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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元环保: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11-14  

                        证券代码:300867     证券简称:圣元环保     公告编号:2022-075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为

536,243 万元, 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66.57%,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

保总余额为 383,078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8.99%。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和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拟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

关联方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348 亿元的担保,包

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期限为自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
具体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核准或协议签订金额为准。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曹县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曹县圣元”)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租赁”)签

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将其一批自有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

式与华润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1.1 亿元,融资

期限为 60 个月,自起租日起至起租日后第 60 个月对应日为止。公司

就 上 述 融 资 租 赁 事 项 与 华 润 租 赁 签 署 了 编 号 为

CRL-ES-2021-144-GC01 的《保证合同》,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安市圣元

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安圣元”)与华润租赁签署了编号

为 CRL-ES-2021-144-GC02 的《保证合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山东曹县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 年 3 月 13 日;

    3、注册地点:曹县磐石办事处姚寨村;

    4、法定代表人:朱恒冰;

    5、注册资本:16,980 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危险废物

经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余热发

电关键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余热余压余

气利用技术研发;环境保护监测;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水污染
                                 2
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

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

性废旧金属);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系本公

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59,389.20                60,069.24
负债总额                            43,097.45                44,559.89
    流动负债                        16,190.30                17,816.60
净资产                              16,291.75                15,509.36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3,463.05                 5,915.77
利润总额                              514.53                 -1,062.98
净利润                                556.31                  -868.44
      注: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 9 月 30 日、2022
年 1-9 月份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曹县圣元自有生产设备一批;

     2、资产类型:固定资产;
     3、设备评估值:共计人民币约 1.23 亿元。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主要内容

     1、出租人: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
    2、承租人:山东曹县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租赁物价款: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整;

    5、租赁期限:租赁期为 60 个月,自起租日起至起租日后第 60

个月对应日为止;

    6、留购价款:人民币 200 元;

    7、租金支付间隔及期次:每 3 个月支付一次,共 20 期。

    (二)公司与华润租赁签署的保证合同
    1、保证人: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主债权:债权人与曹县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之间签署的编
号为 CRL-ES-2021-144-L01 的《融资租赁合同》(包括附件及补充协

议)。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一经做出即不可撤销,且保
证是保证人的连续性义务,债权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保证范围
内向保证人提出一次或多次索赔。
    5、保证范围:保证范围为债权人基于主合同对债务人所享有的

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 (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
的租金、租前息(若有)、手续费、租赁保证金、留购价款、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等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租金调整,还应包括

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2)主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主合
同法律关系被认定为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时,债务人应当支付、
返还、赔偿债权人的全部款项;(3)债权人为维护及实现债权和担保

权益而支付的一切支出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

                              4
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
修、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4)支付前述款项所涉及的全部税

费。
       6、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如为分期履行,则

为最后一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务履行期如有变更,
则保证期间为变更后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南安圣元与华润租赁签署的保证合同
       1、保证人:南安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债权人: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主债权:债权人与曹县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之间签署的编

号为 CRL-ES-2021-144-L01 的《融资租赁合同》(包括附件及补充协
议)。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一经做出即不可撤销,且保

证是保证人的连续性义务,债权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保证范围
内向保证人提出一次或多次索赔。
       5、保证范围:保证范围为债权人基于主合同对债务人所享有的

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 (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
的租金、租前息(若有)、手续费、租赁保证金、留购价款、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等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租金调整,还应包括
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2)主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主合
同法律关系被认定为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时,债务人应当支付、

返还、赔偿债权人的全部款项;(3)债权人为维护及实现债权和担保
权益而支付的一切支出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

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
修、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4)支付前述款项所涉及的全部税

                                5
费。
       6、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如为分期履行,则

为最后一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务履行期如有变更,
则保证期间为变更后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30)。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为 536,243 万
元, 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66.57%;公司及全资/
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383,078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8.9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

报表外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本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亦无
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华润租赁与曹县圣元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CRL-ES-2021-144-L01);
       ( 二 ) 公 司 与 华 润 租 赁 签 署 的 《 保 证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CRL-ES-2021-144-GC01);
       (三)南安圣元与华润租赁签署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CRL-ES-2021-144-GC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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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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