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元环保: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6-15
证券代码:300867 证券简称:圣元环保 公告编号:2022-050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
为 508,643 万元, 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7.99%,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
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381,689.88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为 118.56%。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和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关
联方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348 亿元的担保,包括
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期限为自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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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核准或协议签订金额为准。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苏圣元”)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租赁”)签订了
《融资租赁合同》,将其一批自有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
招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1 亿元,融资期限为
每批租赁物转让价款支付之日起 36 个月。公司就上述融资租赁事项
与招银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江苏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 年 7 月 04 日;
3、注册地点:盱眙县古桑乡骚狗山垃圾厂;
4、法定代表人:朱恒冰;
5、注册资本:10,500 万元。
6、经营范围: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废渣筛选及综
合利用;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污泥、粪便收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
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系本公
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2,162.04 42,3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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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 26,769.52 26,089.76
流动负债 16,877.16 16,174.48
净资产 15,392.52 16,265.78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14,295.72 3,109.62
利润总额 4,791.16 1,038.16
净利润 3,966.99 873.26
注: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 3 月 31 日、2022
年 1-3 月份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江苏圣元自有生产设备一批;
2、资产类型:固定资产;
3、权属状态:江苏圣元保证在租赁物件所有权转让之时,其对
租赁物件享有完整、独立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4、设备评估值:共计人民币约 1.58 亿元。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主要内容
1、出租人: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江苏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租赁物购买价款总额即租赁本金:人民币 1 亿元整;
5、租赁期限:租赁期为 36 个月,起租日为租赁物转让价款支
付日;
6、留购价款:人民币 1.00 元,一次性支付;
7、租金支付方式及每期租金间隔:等本期末、按季。
(二)公司与招银租赁签署的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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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人: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3、主债权:债权人与江苏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之间签署的编
号为 CD44HZ2204293387 号的《融资租赁合同》(主合同)项下对承
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
4、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金钱
给付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应按照主合同向甲方支付的租金总
额、违约金、手续费、租赁保证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使用
费及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发生变化,应以变化
之后相应调整的债权金额为准;以及债权人为维护及实现主债权和担
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
证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及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
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后的两个日历年止。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
期限如有变更,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变更后的全部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两年时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30)。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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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提供担保后,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为 508,643 万
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7.99%;本公司及子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381,689.88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8.5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
外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本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亦无涉及
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招银租赁与江苏圣元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编号:
CD44HZ2204293387);
( 二 ) 公 司 与 招 银 租 赁 签 署 的 《 保 证 合 同 》( 编 号 :
ZLDBSYHB2204293387);
(三)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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