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圣元环保: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9-25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基

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八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

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

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拟

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有助于保

障并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聘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事项的审

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朱恒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794.3152 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5%,曾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职务。朱恒冰先生不存在《公司

法》中规定不能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不存在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

聘任总经理的提名方式、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同意聘任朱恒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其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

会 2020 年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邓   鹏:




       李先旺:




       徐晓东:




                                            2020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