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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元环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8-25  

                        证券代码:300867     证券简称:圣元环保       公告编号:2022-060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 2022 年第四

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5号”),对关于企业将固定

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

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三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

    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

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

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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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内容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及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

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要

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

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

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

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

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

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解释所称“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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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包括测试固定资

产可否正常运转时产出的样品等情形。

    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相关业务按照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相关规定

执行。公司对于亏损合同的判断,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

或有事项》、 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

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

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丕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丛

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的规定,并在附注中披露

无法追溯调整的具体原因。公司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总资产、净资产

、净利润等会计科目及相关财务指标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施行准则解释第 15 号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和亏

损合同的判断,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

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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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

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亦未对公司的财

务报表构成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

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

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

规定,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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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未损害公司利

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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