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圣元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元环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规则的要求,对圣元环保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01 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800 万股,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34 元。截至 2020 年 8 月 14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8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15,120,000.00 元,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合 计 人 民 币 96,308,869.25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218,811,130.75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 验字[2020]000449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 1,315,120,000.00 元,国泰君安证券已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将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61,090,566.06 元(不含增值税)后的 余款人民币 1,254,029,433.94 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725,160,891.12 元,募集资 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725,160,891.12 元;(2)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 341,281,324.51 元,支付发行费用 18,218,336.12 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金额 7,740,915.60 元),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61,000,000.00 元。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1,066,442,215.63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金额 2,430,268.66 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10,799,150.85 元,另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 额 161,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 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 年 8 月,公司、国泰君安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安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 议》。鉴于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实施,2020 年 9 月,公司、募投项 目实施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 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 35050165630709555566 8,730,034.39 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 35201560001949370000 1,061,068.9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355000888013000042577 331,752.2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五缘湾支行 595900005710501 785.8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129680100101008452 659,804.5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355000888013000042729 445.1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高新支行 375640100100105724 701.8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 35050165630700002641 14,557.98 合计 - 10,799,150.85 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1,066,442,215.63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如下: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121,881.11 募 集 资 金 总 106,644.22 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募集资金总 106,644.22 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是否已 截至期末投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是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资进度(%)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否发生重大变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3)=(2) 预计效益 (2) 态日期 效益 化 分变更) /(1) 承诺投资项目: 庆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项目 否 31,000.00 28,525.91 19,042.97 19,042.97 66.76 2020 年 5 月 852.12 是 否 鄄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项目 否 36,000.00 30,559.00 24,799.70 24,799.70 81.15 2021 年 3 月 - - - 梁山县环保能源发电项目 否 35,000.00 12,157.34 12,157.24 12,157.24 100.00 2021 年 5 月 - - - 汶上县环保科技发电一期项目 否 35,000.00 11,609.60 11,603.78 11,603.78 99.95 2021 年 6 月 - - - 偿还融资租赁款项、银行贷款等长 否 40,000.00 39,029.26 39,040.53 39,040.53 100.03 - - - - 期贷款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77,000.00 121,881.11 106,644.22 106,644.22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不适用 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不适用 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 不适用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 不适用 况 公司已以自有资金投资承诺募集项目以及支付发行费用 73,290.18 万元,并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年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情况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73,290.18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不适用 及原因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2020 年 11 月 12 日 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运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自有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金不超过 10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所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 16,100 万元,尚余未使用资金 1,079.92 万元存放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内。 其他情况: 1、 根据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 口由公司自筹解决。为此,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投资于承诺投资项目,将庆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项目按照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募集资金净额调整为 28,525.91 万元,鄄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项目按照募集资金净额调整为 30,559.00 万元,梁 或其他情况 山县环保能源发电项目按照募集资金净额调整为 12,157.34 万元,汶上县环保科技发电一期项目按照募集资金净额调整 为 11,609.60 万元,偿还融资租赁款项、银行贷款等长期贷款按照募集资金净额调整为 39,029.26 万元。 2、 偿还融资租赁款项、银行贷款等长期贷款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超过 100%,系用募集资金账户中的部分利息收入偿还借款所 致。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了鉴证,并已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361Z0265 号),其鉴证结论为: “我们认为,后附的圣元环保公司 2020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圣元环保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抽查了大额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 获取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查阅了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 告等资料,并访谈了相关管理人员。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圣元环保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 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