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7 证券简称:圣元环保 公告编号:2021-074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 同意对“庆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项目”、“鄄城县生活垃圾焚烧 发电一期项目”、“梁山县环保能源发电项目”、“汶上县环保科技发电 一期项目”及“偿还融资租赁款项、银行贷款等长期贷款”进行结项。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以上项目 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16,360.26 万元(包括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 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但不包含未到期理财收 益,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1/8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01 号),公司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8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34 元。 截至 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 6,8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15,120,000.00 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96,308,869.2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1,218,811,130.75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0]000449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后经公司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相关中介机构协商,减少发行费 用 12,000,000.00 元(不含税),因此,公司上述应扣除的各项发行费用 合计变更为人民币 84,308,869.2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变更为人民 币 1,230,811,130.75 元。 (二)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后 序号 项目名称 是否变更项目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庆 阳 市 生活 垃圾 焚 烧 1 否 31,000 28,525.91 发电一期项目 2/8 鄄 城 县 生活 垃圾 焚 烧 2 否 36,000 30,559.00 发电一期项目 梁 山 县 环保 能源 发 电 3 否 35,000 12,157.34 项目 汶 上 县 环保 科技 发 电 4 否 35,000 11,609.60 一期项目 偿还融资租赁款项、银 5 否 40,000 39,029.26 行贷款等长期贷款 合计 177,000 121,881.11 注:1、根据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为此, 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投资于承诺投资项目,将庆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 期项目按照募集资金净额调整为 28,525.91 万元,鄄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 项目按照募集资金净额调整为 30,559.00 万元,梁山县环保能源发电项目按照募 集资金净额调整为 12,157.34 万元,汶上县环保科技发电一期项目按照募集资金 净额调整为 11,609.60 万元,偿还融资租赁款项、银行贷款等长期贷款按照募集 资金净额调整为 39,029.26 万元。 2、公司已以自有资金投资承诺募集项目以及支付发行费用 73,290.18 万元, 并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 73,290.18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 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 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 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0 年 8 月,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和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 3/8 监管协议》。鉴于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实施,公 司、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关银行于 2020 年 9 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庆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项目、鄄城县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一期项目、梁山县环保能源发电项目、汶上县环保科技发 电一期项目等四个项目分别于 2020 年 5 月、2021 年 3 月、2021 年 5 月、2021 年 6 月正式投入运营。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一)募投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调整后 累计使用募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是否实 项目名称 号 投资总额 集资金 投资进度 节余余额 施完毕 庆阳市生活 1 垃圾焚烧发 28,525.91 19,042.97 100.00% 9,667.84 是 电一期项目 鄄城县生活 2 垃圾焚烧发 30,559 25,349.70 100.00% 5,392.73 是 电一期项目 梁山县环保 3 能源发电项 12,157.34 12,157.24 100.00% 33.26 是 目 汶上县环保 4 科技发电一 11,609.6 11,603.78 100.00% 66.36 是 期项目 偿还融资租 赁款项、银 5 39,029.26 39,040.53 100.03% 0.08 是 行贷款等长 期贷款 合计 121,881.11 107,194.22 - 15,160.26 - (二)其他 经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相关中介机构协商,公司减少发行费用 1,200.00 万元(不含税)。该笔资金目前存放于募投项目“庆阳市生活 4/8 垃圾焚烧发电一期项目”的募集资金所在银行账户即国家开发银行厦 门市分行(账号 35201560001949370000)。 综上,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累 计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107,194.22 万 元 , 节 余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合 计 为 16,360.26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的净额,但不包括未到期理财收益)。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募投项目成本费用管控效果良好 截至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上募投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 用,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 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 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 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和 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 (二)部分结项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较大的主要原因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募投项目“庆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 期项目”和“鄄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 分别为 9,667.84 万元和 5,392.73 万元,主要系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前 期自筹资金的金额低于前期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公司置换的自筹资金计算时间起点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通过之日。在此之前,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亦有投入部分 5/8 自筹资金,该部分资金未予以置换。 (三)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 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 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 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庆阳市生活垃圾 焚烧发电一期项目”、“鄄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项目”、“梁山县 环保能源发电项目”、“汶上县环保科技发电一期项目”及“偿还融资租 赁款项、银行贷款等长期贷款”已实施完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公司将上述项目账户余额 16,360.26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 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活动。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 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上述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相关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 6/8 和第九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生产经营 的稳健发展。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全 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7/8 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三)第九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