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圣元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元环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创业板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规则的要求,对圣元环保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01 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8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34 元。截至 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8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15,120,000.00 元,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合 计 人 民 币 96,308,869.25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218,811,130.75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 验字【2020】000449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后经公司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相关中介机构协商,减少发行费用 12,000,000.00 元(不含税),因此,公司上述应扣除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变更为人民币 84,308,869.2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变更为人民币 1,230,811,130.75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20 年 8 月,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725,160,891.12 元,募集资金到位 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725,160,891.12 元; (2)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46,781,324.51 元(其中 2021 年直接支付 5,500,000.00 元),支付发行费用 23,218,336.12 元(其中 2021 年支付发行费用 5,000,000.00 元)。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433,000,000.00(其中 2021 年购买理财 272,000,000.00 元)。截止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时点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 90,000,000.00 元。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和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止 2021 年 12 月 1 日,公司募 集资金账户已全部销户。截止销户时点,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095,160,551.75 元,扣除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158,868,915.12 元,加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利息收入及收到的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 5,576,864.80 元,合计余额 164,445,779.92 元(其中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 90,000,000.00 元,销户时点募集资金 账户余额合计 74,445,779.92 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 次募集资金已无结余。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 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鉴于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实施, 2020 年 9 月 4 日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关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 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专户,均在本期予以注销。注销 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 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 有 1 35050165630709555566 已销户 公司 限公司南安支行 鄄城圣元环保电力 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 有 2 35050165630700002641 已销户 有限公司 限公司南安支行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 国家开 发银行厦门 市 3 35201560001949370000 已销户 公司 分行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 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 公 4 355000888013000042577 已销户 公司 司泉州分行 梁山县圣元环保电 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 公 5 355000888013000042729 已销户 力有限公司 司泉州分行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 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 6 129680100101008452 已销户 公司 司厦门分行 汶上县圣元环保电 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 7 375640100100105724 已销户 力有限公司 司济宁高新支行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 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 公 8 595900005710501 已销户 公司 司厦门五缘湾支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鉴于募投项目于2021年6月30日前全部投产,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2日 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6,360.26万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年度,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 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50.00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 整的情形。 公司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均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信息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 见 圣元环保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圣元环保公司 2021 年度募 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抽查了大额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 获取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查阅了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 告等资料,并访谈了相关管理人员。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圣元环保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 金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123,081.11 募 集 资 金 总 550.00 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 107,194.22 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投 是否已变 本 年 度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项 目 可 行 性 是 募集资金承 调 整 后 投 资 资 进度( %)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含 投 入 金 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否 发 生 重 大 变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3)=(2) 现的效益 部分变更) 额 (2) 态日期 效益 化 /(1) 承诺投资项目 庆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项目 否 31,000.00 28,525.91 - 19,042.97 66.76 2020 年 5 月 1,788.62 是 否 鄄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项目 否 36,000.00 30,559.00 550.00 25,349.70 82.95 2021 年 3 月 -1,010.44 是 否 梁山县环保能源发电项目 否 35,000.00 12,157.34 - 12,157.24 100.00 2021 年 5 月 -861.77 是 否 汶上县环保科技发电一期项目 否 35,000.00 11,609.60 - 11,603.78 99.95 2021 年 6 月 -202.33 是 否 偿还融资租赁款项、银行贷款等长期贷款 否 40,000.00 39,029.26 - 39,040.53 100.03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77,000.00 121,881.11 550.00 107,194.22 87.95 - -285.9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不适用 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已以自有资金投资承诺募集项目以及支付发行费用 73,290.18 万元,并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73,290.18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 15,886.89 万元,主要系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的金额低于前期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 金额。公司置换的自筹资金计算时间起点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 2019 年第二 因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在此之前,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亦有投入部分自筹资金,该部分资金未予以置换。 1、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2020 年 11 月 12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运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自有资金不 超过 10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2021 年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合计 2.72 亿元。 2、根据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的“庆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项目”、“鄄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项目”、“梁山县环保能源发电项目”、“汶上县环保科技 发电一期项目”及“偿还融资租赁款项、银行贷款等长期贷款”已实施完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上述项目账户余额 16,444.58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7,444.58 元,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 9,000.00 万元)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已注销存放上述募集资金的专 项账户,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 1、根据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 他情况 口由公司自筹解决。为此,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投资于承诺投资项目,将庆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项目按照募集 资金净额调整为 28,525.91 万元,鄄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项目按照募集资金净额调整为 30,559.00 万元,梁山县环保 能源发电项目按照募集资金净额调整为 12,157.34 万元,汶上县环保科技发电一期项目按照募集资金净额调整为 11,609.60 万元,偿还融资租赁款项、银行贷款等长期贷款按照募集资金净额调整为 39,029.26 万元。 2、偿还融资租赁款项、银行贷款等长期贷款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超过 100%,系用募集资金账户中的部分利息收入偿还借款所 致。 3、经与中介机构协商一致后,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减少 1,2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变更为 123,081.11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