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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元环保: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8-31  

                        证券代码:300867       证券简称:圣元环保    公告编号:2022-061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为

510,243 万元, 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8.49 %,超过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和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关

联方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348 亿元的担保,包括

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期限为自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核准或协议签订金额为准。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巨野圣元提供担保
                                1
    2021 年 7 月 31 日,控股子公司巨野县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巨野圣元”)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巨野县支行签订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借款金额为 2.8 亿元,

借款期限为 14 年,借款用途为巨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PPP 项目建

设。公司就上述借款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巨野县支行签订

《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巨野县支行签

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之《补充协议》,提高了担保债权最高余额。

    (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莆田圣元提供担保

    2022 年 8 月 29 日,全资子公司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莆田圣元”)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签订了编号

为 FJ200622022085 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15,000 万

元,借款期限为 177 个月。同时,公司就上述借款与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莆田分行签订了编号为 FJ200622022086 的《保证合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巨野县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1.名称:巨野县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 年 02 月 27 日
    3.注册地点: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董官屯镇长宁路以西、华宁路
以北
    4.法定代表人:汪新阔

                                2
    5.注册资本:10,325 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垃圾焚烧余热发电综合业务;垃圾焚烧
发电技术研发应用及推广;废渣筛选及综合利用;城市生活污水,工
业污水处理技术研发及应用及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 90%股权,巨野利伟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巨野利伟”)持有其 10%股权,系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2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8,786.47                       44,332.18

 负债总额                21,316.17                       34,382.26

 流动负债                 6,233.86                       11,423.78

  净资产                  7,470.30                        9,949.92

   项目          2021 年度(经审计)         2022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4,281.32                        13,702.48

 利润总额                  126.14                           209.74

  净利润                    66.90                           179.62

    9.被担保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1、名称: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 年 03 月 27 日。

    3、注册地点: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锦山村胜利围垦垃圾焚烧发

电厂内。

                                     3
    4、法定代表人:苏阳明。

    5、注册资本:20,714 万元。

    6、经营范围: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废渣筛选及综

合利用(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系本公
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2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3,256.56                      113,016.07

 负债总额              46,171.64                     52,088.81

 流动负债              15,828.78                      11,850.46

  净资产               57,084.92                     60,927.26

   项目          2021 年度(经审计)        2022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0,586.59                     13,956.61

 利润总额              22,761.58                      4,577.77

  净利润               19,434.99                      3,842.34

    9.被担保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之补充协议

    1.保证人: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巨野县支行
    3.债务人:巨野县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4
    4.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形成的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债
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参亿柒千八佰万元整。
    5.债权人自 2021 年 07 月 22 日起至 2035 年 07 月 20 日止,与债
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该期间为最高额担保债权的
确定期间。
    6. 债权人与债务人已形成的主合同项下尚未受偿的债权本金及
其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费用等,其中利息、罚息、复利、费用
等按相应的主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受偿之日止。
    (二)保证合同
    1.保证人: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
    3.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之间签
署的编号为 FJ200622022085 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
充。
    4.主债权: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
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
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责任的发生:如果债务人在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
未按约定向债权人进行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前款所指的正常还款日为主合同中所规定本金偿还日、利息支付日或
债务人依据该等合同规定应向馈权人支付任何款项的日期等。前款所
指的提前还款日为债务人提出的经债权人同意的提前还款日以及债
权人依据合同等规定向债务人要求提前收回债权本息及/或其他任何

                                5
款项的日期。
    主债务在本合同之外同时存在其他物的担保或保证的,不影响债
权人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及其行使,债权人有权决定各担保权利的
行使顺序,保证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不得以存在其
他担保及行使顺序等抗辩债权人。
    7.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0)。

    五、关于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提供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持有巨野圣元 90%股权,能够完全有效控制其生产经营活动,
并对其资金实时归集管理,巨野利伟持有巨野圣元 10%股权,不参与
其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内容
系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贷款,风险可控。因此,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时未安排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或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
额为 510,243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8.49%;
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373,225.05 万元,
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5.93%。本公司及全资/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本公司及全资/
                               6
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巨野县支行签订《固定
资产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以及本次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
同》之《补充协议》。
    (二)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
款 合 同 》( 编 号 : FJ200622022085 ) 及 《 保 证 合 同 》( 编 号 :
FJ200622022086)。


      特此公告。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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