材料采购需求金额较小,
因此上述贷款转回后未全部用于原材料采购,剩余部分均用于项目建设中。

    2017 年末,发行人上述通过受托支付周转流动资金贷款的款项已经全部归
还。2018 年初至今,发行人未再发生通过受托支付周转流动资金贷款的行为。

    (2)通过受托支付周转固定资产项目贷款

    报告期内,发行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生活污水提标改造工程建设资金需求
巨大,根据国家固定资产项目建设相关政策,发行人从银行借入多笔固定资产项
目贷款用于项目建设。2017 年,发行人存在固定资产项目贷款受托支付至第三
方后转回发行人的情形,具体原因如下:

    银行借款审批进度滞后于项目实际建设进度。根据国家有关市政公用事业项
目政策,国家鼓励企业采用自有资金与项目借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政公用事业
项目的建设。发行人采用自有资金与外部融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建设,依法
向银行申请项目固定资产贷款。由于银行需要发行人取得项目核准、环评批复、
用地预审意见、施工许可证等多项材料后才能启动贷款审批,且审批时间无法确
定,而发行人的项目均为市政公用事业项目,政府部门为加快环保项目推进、缓
解环保压力等原因通常要求发行人加快完成项目建设。政府部门对于发行人环保
项目建设进度的要求往往大幅提前于银行借款审批进度,导致发行人项目借款审
批进度严重滞后于项目实际建设及资金支付进度,相应与项目借款与发行人的项
目资金支付无法匹配。在此情形下,发行人通过自有资金或融资租赁等方式先行
支付,待项目借款到位后通过受托支付周转固定资产项目贷款,将发行人按照约
定已先行投入项目建设的资金予以置换。

    项目借款提款要求与发行人实际支付时间不匹配。发行人项目借款审批完成
后,银行会根据自身资金及信贷情况分批次要求发行人提款,提款时间通常由银
行提前通知,发行人无法自主掌握,且发行人提款必须通过受托支付方式进行,
银行要求不得留存于贷款专户。而发行人的项目建设资金支付主要根据工程及设



                               3-3-2-188
备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进行,通常难以与银行提款时间和支付要求完全匹配。在
此情形下,发行人在提款时,部分不能立即支付的款项通过受托支付至第三方后
转回发行人,然后由发行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要求按进度支付。

    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受托支付周转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流出     流入     流出             流入     流出                  流入
非关联方     -         -       -                -    18,475.58             18,475.58
关联方       -         -       -                -        -                     -
  合计       -         -       -                -    18,475.58             18,475.58

    与发行人进行固定资产项目贷款存在受托支付转回行为的第三方公司名称
如下:
   序号                        往来企业                             是否关联方
      1              山东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否
      2          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否
      3              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否
      4                  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                           否
      5              天长市尚旭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否
      6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否
      7              天长市精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否
      8              厦门汉川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否
      9                广州迪斯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否
     10                  泉州江贵贸易有限公司                           否
     11              南平市顺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否
     12                浙江菲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否
     13                安徽科旺仪表设备有限公司                         否
     14                  泉州茂迪贸易有限公司                           否
     15              南平市康丰仪表设备有限公司                         否

    发行人上述固定资产项目贷款均存在真实业务背景,放款时转至供应商等第
三方后均及时转回发行人,未导致发行人资金被第三方挪用。上述借款转回后,
发行人根据实际支付进度,均用于发行人项目建设。

    2018 年初至今,发行人未再发生通过受托支付周转项目固定资产项目贷款
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贷款通则》及中国银保监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
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上述银行借款受托支
付后转回发行人的情形存在瑕疵,但上述情形未造成资金被第三方挪用,亦未损
害发行人利益且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若发行人因该行为受到处罚,将全额承



                                    3-3-2-189
担,确保发行人不受到实际损失。

    2、自有资金过账

    根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司应投入项目贷款相应比例的
资本金。银行在项目贷款放款前要求公司提供将自有资金支付给第三方的银行流
水作为资本金到位确认。公司在实际支付中根据自身资金和项目借款情况灵活安
排采用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支付,难以与银行要求完全匹配。在此情形下,为满
足银行放款要求,公司将自有资金从普通账户转至第三方,随后在短时间内将该
资金及时全额转回公司,导致公司存在自有资金过账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固
定资产投资项目适用资本金制度的通知》,投资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中投资
者认缴的出资额。公司项目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均根据要求实缴到位,不存在资本
金未到位的情形。2017 年,公司自有资金过账金额 27,217.26 万元。

    2018 年初至今,公司未再发生自有资金过账行为。

    3、整改措施及效果

    公司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规范,措施包括:

    (1)停止相关操作行为,2018 年起未再发生上述相关情形。

    (2)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使用银行借款,发行人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贷
款通则》《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及《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相
关法规文件,与贷款银行在加快审批进度、放松放款条件、采用自主支付和受托
方式相结合提款等方面进行了沟通,同时发行人自身也加强了对供应商付款管
理,以满足银行放款要求,避免再次发生此类行为。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煜煊、朱恒冰出具承诺:若圣元环保及其子公司
因银行贷款支取过程中的受托支付行为不符合中国银保监会相关规定的情形受
到贷款发放行或主管银保监局处罚,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应由圣元环保或其子
公司补缴或支付的全部罚款或赔偿款项,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应由圣元环保
或其子公司支付的相关费用。

    4、独立董事意见

    对于 2017 年内发生的上述行为,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发布独立意见:



                                 3-3-2-190
    本人对公司 2017 年期间起存在通过受托支付进行贷款周转的相关情况进行
了审议,确认采用受托支付形式的贷款合同均已按约履行,上述贷款均用于生产
经营活动,未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发行人均已按贷款合同约
定的期限和利息按时偿还上述贷款并支付利息,并不存在逾期或损害银行利益的
情形,相关银行也未要求公司提前偿还贷款。公司后续已杜绝该行为的发生,并
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贷款使用工作。公司贷款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无任何迹象表明公司存在违约或可能违约且承担责任的情
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本人对公司 2017 年期间因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公司实际支付情况难以与银行
要求完全匹配而发生的自有资金过账行为情况进行了审议,公司通过自有资金过
账未导致发行人资金被第三方挪用;公司下属项目子公司注册资本已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缴纳,不存在资本金未到位情形;后续公司已对该行为
进行规范,禁止自有资金过账行为的发生;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5、2020 年 5 月 6 日,大华会计师出具《内控报告》,认为圣元环保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6、银行及主管机关出具相关证明

    针对报告期内发行人银行借款行为,借款银行均出具了《证明》,证明发行
人在借款期间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资金,并按时还本付息,不存在违约行为,不
存在尚未结清的贷款被要求提前还款的风险。

    发行人借款银行所在地主管机关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分局、泉州监管分
局、莆田监管分局、荷泽监管分局及淮安监管分局均出具《证明》,证明未发现
因发行人违反国家信贷法律法规而需要对相关银行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流动资金贷款转回后未完全按
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的情形,但上述借款实际亦使用于发行人生产经营和项目建
设,且发行人已于 2017 年底归还上述流动资金贷款,及时作出整改,未造成发
行人或借款银行损失;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的固定资产项目贷款受托支付后转回
发行人的行为存在客观原因,上述借款均具有真实业务背景,转回资金均用于发
行人项目建设;2018 年以来,发行人新增银行借款已不再发生通过受托支付周



                                3-3-2-191
转银行贷款的情形;发行人自有资金过账,在短时间内将该资金及时全额转回发
行人,2018 年初以来,发行人已经不再发生自有资金过账行为;发行人未因通
过受托支付周转银行借款和自有资金过账行为导致资金被第三方挪用,未影响发
行人正常生产经营;发行人按期还本付息,并已经取得借款银行及其所在地银保
监局的证明,不存在因资金转回行为受到贷款银行或银保监局处罚的风险;因此,
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的上述行为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报告期内存在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1、发行人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情况及形成原因

     (1)发行人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含子公司)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如下:

                                                                         单位:人,%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项目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员工人数             1,093     100.00    990        100.00   893     100.00

        已缴纳人数              976       89.30    835         84.34   696     77.94

        未缴纳人数              117       10.70    155         15.66   197     22.06

          其中:
                                32        2.93      45         4.54     76      8.51
  入职时间较短,暂未办理
已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
                                38        3.48      65         6.57     75      8.40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

    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5        2.29      26         2.63     17      1.90

        由原单位缴纳            22        2.01      19         1.92     29      3.25


     报告期内,发行人(含子公司)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

                                                                         单位:人,%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项目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3-3-2-192
        员工人数             1,093     100.00    990   100.00   893   100.00

        已缴纳人数           1,023      93.60    888   89.70    724   81.08

        未缴纳人数            70         6.40    102   10.30    169   18.92

          其中:
                              32         2.93    52     5.25    94    10.53
  入职时间较短,暂未办理

农村户籍人员自愿申请不缴纳    13         1.19    24     2.42    46     5.15

    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16         1.46    20     2.02    14     1.57

      由原单位缴纳            9          0.82     6     0.61    15     1.68


    (2)发行人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未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主要
原因如下:

    1)部分员工因入职时间较短,未能及时办理手续;

    2)部分员工因缴纳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自行放
弃缴纳社会保险;

    3)部分员工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返聘的人员,根据规定不用缴纳;

    4)部分员工由其所在原单位缴纳。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未为全体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主
要原因如下:

    1)部分员工因入职时间较短,未能及时办理手续;

    2)部分员工为农村户籍人员,自愿申请不缴纳住房公积金;

    3)部分员工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返聘的人员,根据规定不用缴纳;

    4)部分员工由其所在原单位缴纳。

    2、如补缴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揭示相关风险,并披露应



                                     3-3-2-193
对方案

    (1)如补缴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

    根据发行人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经测算报告期内如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保及
住房公积金,则需补缴的金额和对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补缴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社会保险                 104.18         133.31        153.36

          住房公积金                17.20          25.02         35.86

            合计                   121.38         158.32        189.22

          当期净利润             21,717.68      21,001.89       6,378.69

    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             0.56%          0.75%         2.97%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需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分别为 189.22 万
元、158.32 万元和 121.38 万元,占各年度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2.97%、0.75%和
0.56%。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金额占净利润的比重较小,
对发行人持续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2)存在风险及应对方案

    根据发行人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不断完善人事用工制度,
不断加大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保险、住房公
积金缴纳比例,并根据员工需要向员工提供免费宿舍。由于发行人存在未给部分
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因此发行人存在被相关主管
机关要求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风险,以及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问
题受到处罚的风险。

    对此,发行人应对方案如下:

    1)主管部门出具无违法违规证明



                                 3-3-2-194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主管社会保障部门和住房公积金部门均已出具证明,确
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劳动社会保障管理及住房公
积金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2)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相关补缴或处罚费用

    基于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未能给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项,发
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朱煜煊、朱恒冰已经出具承诺:“若圣元环保或其控
股子公司因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需补缴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
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费和住
房公积金事宜受到处罚,或被相关方提出有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索赔,
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应由圣元环保或其控股子公司补缴或支付的全部社会保
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罚款或赔偿款项,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应由圣元环保或
其控股子公司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
公积金存在客观原因,未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金额较少,对发行人财务
状况影响较小;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
行政处罚的情形;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已经承诺就今后可能被要求补缴或处罚
承担全部责任。因此,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未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
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三)本所律师确认,已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核查和
披露,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二十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条件,已依法履行公司内部批准和授权程序;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招股说明书》引用本
所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的法律意见和本工作报告的内容已经本所律师审
阅,引用的内容适当;发行人作为一家合法成立和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申




                                3-3-2-195
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经深交所上市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
册后,可将其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本页以下无正文)




                               3-3-2-196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的签署页)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
             朱小辉




                                       经办律师:
                                                         张德仁




                                                         黄婧雅




本所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邮编:100032




                                                    年      月    日




                                3-3-2-197
附表一: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权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类型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有效期   他项权利

  1     垃圾压缩机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020696925.1   2010.12.24   2012.01.11   10 年       无

  2     一种垃圾焚烧发电预处理系统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220561241.X   2012.10.16   2013.05.15   10 年       无

  3     一种输灰刮板链条机保护器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220561189.8   2012.10.16   2013.05.15   10 年       无

  4     一种垃圾焚化发电自动清洁系统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220555469.8   2012.10.16   2013.05.15   10 年       无

  5     一种垃圾焚烧炉搅动装置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220561122.4   2012.10.16   2013.05.15   10 年       无

  6     一种垃圾焚烧发电系统的烟道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220555461.1   2012.10.16   2013.05.15   10 年       无

  7     一种垃圾燃烧发电的飞灰过滤器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220561216.1   2012.10.16   2013.05.15   10 年       无

  8     一种垃圾焚烧废气净化系统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220561124.3   2012.10.16   2013.05.15   10 年       无

  9     一种脱酸系统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220561256.6   2012.10.16   2013.05.15   10 年       无

  10    一种垃圾焚烧发电脱氮系统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220561219.5   2012.10.16   2013.05.15   10 年       无

  11    一种垃圾焚烧发电系统的输灰装置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220555463.0   2012.10.16   2013.05.15   10 年       无

  12    一种垃圾焚烧飞灰煅烧处理系统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220561169.0   2012.10.16   2013.05.15   10 年       无

  13    一种垃圾焚烧废气脱硫装置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220561139.X   2012.10.16   2013.05.15   10 年       无

  14    一种垃圾焚烧炉余热回用装置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220555230.0   2012.10.16   2013.05.15   10 年       无




                                                               3-3-2-198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类型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有效期   他项权利

15     一种锅炉乙炔脉冲吹灰系统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220555468.3   2012.10.16   2013.05.15   10 年       无

16     一种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利用系统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220561158.2   2012.10.16   2013.05.15   10 年       无

17     一种汽封加热器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220555464.5   2012.10.16   2013.05.29   10 年       无

18     一种电缆接头                     泉州圣泽   实用新型      ZL201020697326.1   2010.12.23   2011.09.21   10 年       无

19     自动排水系统                     泉州圣泽   实用新型      ZL201020696926.6   2010.12.24   2011.09.07   10 年       无

20     水中杂物过滤设备                 泉州圣泽   实用新型      ZL201020696923.2   2010.12.24   2011.09.07   10 年       无

21     气动提砂系统                     泉州圣泽   实用新型      ZL201020696929.X   2010.12.24   2011.09.07   10 年       无

22     一种射水箱工业水排水回收系统     泉州圣泽   实用新型      ZL201220561166.7   2012.10.16   2013.05.15   10 年       无

23     一种设备冷却水循环系统           泉州圣泽   实用新型      ZL201220555462.6   2012.10.16   2013.05.15   10 年       无

24     一种工业冷却水回收系统           泉州圣泽   实用新型      ZL201220555467.9   2012.10.16   2013.05.15   10 年       无

25     一种闭式循环冷却塔节水装置       泉州圣泽   实用新型      ZL201220561136.6   2012.10.16   2013.05.15   10 年       无

26     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沉池出渣口       泉州圣泽   实用新型      ZL201620139289.X   2016.02.25   2016.10.12   10 年       无

       城市污水处理厂管堵刮吸泥桥吸泥
27                                      泉州圣泽   实用新型      ZL201620139464.5   2016.02.25   2016.08.03   10 年       无
       口配置技术
       城市污水处理厂防止虹吸式刮吸泥
28                                      泉州圣泽   实用新型      ZL201620139410.9   2016.02.25   2016.08.03   10 年       无
       桥污泥从污泥泵房外溢装置
       城市污水处理厂生物池溶解氧自动
29                                      泉州圣泽   实用新型      ZL201620139738.0   2016.02.25   2016.08.03   10 年       无
       控制装置




                                                              3-3-2-199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类型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有效期   他项权利

       污水处理厂次氯酸钠接触消毒法高
30                                      泉州圣泽   实用新型      ZL201620140528.3   2016.02.25   2016.08.03   10 年       无
       效运行装置
       确保污泥脱水加药系统药剂维持高
31                                      泉州圣泽   实用新型      ZL201620140566.9   2016.02.25   2016.08.03   10 年       无
       效的装置
       一种用于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预热垃
32                                      泉州圣泽   实用新型      ZL201620226407.0   2016.03.23   2016.10.12   10 年       无
       圾仓
33     除尘器增容装置                   莆田圣元   实用新型      ZL201620044589.X   2016.01.18   2016.08.17   10 年       无
34     一种垃圾焚烧发电专用的锅炉       莆田圣元   实用新型      ZL201620226255.4   2016.03.23   2016.08.03   10 年       无
35     焚烧垃圾发电 SNCR 烟气脱硝系统   莆田圣元   实用新型      ZL201620044350.2   2016.01.18   2016.08.17   10 年       无
36     锅炉新型蒸汽预热器               莆田圣元   实用新型      ZL201620044689.2   2016.01.18   2016.08.17   10 年       无
37     出渣机溢水回收装置               莆田圣元   实用新型      ZL201620044665.7   2016.01.18   2016.08.17   10 年       无
38     城市污水处理厂抑制中控系统模块
                                        莆田圣元   实用新型      ZL201620045477.6   2016.01.18   2016.08.17   10 年       无
       烧毁装置
39     垃圾渗滤液回喷处理装置           莆田圣元   实用新型      ZL201620045301.0   2016.01.18   2016.08.17   10 年       无
40     一种垃圾焚烧发电厂专用的运输车   莆田圣元   实用新型      ZL201620226549.7   2016.03.23   2016.10.12   10 年       无

41     一种基于垃圾焚烧的发电设备       南安圣元   实用新型      ZL201620226242.7   2016.03.23   2016.08.03   10 年       无

       一种适用于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飞灰
42                                      南安圣元   实用新型      ZL201620226289.3   2016.03.23   2016.08.03   10 年       无
       处理装置




                                                              3-3-2-200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类型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有效期   他项权利

43     垃圾坑活性炭吸附装置             南安圣元   实用新型      ZL201620045731.2   2016.01.18   2016.08.17   10 年       无

44     锅炉脉冲吹灰防腐装置             南安圣元   实用新型      ZL201620045207.5   2016.01.18   2016.08.17   10 年       无

45     电厂循环水物理方法处理系统       南安圣元   实用新型      ZL201620045138.8   2016.01.18   2016.08.17   10 年       无

       一种分级净化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烟
46                                      南安圣元   实用新型      ZL201620226287.4   2016.03.23   2016.10.12   10 年       无
       气处理设备
       一种基于压缩包装技术的垃圾焚烧
47                                      南安圣元   实用新型      ZL201620225609.3   2016.03.23   2016.10.12   10 年       无
       排灰装置
       一种基于温度传感技术的智能温控
48                                      南安圣元   实用新型      ZL201620226431.4   2016.03.23   2016.10.12   10 年       无
       炉排装置
49     一种节能型循环水泵               南安圣元   实用新型      ZL201821438506.0   2018.09.04   2019.07.12   10 年       无
50     一种锅炉吹灰器防腐装置           南安圣元   实用新型      ZL201821438409.1   2018.09.04   2019.07.12   10 年       无
51     一种垃圾渗滤液回喷处理装置       南安圣元   实用新型      ZL201821438495.6   2018.09.04   2019.06.07   10 年       无
52     一种烟气 SNCR 脱硝装置           南安圣元   实用新型      ZL201821438408.7   2018.09.04   2019.05.14   10 年       无
53     一种垃圾坑活性炭吸附装置         南安圣元   实用新型      ZL201821438736.7   2018.09.04   2019.05.14   10 年       无
54     一种节能型冷却塔                 南安圣元   实用新型      ZL201821438303.1   2018.09.04   2019.05.14   10 年       无

55     一种烟气余热回收装置             南安圣元   实用新型      ZL201821438507.5   2018.09.04   2019.05.14   10 年       无

56     一种垃圾抓斗                     南安圣元   实用新型      ZL201821438304.6   2018.09.04   2019.05.14   10 年       无

57     一种高效污泥脱水机滤带清洗设备   莆田圣元   实用新型      ZL201821426611.2   2018.09.03   2019.07.12   10 年       无




                                                              3-3-2-201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类型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有效期   他项权利

58     一种用于渗滤液池通风除臭装置     莆田圣元   实用新型      ZL201821426614.6   2018.09.03   2019.07.12   10 年       无

59     一种锅炉用高效脱酸装置           莆田圣元   实用新型      ZL201821426610.8   2018.09.03   2019.05.14   10 年       无

60     一种高效去生物池浮渣装置         莆田圣元   实用新型      ZL201821426606.1   2018.09.03   2019.05.14   10 年       无

       一种可处理尾气的垃圾渗滤液回喷
61                                      莆田圣元   实用新型      ZL201821426575.X   2018.09.03   2019.05.14   10 年       无
       处理装置

62     一种生物池仪器清洗设备           莆田圣元   实用新型      ZL201821426612.7   2018.09.03   2019.07.19   10 年       无
63     一种污泥脱水机滤带上部清洗装置   泉州圣泽   实用新型      ZL201821415801.4   2018.08.31   2019.07.12   10 年       无
64     一种污泥快速减量化处理装置       泉州圣泽   实用新型      ZL201821415769.X   2018.08.31   2019.07.12   10 年       无
65     一种生物池仪器快速清洗设备       泉州圣泽   实用新型      ZL201821415796.7   2018.08.31   2019.07.12   10 年       无
66     一种污废水生物池溶解氧自动控制
                                        泉州圣泽   实用新型      ZL201821415803.3   2018.08.31   2019.07.12   10 年       无
       系统
67     一种高效去除生物池浮泥装置       泉州圣泽   实用新型      ZL201821415770.2   2018.08.31   2019.07.12   10 年       无
68     一种用于污水处理化学除磷自动加
                                        泉州圣泽   实用新型      ZL201821415805.2   2018.08.31   2019.05.14   10 年       无
       药控制装置
69     一种防尘风机                     泉州圣泽   实用新型      ZL201821415802.9   2018.08.31   2019.05.14   10 年       无
70     一种沉池缠绕物自动清理设备       泉州圣泽   实用新型      ZL201821415767.0   2018.08.31   2019.08.02   10 年       无




                                                              3-3-2-202
附表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银行贷款合同清单


序                                                  贷款金额
     借款人     贷款人         合同名称及编号                   贷款期限         用途                         担保措施
号                                                  (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18.09.13-   支付子公司贷    由莆田圣元、南安圣元、朱恒冰、朱煜煊提供最
1    发行人   有限公司厦门     (兴银厦业七流贷字     800
                                                               2021.09.12        款等        高额保证
                  分行           20188020 号)
              兴业银行股份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18.10.17-   支付子公司贷    由莆田圣元、南安圣元、朱恒冰、朱煜煊提供最
2    发行人   有限公司厦门     (兴银厦业七流贷字     700
                                                               2021.10.16        款等        高额保证
                  分行           20188024 号)
              兴业银行股份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18.11.16-   支付子公司贷    由莆田圣元、南安圣元、朱恒冰、朱煜煊提供最
3    发行人   有限公司厦门     (兴银厦业七流贷字     500
                                                               2021.11.15        款等        高额保证
                  分行           20188027 号)
              兴业银行股份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18.12.05-   支付子公司贷    由莆田圣元、南安圣元、朱恒冰、朱煜煊提供最
4    发行人   有限公司厦门     (兴银厦业七流贷字     980
                                                               2021.12.04        款等        高额保证
                  分行           20188031 号)
                                                                                             由莆田圣元、朱煜煊、陈秀华、朱恒冰、吴晶晶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                              新增一台规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漳州圣元以漳州二期
                                     同》                      2018.04.28-   525 吨/日逆推
5    发行人   国家开发银行                           9,600                                   工程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由漳州圣元以漳州
                             (352020180110000074              2033.04.27    式机械炉排炉
                                                                                             二期工程建成后的特许经营权收费权及其项下全
                                     6)                                         生产线
                                                                                             部收益提供质押担保
              兴业银行股份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19.01.08-   支付子公司货    莆田圣元、南安圣元、朱煜煊、朱恒冰提供最高
6    发行人   有限公司厦门     (兴银厦业七流贷字     800
                                                               2022.01.07        款等        额保证
                  分行           20198001 号)
              兴业银行股份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19.03.19-   支付子公司货    莆田圣元、南安圣元、朱煜煊、朱恒冰提供最高
7    发行人                                           470
              有限公司厦门     (兴银厦业七流贷字              2022.03.18        款等        额保证




                                                               3-3-2-203
序                                                   贷款金额
     借款人     贷款人          合同名称及编号                   贷款期限         用途                        担保措施
号                                                   (万元)
                  分行            20198015 号)
              招商银行股份   《借款合同》(2019 年
                                                                2019.09.30-   发行人子公司   由南安圣元、莆田圣元、朱煜煊、陈秀华、朱恒
8    发行人   有限公司厦门        厦公十一字第         500
                                                                2021.09.29    日常生产经营   冰、吴晶晶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
                  分行           1019790022 号)
              招商银行股份   《借款合同》(2019 年
                                                                2019.10.18-   发行人子公司   由南安圣元、莆田圣元、朱煜煊、陈秀华、朱恒
9    发行人   有限公司厦门        厦公十一字第         990
                                                                2021.09.01    日常生产经营   冰、吴晶晶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
                  分行           1019790023 号)
              招商银行股份   《借款合同》(2019 年
                                                                2019.11.15-   发行人子公司   由南安圣元、莆田圣元、朱煜煊、陈秀华、朱恒
10   发行人   有限公司厦门        厦公十一字第         510
                                                                2021.10.27    日常生产经营   冰、吴晶晶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
                  分行           1019790026 号)
              兴业银行股份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19.09.12-   支付子公司货   南安圣元、莆田圣元、朱煜煊、朱恒冰提供最高
11   发行人   有限公司厦门     (兴银厦业七流贷字      795
                                                                2022.09.11        款等       额保证担保
                  分行            20198052 号)
                                                                                             由发行人、朱煜煊、陈秀华、朱恒冰、吴晶晶提
              中国建设银行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2015.07.07-   南安三期项目   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南安圣元以南安
12 南安圣元   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建泉南固贷字    8,000
                                                                2025.07.07        建设       一、二、三期项目垃圾处理费收费权以及垃圾焚
                南安支行             6 号)
                                                                                             烧发电售电收入提供质押担保
                                                                                             由发行人、朱煜煊、陈秀华、朱恒冰、吴晶晶提
              中国建设银行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2016.02.04-   南安三期项目   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南安圣元以南安
13 南安圣元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建泉南固贷字    5,000
                                                                2025.07.07        建设       一、二、三期项目垃圾处理费收费权和垃圾焚烧
                南安支行             2 号)
                                                                                             发电售电收入提供质押担保
                                                                                             由发行人、朱煜煊、陈秀华、朱恒冰、吴晶晶提
              中国建设银行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2016.06.17-   南安三期项目   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南安圣元以南安
14 南安圣元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建泉南固贷字    4,000
                                                                2025.07.07        建设       一、二、三期项目垃圾处理费收费权和垃圾焚烧
                南安支行             9 号)
                                                                                             发电售电收入提供质押担保
              中国建设银行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由发行人、泉州圣泽、朱煜煊、陈秀华提供连带
                                                                2012.10.23-   莆田二期工程
15 莆田圣元   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建莆营固贷字    7,700                                  责任保证;由莆田圣元以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2020.10.23      项目建设
                莆田分行             2 号)                                                  二期项目部分机器设备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3-3-2-204
序                                                  贷款金额
     借款人     贷款人         合同名称及编号                   贷款期限         用途                        担保措施
号                                                  (万元)
                                                                                            由发行人、朱煜煊、陈秀华、朱恒冰、吴晶晶提
              中国银行股份                                                                  供连带责任保证;由莆田圣元提供莆田三期扩建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2016.06.13-   莆田三期扩建
16 莆田圣元   有限公司莆田                           30,000                                 项目收费权质押;由莆田圣元提供莆田市三期扩
                               (FJ200622016096)              2025.12.21      项目建设
                  分行                                                                      建项目机器设备抵押担保;由莆田圣元以莆田三
                                                                                            期扩建项目工程 BOT 特许经营权提供质押担保
                                                                                            由发行人、朱煜煊、陈秀华、朱恒冰、吴晶晶提
              中国银行股份                                                   莆田三期(后   供连带责任保证;由莆田圣元提供莆田三期(后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2017.11.21-
17 莆田圣元   有限公司莆田                           12,877                  阶段)扩建项   阶段)扩建项目收费权质押担保;由莆田圣元提
                               (FJ200622017191)              2026.12.21
                  分行                                                           目建设     供莆田三期扩建项目工程 BOT 特许经营权提供质
                                                                                            押担保
                                                                                            由发行人、朱煜煊、陈秀华、朱恒冰提供连带责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                                             任保证;由漳州圣元以依法拥有的可以抵押的本
              国家开发银行           同》                      2014.02.11-   漳州一期工程   项目形成的机器设备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由漳
18 漳州圣元                                          15,000
              股份有限公司   (352020140110000016              2029.02.10        建设       州圣元以其依法可以出质的漳浦县生活垃圾焚烧
                                     8)                                                    发电厂电费收费权、垃圾处理费收费权及其项下
                                                                                            全部收益提供质押担保
              中国邮政储蓄   《小企业固定资产借款                                           由发行人、朱煜煊、陈秀华、朱恒冰、吴晶晶提
              银行股份有限           合同》                    2017.04.26-                  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泉州圣泽提供泉
19 泉州圣泽                                          3,000                     更新设备
              公司泉州市分   (350000351003170400              2025.04.25                   州市宝洲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处理收费权最高额
                    行               05)                                                   质押担保
                                                                                            由发行人、莆田圣元、朱煜煊、陈秀华、朱恒冰、
              交通银行股份                                                   宝洲污水处理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2018.05.30-                  吴晶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泉州圣泽提供宝洲
20 泉州圣泽   有限公司泉州                           19,000                  厂提标改造项
                             (Z1805LN15607593)               2025.07.20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的特许经营权项下污水
                  分行                                                           目建设
                                                                                            处理综合成本收费权质押担保
                                                                                            由发行人、莆田圣元、朱煜煊、陈秀华、朱恒冰、
              交通银行股份                                                   北峰污水处理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2018.06.19-                  吴晶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泉州圣泽提供北峰
21 泉州圣泽   有限公司泉州                           4,400                   厂提标改造项
                             (Z1806LN15619102)               2028.05.20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的特许经营权项下污水
                  分行                                                           目建设
                                                                                            处理综合成本收费权质押担保




                                                               3-3-2-205
序                                                     贷款金额
     借款人     贷款人          合同名称及编号                      贷款期限         用途                        担保措施
号                                                     (万元)
                                                                                                由发行人、莆田圣元、朱煜煊、陈秀华、朱恒冰、
              交通银行股份                                                       安溪县城市污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2018.06.20-                  吴晶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安溪安晟以其污水
22 安溪安晟   有限公司泉州                              1,500                    水处理厂提标
                             (Z1806LN15620507)                   2029.06.14                   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权项下污水处理综
                  分行                                                           改造项目建设
                                                                                                合成本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
                                                                                                由发行人、莆田圣元、朱煜煊、陈秀华、朱恒冰、
                                                                                                吴晶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泉州圣泽以安溪县
              交通银行股份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2018.07.20-   置换中行项目   国用(2007)第 0010228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
23 安溪安晟   有限公司泉州                               650
                             (Z1807LN15636103)                   2022.06.20        贷款       上附着物所有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由安溪安
                  分行
                                                                                                晟以其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特许经营权项下污水
                                                                                                处理综合成本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
                                                                                                由发行人、南安圣元、漳州圣元、江苏圣元、莆
                                                                                                田圣元、朱恒冰、吴晶晶、朱煜煊、陈秀华提供
              中国建设银行                                                       郓城县生活垃
                             《项目融资贷款合同》                  2016.06.21-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郓城圣元以所拥有的土地
24 郓城圣元   股份有限公司                              35,000                   圾焚烧发电项
                             (建鲁菏郓贷 2016-058)               2026.06.20                   使用权及设备提供抵押担保;由郓城圣元以郓城
                郓城支行                                                             目建设
                                                                                                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处理补贴、上网电
                                                                                                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
              兴业银行股份   《项目融资借款合同》                                郓城县生活垃
                                                                   2019.07.25-                  由发行人、朱恒冰、朱煜煊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25 郓城圣元   有限公司菏泽   (兴银菏借字 2019-008     12,460.65                 圾焚烧发电建
                                                                   2032.07.22                   由郓城圣元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分行               号)                                          设期项目
                                                                                                由发行人、江苏圣元、漳州圣元、朱煜煊、朱恒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中国农业银行                                                                      冰提供最高额保证;由曹县圣元以鲁(2017)曹
                             限公司固定资产借款合                  2017.08.16-   曹县生活垃圾
26 曹县圣元   股份有限公司                              11,900                                  县不动产权第 0000577 号土地提供最高额抵押;
                                     同》                          2030.06.22    焚烧发电项目
                曹县支行                                                                        由曹县圣元以电费、垃圾处理费收费权提供最高
                             (37010420170000571)
                                                                                                额质押担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由发行人、江苏圣元、漳州圣元、朱煜煊、朱恒
              中国农业银行
                             限公司固定资产借款合                  2017.06.28-   曹县生活垃圾   冰提供最高额保证;由曹县圣元以鲁(2017)曹
27 曹县圣元   股份有限公司                              9,100
                                     同》                          2030.06.22    焚烧发电项目   县不动产权第 0000577 号土地提供最高额抵押;
                曹县支行
                             (37010420170000625)                                              由曹县圣元以电费、垃圾处理费收费权提供最高




                                                                   3-3-2-206
序                                                   贷款金额
     借款人     贷款人          合同名称及编号                   贷款期限         用途                         担保措施
号                                                   (万元)
                                                                                              额质押担保
                                                                                              由发行人、广州市华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朱煜
                                                                              室宅前垃圾填
                                                                                              煊、朱恒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圣元华绿
              中国银行股份                                      2017.10.31-   埋场渗滤液处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以其室仔前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扩改建工
28 圣元华绿   有限公司泉州                            6,000                   理系统改扩建
                               (fj300622017331)                2026.10.31                   程 ROT 项目收费权益提供质押担保;由圣元华绿
                  分行                                                        工程 ROT 项目
                                                                                              以其室仔前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扩改建工
                                                                                   建设
                                                                                              程 ROT 项目特许经营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江苏银行股份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2017.12.22-                   由发行人提供最高额保证;由江苏圣元江苏二期
29 江苏圣元   有限公司淮安                            22,000                   支付工程款
                             (JK074917000650)                 2027.12.03                    工程应收账款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分行
                             《借款合同(固定资产               2018.02.09-
              江苏盱眙农村                            2,000
                                                                2020.11.30
                                   贷款)》                                                   由发行人、朱煜煊、朱恒冰、陈文钰提供最高额
30 江苏圣元   商业银行股份                                                    购买机器设备
                             (20171208-041180-001              2017.12.14-                   保证
                有限公司                              3,000
                                                                2020.11.30
                                       )
                                                                                              由发行人、莆田圣元、南安圣元、漳州圣元、朱
              中国建设银行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2019.01.25-   庆阳一期项目    煜煊、陈秀华、朱恒冰、吴晶晶提供连带责任保
31 庆阳圣元   股份有限公司   (HTWBTZ6207000002       18,000
                                                                2033.05.20    固定资产投资    证,项目投产后由庆阳圣元提供设备抵押和应收
                庆阳分行           01800003)
                                                                                              账款质押




                                                                3-3-2-207
附表三: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服务合同清单



                                          买方/接受                                                                     合同总价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卖方/提供劳务方                     合同标的                         合同签署日期
                                            劳务方                                                                      (万元)
       《建设工程施工                                                               山东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土建
1                         CX2016-GC0114   曹县圣元     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500.00   2016.02.04
             合同》                                                                           工程施工总承包
       《盱眙县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厂二                                                               盱眙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烟气
2                         XYII2016-SB0526 江苏圣元      浙江菲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990.00   2016.05.26
       期烟气净化装置                                                                         净化装置采购
          采购合同》
       《山东曹县生活
       垃圾焚烧发电厂                                                               山东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净
3                         CX2016-SB0528   曹县圣元      浙江菲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176.00   2016.05.28
       烟气净化装置采                                                                           化装置采购
            购合同》
       《盱眙县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厂二
                                                                                盱眙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525t/d
       期525t/d垃圾焚烧                            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
4                         XYII2016-SB0529 江苏圣元                              垃圾焚烧炉、余热锅炉及其辅助设备采      4,096.00   2016.05.29
       炉、余热锅炉及其                                        司
                                                                                                购
       辅助设备采购合
               同》
       《漳浦县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厂新                                                              漳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新增525t/d
                                                      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
5      增525t/d垃圾焚烧   ZP2016-SB0530   漳州圣元                                 垃圾焚烧炉、余热锅炉及其辅助设备采   2,048.00   2016.05.30
                                                                  司
       炉、余热锅炉及其                                                                            购
       辅助设备采购合




                                                                    3-3-2-208
             同》
      《盱眙县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厂二
      期项目机电设备
                                              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 盱眙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
6      安装工程(2× XYII2016-GC0630 江苏圣元                                                                   1,286.00   2016.06.15
                                                          司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525t/d锅炉+1×
     15MW机组)施工合
             同》
      《漳浦县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厂新                                                       漳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新增烟气
7                     ZP2016-SB0715 漳州圣元    浙江菲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176.00   2016.07.15
      增烟气净化装置                                                                 净化装置采购
         采购合同》
      《庆阳市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厂烟                                                       庆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净化
8                     QY2016-SB0922 庆阳圣元 广州迪斯环保设备电力有限公司                                       1,077.15   2016.09.22
      气净化装置采购                                                                     装置采购
           合同》
      《山东鄄城县生
      活垃圾焚烧发电                                                       山东鄄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烟
9                     JC2016-SB0929 鄄城圣元 广州迪斯环保设备电力有限公司                                       1,962.30   2016.09.29
      项目烟气净化装                                                                 气净化装置采购
        置采购合同》
      《鄄城县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厂2×
                                                                           鄄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X600t/d
       600t/d垃圾焚烧                         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
10                    JC2016-SB1012 鄄城圣元                               垃圾焚烧炉、余热锅炉及其辅助设备采   4,443.00   2016.10.12
     炉、余热锅炉及其                                     司
                                                                                             购
      辅助设备采购合
             同》
      《庆阳市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厂                          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 庆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600t/d垃圾
11                    QY2016-SB1013 庆阳圣元                                                                    2,221.50   2016.10.13
       600t/d垃圾焚烧                                     司               焚烧炉、余热锅炉及其辅助设备采购
     炉、余热锅炉及其




                                                              3-3-2-209
     辅助设备采购合
            同》
     《山东曹县生活
     垃圾焚烧发电厂
     机电设备安装工                                                            山东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机电设
12                     CX2016-GC1201   曹县圣元      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                                         1,230.00   2016.12.01
     程(1×600t/d锅                                                                       备安装工程
     炉+1×12MW机组)
        施工合同》
     《电力安装工程
13                     CX2017-DL0322   曹县圣元 山东润泽电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电力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        1,197.00   2017.03.29
     施工总承包合同》
     《山东曹县生活
     垃圾焚烧发电项
                                                                               山东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厂
14   目主厂房钢结构 CX2017-GC0320      曹县圣元       江苏火花钢结构集团                                          1,026.00   2017.04.05
                                                                                     房钢结构及屋盖围护工程
     及屋盖围护工程
          合同》
     《泉州市室仔前
     垃圾填埋场渗滤                                                            泉州市室仔前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
                      SYHL2017-GC080
15     液改扩建工程                    圣元华绿   福建省龙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系统改扩建工程ROT项目土建及安装    3,546.00   2017.08.07
                             8
     ROT项目施工总                                                                       工程施工总承包
        承包合同》
     《郓城县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厂二
                                                                                 郓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
16   期1×600t/d余热 YCII2017-SB0808   郓城圣元    江联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97.60   2017.08.08
                                                                                1X600t/d余热锅炉及辅助设备采购
     锅炉及辅助设备
        采购合同》
     《郓城县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厂二
                                                  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   郓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
17   期1×600t/d垃圾 YCII2017-SB0811   郓城圣元                                                                   1,280.00   2017.08.11
                                                              司               1X600t/d垃圾焚烧炉及辅助设备采购
     焚烧炉及辅助设
       备采购合同》




                                                                3-3-2-210
      《山东郓城圣元
      环保电力有限公
                                                                              山东郓城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渗滤
      司渗滤液处理系
18                      YCII2017-SB0830 郓城圣元 上海晶宇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液处理系统扩容成套设备采购、安装与   1,511.00    2017.09.05
      统扩容成套设备
                                                                                        运维总包服务
     采购、安装与运维
      总包服务合同》
      《山东曹县生活
      垃圾焚烧发电厂
                                                                                渗透液处理站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
19    渗沥液处理站设    CX2017-SB0928   曹县圣元        重庆三峰科技集团                                           1,595.00    2017.09.28
                                                                                                程
      备采购及安装调
          试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                                                            甘肃省庆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0                      QY2017-GC0829   庆阳圣元   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5,000.00    2017.10.16
          合同》                                                                      一期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
      《泉州市北峰污
      水处理厂提标改
                                                                                泉州市北峰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21    造项目土建及安    BF2017-GC1101   泉州圣泽   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3,379.08    2017.11.01
                                                                                    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
      装工程施工总承
          包合同》
      《山东省鄄城县
      生活垃圾焚烧发
      电厂机电设备安
                                                                                鄄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机电设备
22      装工程(2×     JC2017-GC1215   鄄城圣元   山东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1,758.00     2017.12
                                                                                            安装工程
      600t/d锅炉+1×
     25MW机组)施工合
            同》
      《泉州市宝洲污
      水处理厂提标改
                                                                                泉州市宝洲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23    造项目土建及安    BZ2017-GC1215   泉州圣泽   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12,502.80   2018.01.02
                                                                                    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
      装工程施工总承
          包合同》




                                                                3-3-2-211
     《甘肃省庆阳市
     垃圾焚烧发电项                                                               甘肃省庆阳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地基
24                      QY2017-GC1225     庆阳圣元    江苏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250.00   2018.01.03
     目地基处理及桩                                                                         处理及桩基工程
     基工程施工合同》
     《泉州市北峰污
     水处理厂提标改
     造项目辅助工程                                                               北峰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辅助工
25                      BF2018-GC0324     泉州圣泽   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1,682.52   2018.03.24
     及配套设备物资                                                                 程及配套设备物资采购施工总承包
     采购施工总承包
         合同》
     《泉州市宝洲污
     水处理厂提标改
     造项目辅助工程                                                               宝洲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辅助工
26                      BZ2018-GC0324     泉州圣泽   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7,825.13   2018.03.24
     及配套设备物资                                                                 程及配套设备物资采购施工总承包
     采购施工总承包
         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                                                               山东省郓城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渗
27                      YCII2018-GC0615 郓城圣元        福建远方建设有限公司                                         1,200.00   2018.06.15
         合同》                                                                     滤液处理站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桩基基础施工                                                               山东省鄄城县垃圾焚烧发电厂主厂房
28                       JC2018-ZJ0723    鄄城圣元    江苏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729.26   2018.07.31
         合同》                                                                           预制实心方桩工程
     《山东省郓城县
     生活垃圾焚烧发
     电厂二期项目渗                                                             山东省郓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
                                          郓城圣元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29   滤液处理工程设     YCII2018-SB0719                                         期项目渗滤液处理工程设计采购及安     1,700.00   2018.08.06
                                            环保               司
     计采购及安装调                                                                     装调试试运行总承包
     试试运行总承包
         合同》
     《山东省鄄城垃
                                                                                  山东省鄄城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土建
30   圾焚烧发电厂项     JC2018-GC1106     鄄城圣元      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                                            -       2018.11.20
                                                                                                工程
     目土建工程施工




                                                                  3-3-2-212
        总承包合同》
      庆阳市生活垃圾
      焚烧发电厂渗滤
      液处理及工业废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渗滤液处理及工业废水处理工程总承
31                     QY2018-GC1112   庆阳圣元                                                                    1,880     2018.11.12
      水处理工程总承                                          司                       包(除土建部分)
     包合同(除土建部
             分)
      《鄄城县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厂渗
32    滤液处理站总包   JC2018-SB1128   鄄城圣元      重庆三峰科技有限公司     渗滤液处理站总包服务(除土建部分) 1,857.00    2018.11.28
      合同(除土建部
           分)》
      《梁山县环保能
       源发电项目 1×
                                                  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 梁山县环保能源发电项目垃圾焚烧炉
33    SG750 垃圾焚烧 LS2019-SB0131     梁山圣元                                                                   1,520.00   2019.01.31
                                                              司                           及辅助设备
      炉及辅助设备采
          购合同》
      《梁山县环保能
      源发电项目烟气
                                                  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 梁山县环保能源发电项目烟气净化系
34    净化系统工程总 LS2019-SB0510     梁山圣元                                                                   1,386.53   2019.05.10
                                                              公司                           统工程
     承包合同(除土建
          部分)》
      《梁山县环保能
       源发电项目 1×
                                                                               梁山县环保能源发电项目余热锅炉及
35   750t/d 余热锅炉及 LS2019-SB0402   梁山圣元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1,792.41   2019.04.25
                                                                                           辅助设备
      辅助设备采购合
             同》
      《桩基基础施工                                                         梁山县环保能源发电项目主厂房及宿
36                     LS2019-ZJ0409   梁山圣元    江苏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350.00   2019.04.10
           合同》                                                                  舍楼预制实心方桩工程
37    《南安市生活垃 NATJ2019-SB0128   南安圣元 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 南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级改造     3,040.00   2019.01.28




                                                                3-3-2-213
     圾焚烧发电厂提                                            司                   工程垃圾焚烧炉及辅助设备
      级改造工程 2×
     SG750 垃圾焚烧
     炉及辅助设备采
          购合同》
     《莆田市大湖垃
     圾填埋场扩容工
                                                                                莆田市大湖垃圾填埋厂扩容工程垃圾 综合单价:
38   程二期项目垃圾     PT2019-QT0523   莆田圣元   莆田市荔盛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2019.06.20
                                                                                            清运及处置           268.16元/吨
     清运及处置工程
          合同》
     《庆阳市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项目
                                                                                庆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力送
39   35kV 电力送出线    QY2019-GC0214   庆阳圣元 甘肃新能电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1,090.00    2019.02.27
                                                                                          出线路施工工程
     路施工工程总承
          包合同》
     《庆阳市垃圾焚
     烧发电项目渗滤
                                                                                庆阳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渗滤液处理
40   液处理站及综合     QY2019-GC0408   庆阳圣元    湖南正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00.00    2019.04.08
                                                                                      站及综合车间土建工程
     车间土建工程施
          工合同》
     《庆阳市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项目
                                                                                庆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厂房
41   主厂房钢结构及     QY2019-GC0429   庆阳圣元    江西雄宇(集团)有限公司                                       2,526.00    2019.05.05
                                                                                      钢结构及屋盖围护工程
     屋盖围护工程施
          工合同》
     《天长市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项目 1
                                                   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 天长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焚
42   ×SG750 垃圾焚     TC2019-SB0131   安徽圣元                                                                   1,520.00    2019.01.31
                                                               司                         烧炉及辅助设备
     烧炉及辅助设备
        采购合同》




                                                                 3-3-2-214
      《天长市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项目
                                                  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 天长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烟气净
43    烟气净化系统工 TC2019-SB0510     安徽圣元                                                                      1,371.92    2019.05.10
                                                              公司                         化系统工程
     程总承包合同(除
        土建部分)》
      《天长市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项目 1
                                                                                 天长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余热锅
44   ×750t/d 余热锅炉 TC2019-SB0402   安徽圣元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1,850.86    2019.04.26
                                                                                           炉及辅助设备
      及辅助设备采购
           合同》
      《汶上县环保科
       技发电项目 1×
                                                  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 汶上县环保科技发电项目垃圾焚烧炉
45    SG750 垃圾焚烧 WS2019-SB0131     汶上圣元                                                                      1,520.00    2019.01.31
                                                              司                           及辅助设备
      炉及辅助设备采
          购合同》
      《汶上县环保科
      技发电项目烟气
                                                  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 汶上县环保科技发电项目烟气净化系
46    净化系统工程总 WS2019-SB0510     汶上圣元                                                                      1,456.67    2019.05.10
                                                              公司                           统工程
     承包合同(除土建
          部分)》
      《汶上县环保科
       技发电项目 1×
                                                                                 汶上县环保科技发电项目余热锅炉及
47   750t/d 余热锅炉及 WS2019-SB0402   汶上圣元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1,858.66    2019.04.26
                                                                                             辅助设备
      辅助设备采购合
             同》
      《乙酸钠购销合 BZTB2019-CL0103
48                                     泉州圣泽 蓝保(厦门)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乙酸钠                2,480元/吨   2019.01.03
             同》           01T
      庆阳圣元环保电
                                                  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
49    力有限公司二期 QYII2019-SB1217   庆阳圣元                                庆阳圣元二期垃圾焚烧炉及辅助设备       1,280      2019.12.17
                                                                司
     1X600t/d垃圾焚烧




                                                                3-3-2-215
      炉及辅助设备采
           购合同
      庆阳市生活垃圾
      焚烧发电厂二期
50   1X600t/d余热锅炉   QYII2019-SB1216 庆阳圣元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庆阳圣元二期余热锅炉及辅助设备     1,650     2019.12.16
      及辅助设备采购
             合同
      山东省鄄城县垃
      圾焚烧发电项目
                                                                                山东省鄄城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厂
51    主厂房钢结构及    JC2019-GC1022   鄄城圣元   江苏火花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2,800     2019.10.28
                                                                                    房钢结构及屋盖围护工程施工
      屋盖围护工程施
           工合同
      汶上县环保科技
                                                                                汶上县环保科技发电项目土建工程施
52    发电项目施工合    WS2019-GC1205   汶上圣元    湖南正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000     2019.12.16
                                                                                                工
             同
      天长市生活垃圾
        焚烧发电项目
     350m/d渗滤液处
     理站及10 m/h循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天长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渗滤液处
53    环水排污水减量    TC2019-GC1015   安徽圣元                                                                   1,655.59   2019.10.15
                                                                 司                         理站工程
      装置设计制造及
      安装调试总承包
     合同(不含土建设
        计及施工)
      天长市垃圾焚烧
                                                                                天长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土建施工
54    发电厂项目土建    TC2019-GC0820   安徽圣元      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                                          7,500     2019.08.20
                                                                                              工程
        工程施工合同
      梁山县环保能源
                                                                                梁山县环保能源发电项目土建施工工
55    发电项目及梁山    LS2019-GC0725   梁山圣元        迪尔集团有限公司                                            6,000     2019.08.09
                                                                                                程
      县环保能源污水




                                                                 3-3-2-216
     处理项目土建工
       程施工合同
     南安市餐厨垃圾
     资源化处理厂预
                                                                                南安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厂预处理
56   处理系统总承包     NA2019-GC0815   泉州圣元    宁波开诚生态技术有限公司                                         1,610    2019.08.15
                                                                                              系统
     合同(除土建部
           分)
     南安市餐厨垃圾
     资源化处理厂厌
     氧、沼气收集、水                                                           南安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厌氧、沼
57   处理及全厂控制     QZ2019-GC0820   泉州圣元    青岛天人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气收集、水处理及全厂控制系统设计、 2,231.62   2019.08.20
     系统设计、设备供                                                               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总承包
     货及安装调试总
         承包合同
     南安市生活垃圾
     焚烧发电厂提级
     改造工程烟气净                                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 南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级改造
58                      QZ2019-SB0916   泉州圣元                                                                   2,256.97   2019.09.16
     化系统工程总承                                            公司                     工程烟气净化系统
     包合同(除土建部
           分)
     南安市生活垃圾
     焚烧发电厂提级                                                             南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级改造
59                      QZ2019-SB0801   泉州圣元   江门市博盈焊接工程有限公司                                      1,985.71   2019.08.01
     改造工程锅炉受                                                                     工程锅炉受热面堆焊
       热面堆焊合同
     南安市生活垃圾
     焚烧发电厂提级
                                                                                南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级改造
60   改造工程2X750t/d   QZ2019-SB0919   泉州圣元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3,830.31   2019.09.19
                                                                                  工程2X750t/d余热锅炉及辅助设备
     余热锅炉及辅助
       设备采购合同
61   南安市生活垃圾     QZ2019-SB0920   泉州圣元    中国长江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南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级改造   1,108.57   2019.09.20




                                                                 3-3-2-217
      焚烧发电厂提级                                                                工程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改造工程凝汽式
      汽轮发电机组采
          购合同
      南安市餐厨垃圾
                       QZCC2019-GC102                                          南安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厂项目土
62    资源化处理厂项                  泉州圣元    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1,500   2019.11.12
                             6                                                               建施工
        目施工合同
      南安市生活垃圾
      焚烧发电厂提级                                                           南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级改造
63                     QZTJ2019-GC1026 泉州圣元   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9,000   2019.11.12
      改造工程施工合                                                                       工程施工
            同
      泉州市圣元环保
        电力有限公司
     800m/d渗滤液处                                                            南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级改造
64                     QZ2019-GC1128   泉州圣元     重庆三峰科技有限公司                                          2,588   2019.11.28
      理站总承包合同                                                                 工程渗滤液处理站工程
      (除厌氧系统及
        土建部分)
      南安市餐厨垃圾
      资源化处理厂项
                       QZSY2019-GC121                                       南安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厂项目边
65    目边坡支护及挡                  泉州圣元 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1,100   2019.12.27
                             0                                                    坡支护及挡土墙工程施工
      土墙工程施工合
            同




                                                               3-3-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