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元环保: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2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2020 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态度,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并对有关
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我们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
况如下:
单位:次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徐晓东 9 9 - -
李先旺 9 9 - -
邓鹏 9 9 - -
我们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参加了上述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先
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对各审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反对、弃权的情形,
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我们全部出席了会议,股东
大会审议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
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我们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谨慎审查各项董事会议案,对以下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
况如下:
1.2020 年 2 月 24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上,
就《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及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及其他事项,均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5 月 6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上,就
《关于前期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均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3.2020 年 5 月 27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上,
就《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均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于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和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4.2020 年 7 月 13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会议上,
就《关于设立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
公司庆阳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设立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全资子公司
庆阳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5.2020 年 9 月 24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八次会议上,
就《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任
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聘请公司 2020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6.2020 年 10 月 27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九次会议上,
就《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我们严格按照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
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在公司战略发展、重大经营
管理事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上市公司制度完善及薪酬考核体系等
方面均发表了建议和意见。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0 年度,我们利用了不少于十天的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
场检查,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执行情
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了密切联系,关注新
闻媒体关于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
公司的运营状态,积极为公司的经营管理献计献策。公司管理层高度
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为我们履职提供了条件和支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我们有效、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所处的环保行
业市场行情、实际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
议的各项议案,认真阅读相关文件资料,必要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
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
保持充分的独立性,极大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以上,是我们在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1 年,我们
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着为公司及全体
股东尽责的原则,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与
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利用自身
专业水平和经验科学决策,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积极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徐晓东、李先旺、邓鹏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