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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回盛生物: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2020年6月18日)2020-08-03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律师工作报告


                         [2020]海字第 062 号




中国   北京   朝阳 区 建外大街 甲 14 号广 播大厦 17 层   邮 编 :100022

电话:(Tel)(010)        65219696         传真:(Fax)(010)88381869
                                                            律师工作报告




                               目 录
释   义............................................................. 2
声明................................................................ 6
引言................................................................ 8
正   文............................................................ 11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11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15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16
四、发行人的设立................................................... 20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23
六、发行人的发起人和股东........................................... 25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36
八、发行人的业务................................................... 52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68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83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100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142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145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147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153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157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 167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174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177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178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的法律风险评价............................ 178
二十二、结论意见.................................................. 179




                                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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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在本律师工作报告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回盛生物、发行人、
                   指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
     回盛有限       指       发行人前身武汉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回盛化学制药有限公司/回盛化学制药股份有限公
     台湾回盛       指
                                              司
     武汉康思       指              武汉康思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统盛       指                武汉统盛投资有限公司
      深创投        指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红土       指         深圳市红土生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湖北红土       指              湖北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武汉红土       指          武汉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中南弘远       指 厦门中南弘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高长信        指 湖北高长信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湖北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北泱盛生物
     湖北回盛       指
                                       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启达       指             湖北启达药业有限公司
     武汉派盛       指              武汉派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猪猪       指          武汉猪猪产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施比龙        指             长沙施比龙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应城回盛       指              应城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新华星动物保健连锁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武
      新华星        指
                                     汉新华星兽药有限公司
    应城新华星      指               应城新华星兽药有限公司
    潜江新华星      指               潜江新华星兽药有限公司
     天门回盛       指          天门市回盛猪保健服务有限公司
                         江门市兆星兽药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兆星动物保
     江门兆星       指
                                         健品有限公司
   驻马店新华星     指         驻马店市新华星兽用药品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
  本所、本所律师    指
                       所经办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法律事务的签字律师
                       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法律服务协议》    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服务协
                                            议》
   本次发行上市     指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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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根据 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
    《公司法》       指
                        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
                                          第四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正,2020 年
    《证券法》       指
                                        3 月 1 日起施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      指
                            (2018 年修正,2020 年 6 月 12 日废止)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      指
                                       (2020 年修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
《编报规则 12 号》   指 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
                                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律师证券业务管理
                   指 令第 41 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办法》
                                            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律师证券业务执业
                   指 公告[2010]33 号—《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
      规则》
                                      业规则(试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指
                                      ([2019]海字第 037 号)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的律师工作报告
   律师工作报告      指
                                      ([2019]海字第 038 号)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指
                                书(一)([2019]海字第 037-1 号)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指
                                书(二)([2019]海字第 037-2 号)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指
                                书(三)([2019]海字第 037-3 号)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指
                                书(四)([2019]海字第 037-4 号)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指
                                书(五)([2019]海字第 037-5 号)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指
                                书(六)([2019]海字第 037-6 号)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指
                                书(七)([2019]海字第 037-7 号)
                          本所依据《注册管理办法》等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
  本律师工作报告     指
                          市更新的律师工作报告([2020]海字第 062 号)


                                 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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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业国际法律事务所出具的《有关台湾回盛化学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武汉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暨台湾回盛化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武汉回盛
      台湾地区
                    指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于 2011 年全数转让予梁
    法律意见书
                         栋国、梁栋国于 2018 年转让持有武汉回盛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 1.3382%予武汉统盛投资有
                           限公司等法律适用问题之相关法律意见书》
                         大业国际法律事务所出具的《有关台湾回盛化学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武汉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暨台湾回盛化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武汉回盛
      台湾地区
                    指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于 2011 年全数转让予梁
  补充法律意见书
                         栋国、梁栋国于 2018 年转让持有武汉回盛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 1.3382%予武汉统盛投资有
                         限公司等法律适用问题之相关补充法律意见书》
                         大业国际法律事务所出具的《有关台湾回盛化学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武汉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暨台湾回盛化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武汉回盛
     台湾地区
                    指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于 2011 年全数转让予梁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栋国、梁栋国于 2018 年转让持有武汉回盛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 1.3382%予武汉统盛投资有
                         限公司等法律适用问题之相关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发行人现行有效的《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股份公司章程》    指
                                            司章程》
                         发行人于 2020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
《股份公司章程(草       临时股东大会修订的将在本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
                   指
      案)》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
                                              案)》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招股说明书      指
                                   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报告期内       指                    2017-2019 年度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次发行上市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
     海通证券       指
                                        有限公司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发行人设立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中审众环
                   指
        所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武汉启新盛      指            武汉启新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合之生      指             郑州市合之生商贸有限公司
     昆明乐联       指             昆明乐联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益佳       指             杭州益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日普乐      指            北京日普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安阳顺益       指            安阳市顺益动保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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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春丰盛       指              阳春市丰盛兽药经销部
   阳春丰易盛      指            阳春市丰易盛兽药经销部
    潍坊华邦       指              潍坊华邦兽药有限公司
   临沂诺科堂      指        临沂市诺科堂兽药销售有限公司
    东台新曹       指        东台市新曹农场牧丰兽药经营部
    海口天蓬       指           海口天蓬兴旺实业有限公司
    郑州广源       指          郑州市广源动物保健有限公司
   浙江融易通      指          浙江融易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济南新飞润      指            济南新飞润商贸有限公司
     昌黎堂        指            香港昌黎堂贸易有限公司
   石家庄鲁正      指          石家庄鲁正兽药销售有限公司
    山东民术       指           山东民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东瑞       指           杭州东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利牧       指              南京利牧药业有限公司
    众盛兽药       指          鹤壁市淇滨区众盛兽药经营店
    唐山泰农       指            唐山市泰农商贸有限公司
    辛集中兴       指              辛集市中兴兽药经营部
  武汉农业投资     指            武汉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应城农商行      指      湖北应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应城农商行陈河支行 指   湖北应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河支行
中国农行应城支行   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市支行
中信银行武汉分行   指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   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汉口银行武昌支行   指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昌支行
招商银行创业街支行 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创业街支行
华夏银行临空港支行 指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临空港支行
兴业银行武汉分行   指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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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律师工作报告


                                                     [2020] 海字第 062 号



致: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本所签订的《法律服务协议》,本所
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律师证券业务管理办法》
《编报规则 12 号》《律师证券业务执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法律服务协议》,按照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已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另根据发行人财务审计情况、新增事项,
以及中国证监会在审核过程中提出的历次反馈意见,分别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
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补充法
律意见书五》《补充法律意见书六》《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本所现根据新实施的《注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
人 2020 年 1-5 月新增事项,补充发表法律意见并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

                                   声明

    对本所出具的本律师工作报告,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编报规则 12 号》《律师证
券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证券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律师工作报告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
                                  3-3-2-6
                                                                律师工作报告

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基于报告期内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期间已经发
生或存在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而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内部控制等
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律师工作报告和本所已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
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
法律意见书四》《补充法律意见书五》《补充法律意见书六》《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中对有关会计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某些数据和
结论的引述,并不表示本所对这些数据和结论的真实性及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
默示保证。

    三、本律师工作报告中,本所及本所律师认定某些事件是否合法有效是以该
等事件所发生时应当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

    四、本律师工作报告的出具已经得到发行人如下保证:

    (一)发行人已经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所要求发行人提供的原
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

    (二)发行人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
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五、对于本律师工作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
及本所律师依据有关政府部门、发行人或其他有关单位等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相
应法律意见。

    六、本所同意将本律师工作报告和已出具的《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
以及系列《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
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所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要求引用本律师工作报告内容,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
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八、除本律师工作报告中特殊说明外,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
                                  3-3-2-7
                                                                律师工作报告

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
法律意见书四》《补充法律意见书五》《补充法律意见书六》《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中所述的出具依据、律师声明事项、释义等相关内容仍然适用于本律师工作报告;
在本律师工作报告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所使用的简称与前述文件中使用的
简称和定义具有相同含义。

    九、本律师工作报告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使用,非经本所书面
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引 言

    一、本所及经办律师简介

    (一)本所简介

    本所原名称为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是于 1997 年 4 月经北京市司法局批
准,依法注册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2017 年 12 月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本
所名称变更为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本所负责人为罗会远。本所现主要业务
包括:企业改制、首次股票发行与上市(A 股、B 股、H 股、红筹股)、上市公司
再融资(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上市公司收购重组、金
融业务、诉讼仲裁等。

    (二)经办律师简介

    为完成本次发行上市法律服务工作,本所成立项目工作组,其中律师 3 名,
律师助理 2 名。唐申秋律师、王浩律师、苏娟律师为本项目的签字律师。

    唐申秋律师,本所高级合伙人,现持有 14403200410257236 号《律师执业证》。
唐申秋律师先后参与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300013)、苏州工业园区和
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300141)、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600729)、天津松
江股份有限公司(600225)、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601666)、安源煤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397)、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000902)、天夏智
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662)、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186)、
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股份有限公司(836325)、西安三角防务股
份有限公司(836582)、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832218)、深圳市维冠视界科技股

                                  3-3-2-8
                                                                           律师工作报告

份有限公司(835002)、北京神州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4306)、北京国华云
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7370)、山东瑞博龙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6612)、
重庆大美长江三峡游轮股份有限公司(831408)、新乡市高服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836946)、北京六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836584)、株洲华信精密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831700)、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
责任公司、北京洪恩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的改制、新三板挂牌、股票发
行与上市以及增发、债券发行以及公司并购、重组、融资等法律业务。联系电话:
010-65219696;电子邮箱:tangsq@hairunlawyer.com。

     王浩律师,本所合伙人,现持有 11101200910523758 号《律师执业证》。王
浩律师先后参与北京神州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4306)、北京国华云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837370)、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000902)、天夏智慧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000662)、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市新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的改制、股票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转让、股票发行与上市以及增发、债券发行以及公司
并 购 、 重 组 、 融 资 等 法 律 业 务 。 联 系 电 话 : 010-65219696 ; 电 子 邮 箱 :
wangh@hairunlawyer.com。

     苏娟律师,本所专职律师,现持有 13101201511338022 号《律师执业证》。
苏娟律师先后参与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000902)、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
品测试(深圳)股份有限公司(836325)、新乡市高服机械股份有限公司(836946)、
北京六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836584)等企业的改制、新三板挂牌、上市公
司增发等法律业务。联系电话:010-65219696;电子邮箱:suj@hairunlawyer.com。

    二、本所律师对出具法律意见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工作过程的说明

     本所接受发行人委托后,指派本所律师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特聘专项
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并依据法律意见和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前业已发
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最终形成法律
意见及本律师工作报告。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法律意见及本律师工作
报告的过程如下:

     (一)尽职调查

                                        3-3-2-9
                                                              律师工作报告

    本所接受委托后,指派本所律师到发行人现场办公,制定尽职调查计划,向
发行人提交了尽职调查清单,并向发行人详细讲解了尽职调查清单的内容及要
求,同时根据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尽职调查事项予以适当调整,向发行人发出
补充尽职调查清单,要求发行人补充提供相关材料。本所律师据此得到了发行人
提供的相关材料和对有关问题的说明、确认。

    对于发行人提供的材料以及相关说明和确认,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证券业务
执业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待查验事项只需书面凭证便可证明的,在无法获得凭
证原件加以对照查验的情况下,本所律师采用查询、复核等方式予以确认;对待
查验事项没有书面凭证或者仅有书面凭证不足以证明的,本所律师采用实地调
查、面谈等方式进行查验。本所律师根据上述原则采用了面谈、书面审查、实地
核查等方法,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审慎地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在核查验证过程中,对与法律相关的业务
事项履行了法律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发行人提供的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和验
证后的材料以及相关说明和确认构成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和本律师工作报告
的基础性依据材料。

    (二)参加相关会议

    本所律师参加了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协调会,参与制定项目进度时间表,提出
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法律问题并给出分析和建议,协助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
确定解决问题的方案,并督促发行人按照确定的方案办理完成相关事项。

    (三)协助发行人按照本次发行上市的要求进行规范

    本所律师按照本次发行上市要求,向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讲解
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协助发行人按照《公
司法》《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制作法律意见及本律师工作报告初稿,编制工作底稿

    在收集资料并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验证以及归纳
总结的基础上,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依照《公司


                                3-3-2-10
                                                                律师工作报告

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律师证券业务管理办法》《编报
规则 12 号》《律师证券业务执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发行人本次发行
上市进行全面的法律评价并起草完成了《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工作报告初稿,
同时归类整理核查和验证中形成的工作记录和获取的材料,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制作了工作底稿。

    (五)内核工作委员会讨论、复核,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定稿

    本所律师完成《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初稿后,提交本所证券业务
内核工作委员会进行讨论、复核。内核工作小组讨论复核通过后,本所律师根据
内核工作小组的意见进行修改,直至最终完成《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
定稿。

    在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本所律师累
计有效工作时间超过 2,000 小时。本所律师在审慎调查的基础上出具本律师工作
报告如下:

                                 正   文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为查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事项的批准和授权,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提供
的有关本次发行上市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会议议案、表决票、会议决
议及会议记录等正本复印件,为本次发行上市编制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
究报告,并与发行人保存的相关文件原件进行比对。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对发
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验证。

    (一)发行人已依法定程序作出本次发行上市的决议

    1、发行人已于 2019 年 3 月 4 日、3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前述会议依法就发行人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了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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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工作报告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工作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0 年 5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发行人根据
中国证监会《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相关规定,依法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及其他必须明确
的事项进行修订并作出了决议,提请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3、2020 年 5 月 31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以及会议形成的决议符合《公司法》、《股份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注册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注册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
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注册工作有关事宜的议
案》、《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
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修订〈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的议案》等议案。关于本次发行上市议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发行方案

      ①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A 股);以公司现时
总股本 8,280.7018 万股为基数,发行不超过 2,770 万股,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②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并已申请开通创
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③定价方式:询价

      ④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新沟基地项目、湖北回盛年产 160 吨泰万菌素发酵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中药提取及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预计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新沟基地    粉/散/预混剂自动化生产基地
  1                                                 32,000.00      39,000.00
          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

                                    3-3-2-12
                                                                 律师工作报告

                        研发及质检中心建设项目     7,000.00
  2      年产 160 吨泰万菌素发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7,000.00    7,000.00
  3           中药提取及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6,000.00    6,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7,000.00
                       合计                        59,000.00   59,000.00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将按照上述项目的
顺序投入。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发行人董事会可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或由发行人以银行借款方式解决缺口部分。在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可以先行投资建设以上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
按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⑤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首次
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⑥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为:自本次发行方案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24 个月。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具体事宜的授权

      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依照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全权办理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①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及股东大会决议
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及交易所的要求,并根据发行人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在
发行前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注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
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具体发行对象等事项)。

      ②授权董事会最终确定本次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具体事项,根据有关
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对为适应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注册工作的需要而制定或修订的本次会议所通过的所有制度进行必要的
文字修改。
                                     3-3-2-13
                                                               律师工作报告

    ④授权董事会签署、报送、修改本次发行注册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合同、协议
及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发行注册的相关手续。

    ⑤授权董事会聘请保荐券商、审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本
次发行注册申报事宜。

    ⑥授权董事会根据股票发行情况对发行人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
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工商登记事宜。

    ⑦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注册决议的有效期内,若有关发行注册的政策发生
变化,则按新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⑧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与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注册有
关的其他事宜。但是,如有涉及到股东权益的重大修改事项时,应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⑨授权期限为自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
月。

    ⑩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发行人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注册事项以
发行人名义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相关事宜。

    4、2020 年 6 月 16 日,发行人根据新实施的《注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注册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注册的议案》。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其他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已分别就稳定股价、股票减持、赔偿
投资者等事项做出承诺。上述相关责任主体关于履行其所作出承诺已制定相应的
约束措施。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其他股东、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相关承诺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相关承
诺及约束措施合法、有效。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份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股
东大会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

                                 3-3-2-14
                                                                律师工作报告

    (四)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有效期内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有关事宜,上述授权范围及
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已依法取得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批
准和授权,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
核准注册。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提供的发行人内部决策文件和全套工商登记档案以
及相关合同、协议等资料,对上述资料的内容、性质和效力等进行了必要的查验、
分析和判断,并取得了发行人出具的相关声明与承诺及承诺函。在此基础上,本
所律师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
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验证。

    (一)发行人系在回盛有限的基础上整体变更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

    回盛有限的股东武汉统盛、梁栋国、深创投、深圳红土、湖北红土、武汉红
土为发行人的发起人。2016 年 11 月 25 日,前述 6 名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
就共同出资以发起方式设立发行人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2016 年 12 月 23 日,
发行人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11273354032X9”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8,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8,000 万元。

    发行人现持有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142011273354032X9),住所为武汉市东西湖区张柏路 218 号,法定代表人
为张卫元,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注册资本
为 8,280.7018 万元,营业期限至长期,经营范围为饲料添加剂、动物药品的生
产、销售;饲料的批发;兽药技术研发、兽药技术咨询与转让。(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股份公司章程》以及发行人历年的


                                  3-3-2-15
                                                                 律师工作报告

工商档案资料,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份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

    1、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工商登记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整体变更相关
事项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程序合法合规;发行人整体变更不存在侵害债
权人合法权益情形,与债权人不存在纠纷;发行人整体变更已取得合法设立的所
有批准和登记,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出现终止的情形,发行
人合法有效存续。

    2、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作为一方
当事人的合同、协议及其它使其财产或者行为受约束的文件不存在影响其合法有
效存续的法律障碍。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主体资格。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为查验发行人是否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全
套工商登记档案,核查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部门
的批准文件,核查了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规范运作文件及相关各项法人治
理制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表决票、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等正本复印件,并与
发行人保存的相关文件原件进行比对;核查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众
环审字(2020)010107 号”《审计报告》、“众环专字(2020)010012 号”《内
部控制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010015 号”《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鉴证
报告》、“众环专字(2020)010013 号”《纳税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
(2020)010014 号”《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差异情况的鉴证报告》;取
得了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尽职调查问卷;查验了发行
人出具的书面声明与承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相关承诺及
承诺函。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是否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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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属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具备如下实质条件:

    1、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同种类股票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属于境内上市内资股;发行人本次发行实行公平、公正原则;每股的发行
条件和价格相同,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
定。

    2、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价格超过票面金额,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
七条的规定。

    3、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形式属于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形式,符合《公
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

    4、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属于记名股票,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的规定。

    5、发行人召开的股东大会已就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及数额、发行价格等事
项形成了合法、有效的决议,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6、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签署的尽职调查问卷、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及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众环审字(2020)010107 号”《审计报告》,发行
人本次发行符合下列条件:①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②具有持续经营
能力;③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④发行人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⑤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
定的其他条件,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7、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符合下列条件:

    (1)发行人前身是由武汉市人民政府颁发“外经贸东外经贸字[2001]0054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并于 2002 年 1 月 25 日
成立的回盛有限。发行人系在回盛有限的基础上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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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工作报告

更,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发行人是
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
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签署的尽职调查问卷、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众环审字(2020)010107 号”《审计报告》、“众
环专字(2020)010012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
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会
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
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发行人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
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签署的尽职调查问卷、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众环审字(2020)010107 号”《审计报告》、“众
环专字(2020)010012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
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4)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控股股东签署的声明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二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
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二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
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
项的规定。

    (5)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
人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
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
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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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发行人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饲料添加剂、动物药品的生产、销售;
饲料的批发;兽药技术研发、兽药技术咨询与转让”。发行人主营业务是从事兽
用药品(包括化药制剂、原料药、中药制剂)、饲料及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注
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7)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签署的尽职调查问卷、出具的声明与承诺、
控股股东签署的访谈记录、控股股东签署的尽职调查问卷、承诺函、并经本所律
师核查,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
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
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
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8)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尽
职调查问卷、出具的相关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
见等情形,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9)发行人股本总额为 8,280.7018 万股,发行人本次发行不超过 2,770
万股,发行人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符合《上市规则》2.1.1
条规定。

    (10)依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众环审字(2020)010107 号”
《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分别为 8,842.43 万元、7,140.16 万元、6,876.6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8,575.12 万元、6,733.5 万元、
6,258.34 万元。发行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
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符合《上市规则》2.1.2 条、
2.1.5 条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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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工作报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及其前身回盛有限的设立、历次变更申请文件、历次
验资报告、发起人协议、股份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权转让
协议、历年的营业执照及年检资料等全套工商登记档案,对于影响本所律师作出
独立判断而工商部门未要求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本所律师以书面尽职调查清单的
形式要求公司补充提供了其内部管理的相关档案资料。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对
发行人的设立过程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验证。

    (一)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和方式

    1、2016 年 12 月 12 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鄂武)登记名预
核变字[2016]第 10006 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企业名称变更为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为整体变更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回盛有限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
其进行了审计,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众环审字(2016)012454
号”《审计报告》。

    3、2016 年 11 月 25 日,回盛有限股东武汉统盛、梁栋国、深创投、深圳红
土、湖北红土、武汉红土签订《发起人协议》,就共同出资以发起方式设立发行
人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

    4、2016 年 11 月 25 日,回盛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将回盛有限整体变更为
股份有限公司,并同意依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回盛有限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的审计结果,回盛有限股东以其所持回盛有限的股权对应的经审计的净资
产 136,753,853.88 元,其中 80,000,000.00 元折为发行人 8,000 万股股份,股
本与净资产差额 56,753,853.88 元计入发行人资本公积。

    5、2016 年 12 月 10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众环验字(2016)第
010149 号”《验资报告》,对发行人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予以审验。

    6、2016 年 12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设立发行人的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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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工作报告

事项。

    7、2016 年 12 月 23 日,发行人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领取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1273354032X9”的《营业执照》。

    8、2016 年 12 月 28 日,武汉市商务局出具了“武商资备 201600169”《外商
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对发行人提交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报材料予以
备案。

    9、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武汉统盛、梁栋国、深创投、
深圳红土、湖北红土、武汉红土为发行人的发起人,其中:梁栋国系中国台湾地
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武汉统盛、深创投、
深圳红土、湖北红土、武汉红土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发行人半数
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具备出资设立股份公司的主体资格。

    10、发行人设立时股本总额为 8,000 万股,其股本总额符合《公司法》及《股
份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份公司章程》业经发行人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湖北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发行人亦有自己的名称并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
发行人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符合当时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得到了有权部门的批准。

    (二)发行人的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

    2016 年 11 月 25 日,发行人的发起人武汉统盛、梁栋国、深创投、深圳红
土、湖北红土、武汉红土签订《发起人协议》,对名称、住所、经营宗旨和经营
范围、设立方式和组织形式、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种类及每股金额、发起人认
缴股份的方式、数额和比例、设立过程中的筹备、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费用、
违约责任、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协议生效、修改及终止等予以明确约定。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发起人为设立所签订的《发起人协议》符合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发行人设立行为不存在潜在纠纷。

    (三)发行人设立过程中的审计、评估、验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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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6 年 11 月 21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众环审字(2016)012454
号”《审计报告》,对回盛有限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
金流量等进行审计。

    2、2016 年 11 月 22 日,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众联评报字(2016)
第 1186 号”《资产评估报告》,对回盛有限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
等进行评估。

    3、2016 年 12 月 10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发行人设立时的注册资本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众环验字(2016)第 010149 号”《验资报告》。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时已经履行了有关审计、评估、验资等必要程序,
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
人或股东合法拥有用于出资财产的权利,产权关系清晰;发起人出资不存在设置
抵押、质押等财产担保权益或其他第三方权益;不存在被司法冻结等权利转移或
者行使受到限制的情形;发起人或股东用作出资的财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瑕疵或者
重大法律风险且已履行了评估作价程序,权属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
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四)发行人的创立大会

    2016 年 12 月 10 日,发行人(筹)召开创立大会,发行人 6 名发起人股东
及其股东代理人均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筹办情况的报告》、《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的审核报告》、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净资产折股情况的审核报告》、《武汉回盛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武
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武汉回盛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并选举张卫元、
陈红波、梁栋国、谢获宝、曾振灵为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选举陈沛风、王
小龙为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李红霞组成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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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工作报告

第一届监事会等事宜。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创立大会的程序及所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按照本所书面尽职调查清单提供的文件资料(包括但
不限于资产资料、业务资料、人员资料、财务资料、机构资料、控股股东曾控制
的其他企业资料等),取得了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尽
职调查问卷、发行人签署的尽职调查问卷,对发行人的经营办公场地进行了实地
查验。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的独立性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验证。

    (一)发行人的资产独立、完整

    1、发行人由回盛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整体变更时投入发行人的资产独立完
整,产权清晰,各发起人以其在回盛有限的净资产投入发行人,并已由中审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众环验字(2016)第 010149 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发
行人合法拥有与其生产经营有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产、注册商标、专利,具
有独立完整的研发、生产组织和销售系统。

    2、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众环审字(2020)010107 号”《审计
报告》及发行人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发行人目前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形。

    (二)发行人的业务独立

   发行人目前的经营范围为“饲料添加剂、动物药品的生产、销售;饲料的批
发;兽药技术研发、兽药技术咨询与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发行人主要从事兽用药品(包括化药制剂、中药制
剂、原料药)、饲料及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的情形。发行人业务独立。

    (三)发行人的人员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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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工作报告

    1、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签署的尽职调查问卷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
人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系严格按照《公司法》、《股份公
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选举或聘任产生。根据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
理人员、其他核心技术人员均专职在发行人工作,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财务人员均为专职,未在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2、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与其员工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健全了
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等劳动用工制度。

    (四)发行人的财务独立

    1、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众环专字(2020)010012 号”《内
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
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
度。

    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核发的《开户许可证》(核准号为
J5210008729705、编号为 5210-01735500)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帐户的情形。

    3、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11273354032X9),发行人依法独立核算、独立纳税。

    (五)发行人的机构独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目前下设证券事务部、财
务部、人力资源部、质量部、采购部、生产部、工程部、信息传播部、营销中心、
综合管理部、业务拓展部、研发中心、猪病研究院、审计部等生产经营和管理部
门。发行人根据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
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
机构混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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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工作报告

    (六)发行人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
营活动在其经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进行,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研发、设计、采购、
生产、销售系统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及风险承受能力,发行人在独立
性方面不存在严重缺陷。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资产完整,
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的独立经营能力;发行人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没有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发行人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严重缺陷,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对独立性的有关要
求。

       六、发行人的发起人和股东

    为查验发行人的发起人及实际控制人情况,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全套工商
登记资料,核查了发行人的股东名册、章程、营业执照、验资报告;核查了发行
人的发起人股东出具的声明与承诺等资料。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的发
起人是否具备《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资格予以验证。

    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股东共计 8 名,其中发起人股东 6
名,非发起人股东 2 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起人

    发行人系发起人将回盛有限按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人的发起人为武汉统盛、梁栋国、深创投、深圳红土、湖北红土、武
汉红土。

    1、发起人的基本情况

    (1)武汉统盛投资有限公司

    武汉统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武汉市东西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

                                  3-3-2-25
                                                                       律师工作报告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112688819646L),住所为武汉市东西湖区柏泉
农场场部,法定代表人为张卫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为
2,207.93 万元,成立日期为 2009 年 3 月 31 日,营业期限自 2009 年 3 月 31 日
至 2039 年 3 月 30 日,经营范围为对兽用药品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国家有专
项规定的项目须取得有效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后在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武汉统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任职单位         职位
                                                     发行人      董事长、总经理
   1       张卫元     1,591.4027       72.0767
                                                    武汉统盛       执行董事
   2       余姣娥       294.75         13.3496      武汉统盛        总经理
   3       操继跃       90.65           4.1057       发行人        技术顾问
   4       刘泽祥       33.272          1.5069       发行人       总经理助理
   5        周健        16.636          0.7535       发行人       人力资源总监
   6       唐万勇       16.636          0.7535       发行人       技术服务总监
   7       吴言术       16.636          0.7535       发行人       总经理助理
   8       孙国胜       16.636          0.7535       施比龙         总经理
   9       陈沛风       16.636          0.7535       发行人       监事会主席
  10       刘国庆       16.636          0.7535       发行人        审计总监
  11        刘洁        16.636          0.7535       发行人        副总经理
                                                     发行人      原料事业部经理
  12       张翠平       16.56           0.7500
                                                    武汉统盛          监事
  13        钟勤        12.477          0.5651       发行人     研发中心技术人员
  14       石勇耀      11.3125          0.5124       发行人     研发中心技术人员
  15        甘欢          10            0.4529       新华星        财务人员
  16       汪学平       6.6544          0.3014       新华星     原新华星销售人员
  17       丁文格       6.6544          0.3014       发行人     研发中心技术人员
  18       焦庆军       6.6544          0.3014       发行人       销售部总监
  19       付咏堂       5.5453          0.2512       施比龙    原研发中心技术人员
  20       陈顺友       5.5453          0.2512       施比龙    原研发中心技术人员
        合 计          2,207.93           100          -               -

       经本所律师核查,武汉统盛的股东共计 20 名。除实际控制人张卫元、余姣
娥夫妻之外,武汉统盛的其他股东均或曾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管理、技术人员。
武汉统盛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不存在资产由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情形;也未担任任何私募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因此,武汉统盛
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
备案办法(试行)》定义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进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3-3-2-26
                                                                    律师工作报告

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武
汉统盛为依法设立且合法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不存在需要终止的情形。

      (2)梁栋国

      梁栋国,1980 年 9 月 18 日出生,中国台湾籍,无其他国家地区永久居留权,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为 04488456(台湾身份证号为 D121730374)。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梁
栋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完全民事权利能力。

      (3)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715226118E),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
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11 层 B 区,法定代表人为倪泽望,主体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为 542,090.1882 万元,成立日期为 1999 年 8 月 25 日,营业期限自 1999
年 8 月 25 日至 2049 年 8 月 25 日,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
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
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投
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受托管理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
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
限制项目);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
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策划;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务。

      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深创投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52,843.407       28.1952
  2          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8,418.6696      20.0001
  3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69,350.3415       12.7931

                                     3-3-2-27
                                                                          律师工作报告

  4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8,543.8          10.7996
  5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7,269.5179         5.0305
  6              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               26,520.1015         4.8922
  7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9,911.1101          3.673
  8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               19,352.6197          3.57
  9              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               17,953.0529         3.3118
  10           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3,253.1829         2.4448
  11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12,651.0909         2.3338
  12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7,590.6789         1.4003
  13           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167.4818         1.3222
  14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1,265.1335         0.2334
                       合计                           542,090.1882          100

       深创投已于 2014 年 4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为
SD2401,基金类型为创业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创投已于 2014 年 4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
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00284,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经核查,深创投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了私募投资
基金备案手续,合法有效存续。

       (4)深圳市红土生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红土生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现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577666261Y),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深
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12 层 E3 区,法定代表人为李守宇,类型为有限责任公
司,注册资本为 25,000 万元,成立日期为 2011 年 6 月 28 日,营业期限自 201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2 年 6 月 28 日,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
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
管理服务业务;工商审批机构批准的其他创业投资业务。

       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深圳红土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000                36
   2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5,000                20
   3          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                20

                                      3-3-2-28
                                                                       律师工作报告

   4        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00             10
   5                   顾晨                          1,500              6
   6      深圳市国融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              4
   7           宜昌盛合科技有限公司                  1,000              4
                   合计                             25,000             100

      深圳红土已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
为 SD5183,基金类型为创业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
公司。

      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已于 2014 年 4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00980,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
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经核查,深圳红土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了私募投
资基金备案手续,合法有效存续。

      (5)湖北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湖北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现持有荆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1000698014550H),住所为荆州市江津东路 155
号,法定代表人为夏明热,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7,225 万元,
成立日期为 2009 年 12 月 15 日,营业期限自 2009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4 日,经营范围为创业企业项目的投资;创业企业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
货投资咨询);创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湖北红土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550            35.29
  2       深圳市朝茂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00            23.53
  3         深圳市中洲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700            23.53
  4       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275            17.65
                   合计                              7,225             100

      湖北红土已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
为 SD5442,基金类型为创业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武汉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

                                      3-3-2-29
                                                                    律师工作报告

限公司。

       武汉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10730,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
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经核查,湖北红土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了私募投
资基金备案手续,合法有效存续。

       (6)武汉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武汉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现持有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10059107756XJ),住所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
开发区关山大道 20 号中国光谷创意产业基地二号楼第 308-310 室,法定代表人
为周乘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
成立日期为 2012 年 3 月 20 日,营业期限自 2012 年 3 月 20 日至 2022 年 3 月 19
日,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
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中
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武汉红土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600           53.33
   2           武汉三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800            26.67
   3           武汉汉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0              20
                     合计                           3,000            100

       武汉红土已于 2015 年 9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
为 SD6590,基金类型为创业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武汉红土成长创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武汉红土成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21890,机构类型为私募股
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3-3-2-30
                                                                     律师工作报告

    经核查,武汉红土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了私募投
资基金备案手续,合法有效存续。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各发起人中的非自然人股东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
自然人股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均具备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发行人发起人及出资的主体资格。

    2、发起人人数、住所和出资比例

    经核查,发起人武汉统盛、深创投、深圳红土、湖北红土、武汉红土住所在
中国境内,梁栋国为中国台湾籍自然人。发行人设立时发行的股份全部由前述发
起人认购,各发起人在发行人设立时的持股数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                 持股数额(万股)   股份比例(%)   出资方式
     武汉统盛投资有限公司            5,412.944          67.6618      净资产折股
            梁栋国                    987.056           12.3382      净资产折股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89.856           7.3732       净资产折股
 深圳市红土生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10.144           5.1268       净资产折股
   湖北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53.912           4.4239       净资产折股
  武汉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46.088           3.0761       净资产折股
             合计                      8,000              100            -

    本所律师认为,发起人的人数、住所、持股比例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3、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及其产权关系

    根据《发起人协议》、《股份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系发起人
将回盛有限按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以其
所持回盛有限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回盛有限的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作为对发行人
的出资,回盛有限的资产和债权全部由发行人承继,本所律师认为,发起人已投
入发行人的资产产权清晰,将上述回盛有限的资产投入发行人不存在法律障碍。

    经本所律师核查,在回盛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发行人过程中,不存在发起人
将其全资附属企业或其他企业先注销再以其资产折价入股的情形。

    经本所律师核查,在回盛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发行人过程中,不存在发起人

                                    3-3-2-31
                                                                        律师工作报告

以在其他企业中的权益折价入股的情形。

    发行人自回盛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时,回盛有限的全部资产已由发行人依法承
继,不存在法律障碍或风险。

    (二)非发起人股东

    2018 年 12 月 11 日,厦门中南弘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
北高长信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增资入股成为发行人的股东。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现有 8 名股
东的持股数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额(万股)   股份比例(%)
   1          武汉统盛投资有限公司                   5,520            66.661
   2                 梁栋国                           880             10.6271
   3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89.856           7.1233
   4     深圳市红土生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10.144            4.953
   5        湖北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53.912           4.2739
   6      武汉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46.088           2.9718
         厦门中南弘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7                                                224.5614          2.7119
                 业(有限合伙)
         湖北高长信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
   8                                                56.1404            0.678
                 业(有限合伙)
                  合计                             8,280.7018           100

    根据工商登记资料,前述新增股东中南弘远、高长信的主体资格具体情况如
下:

    1、厦门中南弘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中南弘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持有厦门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200MA2Y5FET6K),住所为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 97 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 D 栋 8 层
05 单元 X,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中南弘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杰),
企业类型为非法人商事主体(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为 100,000 万元,成
立日期为 2017 年 4 月 13 日,合伙期限为 2017 年 4 月 13 日至 2027 年 4 月 12
日,经营范围为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运用本基金资产对未上市企业或股权
投资企业进行投资。

                                     3-3-2-32
                                                                       律师工作报告

    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中南弘远的出资结构如下:

 合伙人类型                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普通合伙人    深圳中南弘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10
 有限合伙人      兆赫(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10
 有限合伙人                 戴金镖                     10,000            10
 有限合伙人                 黄苇苗                     10,000            10
 有限合伙人                 李丽婉                     10,000            10
 有限合伙人     深圳新腾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5,000              5
 有限合伙人                 吴清伟                     5,000              5
 有限合伙人    泉州市鲤城区五矿贸易有限公司            4,000              4
 有限合伙人                 黄华文                     4,000              4
 有限合伙人     永泰贸易(深圳)有限公司               3,000              3
 有限合伙人        万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000              3
 有限合伙人     石狮市鼎盛漂染织造有限公司             3,000              3
 有限合伙人                 郭镇义                     3,000              3
 有限合伙人   顺盈盛商务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2,000              2
 有限合伙人        南安晶毅织造有限公司                2,000              2
 有限合伙人        中山瑞港贸易有限公司                2,000              2
 有限合伙人        石狮源恒投资有限公司                2,000              2
 有限合伙人     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0              2
 有限合伙人        厦门富泰贸易有限公司                2,000              2
 有限合伙人                 蔡婉真                     2,000              2
 有限合伙人                 洪前进                     2,000              2
 有限合伙人                 蔡建五                     2,000              2
 有限合伙人                 郑雪英                     2,000              2
                    合计                              100,000            100

    中南弘远已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
号为 SX6781,基金类型为创业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深圳中南弘远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深圳中南弘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65182,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
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经核查,中南弘远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了私募投
资基金备案手续,合法有效存续。


                                       3-3-2-33
                                                                        律师工作报告

    2、湖北高长信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湖北高长信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持有襄阳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600343385176U),主要经营场所为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 2 号 A108 室,执行
事务合伙人为武汉高宏新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黎苑楚),企业类型为
非公司私营企业,认缴出资额为 25,000 万元,成立日期为 2015 年 6 月 8 日,合
伙期限为 2015 年 6 月 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营范围为从事非证券类股权
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高长信的出资结构如下:

  合伙人类型                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普通合伙人    武汉高宏新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0              1.2
                湖北宏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7,500             30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5,000             20
               湖北省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湖
  有限合伙人                                            5,000             20
               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
                 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700            18.8
               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500             10
                     合计                               25,000            100

    高长信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直投基金,已于 2018 年 2 月 23 日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证券公司直投基金公示信息)备案,产品编号为 S32526,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武汉高宏新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核查,高长信已根据《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了基金产品备案手续,合法有效存续。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新增股东均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不存在需要
终止的情形。上述新增股东均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担任发行人股东
的资格。

    (三)发行人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深
创投持有深圳红土 36%股权、持有湖北红土 35.29%股权、持有武汉红土 53.33%

                                        3-3-2-34
                                                             律师工作报告

股权;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卫元、余姣娥为夫妻关系,其中张卫元持有武汉统盛
72.0767%股权、余姣娥持有武汉统盛 13.3496%股权。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发行
人股东之间及发行人股东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
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的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工商登记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武汉统盛现持有发行
人 5,52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目前总股本的 66.661%,系发行人控股股东。武汉
统盛基本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六、发行人的发起人和股东(一)发起人 1、
发起人的基本情况(1)武汉统盛投资有限公司”部分内容。

    2、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工商登记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张卫元先生持有武汉
统盛 72.0767%股权,系武汉统盛的控股股东,并担任武汉统盛的执行董事兼法
定代表人;张卫元先生同时担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能够实际
影响发行人的重大经营决策及人事安排。余姣娥女士持有武汉统盛 13.3496%股
权,系武汉统盛第二大股东,并担任武汉统盛的总经理,且张卫元先生与余姣娥
女士为夫妻关系,张卫元、余姣娥夫妻可通过武汉统盛对发行人实施控制,张卫
元、余姣娥夫妻系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3、经核查,武汉统盛及张卫元、余姣娥夫妻(以下统称“承诺人”)已就股
份锁定事宜分别出具《承诺函》,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承诺
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上述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2)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承诺人每年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数量不超过上一
年末持股数量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承诺人减持
期间,发行人若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
持价格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3-3-2-35
                                                               律师工作报告

    (3)张卫元作为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
定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于任期届满
前发生离职情形的,将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该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
上述承诺。

    (4)张卫元作为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
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5)承诺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
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并履行披露义务。

    本所律师认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卫元、余姣娥夫妻的上述承诺有利
于保持发行人股权结构的稳定性。

    4、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张卫元、余姣娥夫妻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
大违法行为,且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
有关违法行为虽发生在三年前,但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仍处于持续状
态的情形。

    5、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自 2017 年 1 月至本律师工作报
告出具之日,张卫元先生及余姣娥女士在武汉统盛中的持股数量及任职未发生变
化,同时张卫元先生在发行人中的任职亦未发生变化。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武汉统盛,张卫元、余姣娥夫妻为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没有发生变更。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为查验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情况,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及其前身回盛有
                                 3-3-2-36
                                                                 律师工作报告

限的设立申请文件、历次变更申请文件、历次验资报告、股权(出资)转让协议、
发起人协议、历次章程及章程修正案、股东(大)会决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全套工商登记档案;对于影响本所律师作出独立判断而工商部门未要求发行人提
供的资料,本所律师以书面尽职调查清单的形式要求发行人补充提供其内部管理
的相关档案资料,并取得了相关中介机构的访谈记录。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对
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其他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验证。

    发行人为在回盛有限的基础上整体变更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回盛有限成立于 2002 年 1 月 25 日,系由武汉康思、台湾回盛共同出资设立
的有限公司。

    (一)回盛有限的设立、历次注册资本及股权变化情况

    1、2002 年 1 月 回盛有限设立

    2001 年 12 月 2 日,武汉康思和台湾回盛签订《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约定
合资企业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200 万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 万元。其中武汉康
思认缴出资额为 98 万元(现金 60 万元,机械设备折 38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台湾回盛认缴出资额为 102 万元(现金 70 万元,机械设备折 32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51%。自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2002 年 1 月 25 日)起,首期
武汉康思以现金出资 50 万元人民币,台湾回盛以现金出资 50 万元,剩余投资分
三次一年内投入。同日,武汉康思和台湾回盛共同签署《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2001 年 12 月 13 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市)名称预核外字[2001]
第 28125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001 年 12 月 21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了“东外经
贸[2001]54 号”《关于合资经营武汉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立项、合同、
章程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董事会成员名单的批复》,同意设立回盛有限。

    2002 年 1 月 8 日,武汉市人民政府核发了“外经贸东外经贸字[2001]0054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企业类型为中外合资企业,
投资总额为 200 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人民币,投资者名称为台湾回

                                   3-3-2-37
                                                                      律师工作报告

盛化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为 102 万元人民币)、武汉康思饲料有限责任
公司(出资额为 98 万元人民币)。

       2002 年 1 月 25 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回盛有限核发了“企合鄂武总
字第 003801 号”《营业执照》。

       回盛有限设立时的股东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序号                股东                                        出资比例(%)
                                          货币    实物    合计
   1        回盛化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70     32      102        51
   2        武汉康思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60     38      98         49
                  合计                     130     70      200        100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回盛有限原投资方武汉康思和台湾回盛在回盛有限设立
时曾存在逾期出资的行为。

       2017 年 5 月 5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商务局出具《关于确认武汉回盛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延期出资后批文效力的说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设立时,
原投资方武汉康思饲料有限责任公司、台湾回盛化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逾期
出资的行为。2005 年 4 月 6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作出《关
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出资方式的批复》(东外经[2005]16 号),同
意武汉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出资方式,缴纳实收资本。截至 2005 年 5 月
24 日,武汉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00 万元人民币已全
部缴足。武汉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延期出资行为不影响其设立时的批复
和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武汉回盛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之后历次批复和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继
续有效。经查,自武汉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设立至其改制为武汉回盛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存续至今,其均通过了商务局历年年检、审批或备案,未见其因违
反外商投资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被处罚的记录。

       2017 年 5 月 8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证明》,2005 年 5
月 31 日,我局根据武汉市东西湖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作出的《关于武汉回盛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出资方式的批复》(东外经[2005]16 号),依法为武汉回
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截至 2005 年 5 月 24 日,武汉回

                                       3-3-2-38
                                                                 律师工作报告

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00 万元人民币已全部缴足。根据
查档,近 10 年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见有其因违反工商行政登记
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被处罚的记录。

    2018 年 1 月 24 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相关出资情况的说明》, 鉴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武汉
康斯饲料有限责任公司(甲方)、台湾回盛化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已于
2005 年 5 月 24 日全部缴足注册资本,为支持企业发展,我局决定对其逾期出资
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2019 年 3 月 4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环专
字(2019) 010495 号”《验资情况复核说明》,回盛有限设立时,原投资方武汉康
思、台湾回盛存在逾期出资的情形。但已变更出资方式为全部以现金出资,并于
2005 年 5 月 24 日前足额缴纳了出资款,对逾期出资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本所律师认为,虽然回盛有限的原投资方武汉康思、台湾回盛曾经逾期出资,
但相关主管部门业已出具证明,确认回盛有限的上述延期出资行为不影响其设立
时的批复和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回盛有限的
设立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2、2005 年 5 月 变更出资方式

    2005 年 2 月 19 日,回盛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武汉康思出资方式变更为以 98
万元人民币现金出资;台湾回盛出资方式变更为以折合 102 万元人民币的外币现
汇出资。

    2005 年 4 月 4 日,回盛有限根据董事会决议,对《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与
《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

    2005 年 4 月 6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了“东外经
[2005]16 号”《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出资方式的批复》,同意上
述变更。

    2005 年 5 月 30 日,武汉大成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武汉大成验
字[2005]013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5 年 5 月 24 日,回盛有限已收

                                   3-3-2-39
                                                                      律师工作报告

到武汉康思出资人民币 98 万元,台湾回盛出资美元 12.32 万元(折合人民币 102
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2005 年 5 月 31 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回盛有限换发了“企合鄂武总
字第 003801 号”《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回盛化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02               51
   2          武汉康思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98               49
                    合计                             200              100

       2018 年 1 月 24 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相关出资情况的说明》,2013 年 12 月 31 日,我局根据该公司提交的
《关于补办出资方式变更登记的申请》,依法更正了该公司在 2005 年 5 月 31 日
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时遗漏出资方式变更登记问题,规范了公司登记行为。综
上,武汉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设立至改制为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迁入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之日,我单位未发现其因工商行政管理登记类违法行
为被处罚的记录。

       本所律师认为,回盛有限的上述变更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3、2005 年 7 月 增加注册资本、股权转让

       2005 年 6 月 13 日,回盛有限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增加至 400
万元,本次新增 200 万元,均由武汉康思出资;台湾回盛由原以折合 102 万元人
民币的外币现汇出资,变更为以折合 100 万元人民币的外币现汇出资(将其所持
2 万元股权转让给武汉康思)。

       2005 年 6 月 13 日,回盛有限根据董事会决议,对《公司章程》与《合资经
营企业合同》进行了修改。

       2005 年 6 月 13 日,武汉康思与台湾回盛签订《股权变更协议》,台湾回盛
将其所持 102 万元股权中的 2 万元以上述增资价格转让给武汉康思。


                                     3-3-2-40
                                                                       律师工作报告

      2005 年 6 月 23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了“东外经
[2005]36 号”《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同意上述变
更。

      2005 年 6 月 24 日,武汉市人民政府为回盛有限换发了“商外资东外经字
[2005]0036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5 年 6 月 27 日,武汉大成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武汉大成验
字[2005]023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5 年 6 月 13 日,回盛有限新增投资已存
入银行,转让股本按规定程序已实行变更,新章程规定的注册资本 400 万元人民
币已全部到账。其中武汉康思共投入 300 万元,占变更后的注册资本的 75%;台
湾回盛共投入 100 万元,占变更后的注册资本的 25%。

      2005 年 7 月 4 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回盛有限换发了营业执照,核
准了回盛有限的上述变更。本次变更后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武汉康思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300               75
  2         回盛化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00               25
                   合计                              400              100

      本所律师认为,回盛有限的上述变更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4、2008 年 3 月 增加注册资本

      2007 年 10 月 8 日,回盛有限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增至 1,000
万元,本次新增 600 万元,其中武汉康思出资 450 万元,台湾回盛(以美元现汇
折合人民币)出资 150 万元。

      2007 年 10 月 8 日,回盛有限根据董事会决议,对《公司章程》与《合资经
营企业合同》进行了修改。

      2007 年 11 月 8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了“东外经
[2007]44 号”《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等事项
的批复》,同意上述变更。


                                     3-3-2-41
                                                                        律师工作报告

       2007 年 11 月 12 日,武汉市人民政府为回盛有限换发了“商外资东外经字
[2007]44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8 年 2 月 5 日,湖北永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了“鄂永会字[2008]
第 031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8 年 1 月 31 日,回盛有限已收到甲方(武汉康
思)、乙方(台湾回盛)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600 万元。
各股东货币出资占新增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100%。

       2008 年 3 月 12 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回盛有限换发了营业执照(注
册号为 420112400000319),核准回盛有限的上述变更。本次变更后的股东及出
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武汉康思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750                 75
   2           回盛化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50                 25
                     合计                              1,000             100

       另,根据大业国际法律事务所出具的《台湾地区法律意见书》,台湾回盛因
2008 年之前赴大陆投资回盛有限未申报,由台湾地区经济主管部门于 2009 年 11
月 5 日以“经授审字第 09820601910 号函”裁处罚锾新台币 5 万元,并命改正;
后台湾回盛于 2009 年 11 月 17 日向台湾地区经济主管部门申请准许赴大陆累计
投资回盛有限美金 344,932.26 元(折合人民币 250 万元),台湾地区经济主管部
门于 2009 年 11 月 20 日以“经审二字第 09800426920 号函”准许,无后续遭台
湾地区经济主管部门撤资或转让股份之风险,台湾回盛投资回盛有限不属于台湾
地区禁止对外投资项目,符合当时有效之台湾地区法规。

       台湾回盛在回盛有限设立及本次增资过程中,均委托其股东梁陈春夙以个人
名义将投资款项汇入回盛有限的账户。具体明细如下:

   回盛有限                 时间          出资额(万美元)     折合人民币(万元)
                       2004.5.26                 3
       设立            2005.4.30                 3                    102
                       2005.5.20                6.32
                       2007.12.18                16
       增资             2008.1.7                0.13                  150
                       2008.1.30                4.35

       台湾回盛与回盛有限设立及本次增资时点的股东业已共同确认,上述款项皆

                                     3-3-2-42
                                                                         律师工作报告

为台湾回盛对回盛有限缴纳的出资,双方对上述出资金额以及出资方式无异议。

       本所律师认为,回盛有限的上述变更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5、2009 年 9 月 股权转让

       2009 年 8 月 26 日,回盛有限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武汉康思将其持有回盛
有限 75%股权以 875 万元转让给武汉统盛,台湾回盛放弃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
后,武汉统盛以 750 万元出资,占回盛有限注册资本 75%;台湾回盛以外币现汇
折合 250 万元出资,占回盛有限注册资本 25%。

       2009 年 8 月 26 日,回盛有限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武汉统盛委派张卫元为
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

       2009 年 8 月 26 日,武汉统盛和台湾回盛就本次变更事宜共同签署了《合资
经营企业章程》。

       2009 年 8 月 26 日,武汉康思与武汉统盛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武汉康
思将其持有回盛有限 75%股权以双方商定的价格(875 万元)转让给武汉统盛。

       2009 年 9 月 10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了“东外经
[2009]42 号”《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同意上述变
更。

       2009 年 9 月 15 日,武汉市人民政府为回盛有限换发了“商外资东外经字
[2009]4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9 年 9 月 17 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回盛有限换发了营业执照,核
准了回盛有限的上述变更。本次变更后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武汉统盛投资有限公司                   750              75
   2           回盛化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50              25
                     合计                              1,000             1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武汉康思与武汉统盛均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卫元先
生控制的企业。本次股权转让时,张卫元先生持有武汉康思 80%股权,持有武汉


                                        3-3-2-43
                                                                     律师工作报告

统盛 61%股权。武汉康思将其持有回盛有限 75%股权(对应出资额 750 万元)以
875 万元转让给武汉统盛,系双方商定的价格,双方对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不存在
任何争议。

    本所律师认为,回盛有限的上述变更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6、2011 年 5 月 股权转让

    2011 年 1 月 12 日,回盛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台湾回盛将其持有回盛有限
25%股权以人民币 2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梁栋国。

    2011 年 1 月 12 日,台湾回盛与梁栋国(台湾身份证号:D121730374,台湾
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04488456)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台湾回盛将其
持有回盛有限 25%股权以人民币 2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梁栋国。同日,武汉统盛
出具《股东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声明》,放弃对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2011 年 1 月 12 日,武汉统盛与梁栋国签署了《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与《公
司章程》。

    2011 年 5 月 9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商务局出具了“东商务[2011]26 号”《关
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同意上述变更。

    2011 年 5 月 18 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回盛有限换发了营业执照,核
准了回盛有限的上述变更。本次变更后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武汉统盛投资有限公司                   750              75
   2                  梁栋国                        250              25
                   合计                            1,000             100

    根据台湾回盛及其股东出具的《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
宜确认暨承诺函》,以及本所律师对台湾回盛及其股东访谈,台湾回盛及其股东
均确认:2011 年 1 月台湾回盛与梁栋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向梁栋国转让其
持有回盛有限 25%股权(出资额 250 万元人民币)的事实;承诺上述股权转让事
宜不存在任何纠纷,台湾回盛及其股东无权向梁栋国或发行人主张任何权利或要
求履行任何义务。

                                    3-3-2-44
                                                                 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大业国际法律事务所出具的《台湾地区法律意见书》,2011 年梁栋国受
让台湾回盛持有回盛有限的全部股份,台湾回盛股东均知情并同意。2018 年梁
栋国向台湾地区经济主管部门申报前述受让股份。2018 年 5 月 21 日,台湾地区
经济主管部门作出“经授审字第 10720700540 号函”处以罚锾新台币 5 万元,并
命改正。2018 年 5 月 24 日,梁栋国缴清罚锾。2018 年 6 月 6 日,台湾地区经济
主管部门作出“经审二字第 10700129630 号函”核准梁栋国受让台湾回盛持有回
盛有限的全部股份,无后续遭台湾地区经济主管部门撤资或转让股份之风险,合
法有效。

    本所律师认为,回盛有限的上述变更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梁栋国受让台湾回盛所
持回盛有限全部股权已获得台湾地区经济主管部门核准,合法有效。

    7、2012 年 1 月 增加注册资本

    2011 年 11 月 23 日,武汉统盛与梁栋国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书》,同意武汉
统盛以现金方式增加对回盛有限的出资人民币 1,400 万元,其中 466.6 万元计入
注册资本,其余部分 933.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1 年 12 月 23 日,回盛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回盛有限投资总额由
1,000 万元增至 2,400 万元,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至 1,466.6 万元,增加部
分由武汉统盛以现金形式出资,出资总额 1,400 万元,其中 466.6 万元计入注册
资本,933.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东梁栋国自愿放弃同比例增资的权利;同意
相应修订合资合同和公司章程。

    2011 年 12 月 23 日,武汉统盛与梁栋国就本次增加注册资本事宜签署了《合
资经营企业章程修正案》。

    2011 年 12 月 28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商务局出具了“东商务[2011]90 号”
《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同意上述变更。

    2011 年 12 月 29 日,武汉市人民政府为回盛有限换发了“商外资东商务字
[2011]9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1 年 12 月 29 日,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众环验字(2011)

                                   3-3-2-45
                                                                       律师工作报告

14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1 年 12 月 29 日,回盛有限已收到武汉统盛缴付
的新增注册资本 466.6 万元。本次投资款全部由武汉统盛出资,全部以货币出资,
出资额为 1,400 万元,超出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2 年 1 月 5 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回盛有限换发了营业执照,核
准了回盛有限的上述变更。本次变更后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武汉统盛投资有限公司                 1,216.6           82.95
   2                  梁栋国                          250             17.05
                    合计                            1,466.6            100

       本所律师认为,回盛有限的上述变更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8、2013 年 11 月 增加股东、增加注册资本

       2013 年 10 月 9 日,回盛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新增深创投及湖北红土
为其股东;回盛有限投资总额由 2,400 万元增至 2,700 万元,注册资本由 1,466.6
万元增至 1,705.6364 万元;深创投出资 1,250 万元,其中 149.3984 万元作为认
缴注册资本出资,其余部分 1,100.6016 万元作为资本溢价出资,计入资本公积;
湖北红土出资 750 万元,其中 89.638 万元作为认缴注册资本出资,其余部分
660.362 万元作为资本溢价出资,计入资本公积。武汉统盛和梁栋国自愿放弃同
比例增资的权利。

       2013 年 10 月 9 日,回盛有限合资方签署了新的《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与《公
司章程》。

       2013 年 10 月 30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商务局出具了“东商务[2013]55 号”
《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同意上述变更。

       2013 年 11 月 5 日,武汉市人民政府为回盛有限换发了“商外资东商务字
[2013]55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3 年 11 月 7 日,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众环验字(2013)
010099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3 年 11 月 7 日,回盛有限已收到湖
北红土、深创投缴付的出资合计 239.0364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3-3-2-46
                                                                         律师工作报告

为 1,705.6364 万元。

       2013 年 11 月 11 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回盛有限换发了营业执照,
核准了回盛有限的上述变更。本次变更后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武汉统盛投资有限公司                 1,216.6          71.3282
   2                    梁栋国                          250            14.6573
   3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49.3984          8.7591
   4           湖北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9.638           5.2554
                     合计                            1,705.6364          100

       本所律师认为,回盛有限的上述变更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9、2013 年 12 月 增加股东、增加注册资本

       2013 年 12 月 2 日,回盛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新增武汉红土和深圳红
土成为其股东;回盛有限投资总额由 2,700 万元增至 2,900 万元,注册资本由
1,705.6364 万元增至 1,871.845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武汉红土和深圳红土共
同出资,其中武汉红土出资 618.75 万元,其中 62.3287 万元作为认缴注册资本
出资,其余部分 556.4213 万元作为资本溢价出资,计入资本公积;深圳红土出
资 1,031.25 万元,其中 103.8799 万元作为认缴注册资本出资,其余部分
927.3701 万元作为资本溢价出资,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股东自愿放弃同比例增
资的权利。

       2013 年 12 月 2 日,回盛有限各合资方签署了新的《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与
《公司章程》。

       2013 年 12 月 10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商务局出具了“东商务[2013]67 号”
《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同意上述变更。

       2013 年 12 月 12 日,武汉市人民政府为回盛有限换发了“商外资东商务字
[2013]67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3 年 12 月 17 日,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众环验字
(2013)010117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3 年 12 月 17 日,回盛有限


                                        3-3-2-47
                                                                      律师工作报告

已收到武汉红土、深圳红土缴付的出资合计 166.2086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为 1,871.845 万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回盛有限换发了营业执照,
核准了回盛有限的上述变更。本次变更后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武汉统盛投资有限公司                 1,216.6          64.9947
   2                 梁栋国                          250            13.3558
   3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49.3984          7.9813
   4     深圳市红土生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3.8799          5.5496
   5        湖北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9.638           4.7888
   6      武汉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2.3287           3.3298
                  合计                            1,871.845           100

    本所律师认为,回盛有限的上述变更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10、2016 年 7 月 增加注册资本

    2016 年 1 月 20 日,回盛有限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并作出决议,
同意回盛有限投资总额由 2,900 万元增至 3,100 万元,注册资本由 1,871.845
万元增至 2,026.225 万元,增加部分由武汉统盛以现金形式出资。武汉统盛以
1,659 万元对回盛有限进行增资,其中 154.38 万元计入回盛有限注册资本,剩
余 1,504.62 万元作为资本溢价出资,计入回盛有限资本公积。此次新增出资由
武汉统盛于 2016 年 7 月 30 日前全部出资到位。

    2016 年 2 月 15 日,回盛有限各合资方签订了《增资及股权变更协议》和新
的《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2016 年 7 月 7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商务局出具了“东商务[2016]44 号”《关
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同意上述变更。

    2016 年 7 月 14 日,武汉市人民政府为回盛有限换发了“商外资东商务字
[2016]44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6 年 7 月 21 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回盛有限换发了营业执照,核
准了回盛有限的上述变更。

                                     3-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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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 8 月 5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
验字(2016)010108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6 年 8 月 2 日,回盛有
限已收到武汉统盛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54.38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
币,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 2,026.225 万元。

       本次变更后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武汉统盛投资有限公司                  1,370.98         67.6618
   2                   梁栋国                           250            12.3382
   3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49.3984          7.3732
   4       深圳市红土生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3.8799          5.1268
   5          湖北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9.638           4.4239
   6        武汉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2.3287           3.0761
                     合计                            2,026.225           100

       本所律师认为,回盛有限的上述变更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二)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本结构

       发行人为在回盛有限的基础上整体变更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人成立时股本总额为 8,000 万股,由发行人 6 位发起人以其拥有的回盛
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 136,753,853.88 元折为发行人 8,000 万股股份,股本与净
资产差额 56,753,853.88 元计入发行人资本公积。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
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姓名             持股数额(万股)      股份比例(%)
   1           武汉统盛投资有限公司                5,412.944          67.6618
   2                  梁栋国                        987.056           12.3382
   3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89.856            7.3732
   4      深圳市红土生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10.144            5.1268
   5         湖北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53.912            4.4239
   6       武汉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46.088            3.0761
                    合计                             8,000               100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合法、有效;发起人上述持股数量
及持股比例已在《股份公司章程》中载明且已在工商登记机关登记,其产权界定
和确认不存在任何纠纷及风险。

                                        3-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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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发行人成立后的股权变动

       1、2018 年 4 月 股权转让

       2018 年 4 月 4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股东梁栋国
就其向武汉统盛转让所持发行人 1.3382%股份事宜,提请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

       2018 年 4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
股东梁栋国转让股份事宜的议案》,同意股东梁栋国向武汉统盛转让其所持发行
人 1.3382%股份,同意根据上述股份变更事宜修改公司章程。

       2018 年 4 月 20 日,武汉统盛与梁栋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梁栋国将其
持有发行人 1.3382%股份以 1,252.5552 万元价格转让给武汉统盛。

       2018 年 4 月 20 日,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 “(鄂工商)外资变准字
(2018)年第 80 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通知书》、“(鄂工商)登记企备字
[2018]第 57 号”《备案通知书》,准予前述股份变更登记、备案。

       2018 年 4 月 23 日,武汉市商务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
号为武商资备 201800125 )对上述股份变更予以备案。

       2018 年 6 月 27 日,台湾地区经济主管部门作出“经审二字第 10700144820
号函”核准本次股权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姓名                 持股数额(万股)   股份比例(%)
   1            武汉统盛投资有限公司                   5,520              69
   2                   梁栋国                           880               11
   3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89.856           7.3732
   4       深圳市红土生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10.144           5.1268
   5          湖北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53.912           4.4239
   6        武汉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46.088           3.0761
                    合计                               8,000              100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上述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3-3-2-50
                                                                         律师工作报告

       2、2018 年 12 月 增加股东、增加注册资本

       2018 年 11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和《关于实施泰乐菌素及配套产品项目的议案》。

       2018 年 12 月 11 日,武汉统盛、梁栋国、深创投、深圳红土、湖北红土、
武汉红土与中南弘远、高长信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同意中南弘远、高长信
以现金方式认购发行人新增注册资本 280.7018 万元,其中中南弘远以 4,000 万
元(17.81 元/股)增资款认购 224.5614 万股份;高长信以 1,000 万元(17.81
元/股)增资款认购 56.1404 万股份。

       2018 年 12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
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和《关于实施泰乐菌素及配套产品项目的议案》;同意修
改公司章程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018 年 12 月 26 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鄂工商)外资变准字
(2018)年第 308 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发行人投资总额、
股东名录、中方认缴资本变更登记。

       2018 年 12 月 26 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发行人换发《营业执照》,核
准本次变更。本次变更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姓名                 持股数额(万股)   股份比例(%)
   1            武汉统盛投资有限公司                   5,520            66.661
   2                   梁栋国                           880             10.6271
   3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89.856           7.1233
   4       深圳市红土生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10.144            4.953
   5          湖北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53.912           4.2739
   6        武汉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46.088           2.9718
          厦门中南弘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7                                                  224.5614          2.7119
                    (有限合伙)
          湖北高长信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8                                                  56.1404            0.678
                    (有限合伙)
                    合计                             8,280.7018           100

       2018 年 12 月 27 日,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发行人出具了《外商投
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号为武空港资备 201800065),对上述股权变更予以备
案。

                                       3-3-2-51
                                                                 律师工作报告

    2018 年 12 月 28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
环验字(2018)010102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8 年 12 月 19 日,发
行人已收到中南弘远、高长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280.7018
万元整,全部以货币出资;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280.7018 万元,
股本为人民币 8,280.7018 万元。

    (四)发行人股东的股权质押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备案资料、发行人股东签署的声明或承诺函及本所律
师核查,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真实、合法,
不存在任何质押、被司法机关冻结等导致其行使股东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未有
针对其持有发行人股份所产生的任何法律纠纷,不存在发生潜在纠纷的可能;亦
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形式代为他人持股等情形。

    八、发行人的业务

    为查验发行人的业务开展情况,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及子公司的《营业执
照》、《公司章程》、《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设立至今工商登记
资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
人签署的尽职调查问卷、出具的声明与承诺等资料,并研究了与发行人主营业务
有关的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的业务经营、主营
业务变化及持续经营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其
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验证。

    (一)发行人及子公司的经营范围

    根据发行人现持有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发行人目前的经营范围为饲
料添加剂、动物药品的生产、销售;饲料的批发;兽药技术研发、兽药技术咨询
与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湖北回盛现持有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湖北回盛目前的经营范围
为饲料添加剂制造、销售;从事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兽药制造、销售;添加剂预
混合饲料生产、销售;水生动物疾病的预防、诊疗和治疗。(涉及许可经营项目,
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3-3-2-52
                                                                          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施比龙现持有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施比龙目前的经营范围为兽
药生产;兽药经营;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饲料添加剂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新华星现持有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新华星目前的经营范围为饲
料及添加剂批发兼零售;兽用化学药品、中兽药、非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的销
售、动物疾病预防、诊疗、治疗和绝育手术(不含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医
疗器械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新华星下属分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为饲料及添加剂批发零售;兽药化学药
品、中兽药销售。

      根据应城回盛现持有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应城回盛目前的经营范围
为饲料添加剂制造、销售;从事生产证许可证范围内的兽药制造、销售及研发;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
经营)。


      (二)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主要资质证书

      1、兽药生产许可证

      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子公司现持有 3 份兽药生产许可
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持有人   颁发单位    证书编号              生产范围             有效期至
                                             最终灭菌大容量非静脉注射剂
                               (2015)兽
                    湖北省畜                 /最终灭菌小容量注射剂、粉
  1        发行人              药生产证                                    2020.12.9
                    牧兽医局                 剂/散剂/预混剂、非氯消毒
                               字 17001 号
                                             剂(液体)
                                             非最终灭菌大容量注射剂/非
                                             最终灭菌小容量注射剂、最终
                                             灭菌子宫注入剂/最终灭菌乳
                                             房注入剂、最终灭菌小容量注
                               (2020)兽
                    湖北省农                 射剂(含中药提取)/最终灭
  2     湖北回盛               药生产证                                     2025.3.12
                    业农村厅                 菌大容量非静脉注射剂(含中
                               字 17044 号
                                             药提取)、口服溶液剂(含中药
                                             提取)、片剂(含中药提取)/
                                             颗粒剂(含中药提取)、非氯消
                                             毒剂(液体)/杀虫剂(液体)、

                                       3-3-2-53
                                                                              律师工作报告

                                               中药提取(大黄流浸膏、甘草
                                               浸膏)、非无菌原料药(酒石酸
                                               泰万菌素)(3 条)
                                (2016)兽
                    湖南省农                   粉剂/散剂/预混剂、最终灭
  3     施比龙                  药生产证                                      2021.3.29
                    业农村厅                   菌小容量注射剂/口服溶液剂
                                字 18022 号

      2、兽药 GMP 证书

      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子公司现持有 3 份兽药质量管理规
范(GMP)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持有人     颁发单位     证书编号               验收范围              有效期至
                                               最终灭菌大容量非静脉注射
                                (2015)兽
                    湖北省畜                   剂/最终灭菌小容量注射剂、
  1      发行人                 药 GMP 证字                               2020.12.9
                    牧兽医局                   粉剂/散剂/预混剂、非氯消
                                  17012 号
                                               毒剂(液体)
                                               非最终灭菌大容量注射剂/非
                                               最终灭菌小容量注射剂、最终
                                               灭菌子宫注入剂/最终灭菌
                                               乳房注入剂、最终灭菌小容量
                                               注射剂(含中药提取)/最终
                                               灭菌大容量非静脉注射剂(含
                               (2020)兽
        湖 北 回    湖北省农                   中药提取)、口服溶液剂(含
  2                            药 GMP 证字                                  2025.3.12
        盛          业农村厅                   中药提取)、片剂(含中药提
                               17001 号
                                               取)/颗粒剂(含中药提取)、
                                               非氯消毒剂(液体)/杀虫剂
                                               (液体)、中药提取(大黄流
                                               浸膏、甘草浸膏)、非无菌原
                                               料药(酒石酸泰万菌素)(3
                                               条)
                               (2016)兽      粉剂/散剂/预混剂、最终灭
                    湖南省畜
  3     施比龙                 药 GMP 证字     菌小容量注射剂/口服溶液       2021.3.29
                    牧水产局
                               18004 号        剂

      3、兽药经营许可证

      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子公司现持有 5 份兽药经营许可
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持有人    颁发单位     证书编号                经营范围               有效期至
                  武汉临空   (2018)兽药
 1      发行人    港经济技     经营证字          兽用化学药品、中兽药         2023.10.14
                  术开发区   17018008 号

                                          3-3-2-54
                                                                               律师工作报告

                   (东西湖
                   区)行政
                   审批局
                   浏阳市畜    (2019)兽药
 2      施比龙     牧兽医水      经营证字                  兽药零售            2024.3.17
                     产局      18013001 号
                   武汉市东    (2015)兽药
                                              兽用化学药品、中兽药、非强制
  3     新华星     西湖区农    经 营 证 字                                     2020.9.24
                                              性免疫兽用生物制品
                   业局        17018002 号
                                              非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代理
                                              山东绿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品
                                              种;猪支原体肺炎活疫苗(RM48
                                              株)、鸡毒支原体活疫苗、仔猪
                                              副伤寒活疫苗、猪败血性链球菌
                               (2016)兽药   活疫苗(ST171 株)、伪狂犬病
                   湖北省畜
  4     新华星                 经 营 证 字    活疫苗;代理哈药集团生物疫苗     2021.1.27
                   牧兽医局
                               17000007 号    有限公司品种;布氏杆菌病活疫
                                              苗(S2 株)、羊梭菌病多联干粉
                                              灭活疫苗、伪狂犬病活疫苗
                                              (Bartha-K61 株)、仔猪红痢
                                              灭活疫苗、猪细小病毒灭活疫苗
                                              (L 株)
        新华星                 (2016)兽药
                   安陆市畜                   中兽药、化兽药、饲料及兽用器
 5      安陆分                 经 营 证 字                                     2021.1.24
                   牧兽医局                   械
        公司                   17206002 号

       4、新兽药注册证书

       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子公司现持有 7 份新兽药注册证
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颁发日期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兽药名称        分类        研制单位
                                                                       湖北龙翔药业有限公
                                                                       司、瑞普(天津)生
                               ( 2011 ) 新
                                             盐酸沃尼妙林预            物药业有限公司、武
 1     2011.5.17 发行人        兽药证字 24                  二类
                                             混剂(10%)               汉回盛生物科技有限
                               号
                                                                       公司、武汉华扬动物
                                                                       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广东海纳川
                               ( 2015 ) 新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     2015.2.26 发行人        兽药证字 12 马波沙星            二类
                                                                       湖北启达药业有限公
                               号
                                                                       司、湖北泱盛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长沙施

                                           3-3-2-55
                                                                    律师工作报告

                                                            比龙动物药业有限公
                                                            司
                                                            湖南加农正和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河南后
                                                            羿实业集团有限公
                        ( 2018 ) 新                       司、武汉回盛生物科
3   2018.6.11 发行人    兽药证字 30 枣胡散          三类    技股份有限公司、北
                        号                                  京农学院、中国农业
                                                            大学、中悦民安(北
                                                            京)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
                                                            湖北泱盛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天津生机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广
                       ( 2015 ) 新
                                                            东海纳川药业股份有
4   2015.2.26 湖北回盛 兽药证字 13 马波沙星片       二类
                                                            限公司、武汉回盛生
                       号
                                                            物科技有限公司、长
                                                            沙施比龙动物药业有
                                                            限公司
                                                            湖北回盛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广东海纳川
                       ( 2018 ) 新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5   2018.12.3 湖北回盛 兽药证字 53 茯苓多糖散       三类    司、山东讯达康兽药
                       号                                   有限公司、湖北中医
                                                            药大学、武汉回盛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农业大学、山东
                                                            鲁抗舍里乐药业有限
                                                            公司高新区分公司、
                                                            佛山市南海东方澳龙
                        ( 2019 ) 新
                                      利福昔明子宫注        制药有限公司、湖北
6   2019.9.9   湖北回盛 兽药证字 63                  五类
                                      入剂                  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
                        号
                                                            司、四川省川龙动科
                                                            药业有限公司、河南
                                                            益华动物药业有限公
                                                            司
                                                            保定冀中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上海公谊药
                                                            业有限公司、广东温
                        ( 2020 ) 新
                                                            氏大华农生物科技有
7   2020.5.7   湖北回盛 兽药证字 13 加米霉素注射液 二类
                                                            限公司动物保健品
                        号
                                                            厂、山东鲁抗舍里乐
                                                            药业有限公司高新区
                                                            分公司、青岛农业大

                                   3-3-2-56
                                                                      律师工作报告

                                                              学、东北农业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保定
                                                              九孚生化有限公司、
                                                              中牧南京动物药业有
                                                              限公司、保定冀中药
                                                              业有限公司、湖北回
                                                              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

     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子公司现持有 166 份兽药批准文号
批件,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

序
            通用名             商品名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号
 1          银翘散             并清             兽药字 170015172      2022.4.5
 2          定喘散             并可清           兽药字 170015094      2022.1.9
 3    酒石酸泰万菌素预混剂     治嗽静           兽药字 170012497     2021.11.22
 4        芬苯达唑粉           饲必回           兽药字 170011189     2021.10.23
 5   酒石酸泰乐菌素可溶性粉    泰畅             兽药字 170012732     2021.10.23
 6    酒石酸泰万菌素预混剂     治嗽静           兽药字 170012496      2021.7.14
 7       氟苯尼考注射液        乎必治       兽药字(2016)170012546     2021.5.3
 8          复合酚             绿净         兽药字(2016)170012097     2021.5.3
 9   酒石酸泰乐菌素可溶性粉    泰畅        兽药字(2016)170012733    2021.3.31
10       氟苯尼考注射液         无          兽药字(2016)170012540     2021.3.31
11     盐酸头孢噻呋注射液      褚福安       兽药字(2016)170012316     2021.3.31
12        氟苯尼考粉            无          兽药字(2015)170012537    2020.12.30
13     硫酸新霉素可溶性粉      新回素       兽药字(2015)170011524    2020.11.25
14    盐酸多西环素可溶性粉      无              兽药字 170016011      2025.6.5
15     卡巴匹林钙可溶性粉       无              兽药字 170012313      2025.4.12
16         白头翁散             无         兽药字(2016)170015053    2021.3.31
17        清瘟败毒散            无              兽药字 170015165      2025.4.12
18          公英散              无         兽药字(2015)170015028    2020.7.2
19        荆防败毒散            无              兽药字 170015127      2025.4.12
20     盐酸林可霉素注射液       无         兽药字(2015)170011770    2020.7.2
21      阿莫西林可溶性粉       均崩             兽药字 170011199      2025.1.7
22        氟苯尼考粉            无              兽药字 170012110     2024.11.17
23        氟苯尼考粉            无              兽药字 170012539     2024.11.17
24    磺胺氯吡嗪钠可溶性粉      无              兽药字 170011628      2025.2.10
25          健胃散              无              兽药字 170015134      2025.4.12


                                     3-3-2-57
                                                                           律师工作报告

     盐酸大观霉素盐酸林可霉
26                                 无              兽药字 170011339        2025.2.10
           素可溶性粉
27    恩诺沙星粉(水产用)         无              兽药字 170019107        2024.12.18
28   盐酸多西环素粉(水产用)      无              兽药字 170019092        2024.11.17
29   酒石酸泰万菌素可溶性粉      治嗽静            兽药字 170012319        2024.3.19
30    氟苯尼考粉(水产用)         无              兽药字 170019014        2024.3.19
31       复方阿莫西林粉            无              兽药字 170012092        2024.3.19
32   阿苯达唑伊维菌素预混剂      乐去从            兽药字 170016205        2023.11.28
33   复方磺胺嘧啶粉(水产用)     均克             兽药字 170019022        2024.1.24
34   延胡索酸泰妙菌素预混剂      富乐克            兽药字 170013010        2023.12.3
35   硫酸新霉素粉(水产用)       畅宁             兽药字 170019108        2023.11.28
36         大黄芩鱼散             赛净             兽药字 170019227        2023.10.8
37       替米考星预混剂          支乐静            兽药字 170012193        2023.6.14
38    酒石酸泰万菌素预混剂       治嗽静            兽药字 170012242        2023.6.14
39      三黄散(水产用)           无              兽药字 170019213        2023.6.10
40           板黄散                无              兽药字 170019211        2023.6.10
41     复方磺胺氯达嗪钠粉         达安             兽药字 170012252        2023.6.10
     酒石酸泰乐菌素磺胺二甲
42                              新附优特乐         兽药字 170016182        2022.8.20
         嘧啶可溶性粉
43        稀戊二醛溶液            环净         兽药字(2015)170011279       2020.12.30
44     盐酸沃尼妙林预混剂        新开元            兽药字 170012893        2022.3.13
45      阿莫西林可溶性粉          均崩             兽药字 170012859        2022.8.13
46    伊维菌素氧阿苯达唑粉         无              兽药字 170016675        2022.8.13
47    盐酸多西环素可溶性粉       附优特乐          兽药字 170012845        2022.8.13
48    盐酸多西环素可溶性粉       附优特乐           兽药字 170016010        2022.5.7
49       地美硝唑预混剂          均消安            兽药字 170011143        2022.10.24
     延胡索酸泰妙菌素可溶性
50                                 无              兽药字 170013008        2023.1.10
               粉
51     硫酸粘菌素可溶性粉          无              兽药字 170012758        2023.10.8
52      氟苯尼考可溶性粉           无              兽药字 170012861        2023.10.8
53         苍术香连散              无              兽药字 170015081        2023.9.16
54       癸氧喹酯预混剂          美洁球            兽药字 170013120        2023.6.10
55       环丙氨嗪预混剂          蝇洁净            兽药字 170012078        2024.3.19
56      替米考星可溶性粉         支乐静            兽药字 170012301         2025.1.7
57   单硫酸卡那霉素可溶性粉        无              兽药字 170016287        2025.2.10
58         茯苓多糖散             卫免             兽药字 170015362        2025.4.22

     (2)湖北回盛

序
               通用名                商品名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号
1          酒石酸泰万菌素                无         兽药原字 170442241     2023.1.22
2               碘附                     无        兽药字(2015)170442228    2020.7.2


                                        3-3-2-58
                                                                         律师工作报告

3       戊二醛癸甲溴铵溶液         同净        兽药字(2016)170446245     2021.3.14
4          氟苯尼考注射液         肺宁得乐        兽药字 170442546       2025.6.11
5     盐酸多西环素注射液(Ⅳ)    红喘静       兽药字(2015)170446654     2020.7.30
6            马波沙星片           伴宠贝安     兽药字(2015)170442803     2020.12.20
7            马波沙星片           伴宠贝安     兽药字(2015)170442802     2020.12.20
8      苄星氯唑西林乳房注入剂        无           兽药字 170442056       2025.6.11
9          氟苯尼考注射液         肺宁得乐     兽药字(2016)170442540     2021.3.14
10            板青颗粒               无        兽药字(2015)170445096      2020.7.2
11            甘草颗粒               无           兽药字 170445049       2025.4.29
12   复方磺胺间甲氧嘧啶钠注射液   红附特       兽药字(2015)170446172     2020.12.20
13         伊维菌素注射液          螨克           兽药字 170441128       2021.7.14
14           芬苯达唑片           伴宠清          兽药字 170441188       2021.7.14
15      复方磺胺嘧啶钠注射液      脑链舒          兽药字 170441638       2021.7.14
16         复方氯硝柳胺片         伴尔健       兽药字(2015)170442410     2020.12.20
17     苯扎溴铵溶液(水产用)      盛安        兽药字(2015)170449003   2020.12.20
18      复合碘溶液(水产用)         无        兽药字(2015)170449025   2020.12.20
19   高效氯氰菊酯溶液(水产用)    早消        兽药字(2015)170449055   2020.12.20
        戊二醛、苯扎溴铵溶液
20                                 盛荃        兽药字(2015)170449275   2020.12.20
            (水产用)
21          稀戊二醛溶液             无        兽药字(2016)170441279   2021.3.14
22           宫炎清溶液           宫炎消       兽药字(2016)170442098   2021.3.14
23         氟苯尼考注射液         肺宁得乐     兽药字(2016)170442109   2021.3.14
24      盐酸头孢噻呋注射液        呋美诺       兽药字(2016)170442316    2021.6.6
     盐酸林可霉素乳房注入剂(泌
25                                乐泌乳       兽药字(2016)170446638   2021.3.14
               乳期)
26     甲苯咪唑溶液(水产用)     盛从灭       兽药字(2016)170449034    2021.5.3
27     稀戊二醛溶液(水产用)        无        兽药字(2016)170449072   2021.3.14
28      辛硫磷溶液(水产用)         无        兽药字(2016)170449285   2021.2.22
29          苯扎溴铵溶液             无        兽药字(2015)170441232    2020.7.2
30          聚维酮碘溶液             无        兽药字(2015)170441574    2020.7.2
31          聚维酮碘溶液           洁乐        兽药字(2015)170441577   2020.12.20
32             复合酚                无        兽药字(2015)170442097    2020.7.2
33          氟苯尼考溶液             无        兽药字(2015)170442111   2020.10.12
34      氟尼辛葡甲胺注射液           无           兽药字 170442278       2025.6.11
35         恩诺沙星注射液         痢诺星       兽药字(2015)170442522   2020.12.20
36      对乙酰氨基酚注射液        热感克       兽药字(2015)170442532   2020.12.20
37         伊维菌素注射液            无        兽药字(2015)170442646   2020.7.30
38         维生素 C 注射液           无        兽药字(2015)170442795    2020.7.2
39      复合维生素 B 注射液       盛维康       兽药字(2015)170444572    2020.7.2
40          双黄连口服液             无        兽药字(2015)170445030    2020.7.2
41         藿香正气口服液            无        兽药字(2015)170446103    2020.7.2
42         麻杏石甘注射液         咳喘力康     兽药字(2015)170446110   2020.7.30
43          双黄连注射液          福美蓝       兽药字(2015)170446120   2020.7.30

                                    3-3-2-59
                                                                        律师工作报告

44     浓戊二醛溶液(水产用)      农全       兽药字(2015)170449073   2020.12.20
45          聚维酮碘溶液            无           兽药字 170441575       2025.4.22
46         氟苯尼考注射液           无           兽药字 170442551       2025.6.11
47          鱼腥草注射液            无        兽药字(2015)170445211    2020.7.2
48     乙酰氨基阿维菌素注射液     优利爽         兽药字 170442280       2021.12.1
49        季铵盐戊二醛溶液        乐消安         兽药字 170442407       2021.11.15
50          七清败毒颗粒          消毒安         兽药字 170445002       2021.10.23
51          四黄止痢颗粒            无           兽药字 170445045       2021.10.23
52          穿心莲注射液          莲泄宁         兽药字 170445122       2021.10.23
53          柴胡注射液            柴热克         兽药字 170445137       2021.10.16
54          金根注射液            金泄宁         兽药字 170445233       2021.10.23
55          黄栀口服液            栀泄宁         兽药字 170446108       2021.12.11
56           肝胆颗粒             肝胆泰         兽药字 170446113       2021.12.11
57          麻杏石甘颗粒            无           兽药字 170446161       2021.10.23
58          柴辛注射液            辛热克         兽药字 170446551       2021.10.23
59          芪贞增免颗粒          芪免素         兽药字 170446732       2021.10.23
60          双丁注射液              无           兽药字 170446734       2021.10.23
61         大蒜苦参注射液         参泄宁         兽药字 170446760       2021.10.23
62        氟尼辛葡甲胺颗粒        热炎保         兽药字 170442104       2022.10.24
        戊二醛、苯扎溴铵溶液
63                                 盛荃          兽药字 170449276       2022.10.24
            (水产用)
64       盐酸林可霉素注射液         无           兽药字 170442615       2022.10.24
65        右旋糖酐铁注射液        补血安         兽药字 170441067       2022.10.24
66          土霉素注射液          康特康         兽药字 170442787       2022.10.24
67          稀戊二醛溶液            无           兽药字 170442582       2022.10.24
68       硫酸头孢喹肟注射液         无           兽药字 170442320        2023.6.3
69       硫酸头孢喹肟注射液         无           兽药字 170442296       2023.6.10
70       氟尼辛葡甲胺注射液         无           兽药字 170442103       2023.6.10
71         多拉菌素注射液           无           兽药字 170442294       2023.7.23
72        阿维菌素透皮溶液         螨宁          兽药字 170442069       2023.7.23
73       盐酸头孢噻呋注射液         无           兽药字 170442883       2023.9.16
74         恩诺沙星注射液         痢诺星         兽药字 170442523       2023.9.27
75       盐酸头孢噻呋注射液         无           兽药字 170442414       2023.11.28
76       盐酸头孢噻呋注射液         无           兽药字 170442885       2023.11.28
77    阿莫西林硫酸黏菌素注射液    联益康         兽药字 170442424       2024.1.24
78     苯扎溴铵溶液(水产用)       无           兽药字 170449005        2024.7.7
79            浓碘酊                无           兽药字 170441553       2024.7.15
80       利福昔明子宫注入剂       宫安福         兽药字 170447073       2025.3.15
81         麻杏石甘口服液           无           兽药字 170446112        2025.6.2

     (3)施比龙

序            通用名             商品名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3-3-2-60
                                                                            律师工作报告

 号
 1             双黄连注射液          比龙感泰        兽药字 180226120       2021.12.13
 2        复合维生素 B 注射液        比龙维康        兽药字 180224572       2021.11.10
        酒石酸泰乐菌素磺胺二甲
 3                                   比龙舒美        兽药字 180226182       2021.11.10
            嘧啶可溶性粉
 4       盐酸多西环素可溶性粉       比龙复红欣       兽药字 180226011       2021.10.16
 5              扶正解毒散             无            兽药字 180225076       2021.10.16
 6            替米考星预混剂         新优乐欣        兽药字 180222193       2021.10.16
 7             氟苯尼考溶液          比龙精点        兽药字 180222111       2021.7.14
 8              清瘟败毒散           比龙瘟清        兽药字 180225165       2021.7.14
 9              氟苯尼考粉           比龙精点        兽药字 180222110       2021.7.14
 10          阿莫西林可溶性粉         盘尼克         兽药字 180221199       2021.7.14
 11             氟苯尼考粉           比龙精点      兽药字(2016)180222539    2021.3.14
 12       卡巴匹林钙可溶性粉         比龙舒巴      兽药字(2016)180222313    2021.2.21
 13           恩诺沙星注射液         长恩痢特        兽药字 180222520       2024.2.10
 14           氟苯尼考注射液         比龙精点        兽药字 180222546       2024.2.10
 15    酒石酸泰万菌素预混剂           优乐欣         兽药字 180222242       2023.10.8
 16            复方阿莫西林粉        比龙副清        兽药字 180222092        2023.6.3
 17          阿苯达唑伊维菌素粉        虫灭        兽药字(2016)180226042    2021.1.24
 18       盐酸林可霉素注射液        比龙链菌杀       兽药字 180222615       2022.7.30
 19      盐酸林可霉素可溶性粉          无            兽药字 180226081       2022.6.19
        复方磺胺间甲氧嘧啶预混
 20                                 比龙弓链康       兽药字 180226242       2022.6.28
                  剂
 21     磺胺间甲氧嘧啶钠注射液        速菌清         兽药字 180221616       2022.6.28
 22     阿苯达唑伊维菌素预混剂         虫灭          兽药字 180226205       2022.6.28
 23      酒石酸泰万菌素预混剂         优乐欣         兽药字 180222496       2022.8.13
 24     延胡索酸泰妙菌素预混剂       比龙泰欣        兽药字 180223010       2023.4.12
        延胡索酸泰妙菌素可溶性
 25                                  比龙泰欣        兽药字 180223008       2023.4.12
                  粉
 26       硫酸黏菌素可溶性粉          优常泰         兽药字 180222758        2025.6.5
 27      磺胺氯吡嗪钠可溶性粉         克球安         兽药字 180221628        2025.6.5


      6、饲料及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子公司湖北回盛现持有 2 份饲料及添
加剂生产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    颁发     颁发日
                         证书编号    产品类别             产品品种           有效期至
号    单位       期
      湖北                          添加剂预混     维生素预混合饲料(畜禽
                          鄂饲预
      省农                          合饲料、宠     水产);复合预混合饲料
 1            2019.3.4   (2016)                                           2021.8.24
      业农                          物添加剂预     (畜禽水产);液态宠物
                         07003 号
      村厅                            混合饲料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3-3-2-61
                                                                              律师工作报告

                                                       酿酒酵母;丙酸钙;枯草
                                                       芽孢杆菌;果寡糖;(富
         湖北              鄂 饲 添                    马酸+乳酸);丁酸梭菌;
         省农                           混合型饲料
 2              2019.9.2   ( 2018 )                  (丙酸钙十富马酸);葡萄 2023.12.28
         业农                           添加剂
         村厅              H07001 号                   糖氧化酶;(可食用脂肪
                                                       酸单/双甘油酯+葡萄糖
                                                       氧化酶)

         7、预混合饲料批准文号

         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子公司湖北回盛现持有 28 件预混合
饲料批准文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通用名           商品名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培育速达
     1                                          鄂饲添字(2017)241029       2022.2.23
              枯草芽孢杆菌        好喂来
            复合 B 族维生素预
     2                           立克常安       鄂饲预字(2017)241021       2022.2.23
                混合饲料
            公猪、母猪用复合    新一代好孕
     3                                          鄂饲预字(2017)241019       2022.2.23
              预混合饲料            莱
            公猪、母猪用复合
     4                            美安捷        鄂饲预字(2016)241804       2021.9.12
              预混合饲料
            0.4%水产动物用复
     5                           肽酶激安       鄂饲预字(2017)241017       2022.2.7
              合预混合饲料
           维生素 AD3E 维生素
     6                           蛋钙速补       鄂饲预字(2017)241016       2022.2.7
               预混合饲料
     7      生长肥育猪前期用     新霉吸安       鄂饲预字(2016)241815      2021.12.25
     8      复合预混合饲料       比龙肠舒       鄂饲预字(2016)241805      2021.10.24
            仔猪用复合预混合    加强型维立
     9                                          鄂饲预字(2016)241814      2021.12.25
                  饲料              康
            仔猪用复合预混合
  10                              绿益态        鄂饲预字(2016)241802       2021.9.12
                  饲料
            猪禽用维生素预混
  11                             肠道伴侣       鄂饲预字(2017)241015       2022.2.7
                合饲料
  12        生长肥育猪后期用      回速壮        鄂饲预字(2017)241020       2022.2.23
  13        复合预混合饲料        施速肥        鄂饲预字(2016)241806      2021.10.24
            妊娠后期母猪用复
  14                              美益事        鄂饲预字(2017)241013       2022.2.7
              合预混合饲料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15                              霉毒清        鄂饲添字(2017)241028       2022.2.23
                丙酸钙
            哺乳母猪用复合预
  16                              美益生        鄂饲预字(2016)241803       2021.9.12
                混合饲料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17                              霉力妥        鄂饲添字(2016)241243       2021.9.12
            复合酸度调节剂
                                            3-3-2-62
                                                                             律师工作报告

  18      猪用维生素预混合      维益康       鄂饲预字(2017)241014          2022.2.7
  19            饲料            施畅舒       鄂饲预字(2016)241807        2021.10.24
          猪用维生素预混合
  20                            百舒爽       鄂饲预字(2018)241206          2023.4.2
              饲料(I)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21                            益多邦       鄂饲添字(2016)241262        2021.12.20
              酿酒酵母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22                             肠泰       鄂饲添字(2016)241261         2021.12.20
              果寡糖
          蛋鸡用复合预混合
  23                            加德美       鄂饲预字(2017)241286          2022.4.6
                饲料
          猪用维生素预混合
  24                             肠安        鄂饲预字(2018)241207         2023.4.23
            饲料(Ⅱ)
          水产动物用维生素
  25                            盛维康       鄂饲预字(2018)241208         2023.4.23
            预混合饲料
          禽用维生素预混合
  26                         维他霉立解      鄂饲预字(2018)241209         2023.4.23
                饲料
          畜禽用复合预混合
  27                            畅舒宁       鄂饲预字(2018)241370         2023.6.20
                饲料
          肉鸡用复合预混合
  28                            腺胃康       鄂饲预字(2018)241694         2023.9.12
                饲料

       8、预混合饲料备案标准

       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子公司湖北回盛现持有 7 件预混合饲
料及添加剂备案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通用名                       商品名              备案标准
  1             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伴肤康             Q/HS005-2018
  2       反刍动物用复合预混合饲料(I 型)          维多宝             Q/HS001-2019
          反刍动物用复合预混合饲料(I 型)          泻伴侣
  3                                                                    Q/HS005-2019
          反刍动物用复合预混合饲料(II 型)         回力钙
  4             牛羊用复合预混合饲料                  无               Q/HS009-2019
  5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葡萄糖氧化酶            盛泰康             Q/HS003-2019
  6             奶牛用复合预混合饲料                维乐宝             Q/HS009-2019
  7         妊娠后期母猪用复合预混合饲料            新美益事           Q/HS001-2020

       9、环境改善剂备案标准

       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子公司湖北回盛、施比龙共计 22 种
环境改善剂产品取得备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持有人                通用名                     商品名          备案标准
  1       湖北回盛      养殖水体用 THPS 底改剂             底净 2 号      Q/YS006-2017


                                         3-3-2-63
                                                              律师工作报告

                                             白金搭档
                                             净底 120
                                             解毒底改
                                               氧盛
2    湖北回盛     养殖水体用高效增氧剂       鱼虾救星      Q/YS011-2016
                                               新氧盛
3    湖北回盛      养殖水体用维生素 C         应激宁       Q/YS013-2017
4    湖北回盛   养殖水体用反硝化细菌制剂    反硝化细菌     Q/YS002-2017
5    湖北回盛   水产用沼泽红假单胞菌水剂     光合细菌      Q/YS005-2017
                                            蓝藻溶解酶
6    湖北回盛   养殖水体用腐植酸钠调水剂    泱盛黑金液     Q/YS008-2016
                                              黑金粉
7    湖北回盛     养殖水体用高效解毒剂      爽水解毒晶     Q/YS010-2016
                                            速补钙加磷
                                             泱盛钙宝
8    湖北回盛       养殖水体用钙制剂         钙磷速补      Q/YS009-2016
                                             速补钙磷
                                             速补 100
                                            盛水解毒安
                                            泱盛解毒宁
9    湖北回盛       养殖水体用有机酸                       Q/YS015-2017
                                            碧水解毒安
                                              水博士
                                               硝克
10   湖北回盛   养殖水体用亚硝酸盐降解剂      亚硝消       Q/YS014-2017
                                             新亚硝消
                                           高浓芽孢杆菌
                                           泱盛调水 2 号
11   湖北回盛    水产用枯草芽孢杆菌制剂                    Q/YS004-2017
                                           枯草芽孢杆菌
                                              活水素
                                              盛底康
                                              盛水灵
12   湖北回盛    养殖水体用粪肠球菌制剂     益盛 EM 菌     Q/YS003-2017
                                             EM 原露
                                            望盛活水素
                                           高浓生物饵肥
                                              酵素肥
                                              饵肽宝
                                              培藻膏
13   湖北回盛     养殖水体用氮磷肥水剂      泱盛肥水膏     Q/YS007-2017
                                             丰虾多肽
                                           诺宇诺生物饵
                                               肥宝
                                              丰虾肽

                              3-3-2-64
                                                                               律师工作报告

                                                         红片一号
                                                         白金搭档
                       养殖水体用过一硫酸氢钾底          红片 100
 14      湖北回盛                                                        Q/YS012-2016
                                 改剂                    红片 360
                                                         红片 1+1
                                                          小红片
 15      湖北回盛       水产用地衣芽孢杆菌制剂             氨消          Q/YS001-2017
 16      湖北回盛              兽用润滑剂                 助产灵         Q/YS017-2017
 17      湖北回盛         养殖水体用水草除垢剂            草垢净         Q/HS019-2019
 18      湖北回盛             泡沫清洗剂                  洁立康         Q/HS002-2019
 19      湖北回盛           畜舍环境改良剂                 无            Q/HS007-2019
 20      湖北回盛          养殖水体用颗粒钙             速补颗粒钙      Q/HBHS002-2020
 21      湖北回盛           畜舍环境吸附剂                贝贝爽        Q/HBYS001-2015
 22       施比龙            畜舍环境吸附剂                宝宝爽        Q/BVNZ006-2017

      10、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子公司现持有 3 份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持有人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颁发时间       有效期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
                                       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
  1       发行人     GR201742001414                               2017.11.28       3年
                                       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
                                               税务局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
  2      湖北回盛    GR201942003012    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       2019.11.28       3年
                                         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
  3       施比龙     GR201943000379    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        2019.9.5        3年
                                         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11、其他

      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子公司现持有的其他证书如下:

 序号      持有人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有效期
                                          420112-2019   武汉市生态环境        2020.1.1 至
  1        发行人       排污许可证
                                           -001760-B    局东西湖区分局        2020.12.31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2        发行人     海关报关单位注       4201937071                            长期
                                                          武汉海关
                        册登记证书
                                                                               2020.3.23
                      自由销售证书(酒      兽药原字    湖北省畜牧兽医
  3       湖北回盛                                                                至
                      石酸泰万菌素)       170442241          局
                                                                               2023.3.22
  4       湖北回盛    中华人民共和国       4210961035   中华人民共和国            长期

                                         3-3-2-65
                                                                       律师工作报告

                     海关进出口货物                     武汉海关
                     收发货人报关注
                       册登记证书
                                       (2019)兽药                     2019.3.18
                                                      浏阳市畜牧兽医
   5        施比龙    兽药 GSP 证书      GSP 证字                          至
                                                          水产局
                                       18013001 号                      2024.3.17
                                                                        2016.7.11
                                       43018116070    浏阳市环境保护
   6        施比龙     排污许可证                                          至
                                           057              局
                                                                       2020.12.31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子公司目前拥有的上述资质、证书、批文合法、合
规、真实、有效。

       (三)发行人中国大陆以外经营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众环审字(2020)010107 号”《审计报
告》、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
行人未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和地区设立分公司、子公司及其他分支机构等从事
境外经营活动。

       (四)发行人近两年来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根据发行人近两年来的工商登记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近两年来的经
营范围未发生变化。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兽用药品(包括化药制剂、原料药、中
药制剂)、饲料及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众环审字(2020)010107 号”《审计报
告》,发行人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39,127.11
万元、41,364.96 万元、40,560.50 万元,发行人近三年来的主营业务收入均占
发行人营业总收入的 95%以上,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

       (六)发行人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1、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发行人门
店开展兽药销售活动时应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发行人子公司新华星 2017 年存
在部分门店未取得或尚在申请兽药经营许可证即开始销售的情形,其中 3 家门店


                                      3-3-2-66
                                                               律师工作报告

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28 家在许可证尚在申请过程中即开始销售,具体销售
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未取得资质的门店收入        -                 -            29.76
  资质申请中的门店收入        -                 -            199.70
         合计                 -                 -            229.46
    占营业收入比例            -                 -            0.57%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新华星部分零售门店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销售的
时间较短,2017 年新华星未取得资质以及资质尚在申请中的门店收入金额总体
较小,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仅为 0.57%。发行人已对上述情况进行了规范,自 2018
年起所有零售门店均在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后开始销售。

    新华星及其分子公司主管部门湖北省畜牧兽医局、武汉市东西湖区农业委员
会、驻马店市驿城区畜牧局、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均出具了合规证明,证
实新华星及其分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
罚的情形。

    发行人控股股东武汉统盛、实际控制人张卫元和余姣娥夫妻分别作出承诺,
如因前述情形发行人被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处以罚款等处罚的,承诺人将无条件
全额承担经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罚款数额,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损失和
所有相关费用。

    2、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众环审字(2020)010107 号”《审
计报告》、发行人签署的尽职调查问卷、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及本所律师核查,截
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有效存续,生产经营正常,没有受到相关政
府主管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份公司章程》
规定的导致无法持续经营的情形,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主营业务突出,发行人及子公司已依法取得从事生产经营所需的行
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认证等,前述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认证等不存在被吊
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或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发行人不存在持
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3-3-2-67
                                                                律师工作报告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为查验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情况,本所律师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规则》《编报规则 12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确认了
发行人的关联方,核查了发行人关联法人的《营业执照》、《章程》、发行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尽职调查问卷、发行人近三年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
易合同或协议、相关关联交易往来财务凭证、独立董事关于发行人最近三年关联
交易的独立意见、发行人股东签署的尽职调查问卷、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关于避免、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函》、发行人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三会及内部控制制度文件及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众环审字(2020)010107 号”《审计报告》等资料。在此基础
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
册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验证。

    (一)发行人的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编报规则 12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行人的关联
方包括:

    1、控股股东

    根据《股份公司章程》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武汉统盛投资
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 “六、发行人的发起人和股东(一)
发起人 1、发起人的基本情况(1)武汉统盛投资有限公司”内容。

    2、实际控制人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武汉统盛持有发行人 66.661%股
份。武汉统盛为发行人董事长张卫元先生与妻子余姣娥女士等共同投资的企业,
其中:张卫元先生出资 1,591.4027 万元,持有武汉统盛 72.0767%股权,并担任
武汉统盛的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余姣娥女士出资 294.75 万元,持有武汉统
盛 13.3496%股权,并担任武汉统盛总经理。张卫元、余姣娥夫妻可通过武汉统
盛控制发行人,系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认定详见本律师


                                 3-3-2-68
                                                               律师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六、发行人的发起人和股东(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内
容。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控股股东武汉统盛出资
1,040 万元,持有湖北启达 77.79%股权。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卫元、余姣娥合计
持有武汉统盛 85.4263%股权,可通过武汉统盛间接控制湖北启达。该企业的基
本情况如下:

    湖北启达药业有限公司现持有黄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
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1100180326760L),住所为黄冈
市黄州区新港路 178 号,法定代表人为陈沛风,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为 1,337 万元,成立日期为 1997 年 12 月 23 日,营业期限自 1997 年
12 月 23 日至 2047 年 12 月 21 日,经营范围为药品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业务
(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进出口货物)。(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
可后方可经营)。湖北启达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武汉统盛                   1,040           77.79
   2                  吕翔                   272            20.344
   3               许鹏飞                    25              1.87
               合计                         1,337            100

    4、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根据《股份公司章程》及本所律师核查,目前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股东
为梁栋国、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他重要股东为深圳红土、湖北红土、
武汉红土,前述股东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 “六、
发行人的发起人和股东”内容。

    5、发行人的子公司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
行人处于存续状态的全资子公司为湖北回盛、施比龙、新华星、应城回盛。具体
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一)发行人拥有的长期对外
投资情况”内容。
                                 3-3-2-69
                                                                    律师工作报告

    6、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7、关联自然人

    除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密切的家庭成员外,发行人的关联自然人还包括发行
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与前述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员;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前述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8、关联自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1)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兼任董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的企业。

    (2)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
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3)发行人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根据上述,发行人的关联方具体如下:

                关联方                            与本公司关系
1、控股股东
                                  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 66.661%的股份;实
武汉统盛
                                  际控制人张卫元、余姣娥控制的企业
2、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其中张卫元任发行人董事长、
                                  总经理,发行人控股股东执行董事,持有发行人控
张卫元、余姣娥夫妻
                                  股股东 72.08%股权;余姣娥任发行人控股股东总经
                                  理,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 13.35%股权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湖北启达                          控股股东持股 77.79%的企业
4、其他重要股东
梁栋国                            发行人股东,持有发行人 10.6271%的股份
深创投                            发行人股东,持有发行人 7.1233%的股份
深圳红土                          发行人股东,持有发行人 4.953%的股份
湖北红土                          发行人股东,持有发行人 4.2739%的股份
武汉红土                          发行人股东,持有发行人 2.9718%的股份
5、控股子公司
湖北回盛                          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施比龙                            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应城回盛                          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新华星                            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3-3-2-70
                                                                        律师工作报告

6、其他关联方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谢获宝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企业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谢获宝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武汉洪山电工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陈红波担任董事的企业
湖北迅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陈红波担任董事的企业
深圳光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陈红波担任董事的企业
湖北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陈红波担任董事的企业
合肥永转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陈红波持股 50%并担任监事的企业
宏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姚先学担任董事的企业
深圳新阳蓝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姚先学担任董事的企业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天慧持股 90%并担任执行
上海翰彰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的企业
武汉兴牧生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总监刘国庆担任董事的企业,处于吊销状态
                                   人力资源总监周健的哥哥周晓担任财务总监的企
科圣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业
                                   人力资源总监周健的嫂子王丹玲持股 80%且担任执
武汉市小灵天商贸有限公司
                                   行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的企业
7、已注销或转让的关联方
                                   发行人曾经控制的子公司;已于 2017 年 8 月 7 日
武汉派盛
                                   完成注销登记
                                   控股股东武汉统盛持有该公司 10%的股权,已于
武汉猪猪
                                   2017 年 6 月 28 日转让持有的全部股权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新华星曾经的控股子公司;已于
天门回盛
                                   2018 年 7 月 12 日完成注销登记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新华星曾经的控股子公司;已于
潜江新华星
                                   2019 年 3 月 15 日完成注销登记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新华星曾经的控股子公司;已于
应城新华星
                                   2019 年 6 月 12 日完成注销登记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新华星曾经的控股子公司;已于
江门兆星
                                   2019 年 9 月 26 日完成注销登记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新华星曾经的控股子公司;已于
驻马店新华星
                                   2019 年 9 月 16 日完成注销登记
                                   研发总监李硕持股 75%且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
武汉市元一华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已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完成注销登记
                                   持股 5%以上自然人股东梁栋国父亲梁逸源(已故)
台湾回盛                           和母亲梁陈春夙实际控制的企业,已于 2019 年 12
                                   月 2 日清算完结
8、其他关联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张卫元的弟弟,于 2014 年 7 月 3 日至
黄联明
                                   2018 年 1 月 2 日期间担任新华星武昌分公司总经理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武汉派盛系发行人曾经控制的子公
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兽用化学药品、中兽药的研发、销售、技术咨询服务。发行

                                    3-3-2-71
                                                                  律师工作报告

人为精简组织结构,节约管理成本,决定将武汉派盛的职能并入发行人,并注销
武汉派盛。2017 年 2 月 13 日,武汉派盛召开股东会,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2017
年 8 月 7 日,武汉派盛完成注销登记并取得“(东)登记内销字[2017]第 788 号”
《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天门回盛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新华
星的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兽药(不含生物制品)的销售;动物疾病的预防、
诊断、治疗、消毒和动物的去势(不含颅腔腹腔、胸腔手术)(涉及许可的凭许
可证经营),天门回盛已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完成注销登记。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潜江新华星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新
华星的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兽药销售(不含兽用生物制品);动物疾病
的预防、诊疗、治疗和绝育手术(不含颅腔、腹腔、胸腔手术)(涉及许可经营
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潜江新华星已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完
成注销登记。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应城新华星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新
华星的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兽用化学药品、中药制剂、外用杀虫剂、消
毒剂及器械批发兼零售;饲料及添加剂销售;动物疾病的预防,诊治,治疗和绝
育手术(不含颅腔、腹腔、胸腔手术)(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
可后方可经营)。应城新华星已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完成注销登记。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江门兆星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新华
星的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销售: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兽用医疗机
械、兽用生物制品;动物诊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江门兆星已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完成注销登记。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驻马店新华星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新华星的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兽用药品零售;饲料、饲料添加剂批发兼
零售;动物病防治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驻马店新华星已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完成注销登记。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武汉统盛出资 20 万元,持有武汉
猪猪产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10%股权。武汉猪猪的经营范围为饲料添加剂、动物

                                 3-3-2-72
                                                               律师工作报告

药品的生产、销售;饲料的批发;兽药技术咨询与转让。武汉统盛已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将其持有武汉猪猪 10%的股权转让给武汉鑫太阳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鑫
太阳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从事计算机网络信息、软件研发、电子成套设备
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务调查)、房地产开发与商品房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互联网
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
影电视节目、电子公告内容)(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建筑材料的批发兼
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凭许可证在核
定期限内经营) 、单位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武汉鑫太阳科技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武汉市元一华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系发行人研发总监李硕持股 75%且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公司,主要经营范围
为生物制品、化学试制、生物医药技术的研究、技术转让;生物科研设备、生物
工程技术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仪器仪表的销售。(上述范围中国家有
专项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武汉市元一华博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完成注销登记。

    根据大业国际法律事务所出具的《台湾地区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及本所律师
核查,台湾回盛系发行人自然人股东梁栋国父亲梁逸源(已故)和母亲梁陈春夙
曾经控制的公司,主要从事机械设备制造业,杂项食品制造业,饲料制造业,动
物用药制造业,化妆品制造业及国际贸易业。2017 年 5 月 9 日,台湾回盛在当
地经济主管部门申请解散登记并获取“台南市政府[府经工商字]第 10600087400
号”解散登记函; 2019 年 12 月 2 日取得台南地方法院出具的“南院武民郡 108
年度司司字第 84 号”函,现已完成清算程序。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上述公司的转让、注销、清算真实、合法、有效;
发行人报告期内转让、注销的部分子公司均为发行人终端销售直营门店,上述转
让、注销的子公司合法存续、依法注销,相关资产、人员、债务均已依法合规处
置。

    (二)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近三年来发生的关联交易


                                 3-3-2-73
                                                                        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众环审字(2020)
010107 号”《审计报告》及本所律师核查,近三年来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
关联交易如下:

       1、关联担保

                                       担保金额                             是否履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被担保债务发生期间
                                       (万元)                             行完毕
   1          张卫元       回盛有限      3,000      2016.8.3-2018.8.3         是
   2          张卫元       发行人        1,000     2017.9.29-2018.9.28        是
   3      张卫元、余姣娥   湖北回盛      1,500     2017.3.24-2018.3.23        是
   4          张卫元       湖北回盛       150      2017.5.27-2017.12.15       是
   5          张卫元       湖北回盛      1,500     2018.1.18-2018.12.26       是
   6          张卫元       湖北回盛      2,200     2018.1.16-2021.1.15        是
   7          张卫元       发行人        4,000      2018.8.6-2021.7.9         是
   8          张卫元       发行人        1,500      2018.8.8-2021.8.7         是
   9          武汉统盛
                           湖北回盛      1,768    2018.11.19-2021.11.18       否
  10          张卫元
  11          张卫元       湖北回盛      1,100     2019.1.10-2022.1.9         是
  12          张卫元       发行人        3,000     2019.1.23-2020.1.23        是
  13      张卫元、余姣娥   发行人        8,000     2019.2.28-2022.2.27        否
  14          张卫元       发行人        5,000     2019.2.28-2022.2.28        是
  15          张卫元       发行人        3,300     2019.7.15-2020.6.21        否
  16      张卫元、余姣娥   湖北回盛       650      2019.8.30-2022.8.29        否
  17          武汉统盛     湖北回盛       650      2019.8.30-2022.8.29        否
  18          张卫元       湖北回盛      4,100     2019.12.5-2022.12.4        否
  19          武汉统盛     发行人        1,246    2019.12.20-2022.12.19       否
  20      张卫元、余姣娥   发行人        1,246    2019.12.20-2022.12.19       否

       注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卫元与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签订“2016 鄂银最保第
2762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张卫元对发行人自 2016 年 8 月 3 日至 2018
年 8 月 3 日期间对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的一系列债务进行担保,上述债权包括但不
限于各类贷款、票据、保函、信用证等各类银行业务,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 3,000
万元,担保期间为两年,即自债务人依据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年。

       注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卫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创业街支行出
具编号为“2017 年创保字第 0910 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发行人与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创业街支行签订的编号为“2017 年创授字第 0910 号”
《授信协议》提供担保,授信协议约定授信额度为 1,000 万元,张卫元为授信协
议项下的所有债权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
                                      3-3-2-74
                                                                              律师工作报告

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
垫款日另加两年。

     注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卫元、余姣娥与湖北应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 司 陈 河 支 行 ( 以 下 简 称 “ 应 城 农 商 行 陈 河 支 行 ”) 签 订 “ 应 农 商 陈 河
2016111601-3 号”《保证合同》,为湖北回盛与应城农商行陈河支行 2016 年 11
月 16 日签订的“应农商陈河 2016111601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
保;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 1,500 万元(实际借款金额为 1,200 万元);担保期间
为两年,即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期限
自 2017 年 3 月 24 日起至 2018 年 3 月 23 日止。湖北回盛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
全部归还前述借款合同下的借款。

     注 4: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卫元与应城农商行陈河支行签订“应农商陈河
2017052401-2 号”《保证合同》,为湖北回盛与应城农商行陈河支行 2017 年 5 月
24 日签订的“应农商陈河 2017052401 号”《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150
万元)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两年,即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
起两年。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期限自 2017 年 5 月 27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15 日止。
湖北回盛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全部归还前述借款合同下的借款。

     注 5: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卫元与应城农商行陈河支行签订“应农商陈河
2018011001-2 号”《保证合同》,为湖北回盛与应城农商行陈河支行 2018 年 1 月
10 日签订的“应农商陈河 2018011001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1,500
万元)进行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期限为 12 个月,自实际放款日 2018 年 1 月 18 日起。湖北回
盛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全部归还前述借款合同下的借款。

     注 6: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卫元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市支行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签订“应农最高额保证[2018]001”《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湖
北回盛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市支行在 2018 年 1 月 16 日至 2021 年
1 月 15 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而享有的人民币与外币贷款和商业汇票承兑债权
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 2,2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该合同已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终止。

                                         3-3-2-75
                                                                 律师工作报告

    注 7: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卫元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于 2018
年 8 月 3 日签订“(2018)鄂银最保字第 1650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发行人
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在 2018 年 8 月 6 日至 2021 年 7 月 9 日期间所
签署的主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 4,000 万元,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该合同已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终止。

    注 8: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卫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出具编号
为“127XY201802372901 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分行向发行人提供的授信协议(编号为“127XY2018023729”,授信额
度为 1,500 万元)项下所有的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本担保书生效
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的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
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起三年。该合同已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终止。

    注 9:发行人控股股东武汉统盛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签订“2018PAZL0104109-BZ-02”《保证合同》,为湖北回盛与平安国际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在 2018 年 11 月 19 日所签署的“2018PAZL0104109-ZL-01”《融
资租赁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金额为 1,768 万元,担保的债权期间为
2018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8 日,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至主合
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注 10: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卫元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
“2018PAZL0104109-BZH-01”的《保证函》,为湖北回盛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在 2018 年 11 月 19 日所签署的“2018PAZL0104109-ZL-01”《融资租赁合
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金额为 1,768 万元,担保的债权期间为 2018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8 日,担保期间为自本保证函生效之日至租赁合同
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注 1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卫元与湖北应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
河支行于 2019 年 1 月 3 日签订“应农商陈河 2019010301-2 号”《保证合同》,为
湖北回盛与湖北应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河支行在 2019 年 1 月 3 日签
订的“应农商陈河 201901030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1,100 万元)

                                  3-3-2-76
                                                                   律师工作报告

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流动资
金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 36 个月(自实际放款日起算)。该合同已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终止。

    注 1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卫元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临空港支行
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签订“WH35(个高保)20190001 号”《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发行人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临空港支行在 2019 年 1 月 30 日签订的
“WH35[融资]20190001 号”《最高额融资合同》(融资最高额度为 3,000 万元)
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两年。该合同已于 2020 年 3 月 9 日终止。

    注 1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卫元、余姣娥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向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提供“127XY20190043760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为发行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在 2019 年 2 月 28 日签订的
“127XY2019004376”《授信协议》(授信额度为 8,000 万元)项下所有的债权提
供保证,担保的最高限额为 8,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
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受让的应收
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日另加三年。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卫元、湖北回盛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向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分行提供“127XY201900437602”《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发行
人 与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行 在 2019 年 2 月 28 日 签 订 的
“127XY2019004376”《授信协议》(授信额度为 8,000 万元)项下所有的债权提
供保证,担保的最高限额为 8,000 万元,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
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受让
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日另加三年。

    注 14: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卫元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签订“2019 鄂银最保第 203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发行人与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在 2019 年 2 月 28 日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期间所签
署的主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度为 5,000 万元,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该合同已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终止。


                                   3-3-2-77
                                                                  律师工作报告

    注 15: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卫元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昌支行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签订“D016001900D5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发行人与汉口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武昌支行在 2019 年 7 月 15 日至 2020 年 6 月 21 日期间所签署的主
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融资余额为 3,300 万元,保证期
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注 16: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卫元、余姣娥向平安点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出具编号为“2019PAZL[DC]0100428-BZH-01”的《保证函》,为湖北回盛与平
安 点 创 国 际 融 资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在 2019 年 8 月 30 日 所 签 署 的
“2019PAZL[DC]0100428-ZL-01”《融资租赁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金
额为 650 万元,担保的债权期间为 2019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8 月 29 日,担保
期间为自本保证函生效之日起至《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关合同、协议和书面文件
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注 17:发行人控股股东武汉统盛与平安点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签订“2019PAZL[DC]0100428-BZ-02”《保证合同》,为湖北回盛与平
安 点 创 国 际 融 资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在 2019 年 8 月 30 日 所 签 署 的
“2019PAZL[DC]0100428-ZL-01”《融资租赁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金
额为 650 万元,担保的债权期间为 2019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8 月 29 日,保证
期间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至《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关合同、协议和书面文件项下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注 18: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卫元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市支行
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签订“应农最高额保证[2019]001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湖北回盛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市支行在 2019 年 12 月 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4 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而享有的人民币与外币贷款和商业汇票承兑债
权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 4,1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注 19:发行人控股股东武汉统盛与平安点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签订“2019PAZL[DC]0100806-BZ-02”《保证合同》,为发行人与平
安 点 创 国 际 融 资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在 2019 年 12 月 20 日 所 签 署 的


                                   3-3-2-78
                                                                       律师工作报告

“2019PAZL[DC]0100806-ZL-01”《融资租赁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金
额为 1,246 万元,担保的债权期间为 2019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9 日,
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至《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关合同、协议和书面文件
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注 20: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卫元、余姣娥向平安点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出具编号为“2019PAZL[DC]0100806-BZH-01”的《保证函》,为发行人与平安
点 创 国 际 融 资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在 2019 年 12 月 20 日 所 签 署 的
“2019PAZL[DC]0100806-ZL-01”《融资租赁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金
额为 1,246 万元,担保的债权期间为 2019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9 日,
保证期间为自本保证函生效之日起至《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关合同、协议和书面
文件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项目         2019 年度(万元)    2018 年度(万元)    2017 年度(万元)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338.17               324.26               318.34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序号      关联方       项目
                                        (万元)      (万元)       (万元)
   1       唐万勇   其他应付款              -             -            0.37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发行人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发行人独立董事对上述重大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发行人关联董事张卫元在审议《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时
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事项及决策、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章
程》的规定,发行人近三年来与关联方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所执行的价格及条件
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发行人已在股份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等发行人内部规章制度中明确了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
序。发行人已采取必要措施对其他股东利益进行了保护。

       (四)同业竞争
                                    3-3-2-79
                                                                 律师工作报告

    1、发行人控股股东武汉统盛及实际控制人张卫元、余姣娥夫妻除控制发行
人外,控制其他的企业为湖北启达药业有限公司。

    湖北启达药业有限公司现持有黄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
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1100180326760L),住所为黄冈
市黄州区新港路 178 号,法定代表人为陈沛风,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为 1,337 万元,成立日期为 1997 年 12 月 23 日,营业期限自 1997 年
12 月 23 日至 2047 年 12 月 21 日,经营范围为药品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业务
(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进出口货物)。(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
可后方可经营)。

    2、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2012 年 11 月 28 日,湖北启达召开会议决定停
业相关事宜。另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湖北启达与武汉统盛之间的借款纠纷民事调解
书、裁定等法律文书,2016 年 1 月 7 日,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出具
“(2015)鄂东西湖民商初字第 01436 号”《民事调解书》,湖北启达应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前偿还武汉统盛借款本金 17,220,000 元、利息 1,780,000 元,合计
19,000,000 元。

    2019 年 3 月 20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鄂 0112 执恢 73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变卖被执行人湖北启达所有的位于湖北省黄冈市黄
州区新港大道 178 号,1 幢、2 幢、5 幢、3 幢、4 幢、6 幢、8 幢、10 幢、11 幢、
7 幢、9 幢房屋,以及湖北启达享有的位于湖北省黄冈市新港大道 178 号的国有
土地使用权。

    2019 年 5 月 8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鄂 0112 执恢 73
号”《网络变卖通知书》,依法对湖北启达名下所有的房屋及土地进行变卖。

    2019 年 7 月 13 日,黄冈市天宏商贸有限公司在京东拍卖平台竞拍了湖北启
达名下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成交价为 1,306.314 万元。2019 年 7 月 31 日至 8
月 27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扣除执行费后,已向武汉统盛付清前述执行
款 1,298.2677 万元。

    本所律师认为,湖北启达的经营范围为药品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业务(不
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进出口货物)且已停业,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湖

                                  3-3-2-80
                                                                律师工作报告

北启达名下房屋和土地已被拍卖。报告期内,湖北启达未开展生产经营。与发行
人之间不构成同业竞争关系。

    (五)规范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张卫元、余姣娥夫
妻、控股股东武汉统盛(以下简称“承诺人”)分别向发行人出具声明与承诺如
下:

    (1)实际控制人承诺

    承诺人将尽力避免、减少承诺人以及承诺人所实际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之间
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任何业务来往或交易均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
行,交易价格严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双
方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事务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
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承诺人保证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
外担保管理办法》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
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
股东的合法权益。如出现承诺人或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组织违反上述承诺而
导致发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承诺函
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承诺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
撤销。

    (2)控股股东承诺

    承诺人将尽力避免、减少承诺人以及承诺人所实际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之间
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任何业务来往或交易均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
行,交易价格严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双
方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事务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
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承诺人保证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
外担保管理办法》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

                                 3-3-2-81
                                                               律师工作报告

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
东的合法权益。如出现承诺人或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组织违反上述承诺而导
致发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承诺函自
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承诺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2、为避免将来可能产生同业竞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卫元、余姣娥夫妻、
控股股东武汉统盛(以下简称“承诺人”)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函,承诺如下:

    (1)实际控制人承诺

    承诺人将尽职、勤勉地履行《公司法》、《股份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职权,
不利用作为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债权人的正当权益;承诺
人张卫元和余姣娥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公
司及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报告期内未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构
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将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
似的、对发行人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亦不会向其他业务与发
行人相同或相似的、对发行人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或个人提供专有技
术、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
失的,承诺人将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
在承诺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2)控股股东承诺

    承诺人将尽职、勤勉地履行《公司法》、《股份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职权,
不利用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债权人的正当权益;
承诺人武汉统盛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公司及其他任何
类型的企业,报告期内未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
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将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对发行
人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亦不会向其他业务与发行人相同或相
似的、对发行人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销售渠道
等商业秘密;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承诺人
将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承诺人作为

                                 3-3-2-82
                                                               律师工作报告

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采取的上述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合法、
有效。

    (六)经核查,发行人已对上述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以及规范关联
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与措施进行了充分披露,无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为查验发行人的主要财产情况,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及子公司提供的国有
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众环审字(2020)010107 号”《审计报告》、发行人及子公司出具的声明
与承诺等资料,并对发行人保存的相关产权或权利证书原件进行了核对;对发行
人及子公司主要财产所在地进行了实地查验,并向发行人及子公司主要财产登记
机关调取了相关登记资料。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及子公司主要财产的
权属及权利受限制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其他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验证。

    (一)发行人拥有的长期对外投资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拥有对外投资的子
公司 4 家,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情况
   1        湖北回盛               8,000               直接持股 100%
   2         施比龙                5,000               直接持股 100%
   3         新华星                1,200               直接持股 100%
   4        应城回盛               3,000               直接持股 100%

    1、湖北回盛

    湖北回盛现持有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换发的《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9816856316218),住所为应城市城南经济开发
区横一路,法定代表人为余虎杰,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
人独资),注册资本为 8,000 万元,成立日期为 2009 年 4 月 8 日,营业期限自
2009 年 4 月 8 日至长期,经营范围为饲料添加剂制造、销售;从事生产许可证
范围内的兽药制造、销售;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销售;水生动物疾病的预防、
                                 3-3-2-83
                                                                         律师工作报告

诊疗和治疗。(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湖北回盛有效存续。

      2、施比龙

      施比龙现持有浏阳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30181753365717F),住所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天路
107 号,法定代表人为孙国胜,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
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成立日期为 2003 年 8 月 22 日,经营期限
自 2003 年 8 月 22 日至长期,经营范围为兽药生产;兽药经营;饲料添加剂的生
产;饲料添加剂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发行人现持有施比龙 100%股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施比龙有效存续。

      3、新华星

      新华星持有武汉市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于 2019 年 8 月 5 日换发的《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1126667583442),住所为武汉市东西湖区张柏
路 218 号,法定代表人为刘泽祥,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为 1,200 万元,成立日期为 2007 年 9 月 4 日,营业期限自 2007 年 9
月 4 日至 2027 年 9 月 4 日,经营范围为饲料及添加剂批发兼零售;兽用化学药
品、中兽药、非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的销售、动物疾病预防、诊疗、治疗和绝
育手术(不含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医疗器械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新华星有效存续;新华星
共计 1 家分公司。

 序号     公司名称                        基本信息                       经营状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982MA487U7KXW,营业场
         武汉新华星动   所为安陆市金秋南路 56 号,负责人为王官亮,营
         物保健连锁服   业期限自 2015 年 11 月 23 日至长期,经营范围为
  1                                                                      正常经营
         务有限公司安   饲料及添加剂批发零售;兽药化学药品、中兽药销
           陆分公司     售;医疗器械批发兼零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
                        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3-3-2-84
                                                                       律师工作报告

      4、应城回盛

      应城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持有应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981MA497WNB4P),住所为应城
市城南经济开发区横一路,法定代表人为余虎杰,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成立日期为 2019 年 2
月 20 日,营业期限自 2019 年 2 月 20 日至长期,经营范围为饲料添加剂制造、
销售;从事生产证许可证范围内的兽药制造、销售及研发;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
产、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019 年 2 月 20 日,应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告
知书》,告知应城回盛经营范围内的饲料添加剂、兽药制造属于后置审批事项,
应向应城市农业局办理审批。在后置审批事项获得审批前,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
营活动。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应城回盛有效存续。

      (二)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不动产

      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不动产如下:

      1、发行人


 序
        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位置          面积      用途      终止日期     备注
 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
      鄂(2017)武汉市 东西湖区柏泉农                  工业、 国有建设用地
                                      13534 平方米、房
 1    东西湖不动产权 场杜公湖工业                      交通、 使用权 2056 有抵押
                                         屋建筑面积
        第 0027784 号 园、张柏公路东                   仓储 年 6 月 28 日止
                                       6041.95 平方米
                       东西湖区柏泉农 土地使用权面积
      鄂(2017)武汉市                                 工业、 国有建设用地
                         场杜公湖工业 13534 平方米、建
 2    东西湖不动产权                                   交通、 使用权 2056 有抵押
                       园、张柏公路东 筑面积 1250.78
        第 0027785 号                                  仓储 年 6 月 28 日止
                           1栋1层         平方米
                       东西湖区柏泉农 土地使用权面积
      鄂(2017)武汉市                                        国有建设用地
                         场杜公湖工业 13534 平方米、建
 3    东西湖不动产权                                   办公   使用权 2056 有抵押
                       园、张柏公路 2 筑面积 760.54 平
        第 0027786 号                                         年 6 月 28 日止
                           栋 1-2 层        方米
      鄂(2017)武汉市 东西湖区 107 国 土地使用权面积         国有建设用地
 4                                                    工业                  有抵押
      东西湖不动产权 道以西、南五支 57230.68 平方米           使用权至 2067

                                     3-3-2-85
                                                                          律师工作报告

         第 0046042 号      沟以南                             年 9 月 25 日止
                                       土地使用权面积
       鄂(2017)武汉市 东西湖区柏泉办                         国有建设用地
                                       12116.9 平方米、
  5    东西湖不动产权 事处张柏路 208                    科研   使用权至 2063 无抵押
                                           建筑面积
         第 0053227 号    号科研综合楼                         年 6 月 24 日止
                                        8286.56 平方米

       注:序号 1-3 债务人为发行人,抵押权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担保的债权最高额度为 1,300 万元(担保期限自 2017 年 7 月 24 日至 2020 年 7
月 24 日);担保的债权最高额度为 400 万元(担保期限自 2018 年 8 月 6 日至 2020
年 7 月 24 日)。

       注:序号 4 债务人为发行人,抵押权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担保的债权最高额度为 2,232 万元(担保期限自《最高额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至
《授信协议》项下授信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

       2、湖北回盛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位置        面积       用途       终止日期          备注
                                    共有宗地面积
        鄂(2016)应城                                  国有建设用地使
                       世纪大道东 47491.1 平方米;
  1     市不动产权第                               工业 用权至 2059 年 10 有抵押
                         横一路     房屋建筑面积
          0000001 号                                        月 30 日止
                                   2941.73 平方米
                                    共有宗地面积
        鄂(2016)应城 长荆铁路以                       国有建设用地使
                                  47491.1 平方米;
  2     市不动产权第 南开发区横                    工业 用权至 2059 年 10 有抵押
                                    房屋建筑面积
          0000002 号     一路                               月 30 日止
                                   3883.14 平方米
                                    共有宗地面积
        鄂(2016)应城                                  国有建设用地使
                       世纪大道东 47491.1 平方米;
  3     市不动产权第                               工业 用权至 2059 年 10 有抵押
                         横一路     房屋建筑面积
          0000003 号                                        月 30 日止
                                    660.3 平方米
                                    共有宗地面积
        鄂(2016)应城 长荆铁路以                       国有建设用地使
                                  47491.1 平方米;
  4     市不动产权第 南开发区横                    工业 用权至 2059 年 10 有抵押
                                    房屋建筑面积
          0000004 号     一路                               月 30 日止
                                   2294.7 平方米
                                    共有宗地面积
        鄂(2016)应城                                  国有建设用地使
                       世纪大道东 47491.1 平方米;
  5     市不动产权第                               工业 用权至 2059 年 10 有抵押
                         横一路     房屋建筑面积
          0000005 号                                        月 30 日止
                                   2630.04 平方米
        鄂(2016)应城 世纪大道东  共有宗地面积        国有建设用地使
  6     市不动产权第 横一路(1-2 47491.1 平方米; 工业 用权至 2059 年 10 有抵押
          0000006 号     层)      房屋建筑面积            月 30 日止
                                      3-3-2-86
                                                                    律师工作报告

                                 1978.21 平方米
                                 共有宗地面积
     鄂(2016)应城 长荆铁路以                       国有建设用地使
                               47491.1 平方米;
7    市不动产权第 南开发区横                    工业 用权至 2059 年 10 有抵押
                                 房屋建筑面积
       0000007 号     一路                               月 30 日止
                                2022.87 平方米
                                 共有宗地面积
     鄂(2018)应城 应城市经济                       国有建设用地使
                               47491.1 平方米;
8    市不动产权第 技术开发区                    工业 用权至 2059 年 10 有抵押
                                 房屋建筑面积
       0001296 号     横一路                             月 30 日止
                                2468.76 平方米
                                 共有宗地面积
     鄂(2018)应城 应城市经济                       国有建设用地使
                               47491.1 平方米;
9    市不动产权第 技术开发区                    工业 用权至 2059 年 10 有抵押
                                 房屋建筑面积
       0001297 号     横一路                             月 30 日止
                                1989.25 平方米
                                 共有宗地面积
     鄂(2018)应城 应城市经济                       国有建设用地使
                               47491.1 平方米;
10   市不动产权第 技术开发区                    工业 用权至 2059 年 10 有抵押
                                 房屋建筑面积
       0001298 号     横一路                             月 30 日止
                                195.34 平方米
                    应城市经济   共有宗地面积
     鄂(2017)应城                                   国有建设用地使
                    开发区长荆 7692.5 平方米;房
11   市不动产权第                                仓储 用权至 2061 年 1   无抵押
                    铁路以南 3 屋建筑面积 912.5
       0002866 号                                       月 12 日止
                      号仓库        平方米

                    应城市经济   共有宗地面积
     鄂(2017)应城                                   国有建设用地使
                    开发区长荆 7692.5 平方米;房
12   市不动产权第                                仓储 用权至 2061 年 1   无抵押
                    铁路以南 5 屋建筑面积 899.7
       0002867 号                                       月 12 日止
                      号仓库        平方米

                                 共有宗地面积
     鄂(2017)应城 应城市经济                       国有建设用地使
                               32259.4 平方米;
13   市不动产权第 开发区长荆                    办公 用权至 2057 年 6    无抵押
                                 房屋建筑面积
       0002868 号     铁路以南                         月 30 日止
                                561.95 平方米
                                 共有宗地面积
     鄂(2017)应城 应城市经济                       国有建设用地使
                               32259.4 平方米;
14   市不动产权第 开发区长荆                    工业 用权至 2057 年 6    无抵押
                                 房屋建筑面积
       0002869 号     铁路以南                         月 30 日止
                                1295.6 平方米
                                 共有宗地面积
     鄂(2017)应城 应城市经济                       国有建设用地使
                               32259.4 平方米;
15   市不动产权第 开发区长荆                    工业 用权至 2057 年 6    无抵押
                                 房屋建筑面积
       0002870 号     铁路以南                         月 30 日止
                                636.37 平方米
                                 共有宗地面积
     鄂(2017)应城 应城市经济                        国有建设用地使
                               32259.4 平方米;
16   市不动产权第 开发区长荆                     工业 用权至 2057 年 6   无抵押
                               房屋建筑面积 4312
       0002877 号     铁路以南                          月 30 日止
                                     平方米


                                   3-3-2-87
                                                                              律师工作报告

    注:序号 1-10 债务人为湖北回盛,抵押权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应城市支行,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 5,036.8 万元,担保期限自 2019 年 12 月 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4 日。

    3、施比龙

    (1)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证         坐落位置             面积          用途     终止日期       备注
 浏国用(2006)   浏阳市工业园纬二线      16663.21
                                                         工业    2048.12.31     有抵押
   第 2570 号     以北、环东路以东       平方米

    注:债务人为发行人,抵押权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担保的
债权最高额度为 1,600 万元,担保期限自 2018 年 7 月 9 日至 2021 年 7 月 9 日。

    (2)房屋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证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用途       土地使用摘要          备注
浏房权证字第                      6758.91                  土地证号:浏国用
                浏阳市工业园                 综合用房                            有抵押
00053150 号                       平方米                   (2006)第 2570 号

    注:债务人为发行人,抵押权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担保的
债权最高额度为 1,600 万元,担保期限自 2018 年 7 月 9 日至 2021 年 7 月 9 日。

    4、应城回盛


土地证号        坐落位置                 面积             用途   终止日期       备注
           应城市长荆铁路以南、
                                     共有宗地面积                            土地使用权证
    -      横二路以北、纵二路以                           工业      -
                                   154,807.5 平方米                          书正在办理中
                 西地段

    注:2019 年 10 月 28 日,应城回盛与应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鄂 XG[YC]-2019-028 号),受让位于应城市长
荆铁路以南、横二路以北、纵二路以西地段,面积为 154,807.5 平方米的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价款为人民币 3,005 万元。截止 2019 年 10 月 28 日,应城
回盛已付清前述受让款 3,005 万元。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员工宿舍、食堂未及时申报规划手续;湖北回盛消
毒剂车间、中试车间及配电、锅炉、污水处理站、空压机、水塔水池设备未及时

                                       3-3-2-88
                                                                律师工作报告

申报规划手续。

    2017 年 11 月 16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出具《证明》,武汉
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办公及配套设施均建在其宗地范围内,除由于
历史遗留原因该公司员工宿舍、食堂未能及时申报规划手续外,其他生产办公及
配套设施均符合规划要求。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至本证明出具日止,认真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
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我局行政处罚之情形。

    2020 年 1 月 3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证明》,武汉回
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我区能够遵守土地管理法
和其他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存在违法、违规或违反国家现行土地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没有因违反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记
录。

    2019 年 4 月 18 日,应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证明》,湖北回盛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办公用房及配套设施均建在其宗地范围内,除由于历史遗留
原因该公司消毒剂车间、中试车间及配电、锅炉、污水处理站、空压机、水塔水
池设备未能及时申报规划手续外,该公司其他生产办公用房及配套设施均符合规
划要求并已取得规划许可手续。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函出具之日止,该
公司认真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城乡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规划行政处罚之情形。鉴于,该公司新生产配套正在
建设之中,为支持该公司发展,我局近三年(或者在该公司新生产配套竣工使用
之前)不对上述消毒剂车间、中试车间及配电、锅炉等辅助配套进行拆除。

    2020 年 1 月 2 日,应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证明》,证明湖北回盛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由湖北泱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8 日合法变更
公司名称而来)认真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土地和房屋管理,国家及地方有关城乡
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依法办理相关房地产权证,并按时
足额缴纳相关规费。该公司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函出具之日止,不存在
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之情形。

    2019 年 7 月 24 日,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出具《证明》,

                                 3-3-2-89
                                                                    律师工作报告

长沙施比龙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的生产办公及配套设施均建在其宗地规划范围内
且均符合规划要求。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函出具之日止,长沙施比龙动
物药业有限公司认真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等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我局行政处罚之情形。

    2020 年 1 月 8 日,浏阳市自然资源局浏阳经开区(浏阳高新区)分局出具
《证明》,证明长沙施比龙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的生产办公及配套设施均建在其宗
地规划范围内且均符合规划要求。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函出具之日止,
该公司认真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等规范性
文件,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我局行政处罚之情形。

    2019 年 3 月 25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武汉统盛及实际控制人张卫元、余姣娥
夫妻(以下简称“承诺人”)分别作出承诺,若发行人不能使用上述员工食堂、
宿舍,以及因湖北回盛未及时申报水塔水池等辅助设施规划手续,被相关主管部
门要求强制拆除,则承诺人愿意在无需发行人/湖北回盛支付任何对价的情况下
承担所有拆除、搬迁的成本与费用,并弥补其拆除、搬迁期间因此造成的经营损
失。

    根据上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上述政府主管部门未就发行人及湖
北回盛未及时申报规划手续事宜作出处罚。另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业已
承诺承担拆除、搬迁的成本与费用,并承诺弥补发行人/湖北回盛在拆除、搬迁
期间造成的经营损失。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制定了相应措施,发行人、湖北
回盛上述未批先建的行为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影响或障碍。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子公司目前拥有的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发行人及子公司的在建工程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在建工程的情况如下:

                                     发行人
                                 建设用地          建设工程         建筑工程
 项目名称    土地使用权证
                               规划许可证        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
 新沟基地   鄂(2017)武汉       地字第        建字第武规(东)   42011220171215
 建设项目   市东西湖不动产   DXAA20170398 号   建[2018]108 号     00114BJ4001


                                   3-3-2-90
                                                                        律师工作报告

            权第 0046042 号     武规(东)地
                                [2017]114 号

      (四)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

      1、商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注册商标证、本所律师在中国商标网
(http://sbj.cnipa.gov.cn/)查询以及国家商标局查档的结果,截止本律师工
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子公司现持有注册商标 72 项。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

 序号   商标名称    核定种类   取得方式    商标注册号             权利期限

  1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4205732 号      2017.8.7-2027.8.6

  2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4205733 号    2017.10.28-2027.10.27


  3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5206737 号     2019.6.28-2029.6.27


  4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5351986 号     2019.8.21-2029.8.20


  5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7014884 号     2010.7.28-2020.7.27


  6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8225536 号     2011.4.28-2021.4.27


  7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9519619 号      2012.7.7-2022.7.6


  8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10265106 号     2013.2.7-2023.2.6


  9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11360426 号     2014.4.7-2024.4.6

 10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13212809 号    2016.4.28-2026.4.27

 11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15422799 号    2015.11.7-2025.11.6


 12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15422856 号    2016.1.28-2026.1.27

 13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15422925 号    2016.1.28-2026.1.27

 14      回力克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16932104 号    2016.7.14-2026.7.13

 15                 第 16 类   原始取得   第 11783241 号     2014.5.7-2024.5.6



                                     3-3-2-91
                                                        律师工作报告


16   第 31 类   原始取得   第 15423199 号   2015.11.14-2025.11.13


17   第 31 类   原始取得   第 15423225 号    2015.11.7-2025.11.6

18   第 35 类   原始取得   第 10815211 号    2013.7.21-2023.7.20


19   第 35 类   原始取得   第 10815153 号    2013.7.21-2023.7.20

20   第 35 类   原始取得   第 11360507 号    2014.1.14-2024.1.13

21   第 35 类   原始取得   第 13213243 号    2015.4.7-2025.4.6

22   第 41 类   原始取得   第 11783148 号    2014.5.7-2024.5.6


23   第 42 类   原始取得   第 13213446 号    2015.1.28-2025.1.27

24   第 42 类   原始取得   第 13213288 号    2015.1.7-2025.1.6

25   第 42 类   原始取得   第 13213276 号    2015.2.21-2025.2.20

26   第 44 类   原始取得   第 13213810 号    2015.3.28-2025.3.27

27   第 44 类   原始取得   第 13213562 号    2015.1.7-2025.1.6


28   第 44 类   原始取得   第 13213507 号    2015.2.7-2025.2.6

29   第5类      转让取得   第 11494056 号    2014.2.21-2024.2.20

30   第5类      转让取得   第 19258476 号    2017.4.14-2027.4.13

31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22888677 号    2018.2.28-2028.2.27


32   第 35 类   原始取得   第 22888904 号    2018.2.28-2028.2.27


33   第 42 类   原始取得   第 22889052 号    2018.2.28-2028.2.27


34   第 44 类   原始取得   第 22888829 号    2018.2.28-2028.2.27


35   第5类      转让取得   第 11493988 号    2014.2.21-2024.2.20


36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34392462 号    2019.7.28-2029.7.27


37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34399733 号    2019.7.28-2029.7.27




                      3-3-2-92
                                                                          律师工作报告


38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34375311 号    2019.7.28-2029.7.27


39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34381890 号    2019.7.28-2029.7.27


     (2)湖北回盛

序
        商标名称     核定种类    取得方式      商标注册号           权利期限
号

1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9526092 号    2012.6.21-2022.6.20

2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9526114 号    2012.6.21-2022.6.20

3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9913338 号    2014.5.14-2024.5.13


4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9913404 号   2012.11.21-2022.11.20


5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11493795 号    2014.2.21-2024.2.20

6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12018535 号    2014.6.28-2024.6.27


7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15999585 号    2016.6.21-2026.6.20

8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15999683 号     2016.3.7-2026.3.6

9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18140075 号    2016.12.7-2026.12.6

10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18140242 号    2017.1.28-2027.1.27


11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21170417 号   2017.10.28-2027.10.27


12                   第 31 类    原始取得    第 20116008 号    2017.7.14-2027.7.13

13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36912533 号    2019.11.7-2029.11.6

     (3)施比龙

序号    商标名称     核定种类    取得方式        商标注册号         权利期限

 1                    第5类      转让取得     第 3652137 号   2015.11.21-2025.11.20

 2                    第5类      转让取得     第 3652138 号   2015.11.21-2025.11.20

 3                    第5类      转让取得     第 3679023 号     2016.1.7-2026.1.6



                                      3-3-2-93
                                                                        律师工作报告

  4                   第5类      转让取得    第 3679024 号     2016.1.7-2026.1.6

  5                   第5类      转让取得    第 4461651 号    2018.3.28-2028.3.27

  6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7569483 号    2010.11.7-2020.11.6

  7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7812484 号   2011.11.28-2021.11.27

  8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8984374 号     2012.1.7-2022.1.6

  9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9492313 号    2012.6.14-2022.6.13

  10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9492574 号   2012.10.21-2022.12.20

  11                 第 31 类    转让取得    第 3679021 号    2015.2.21-2025.2.20

  12                 第 31 类    转让取得    第 3679022 号    2015.2.21-2025.2.20


      (4)新华星

 序号    商标名称   核定种类    取得方式     商标注册号            权利期限

  1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8937500 号      2012.1.7-2022.1.6


  2                  第7类      原始取得    第 17094979 号    2016.8.21-2026.8.20


  3                 第 31 类    原始取得    第 17094904 号    2016.8.21-2026.8.20

  4                 第 10 类    原始取得    第 17094837 号   2016.10.28-2026.10.27


  5                 第 44 类    原始取得    第 17095121 号   2016.10.28-2026.10.27


  6                 第 35 类    原始取得    第 22246439 号    2018.1.28-2028.1.27


  7                 第 35 类    原始取得    第 22246440 号    2018.1.28-2028.1.27


  8                 第 35 类    原始取得    第 22246441 号    2018.1.28-2028.1.27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上述注册商标合法、合规、真实、
有效;不存在抵押、质押、或优先权等权利瑕疵或限制;不存在权属纠纷和法律
风险;不存在许可第三方使用等情形。

      2、专利


                                      3-3-2-94
                                                                      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专利权证书、本所律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http://www.sipo.gov.cn)查询及国家知识产权局查档的结果,截止本律师工
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子公司现拥有的已获授权的专利共计 37 项。具体情
况如下:

      (1)发行人


 序                                  取得       专利                 专利有效期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号                                  方式       类型                     至
       畜禽用甲磺酸达
                        ZL20081019
  1    氟沙星微球制剂                自研       发明    2008.11.28   2028.11.27
                          7943.2
         及其制备方法
       长效盐酸头孢噻
                        ZL20101054
  2    呋注射液及其制                自研       发明    2010.11.19   2030.11.18
                          9740.2
           备方法
       一种兽用盐酸沃
                        ZL20111020
  3    尼妙林预混剂及                自研       发明    2011.7.25    2031.7.24
                          8296.2
         其制备方法
       一种兽用阿莫西
       林与丙磺舒复方   ZL20111013
  4                                  自研       发明    2011.5.25    2031.5.24
       混悬注射液及其     7172.X
           制备方法
       一种兽用长效硫
                        ZL20111029
  5    酸头孢喹肟注射                自研       发明    2011.9.29    2031.9.28
                          3232.7
       液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茯苓总三萜
                        ZL20111013
  6    提取物的制备方                自研       发明    2011.5.25    2031.5.24
                          7271.8
             法
       一种喷雾干燥法
                        ZL20111016
  7    制备亲水性药物                自研       发明    2011.6.22    2031.6.21
                          9244.9
         微球的方法
       一种空心莲子草
                        ZL20111022
  8    有效部位群提取                自研       发明     2011.8.4     2031.8.3
                          2188.0
         物的制备方法
       一种泰拉菌素的   ZL20111019
  9                                  自研       发明    2011.7.13    2031.7.12
           合成方法       6614.8
       一种从川射干中
                        ZL20121001
 10    提取、分离射干                自研       发明    2012.1.17    2032.1.16
                          6452.X
           苷的方法




                                     3-3-2-95
                                                                      律师工作报告

     一种兽用恩诺沙
                       ZL20121019
11   星注射液及其制                 自研       发明     2012.6.14    2032.6.13
                         5452.0
         备方法
     一种盐酸沃尼妙
                       ZL20121013
12   林的化学合成方                 转让       发明     2012.4.28    2032.4.27
                         1690.5
           法
     一种硫酸头孢喹
                       ZL20131010
13   肟的化学合成方                 自研       发明     2013.3.29    2033.3.28
                         6308.X
           法
     抑制猪蓝耳病病
     毒复制的兽用抗    ZL20131022
14                                  自研       发明      2013.6.8     2033.6.7
     生素预混剂及其      8758.6
         制备方法
     一种 20,23-二哌
     啶基-5-O-碳霉     ZL20141071
15                                  自研       发明     2014.11.28   2034.11.27
     胺糖基-泰乐内       1910.0
       脂的合成方法
     一种 20,23-二哌
     啶基-5-O-碳霉
                       ZL20141071
16   胺糖基-泰乐内                  自研       发明     2014.11.28   2034.11.27
                         2518.8
     脂原料药的精制
           方法
     一种水产养殖用
                       ZL20151099
17   底质改良片剂及                 自研       发明     2015.12.25   2035.12.24
                         9396.X
       其制备方法
     一种复方特比萘
                       ZL20151099
18   芬喷剂及其制备                 自研       发明     2015.12.25   2035.12.24
                         9394.0
         方法
     一种氟苯尼考可
                       ZL20151099
19   溶性粉及其制备                 自研       发明     2015.12.25   2035.12.24
                         6047.2
         方法
     一种盐酸阿霉素    ZL20112010              实用新
20                                  自研                2011.4.14    2021.4.13
         缓释结构        8604.X                  型
                       ZL20112007              实用新
21   一种预混合设备                 自研                2011.3.23    2021.3.22
                         8242.4                  型
                       ZL20112007              实用新
22   一种中空栓模具                 自研                2011.3.23    2021.3.22
                         8245.8                  型
                       ZL20123064              外观设
23       包装盒                     自研                2012.12.20   2022.12.19
                         3714.6                  计
                       ZL20123064              外观设
24       包装袋                     自研                2012.12.21   2022.12.20
                         4648.4                  计
                       ZL20123064              外观设
25       包装罐                     自研                2012.12.24   2022.12.23
                         8871.6                  计


                                    3-3-2-96
                                                                         律师工作报告

     (2)湖北回盛


序                                   取得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专利有效期至
号                                   方式       类型
     夏威夷链霉菌及   ZL2010105656
1                                    自研       发明    2010.11.30     2030.11.29
         其用途           52.1
     一种种猪用复合
                      ZL2011101692
2    预混合饲料及其                  转让       发明    2011.6.22      2031.6.21
                          51.9
       制备方法
     一种茯苓酸性多
                      ZL2011103993
3    糖提取物的制备                  转让       发明    2011.12.5      2031.12.4
                          33.2
       方法及应用
     一种酒石酸乙酰
                      ZL2012101449
4    异戊酰泰乐菌素                  自研       发明    2012.5.11      2032.5.10
                          86.0
       的提取方法
     一种 9-脱氧-9-
                      ZL2015109997
5    同型红霉素 A Z)                自研       发明    2015.12.25     2035.12.24
                          72.5
       肟的合成方法
     一种马波沙星牛
                      ZL2016103927
6    肉风味片及其制                  自研       发明     2016.6.3       2036.6.2
                          97.3
         备方法
     一种水产动物用
                      ZL2016112633
7    复方氟苯尼考制                  自研       发明    2016.12.30     2036.12.29
                          97.9
     剂及其制备方法

     (3)施比龙


序                                       取得    专利                   专利有效期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号                                       方式    类型                       至
      一种复方伊维
1     菌素注射液及    ZL201110111920.7   转让    发明    2011.4.29      2031.4.28
      其制备方法
      一种种猪专用
2     催情散制剂及    ZL201110429770.4   自研    发明    2011.12.20     2031.12.19
      其制备工艺
                                                 外观
3      药品包装盒     ZL201030217658.0   自研            2010.6.28      2020.6.27
                                                 设计
      一种动物专用
      磷酸替米考星
4                     ZL201110211098.1   转让    发明    2011.7.26      2031.7.25
      微球的制备方
          法
      一种恩诺沙星
5                     ZL201210109936.9   转让    发明    2012.4.16      2032.4.15
        干混悬剂
                                     3-3-2-97
                                                                             律师工作报告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子公司目前拥有的上述专利所有权合法、合规、
真实、有效;不存在抵押、质押、或优先权等权利瑕疵或限制;不存在权属纠纷
和法律风险;不存在许可第三方使用等情形。

       (五)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线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众环审字(2020)010107 号”《审计报
告》、发行人提供的主要生产线清单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子公司的主要生
产线包括原料药、粉/散/预混剂、大小容量注射剂、中药提取等。该等生产线均
为发行人及子公司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期间购买而取得。发行人及子公司依法拥
有该等生产线的所有权,对该等生产线的取得和使用合法、有效。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
及子公司主要生产线的基本情况如下:

               生产线名称                  设备原值(万元)                 成新率
                 原料药                         5,549.26                    85.95%
            非最终灭菌注射剂                      181.70                    77.45%
              粉/散/预混剂                        544.10                    56.11%
             大小容量注射剂                       412.71                    23.97%
                中药提取                          305.56                    64.13%
        口服液/片剂颗粒剂/注入剂                  280.22                    68.12%
              饲料及添加剂                         77.61                    51.65%
           其他设备及辅助设施                   1,260.31                    67.04%
              机器设备合计                      8,611.47

       (六)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车辆

       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车辆如下:


 序号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品牌型号             发动机号码         权利人
                       小型普通
   1       鄂 AH9506               别克牌 SGM6520ATA         111600713         发行人
                         客车
                       小型普通
   2       鄂 AUS405                东风牌 EQ6451PF           16147869         发行人
                         客车
   3       鄂 AU3503   小型轿车      奔驰牌 WDDNG5         27695030094527      发行人
                       轻型厢式         庆铃牌
   4       鄂 AC67P2                                          40043213         发行人
                         货车       QL5043XXYA1HAJ
   5       鄂 AF9M23   小型轿车       东风标致牌              8615796          发行人

                                     3-3-2-98
                                                                                律师工作报告

                                            DC7164BTA
                          小型越野                             17021411414306
   6       鄂 A03U2C                       揽胜 SALGA3FV                          发行人
                            客车                                     PS
                          小型普通          北京现代牌
   7       鄂 KE0Q98                                              GW434550       湖北回盛
                            客车            BH6442LAZ
                          小型普通
   8       鄂 K6W890                    长城牌 CC6460KM07          SJH3405       湖北回盛
                            客车
                          轻型厢式
   9       鄂 AVW552                    江铃 JX5041XXYXG2         88062462        新华星
                            货车


       (七)发行人及子公司租赁的房产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无租
 赁房屋。发行人子公司新华星正在租赁的房屋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出租方        面积(㎡)         坐落          租赁期限
           武 汉 新 华星 动
           物 保 健 连锁 服                                安陆市金秋南      2018.12.1 至
   1                           涂全树            200
           务 有 限 公司 安                                路 56 号           2021.12.1
           陆分公司
                              武汉国家农                   武汉市洪山区
                              业科技园区                   珞 狮南 路 519    2019.8.8 至
           武 汉 新 华星 动                    145.84
                              创业中心有                   号明泽丽湾 2       2020.8.7
   2       物 保 健 连锁 服
                                限公司                     栋 6 层 603B 号
           务有限公司
                                                           武汉市洪山区      2019.8.8 至
                                江林             150
                                                           李桥三区 19-4      2020.8.7

       根据发行人子公司新华星说明,上述租赁房屋主要用于新华星及其下属分公
司的经营。经查验发行人子公司新华星提交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
及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委托授权书、居委会证明等资料,上述房屋租赁合同未按
照《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
房屋租赁当事人不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
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
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
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

                                           3-3-2-99
                                                               律师工作报告

题的解释(一)》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
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019 年 3 月 25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武汉统盛、实际控制人张卫元、余姣娥
(以下简称“承诺人”)分别作出承诺,如新华星下属分子公司所租赁房屋,因
未办理租赁备案或其他不合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导致无法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的,
承诺人将承担相关连带责任,提前为新华星下属分子公司寻找其他适租的房屋,
以保证其经营持续稳定,并愿意承担发行人因前述事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租赁房产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有
效性,发行人子公司新华星使用上述租赁房产不存在法律障碍。上述事项不会对
发行人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利影响,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重大法律障
碍。


    (八)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实际拥有上述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因发行人为
回盛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回盛有限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
所有权、商标权、专利权等资产的权属证书已办理更名手续,发行人已取得上述
资产的权属证书。

    (九)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上
述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除上述说明外,发行人
及子公司对上述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没有任何限制,亦不存在担保
或其他权利受限制的情况。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为查验发行人重大债权债务情况,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主要客户和供应商
的基本情况;审查了发行人提供的已履行完毕、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或主
要销售合同、采购合同等合同或协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众环审字
(2020)010107 号”《审计报告》、发行人出具的声明与承诺等资料,对发行人
保存的相关合同或协议原件进行了核对。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的重大
债权债务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


                                 3-3-2-100
                                                                          律师工作报告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验证。

    (一)主要直销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直销模式下前五大客户注册情况、销售金额及其占比情况
如下:

    1、注册信息

    (1)广西扬翔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80070864475XF            名称        广西扬翔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类型                                 法定代表人              莫金枝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44,464.2364 万元          成立日期       1998 年 4 月 28 日

         住所       贵港市江南工业园区城东大道与工业一路交汇处东北角

   营业期限自         1998 年 4 月 28 日      营业期限至               长期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销售;家禽、家畜、淡水鱼饲养销售;畜牧器
                    械、麸皮、豆类、农副产品(除粮食)购销、采购玉米自用;商标装
                    璜印刷(本企业自用,不含人用药品、烟草制品商标印刷);种猪、
    经营范围        猪苗生产销售;种养技术咨询、电子衡、设计制作、发布路牌、灯箱、
                    墙壁、横幅广告服务;兽药销售商业;饲料及原材料质量检测;场地
                    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养殖设备、饲料生产设备、农业机械设备、电
                    器、电子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登记机关        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准日期      2018 年 11 月 20 日

    登记状态                                        存续


    (2)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000709151981F            名称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              刘畅

     注册资本          421,601.5009 万元          成立日期      1998 年 3 月 4 日

         住所       四川省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营业期限自          1998 年 3 月 4 日     营业期限至              长期


                                      3-3-2-101
                                                                         律师工作报告

                   许可经营项目: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的生产、加工(限
                   分支机构经营)(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下范围不含前
                   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谷物及其他作
   经营范围        物的种植;牲畜的饲养;猪的饲养;家禽的饲养;商品批发与零售;
                   进出口业;项目投资与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
                   融活动);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准日期      2018 年 2 月 9 日

   登记状态                                        存续


   (3)正大畜牧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正大畜牧投资(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5603507701              名称
                                                                   京)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
     类型                                         法定代表人          谢吉人
                         人独资)

   注册资本               70,000 万美元            成立日期      2010 年 9 月 7 日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7 号光华长安大厦 2 座 1123 室

  营业期限自           2010 年 9 月 7 日          营业期限至     2080 年 9 月 6 日

                   (一)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
                   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
                   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
                   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
                   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
                   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所投资企
                   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
                   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
                   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
   经营范围
                   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
                   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
                   息、投资政策咨询服务。(五)承接外国公司、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
                   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所生产产品
                   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业务;销售饲料;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
                   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销售食品。(销
                   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          核准日期      2019 年 6 月 17 日


                                     3-3-2-102
                                                                             律师工作报告

                           城分局

   登记状态                                        开业


   (4)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00725219448Q           名称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
      类型                                 法定代表人                程立力
                     与境内合资、上市)

    注册资本              40,388 万元       成立日期            1997 年 6 月 19 日

      住所         武进区牛塘镇卢西村委河西村 500 号

   营业期限自        1997 年 6 月 19 日    营业期限至                 长期

                   鸡:雪山鸡(配套系)(祖代)生产(限分支机构生产)、鸡:雪山
                   鸡(配套系)(父母代)经营(限分支机构经营)[国家禁止类的除
                   外];苗鸡、商品鸡饲养(限分支机构饲养);(肉鸡)配合饲料生产;
    经营范围       粮食收购(限于自用)。商品鸡、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的国内采购、
                   批发(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准日期            2019 年 4 月 1 日

    登记状态                                       存续


   (5)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256170839R             名称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
     类型                                    法定代表人                张邦辉
                     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15,962.8098 万元            成立日期         1996 年 9 月 25 日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城区阳光国际大厦 A 座 1805 室

  营业期限自         1996 年 9 月 25 日      营业期限至                  长期

                   食品经营;饲料技术咨询服务;饲料、饲料原料的批发、零售;自营
                   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
   经营范围        技术除外。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配合饲料的制造;水产苗种生产;
                   水产品养殖;鲜活水产品销售;种畜禽生产、生猪养殖;兽药生产,
                   兽药经营;工程监理;环保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电气

                                     3-3-2-103
                                                                                律师工作报告

                     工程、工业自动化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制造、销售、安装、维护及技
                     术咨询;环保材料、环保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有机肥料、微生
                     物肥料制造、销售;农作物种植、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准日期             2018 年 12 月 4 日

       登记状态                                     存续


    2、销售金额及其占比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序号                       名称                             金额                比例
   1                   广西扬翔股份有限公司                  2,584.26            6.05%
   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1,864.24            4.36%
   3              正大畜牧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1,749.68            4.10%
   4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1,544.25            3.61%
   5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476.48            3.46%
                             合计                            9,218.90            21.58%
                                      2018 年度
  序号                        名称                             金额               比例
    1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42.96            4.84%
   2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39.35            4.12%
   3                  中粮肉食投资有限公司                   1,438.93            3.41%
   4              安佑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11.32            2.87%
   5                  广西扬翔股份有限公司                    806.27             1.91%
                             合计                            7,238.82            17.16%
                                      2017 年度
  序号                        名称                             金额               比例
    1             安佑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58.31            3.65%
   2                  中粮肉食投资有限公司                   1,345.71            3.37%
   3                  环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99.49            3.00%
   4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83.02             2.46%
   5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831.56              2.08%
                              合计                           5,818.08            14.56%

    3、报告期内,新增为发行人前五大的直销客户为广西扬翔股份有限公司、
正大畜牧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立华牧业股份
有限公司。其中:广西扬翔股份有限公司、正大畜牧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新
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均为养殖规模较大的集团化生猪及家禽养殖企业,发行人
自 2015-2016 年起即与上述客户建立了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均有一定规模的业务

                                      3-3-2-104
                                                                              律师工作报告

往来,是发行人前十大或前二十大主要客户。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养殖
规模较大的集团化家禽养殖企业,自 2018 年 8 月以来受非洲猪瘟的影响,生猪
存栏量及出栏量受到较大影响,发行人开始大力拓展禽药等业务板块,因此 2019
年向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家禽养殖客户的禽药销售额大幅增加。

    (二)主要经销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销模式下前五大客户注册情况、销售金额及其占比情况
如下:

    1、注册情况

    (1)郑州市泓远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53966349731        名称        郑州市泓远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
         类型                           法定代表人                   刘艳芳
                        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4 年 7 月 3 日

         住所       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 139 号河南外包产业园 A 期 B7 号楼 102 室

    营业期限自         2014 年 7 月 3 日    营业期限至                 长期

                    销售:兽药(不包括生物制品)、饲料原料、五金、日用百货、其他
     经营范围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
     登记机关                                核准日期           2018 年 3 月 28 日
                         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                                       存续


    (2)郑州市广源动物保健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5563721047A         名称          郑州市广源动物保健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
         类型                              法定代表人                刘艳君
                      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0 年 10 月 15 日

         住所       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 139 号河南外包产业园 A 区 B7 号楼


                                      3-3-2-105
                                                                            律师工作报告

  营业期限自        2010 年 10 月 15 日   营业期限至                长期

                   销售:兽药、兽药原料、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化工原料、化工产
                   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兽药辅料、卫生用品、清洁用品、
   经营范围        五金交电、养殖器械;生物产品的技术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
                   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
                   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
   登记机关                               核准日期            2019 年 4 月 2 日
                       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                                        存续


   (3)杭州益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8311298190T          名称         杭州益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
     类型                                 法定代表人               吕小军
                     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4 年 7 月 24 日

     住所          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 105 号 1 幢 5 楼 5020 室

  营业期限自        2014 年 7 月 24 日    营业期限至          2034 年 7 月 23 日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生物技术、生物制品;批发、零售:饲料、饲
   经营范围        料添加剂、宠物用品、机械设备,常规兽药,兽用生物制品(国家强
                   制免疫疫苗除外)

                   杭州市高新区(滨江)
   登记机关                                核准日期          2016 年 12 月 14 日
                     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                                        存续


   (4)昆明乐联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100784631889Y           名称     昆明乐联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
     类型                                  法定代表人              王春志
                       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6 年 3 月 17 日

     住所          云南省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玉缘路骏信国际汽配城二期 A5 栋 304 号

  营业期限自         2006 年 3 月 17 日    营业期限至               长期


                                     3-3-2-106
                                                                               律师工作报告

                 兽药(按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农业、
   经营范围      畜牧业的研究及技术咨询;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副产品的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核准日期            2019 年 7 月 18 日

   登记状态                                          存续


   (5)武汉启新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2MA4KTUGK8Q           名称          武汉启新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
     类型                                  法定代表人                 赵宇江
                    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5 月 3 日

                 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农场七支沟西、107 国道南 M3 立方城 8 栋 1
     住所
                 单元 716 号(8)

  营业期限自       2017 年 5 月 3 日       营业期限至                  长期

                 兽药的研发及销售;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剂的技术服务;养殖环
   经营范围      境改良剂的生产、销售、技术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
   登记机关                                 核准日期             2017 年 5 月 3 日
                     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                                          存续


   (6)北京日普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839778108           名称          北京日普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来喜

   注册资本         184.7059 万元           成立日期            2005 年 12 月 22 日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3 号综合楼 431 室

  营业期限自      2005 年 12 月 22 日      营业期限至           2025 年 12 月 21 日

                 技术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
                 发布广告;经济贸易咨询;销售饲料、五金、机械设备、服装、鞋帽;
   经营范围
                 销售兽用化学药品、中成药、抗生素、液体消毒剂(兽药经营许可证
                 有效期至 2021 年 01 月 27 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


                                       3-3-2-107
                                                                           律师工作报告

                    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
                    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含电子公告服务(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
                    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9 年 07 月 09 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兽用化学药品、中成药、抗生素、液体消
                    毒剂;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
                    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
                    含电子公告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
     登记机关                                核准日期         2020 年 4 月 16 日
                        局海淀分局

     登记状态                                      开业


     2、销售金额及其占比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序号                       名称                            金额             比例
                 郑州市泓远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1                                                         845.50          1.98%
                 郑州市广源动物保健有限公司
 2                杭州益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838.80          1.96%
 3                昆明乐联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780.57          1.83%
 4               武汉启新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718.43          1.68%
 5               北京日普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712.23          1.67%
                           合计                           3,895.53         9.12%
                                    2018 年度
序号                        名称                            金额            比例
  1               郑州市合之生商贸有限公司                2,691.88         6.38%
 2                  济南新飞润商贸有限公司                 881.87          2.09%
 3                武汉启新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02.22          1.43%
 4              临沂市诺科堂兽药销售有限公司               592.51          1.40%
 5                  香港昌黎堂贸易有限公司                 540.97          1.28%
                           合计                           5,309.45         12.59%
                                    2017 年度
序号                        名称                            金额            比例
  1               郑州市合之生商贸有限公司                 885.46          2.22%
  2               杭州益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41.80          1.61%
  3             临沂市诺科堂兽药销售有限公司               631.75          1.58%
  4                 济南新飞润商贸有限公司                 602.18          1.51%
  5             东台市新曹农场牧丰兽药经营部               524.25          1.31%
                            合计                          3,285.44         8.22%




                                     3-3-2-108
                                                             律师工作报告

    3、报告期内,新增为发行人前五大的经销客户为昆明乐联农牧科技有限公
司、北京日普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市广源动物保健有限公司、郑州市泓远
动物药业有限公司、香港昌黎堂贸易有限公司、武汉启新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昆明乐联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日普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均为
公司前十大重要经销商。随着 2016 年末酒石酸泰万菌素原料药新产线的投产,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料药的生产及销售逐年快速增长,陆续开拓了郑州市广源动物
保健有限公司、郑州市泓远动物药业有限公司、香港昌黎堂贸易有限公司等原料
药贸易公司。武汉启新盛于 2017 年设立,由于水产终端客户较为分散且大都规
模较小,发行人于 2017 年起与武汉启新盛合作将其作为水产药品的主要经销商。

    4、武汉启新盛与发行人等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发行人不允许在职员工成立经销商、销售公司产品。
本所律师通过对重点经销商的访谈、查阅经销商工商信息等方式对上述情况进行
了验证。

    因水产终端客户较为分散且大都规模较小,2017 年发行人决定剥离水产产
品销售职能。原水产事业部员工赵宇江等若干人从公司离职,成立武汉启新盛,
经销发行人水产相关产品。通过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查看发行人向武汉启新盛
销售清单及银行汇款情况,并对于武汉启新盛向终端客户销售情况及回款情况进
行了核查。经核查,上述销售具有真实贸易背景,武汉启新盛独立运作,与发行
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
家庭成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综上,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向
单个客户的销售金额(上述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已合并计算销售额)超
过同期总额 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上述主要客户合法存续、正常经
营,与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已披露的武汉启新盛之外,上述主
要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
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三)主要供应商情况
                               3-3-2-109
                                                                              律师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注册情况、采购金额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1、注册情况

   (1)扬州联博药业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000768262948U             名称        扬州联博药业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
      类型                                       法定代表人               陆波
                           内合资)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5 年 1 月 4 日

      住所         扬州邗江经济开发区扬力路 22 号

   营业期限自          2005 年 1 月 4 日         营业期限至         2055 年 1 月 3 日

                   生产原料药(盐酸土霉素、盐酸多西环素、盐酸美他环素);生产医
    经营范围       药中间体、精细化工产品。(上述产品出口不涉及配额、许可证)(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省扬州市场监督管理
    登记机关                                      核准日期         2017 年 5 月 27 日
                              局

    登记状态                                        存续


   (2)山东鲁抗舍里乐药业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800613590787Y          名称           山东鲁抗舍里乐药业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
     类型          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      法定代表人                  彭欣
                         人独资)

   注册资本            25,588 万元         成立日期              1993 年 5 月 29 日

     住所          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邹城工业园区华鲁路 50 号

  营业期限自        1993 年 5 月 29 日     营业期限至                  长期

                   片剂/颗粒剂、粉针剂、非无菌原料药(泰乐菌素、酒石酸泰乐菌素、
                   磷酸泰乐菌素、硫酸黏菌素、硫酸安普霉素、延胡索酸泰妙菌素、替
                   米考星、氟尼辛葡甲胺、酒石酸泰万菌素、盐酸林可霉素、磷酸替米
   经营范围
                   考星、卡巴匹林钙、盐酸沃尼妙林、泰拉霉素(仅供出口)、乙酰氨
                   基阿维菌素、酒石酸吉他霉素、吉他霉素)、无菌原料药(头孢噻呋
                   钠、盐酸头孢噻呋(仅供出口)、头孢噻呋、硫酸头孢喹肟)生产、


                                     3-3-2-110
                                                                            律师工作报告

                   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粉剂、散剂、预混剂、最终灭菌小容
                   量注射剂(含中药提取)、最终灭菌大容量非静脉注射剂(含中药提
                   取)、口服溶液剂(含中药提取)、非最终灭菌大容量注射剂、消毒剂
                   (液体)、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以上项目
                   限分公司经营);医药中间体、化工产品(以上均不含危化品)、饲料
                   添加剂的经营;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检测技术开发、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
   登记机关                               核准日期           2018 年 8 月 24 日
                           局

   登记状态                                        在营


   (3)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618249510X           名称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
     类型                                 法定代表人               蔡海山
                   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注册资本           167,839.6 万元        成立日期          1993 年 7 月 3 日

     住所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安基路 2428 号

  营业期限自         1993 年 7 月 3 日    营业期限至                长期

                   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化学原料药及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制剂、中药
                   制剂、生物制品原料药及制剂、生化制品原料药及制剂、医药化工原
                   料、药用包装材料(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粤 20110262 批准的经
                   营范围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营三类注射穿
   经营范围
                   刺器械、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一次性使用输液(血)器(针)类)
                   (限中山分公司经营);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片剂)(限中山分公司生
                   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登记机关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准日期         2016 年 11 月 30 日

   登记状态                                        在营


   (4)浙江康牧药业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83746333119E            名称        浙江康牧药业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
     类型                                    法定代表人              杨金瓶
                         独资)


                                     3-3-2-111
                                                                               律师工作报告

      注册资本           2,3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3 年 1 月 9 日

        住所       浙江省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城北区

  营业期限自          2003 年 1 月 9 日       营业期限至             9999 年 9 月 9 日

                   生产、销售:兽药(粉剂、预混剂)(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和使用);年回收:甲醇 1650 吨、乙醇 1600 吨、二氯甲烷 500 吨;
      经营范围     回收、销售:N,N-二乙基-3,3,3-三氟-2-氟丙酰胺;批发、零售:兽
                   药、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准日期           2020 年 4 月 29 日

      登记状态                                      存续


   (5)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00609690857C            名称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类型                             法定代表人                     邱家军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47,500 万元           成立日期            1996 年 3 月 29 日

        住所       浙江省新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梅大道 60 号

  营业期限自          1996 年 3 月 29 日    营业期限至            9999 年 9 月 9 日

                   生产销售:医药中间体;化工原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的批发;房屋
                   租赁;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金融、债券、期货、证券);
      经营范围     医药化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与转让;贸易经纪与代理;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登记机关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准日期           2019 年 10 月 25 日

      登记状态                                      存续


   2、采购金额及其占比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序号                       名称                              金额               比例
  1                  扬州联博药业有限公司                    4,944.95          22.23%
  2              山东鲁抗舍里乐药业有限公司                  3,267.53          14.69%
  3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672.59           7.52%
  4                  浙江康牧药业有限公司                    1,651.72           7.42%


                                      3-3-2-112
                                                               律师工作报告

   5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67.11        3.45%
                         合计                   12,303.90      55.31%
                                 2018 年度
  序号                   名称                     金额          比例
   1             扬州联博药业有限公司           3,424.21       14.75%
   2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581.10       11.12%
   3          山东鲁抗舍里乐药业有限公司        2,494.62       10.75%
   4              齐鲁晟华制药有限公司          2,128.88        9.17%
              郑州市广源动物保健有限公司         972.74         4.19%
   5
              郑州市泓远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898.29        3.87%
                        合计                    12,499.84      53.84%
                                 2017 年度
  序号                   名称                     金额          比例
   1             齐鲁晟华制药有限公司           2,834.61       15.94%
   2             扬州联博药业有限公司           2,087.18       11.73%
   3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983.96       11.15%
   4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89.79        5.56%
   5             京山瑞生制药有限公司            665.45        3.74%
                         合计                   8,560.99       48.12%

    3、报告期内,新增为发行人前五大的供应商为山东鲁抗舍里乐药业有限公
司、郑州市广源动物保健有限公司、郑州市泓远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浙江康牧药
业有限公司。其中:山东鲁抗舍里乐药业有限公司自 2011 年起合作,报告期内
均为发行人前十大主要供应商;郑州市广源动物保健有限公司和郑州市泓远动物
药业有限公司是规模较大、品种齐全的原料药贸易公司,与国内主要原料药生产
厂商建立了合作,因此在 2017 年下半年和 2018 年上半年期间,受替米考星市场
供应总体较为紧缺的影响,发行人向上述两家贸易商进行了原料药的采购;浙江
康牧药业有限公司自 2015 年起合作,2017 年度为前三十大供应商,2018 和 2019
年度均为前十大供应商。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向单个供
应商的采购金额(上述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已合并计算采购额)超过
同期总额 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上述主要供应商合法存续、正常
经营,与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主要供应商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
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3-3-2-113
                                                                               律师工作报告

              (四)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

              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的
       重大合同如下:

           1、采购合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签订的涉及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重大采购合同如
       下:

           (1)原材料采购合同

                                                                   合同金额                   是否履
序号     合同名称           供应商名称              合同标的                  签订日期
                                                                   (万元)                   行完毕
                         山东胜利生物工程
 1      产品购买合同                           延胡索酸泰妙菌素      885       2017.1.2         是
                             有限公司
                         齐鲁制药(内蒙古)
 2      产品销售合同                            酒石酸泰乐菌素       618      2017.2.23         是
                             有限公司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3      产品购销合同                                                 700      2017.11.9         是
                             有限公司               (4:1)
                         齐鲁制药(内蒙古)
 4      产品销售合同                            酒石酸泰乐菌素      1,015     2017.10.12        是
                             有限公司
                         安徽立博药业有限
 5      产品购销合同                                氟苯尼考         580      2017.11.8         是
                               公司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6      产品购销合同                                                1,400      2018.6.6         是
                             有限公司               (4:1)
                         齐鲁制药(内蒙古)
 7      产品销售合同                            酒石酸泰乐菌素      540.27     2018.6.6         是
                             有限公公司
                         郑州市泓远动物药
 8      产品销售合同                                替米考星         525      2018.1.10         是
                           业有限公司
                         扬州联博药业有限      盐酸多西环素(70
 9      产品购销合同                                                 969      2018.4.27         是
                               公司                  目)
       工矿产品购销合    浙江康牧药业有限
 10                                                 氟苯尼考         784       2018.5.4         是
             同                公司
                         山东胜利生物工程
 11     产品购买合同                                泰妙菌素        767.5     2018.5.29         是
                             有限公司
                         山东鲁抗舍里乐药
 12     产品购销合同                                替米考星         615      2018.5.24         是
                           业有限公司
                         扬州联博药业有限
 13     产品购销合同                              盐酸多西环素       635      2018.11.2         是
                               公司


                                              3-3-2-114
                                                                         律师工作报告

                      联邦制药(内蒙古)
14    产品购销合同                               阿莫西林        525    2018.8.16       是
                          有限公司
                      山东胜利生物工程
15    产品购买合同                               泰妙菌素       1,120    2019.4.3       是
                          有限公司
                      扬州联博药业有限
16    产品购销合同                             盐酸多西环素     1,314   2019.5.20       是
                            公司
                      扬州联博药业有限
17    产品购销合同                             盐酸多西环素      690    2019.3.16       是
                            公司
                      扬州联博药业有限
18    产品购销合同                             盐酸多西环素      555    2019.12.2       是
                            公司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19    产品购销合同                                               720    2019.11.18      是
                          有限公司             (4:1)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20    产品购销合同                                               576    2019.10.25      是
                          有限公司             (4:1)
                      安徽立博药业有限
21      采购合同                                 氟苯尼考       634.5   2019.12.16      是
                            公司
                      山东鲁抗舍里乐药
22    产品购销合同                         泰乐菌素(酒石酸)   3,900   2019.4.10       是
                        业有限公司
                      山东鲁抗舍里乐药
23    产品购销合同                         泰乐菌素(酒石酸)   1,300    2019.3.1       是
                        业有限公司
                      扬州联博药业有限
24    产品购销合同                             盐酸多西环素     837.5   2019.12.2       是
                            公司
                      扬州联博药业有限
25    产品购销合同                             盐酸多西环素      565    2019.12.26      是
                            公司
                      扬州联博药业有限
26    产品购销合同                             盐酸多西环素      610    2020.5.12       是
                            公司
                      扬州联博药业有限
27    产品购销合同                             盐酸多西环素      615    2020.4.20       是
                            公司
                      扬州联博药业有限
28    产品购销合同                             盐酸多西环素      615    2020.3.30       是
                            公司
                      扬州联博药业有限
29    产品购销合同                             盐酸多西环素      565    2020.1.19       是
                            公司
                      扬州联博药业有限
30    产品购销合同                             盐酸多西环素      565     2020.1.9       是
                            公司
                      山东鲁抗舍里乐药
31    产品购销合同                               替米考星       1,110   2019.4.10       是
                        业有限公司
     工矿产品购销合   浙江康牧药业有限
32                                               氟苯尼考        990    2019.5.17       是
           同               公司
     工矿产品购销合   浙江康牧药业有限
33                                               氟苯尼考        856    2019.11.15      是
           同               公司

                                           3-3-2-115
                                                                           律师工作报告

                     齐鲁制药(内蒙古)
34    产品销售合同                          酒石酸泰乐菌素       621      2019.11.23        否
                         有限公司
                      山东鲁抗舍里乐药
35    产品购销合同                        泰乐菌素(酒石酸)     645      2019.11.28        否
                        业有限公司
                      山东鲁抗舍里乐药
36    产品购销合同                              替米考星        640.32    2019.11.28        否
                        业有限公司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37    产品购销合同                                              712.11    2020.3.11         否
                          有限公司            (4:1)
                      扬州联博药业有限
38    产品购销合同                            盐酸多西环素       610       2020.6.8         否
                            公司

         (2)工程施工与设备采购合同

序                                                             合同金额                   是否履
     合同名称    供应商名称                合同标的                       签订日期
号                                                             (万元)                   行完毕
                                 坐落于应城市长荆铁路线以
     资产收购   应城市银海棉花
1                                南、横一路以北的两块土地使     1,850     2017.9.22         是
       合同         有限公司
                                 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所有权
     桩基分包   武汉贸腾建设集
2                                  新沟基地项目全部工程桩       1,111     2018.8.31         是
       合同       团有限公司
                上海沃迪智能装
3    销售合同                       生物发酵、提取设备等        1,768     2018.9.11         否
                备股份有限公司
     无尘自动
                北京诚益通科技
4    投料系统                         无尘自动投料系统           729       2019.4.3         否
                    有限公司
     采购合同
                                 新沟基地工程(倒班房、联合
     建设工程   武汉龙鑫建设集   生产车间、研发车间、质检车
5                                                               9,077      2019.6.3         否
     施工合同     团有限公司     间、化学原料库、动力中心[含
                                         消防水池]
     供电工程   湖北长江电气有
6                                 新沟基地新建厂房供电工程       848      2019.6.12         否
       合同         限公司
     物流中心
                湖北普罗劳格科
7    总包集成                       物流中心总包集成服务        1,246     2019.12.12        否
                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
     湖北回盛
     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湖北中房建设工
8    四期项目   程总承包有限公   发酵车间主体建筑及内外装饰     968.25    2018.11.15        否
     之发酵车         司
     间施工总
     承包合同




                                          3-3-2-116
                                                                               律师工作报告

       四期项目
       污水处理   武汉施普瑞环保
9                                     四期项目污水处理工程         763.04     2019.4.18        否
       工程总承     工程有限公司
       包合同
                  吴江市林森空调   新沟基地联合生产车间和质检
       合同协议
10                净化工程有限公   车间净化工程和机电安装总包      2,731      2020.5.14        否
         书
                        司                   工程
       消防工程   武汉安泰智能系
11                                        新沟基地消防项目          616       2020.1.16        否
         合同     统工程有限公司
                                   新沟基地室外管网、道路、门
       建设工程   武汉龙鑫建设集
12                                 房、围墙、消防应急水池、事      1,020       2020.4.2        否
       施工合同     团有限公司
                                           故应急水池
       设备采购   河北冀能化工设
13                                            发酵罐               2,260      2020.5.16        否
         合同       备有限公司
       中药提取
                  湖北中房建设工
       车间施工                    中药提取车间主体建筑及内外
14                程总承包有限公                                   1,566       2020.5.8        否
       总承包合                              装饰
                        司
         同

       设备采购   上海成界制药设   投料除尘机组、直桶型提取罐
15                                                                 1,040       2020.6.1        否
         合同       备有限公司                 等


           2、销售合同

           发行人与主要集团客户签订年度《集团采购合同》,与主要经销商签订年度
       《兽药经销合同》,报告期内,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1)集团客户

                                                                                              是否履
序号       合同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有效期
                                                                                              行完毕
                         江苏和佑瑞安农   支乐静、复方阿莫西林粉、均崩、    2017.7.5 至
 1         购销合同                                                                             是
                         业发展有限公司           板青颗粒等产品             2018.6.30
                         中粮肉食投资有                                     2016.11.1 至
 2       兽药采购合同                      均崩、支乐静、治嗽静等产品                           是
                             限公司                                          2017.10.31
        动保产品购销合   威海环山农牧投   动保产品(化药/疫苗/器械设      2017.2.7 至
 3                                                                                              是
              同           资有限公司                 备)                   2018.2.6
                         江西正邦养殖有                                     2017.1.1 至
 4         采购合同                               发行人主要产品                                是
                             限公司                                         2017.12.31
                                          30%氟苯尼考注射液、氟苯尼考粉、
                         汉世伟食品集团                                   2016.11.1 至
 5       产品购销协议                     泰万菌素、延胡索酸泰妙菌素预混                        是
                           有限公司                                        2017.10.31
                                                 剂、盐酸多西环素
 6      药物疫苗采购合   广东温氏食品集     新一代万特肺灵和 5%治嗽静       2017.5.1 至         是


                                            3-3-2-117
                                                                                律师工作报告

          同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1
                      兰州正大食品有
7     产品订购合同                      20%酒石酸乙酰异戊酰泰乐菌素           2017.8.2         是
                          限公司
                                       支乐静(包衣)、10%盐酸多西环素
                      广东德兴食品股
8       销售合同                       (1000g)、万特斐灵(1000g)等        2017.10.31        是
                        份有限公司
                                                     产品
     疫苗、药品中标   新希望六和股份   30%新一代万特肺灵(100ml)、20%
9                                                                                 -            是
     通知书及确认函     有限公司                  治嗽静
                      上海沁侬牧业科                                         2017.1.1 至
10      采购合同                               发行人主要产品                                  是
                        技有限公司                                           2017.12.31
                      汉世伟食品集团   氟苯尼考粉、氟苯尼考注射液、附       2017.12.12 至
11    兽药采购合同                                                                             是
                        有限公司                   优特乐                    2018.12.31
                      江西正邦养殖有                                        2017.12.1 至
12    兽药采购合同                             发行人主要产品                                  是
                          限公司                                             2018.11.30
                      中粮肉食投资有                                         2018.1.1 至
      兽药采购合同                             发行人主要产品                                  是
                          限公司                                              2018.2.28
13
                      中粮肉食投资有   20%氟苯尼考、达安、富乐克、治        2018.3.1.至
      兽药采购合同                                                                             是
                          限公司                    嗽静                     2018.8.31
                      江苏和佑瑞安农   支乐静、复方阿莫西林粉、均崩、        2017.7.5 至
14      购销合同                                                                               是
                      业发展有限公司           板青颗粒等产品                 2018.6.30
     兽医药械采购合   广西扬翔股份有   20%替米考星预混剂、10%盐酸多西        2018.1.2 至
                                                                                               是
           同             限公司            环素可溶性粉等产品                2018.6.30
15
     兽医药械采购合   广西扬翔股份有   复方阿莫西林粉、10%盐酸多西环         2018.6.1 至
                                                                                               是
           同             限公司               素注射液等产品                2018.12.31
     动保产品买卖合   威海环山农牧投   动保产品(化药/疫苗/器械设         2018.2.23 至
16                                                                                             是
           同           资有限公司                 备)                      2019.2.22
                      洛阳正大食品有
17     订货通知单                      卡巴匹林钙可溶性粉、氟苯尼考粉        2018.8.21         是
                          限公司
                                       30%氟苯尼考注射液、20%水溶氟苯
                      广西新希望六和                                         2018.1.1 至
18    兽药采购合同                     尼考粉、支乐静(水溶)、复方阿                          是
                        养殖有限公司                                         2018.12.31
                                                  莫西林粉
     药物疫苗采购合   广东温氏食品集                                         2018.5.1 至
19                                              治嗽静等产品                                   是
           同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1
                      上海沁侬牧业科   20%氟苯尼考可溶性粉、新附优特
20      采购合同                                                                  -            是
                        技有限公司          乐、新霉吸安等产品
     兽医药械采购合   广西扬翔股份有   支乐静、复方阿莫西林、10%盐酸         2019.1.1 至
21                                                                                             是
           同             限公司           多西环素可溶性粉等产品            2019.12.31
                      广西新希望六和   30%氟苯尼考注射液、20%治嗽静等        2019.1.1 至
22    兽药采购合同                                                                             是
                        养殖有限公司                产品                     2019.12.31
                      河北正大畜禽有
23      购销合同                       30%均崩(500g)、20%治嗽静(500g)    2019.12.17        是
                          限公司
                      江苏立华牧业股                                         2019.1.1 至
24    药品合作协议                       治嗽静、新附优特乐等产品                              是
                        份有限公司                                           2019.12.31

                                         3-3-2-118
                                                                                    律师工作报告

                             汉世伟食品集团    30%氟苯尼考注射液、附优特乐      2018.10.1 至
             兽药采购合同                                                                           是
                               有限公司               (10ml)等产品             2019.9.30
    25
                             汉世伟食品集团   复方阿莫西林粉(250g)、20%氟苯   2019.11.1 至
             兽药采购合同                                                                           否
                               有限公司           尼考粉(500g)等产品           2020.10.30
                             临桂县利源科技      50%盐酸多西环素可溶性粉
                                                                                2019.2.12 至
    26       兽药采购合同    养殖有限责任公   (500g)、50%附优特乐(100g)等                       是
                                                                                 2019.8.16
                                   司                      产品
                             江西正邦养殖有                                     2018.12.1 至
    27         采购合同                       20%治嗽静、20%氟苯尼考粉等产品                        是
                                 限公司                                          2019.11.30
                                                                                2018.12.20 至
            动保产品买卖合   威海环山农牧投   动保产品(化药、疫苗)、生产用
    28                                                                          下次双方重新        是
                  同           资有限公司           器械(含试剂盒)
                                                                                  签订之日
                             上海沁侬牧业科                                      2019.1.1 至
    29       兽药采购合同                      均崩、支乐静、治嗽静等产品                           是
                               技有限公司                                        2019.12.31
                             和盛食品集团有                                     2019.3.16 至
    30       药品合作协议                      均崩、新回素、治嗽静等产品                           是
                                 限公司                                          2020.3.19
            兽医药械采购合   广西扬翔股份有   支乐静、复方阿莫西林、10%盐酸      2020.1.1 至
    31                                                                                              否
                  同             限公司           多西环素可溶性粉等产品         2020.12.31
                             青岛新牧益弘商   盐酸多西环素可溶性粉、支乐静       2019.8.1 至
    32       兽药采购合同                                                                           否
                               贸有限公司           (水溶)等产品                2020.7.31
                             江西正邦养殖有                                     2019.12.1 至
    33       年度采购合同                             发行人主要产品                                否
                                 限公司                                          2020.11.30
                             汉世伟食品集团   复方阿莫西林粉(250g)、20%氟苯   2019.11.1 至
    34       兽药采购合同                                                                           否
                               有限公司           尼考粉(500g)等产品           2020.10.30
                             福建圣龙发展股                                      2019.9.1 至
    35       采购框架协议                             发行人主要产品                                否
                               份有限公司                                        2021.12.31
                             临桂县利源科技      50%盐酸多西环素可溶性粉
                                                                                 2020.1.1 至
    36       药品采购合同    养殖有限责任公   (500g)、50%附优特乐(100g)等                       否
                                                                                 2020.12.31
                                   司                      产品
            药品(疫苗)购   河南正大畜禽有
    37                                              阿莫西林可溶性粉              2020.4.3          是
                售合同           限公司
                             江苏立华牧业股                                      2020.1.4 至
    38       猪药合作协议                         治嗽静、支乐静等产品                              否
                               份有限公司                                         2020.6.30
                                                                                2019.12.31 至
            动保产品买卖合   威海环山农牧投   动保产品(化药、疫苗)、生产用
    39                                                                          下次双方重新        否
                  同           资有限公司           器械(含试剂盒)
                                                                                  签订之日
            年度动保采购合   广州市益豚猪业   回力克、新回素、新附优特乐等产    2020.4.17 至
    40                                                                                              否
                  同           投资有限公司                 品                   2021.4.17

               (2)经销商

序                  经销商                                         销售目标/                       是否履
         合同名称            经销地区           销售产品                        合同有效期
号                  名称                                           金额(万元)                    行完毕
1        兽药经销   郑州合   河南省     治嗽静、支乐静、富乐克、       150       2017.1.1 至         是

                                                3-3-2-119
                                                                               律师工作报告

       合同      之生                      并可清等产品                      2017.12.31
     兽药经销   杭州益                                                       2017.1.1 至
2                          浙江省         发行人主要产品           500                        是
       合同       佳                                                         2017.12.31
     兽药经销   临沂诺   山东省临沂   支乐静、均崩、10%盐酸多                2017.1.1 至
                                                                   240                        是
       合同       科堂       市         西环素、富乐克等产品                 2017.12.31
3                                     万特肺灵粉剂、万特肺灵可
     兽药经销   临沂诺   山东省临沂                                          2017.1.1 至
                                      溶性粉、绿益态、并可清等     260                        是
       合同       科堂       市                                              2017.12.31
                                                产品
     工业品买   济南新                酒石酸乙酰异戊酰泰乐菌
4                         单笔订单                                 184       2017.12.18       是
     卖合同       飞润                        素原料
                                      万特肺灵粉剂、万特肺灵可
     兽药经销   东台新   江苏省盐城                                          2017.1.1 至
5                                     溶性粉、绿益态、并可清等     200                        是
       合同       曹     市、南通市                                          2017.12.31
                                                产品
                                      万特肺灵粉剂、万特肺灵可
     兽药经销   海口天                                                       2017.1.1 至
                           海南省     溶性粉、绿益态、并可清等     300                        是
       合同       蓬                                                         2017.12.31
6                                               产品
     兽药经销   海口天                支乐静、均崩、10%盐酸多                2017.1.1 至
                           海南省                                  200                        是
       合同       蓬                    西环素、富乐克等产品                 2017.12.31
     代销授权   北京日                                                       2017.1.1 至
7                         网络销售        发行人主要产品            -                         是
     合作协议     普乐                                                       2017.12.31
                                      万特肺灵粉剂、万特肺灵可
     兽药经销   昆明乐                                                       2017.1.3 至
8                          云南省     溶性粉、绿益态、并可清等     360                        是
       合同       联                                                         2017.12.31
                                                产品
                                      万特肺灵粉剂、万特肺灵可
     兽药经销   阳春丰   广东省阳江                                          2017.1.1 至
9                                     溶性粉、绿益态、并可清等     250                        是
       合同       盛         市                                              2017.12.31
                                                产品
                                      万特肺灵粉剂、万特肺灵可
     兽药经销   安阳顺   河南省安阳                                          2017.1.1 至
10                                    溶性粉、绿益态、并可清等     200                        是
       合同       益         市                                              2017.12.31
                                                产品
     兽药经销   郑州合                新附优特乐、均崩、10%盐                2018.1.1 至
11                         河南省                                   -                         是
       合同       之生                酸多西环素、富乐克等产品               2018.12.31
     工业品买   济南新
12                        单笔订单        酒石酸泰万菌素            88       2018.12.8        是
     卖合同       飞润
     兽药经销   武汉启                                                       2018.1.1 至
13                          全国            水产类产品             600                        是
       合同       新盛                                                       2018.12.31
                         山东省临沂 万特肺(斐)灵粉剂、万特
     兽药经销   临沂诺                                                       2018.1.1 至
                         市、日照市、 肺(斐)灵可溶性粉、绿益       400                        是
       合同       科堂                                                       2018.12.31
                           枣庄市        态、并可清等产品
14
                         山东省临沂
     兽药经销   临沂诺                支乐静、均崩、10%盐酸多                2018.1.1 至
                         市、日照市、                              400                        是
       合同       科堂                  西环素、富乐克等产品                 2018.12.31
                           枣庄市
     工业品买
15              昌黎堂    单笔订单     酒石酸泰万菌素原料药      42 万美元    2018.4.4        是
     卖合同

                                             3-3-2-120
                                                                            律师工作报告

     2018 年
     度日普乐   北京日                                                    2018.1.1 至
16                        网络销售        发行人主要产品           -                       是
     代销授权     普乐                                                    2018.12.31
     合作协议
                                      万特肺灵粉剂、万特肺灵可
     兽药经销   阳春丰   广东省阳江                                       2018.1.1 至
                                      溶性粉、绿益态、并可清等    360                      是
       合同       盛         市                                           2018.12.31
17                                              产品
     兽药经销   阳春丰   广东省阳江   支乐静、均崩、10%盐酸多             2018.1.1 至
                                                                  240                      是
       合同       盛         市         西环素、富乐克等产品              2018.12.31
     兽药经销   杭州益                                                    2018.1.1 至
18                         浙江省         发行人主要产品         1,000                     是
       合同       佳                                                      2018.12.31
                                      万特肺(斐)灵粉剂、万特
     兽药经销   昆明乐                                                    2018.1.1 至
                           云南省     肺(斐)灵可溶性粉、绿益    300                      是
       合同       联                                                      2018.12.31
19                                        态、并可清等产品
     兽药经销   昆明乐                支乐静、均崩、10%盐酸多             2018.1.1 至
                           云南省                                 500                      是
       合同       联                    西环素、富乐克等产品              2018.12.31
                浙江融
20   收购合同             单笔订单        酒石酸泰万菌素          83      2018.11.7        是
                  易通
     工业品买   郑州广
21                        单笔订单        酒石酸泰万菌素          170     2019.6.25        是
     卖合同       源
     兽药经销   杭州益                                                    2019.1.1 至
22                         浙江省         发行人主要产品          600                      是
       合同       佳                                                      2019.12.31
     兽药经销   昆明乐                万特斐灵、乎必治、新附优            2019.1.1 至
23                         云南省                                 350                      是
       合同       联                    特乐、并可清等产品                2019.12.31
     兽药经销   武汉启                                                    2019.1.1 至
24                          全国            水产类产品           1,200                     是
       合同       新盛                                                    2019.12.31
     2019 年
     度日普乐   北京日                                                    2019.1.1 至
25                        网络销售        发行人主要产品           -                       是
     代销授权     普                                                      2019.12.31
     合作协议
     兽药经销   安阳顺   河南省安阳   万特斐灵、乎必治、新附优            2019.1.1 至
26                                                                600                      是
       合同       益         市         特乐、并可清等产品                2019.12.31
     兽药经销   潍坊华   山东省潍坊   万特斐灵、乎必治、新附优            2019.1.1 至
27                                                                200                      是
       合同       邦         市         特乐、并可清等产品                2019.12.31
     工业品买   石家庄
28                        单笔订单        酒石酸泰万菌素          72      2019.11.27       是
     卖合同       鲁正
     兽药经销   阳春丰   广东省阳江   万特斐灵、乎必治、新附优            2019.1.1 至
29                                                                600                      是
       合同       易盛       市         特乐、并可清等产品                2019.12.31
     工业品买   山东民
30                        单笔订单        酒石酸泰万菌素         143.25   2019.10.8        是
     卖合同       术




                                             3-3-2-121
                                                                                    律师工作报告

     2020 年
     度日普乐   北京日                                                           2020.1.1 至
31                        网络销售          发行人主要产品              -                          否
     代销授权     普乐                                                           2020.12.31
     合作协议
     工业品买   山东民                 阿莫西林粉、硫酸新霉素、
32                        单笔订单                                    92.85        2020.3.7        是
     卖合同       术                       氟苯尼考(粉剂)
                杭州东
33   收购合同             单笔订单          酒石酸泰万菌素              73        2020.3.17        是
                  瑞
     工业品买   南京利                 阿莫西林原粉、硫酸新霉
34                        单笔订单                                     94.7        2020.3.4        是
     卖合同       牧                     素、氟苯尼考(粉剂)
     兽药经销   潍坊华   山东省潍坊    万特斐灵、乎必治、新附优                  2020.1.1 至
35                                                                     500                         否
       合同       邦         市          特乐、并可清等产品                      2020.12.31
     兽药经销   众盛兽   河南省鹤壁    万特斐灵、乎必治、新附优                  2020.1.1 至
36                                                                     260                         否
       合同       药         市          特乐、并可清等产品                      2020.12.31
     兽药经销   昆明乐                 万特斐灵、乎必治、新附优                  2020.1.1 至
37                         云南省                                      480                         否
       合同       联                     特乐、并可清等产品                      2020.12.31
     禽药经销   唐山泰   河北省唐山    板青颗粒、加德美、并可清、                2020.1.1 至
                                                                        80                         否
       合同       农         市            新附优特乐等产品                      2020.12.31
38
     兽药经销   唐山泰   河北省唐山    万特斐灵、乎必治、新附优                  2020.1.1 至
                                                                       100                         否
       合同       农         市          特乐、并可清等产品                      2020.12.31
     兽药经销   辛集中   河北省辛集    万特斐灵、乎必治、新附优                  2020.1.1 至
39                                                                      70                         否
       合同       兴         市          特乐、并可清等产品                      2020.12.31
     工业品买   郑州广
40                        单笔订单          酒石酸泰万菌素              65         2020.5.6        是
     卖合同       源

            3、借款合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签订的涉及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借款合同情况如
       下:

                                                                                                   是否
序                       贷款   借款   借款金额
        合同名称                                       利率       合同期限        担保情况         履行
号                         人     人   (万元)
                                                                                                   完毕
                                                                                《最高额抵押合
                                                                               同》(编号为应农
                         应城                                                        商陈河
     《流动资金借款
                         农商                        首次执行                    2016111601-1、
     合同》(编号为应           湖北                            2017.3.24 至
1                        行陈            1,500       年利率为                  《保证合同》(编     是
         农商陈河               回盛                             2018.3.23
                         河支                          4.35%                    号为应农商陈河
     2016111601 号)
                         行                                                    2016111601-2、应
                                                                                   农商陈河
                                                                                2016111601-3)
2    《流动资金借款      应城   湖北     1,500       首次执行   2018.1.18 至   《最高额抵押合       是


                                                 3-3-2-122
                                                                                 律师工作报告

    合同》(编号为应   农商   回盛               年利率为      2019.1.17    同》(编号为应农
        农商陈河       行陈                        4.35%                          商陈河
    2018011001 号)    河支                                                  2016111601-1)、
                       行                                                   《保证合同》(编
                                                                             号为应农商陈河
                                                                            2018011001-1、应
                                                                                农商陈河
                                                                             2018011001-2)
                                                 固定利率
                                                 (按照每
                                                                           《最高额保证合
                                                 笔借款提
                                                                           同》(编号为应农
                                                 款日前一
     《流动资金借款    中国                                                   最高额保证
                                                 工作日的     12 个月(自
     合同》(编号为    农行   湖北                                          [2018]001 号)、
3                                    1,300       1 年期 LPR   第一笔借款                        是
    420101201800002    应城   回盛                                         《最高额抵押合
                                                     加       发放日起算)
         37)          支行                                                  同》(编号为
                                                  26.75bp
                                                                           421006201800003
                                                 确定,直
                                                                                  45)
                                                 到借款到
                                                   期日)
                                                 固定利率
                                                 (按照每
                                                                            《最高额保证合
                                                 笔借款提
                                                                            同》(编号为应农
                                                 款日前一
     《流动资金借款    中国                                   12 个月(自      最高额保证
                                                 工作日的
     合同》(编号为    农行   湖北                            第一笔借款     [2018]001 号)、
4                                    1,000       1 年期 LPR                                     是
    420101201800023    应城   回盛                            发放之日起    《最高额抵押合
                                                     加
         16)          支行                                       算)        同》(编号为
                                                  25.75bp
                                                                            421006201800040
                                                 确定,直
                                                                                   62)
                                                 到借款到
                                                   期日)
                                                                            《保证合同》(编
                                                                            号为应农商陈河
                                                 首次执行
                       应城                                                   2019010301-1
    《流动资金借款                               年利率为
                       农商                                   36 个月(自   号、应农商陈河
    合同》(编号为应          湖北               4.35%,借
5                      行陈          1,100                    实际放款日      2019010301-2      是
        农商陈河              回盛               款期限内
                       河支                                     起算)      号)、 最高额抵押
      2019010301)                               的利率保
                       行                                                   合同》(编号为应
                                                  持不变
                                                                                农商陈河
                                                                            2016111601-1)
                                                                            《最高额保证合
    《国内信用证融     中信
                                                                            同》(编号为 2016
    资主协议》(编号   银行   发行                            2018.7.2 至
6                                    1,500           -                      鄂银最保第 2762     是
    为 2018 鄂银国内   武汉   人                               2019.7.2
                                                                            号、2018 鄂银最
    证字第 0070 号)   分行
                                                                            保字第 1650 号、

                                             3-3-2-123
                                                                                 律师工作报告

                                                                            2019 鄂银最保第
                                                                            203 号)、《最高额
                                                                            抵押合同》(编号
                                                                            为 2015 鄂银最抵
                                                                             第 419 号、2015
                                                                             鄂银最抵第 405
                                                                            号、2017 鄂银最
                                                                               抵第 149 号)
                                                                             《最高额不可撤
                                                 固定利率
                                                                            销担保书》(编号
                                                 (以定价
                                                                                     为
                                                 日前一个
                                                                            127XY2019004376
                                                 工作日全
                                                                                   01、
     《固定资产借款    招商                      国银行间
                                                                            127XY2019004376
     合同》(编号为    银行   发行               同业拆借    2019.5.21 至
7                                    6,000                                  02)、 最高额抵押    否
    127HT2019057277    武汉   人                 中心公布     2022.5.20
                                                                             合同》(编号为
           )          分行                      的借款基
                                                                            127XY2019004376
                                                 础利率为
                                                                            03)、 最高额质押
                                                 基准利率
                                                                             合同》(编号为
                                                 加 171 个
                                                                            127XY2019004376
                                                 基本点)
                                                                                   04)
                                                                             《最高额保证合
                                                                            同》(编号为 2019
                                                                             鄂银最保第 203
    《国内信用证融     中信                                                 号)、 最高额抵押
    资主协议》(编号   银行   发行                           2019.6.17 至     合同》(编号为
8                                    2,000           -                                           否
    为 2019 鄂银国内   武汉   人                              2021.6.16     2017 鄂银最抵第
    证字第 0061 号)   分行                                                 149 号、2018 鄂银
                                                                            最抵第 0059 号、
                                                                            2018 鄂银最抵第
                                                                                  0058 号)
    《国内信用证融     中信
    资主协议》(编号   银行   湖北                           2019.6.21 至
9                                    2,000           -                              -            否
    为 2019 鄂银国内   武汉   回盛                            2021.6.20
    证字第 0063 号)   分行
                                                 固定利率
                                                                            《最高额保证合
                                                 (按照每
                                                                            同》(编号为应农
                                                 笔借款提
     《流动资金借款    中国                                                    最高额保证
                                                 款日前一
1    合同》(编号为    农行   湖北                           2019.12.5 至    [2019]001 号)、
                                     3,000       日的 1 年                                       否
0   420101201900046    应城   回盛                            2020.12.4     《最高额抵押合
                                                 期 LPR 加
         35)          支行                                                   同》(编号为
                                                 33bp 确
                                                                            421006201900063
                                                 定,借款
                                                                                   38)
                                                 利率在借

                                             3-3-2-124
                                                                                律师工作报告

                                                款期限内
                                                固定不
                                                变,直到
                                                借款到期
                                                  日)
                                                固定利率
                                                (按照每
                                                笔借款提
                                                款日前一
                                                日的 1 年
                                                                           疫情结束后及时
     《流动资金借款   中国                      期 LPR 减
                                                                           追加公司实际控
1    合同》(编号为   农行   湖北               100bp 确    2020.3.3 至
                                    2,000                                  制人张卫元及发      否
1   420101202000006   应城   回盛               定,借款     2021.3.2
                                                                           行人提供连带责
         75)         支行                      利率在借
                                                                             任保证担保
                                                款期限内
                                                 固定不
                                                变,直到
                                                借款到期
                                                  日)
                                                                            《最高额保证合
                                                                           同》(编号为 2020
                                                合同签订
                                                                            鄂银最保第 436
                                                日定价基
    《流动资金贷款    中信                                                 号)、 最高额抵押
                                                 础利率
1   合同》(编号为    银行   发行                           2020.5.13 至     合同》(编号为
                                    1,000       +50 基点                                       否
2   2020 鄂银贷第     武汉   人                              2021.5.13     2017 鄂银最抵第
                                                (1 个基
        712 号)      分行                                                 149 号、2018 鄂银
                                                   点
                                                                           最抵第 0058 号 、
                                                =0.01%)
                                                                           2018 鄂银最抵第
                                                                               0059 号 )
                                                合同项下
                                                贷款发放
                                                日前一日
                                                全国银行
                                                间同业拆
                      汉口                       借中心 1                  《最高额保证合
    《流动资金借款
1                     银行   发行               年期贷款    2020.5.15 至     同》(编号为
     合同》(编号为                 1,600                                                      否
3                     武昌   人                 市场报价     2021.5.15     D016001900D4、
    B01600200057)
                      支行                         利率                    D016001900D5)
                                                (LPR)加
                                                50 个基点
                                                 (注:1
                                                个基点为
                                                 0.01%)



                                            3-3-2-125
                                                                                    律师工作报告

             4、授信合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签订的授信合同情况如下:

                                                                                                   是否
序                    授信   受信   授信额度
       合同名称                                  合同期限                担保情况                  履行
号                      人     人   (万元)
                                                                                                   完毕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 2014
     《综合授信合     中信
                                                              鄂银最保第 1630 号、2015 鄂银最
      同》(编号为    银行   回盛              2014.7.30 至
1                                    1,868                     保第 2246 号、2016 鄂银最保第        是
     2014 鄂银信字    武汉   有限               2017.7.29
                                                              2762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编
       第 368 号)    分行
                                                               号为 2014 鄂银最抵第 488 号)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 2015
     《综合授信合     中信
                                                              鄂银最保第 2246 号、2016 鄂银最
      同》(编号为    银行   回盛              2015.7.21 至
2                                     500                     保第 2762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      是
     2015 鄂银信字    武汉   有限               2018.7.20
                                                              (编号为 2015 鄂银最抵第 405
       第 353 号)    分行
                                                                号、2014 鄂银最抵抵 488 号)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 2015
     《综合授信合     中信
                                                              鄂银最保第 2246 号、2016 鄂银最
      同》(编号为    银行   回盛              2015.7.21 至
3                                     500                     保第 2762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      是
     2015 鄂银信字    武汉   有限               2018.7.20
                                                              (编号为 2015 鄂银最抵第 405
       第 370 号)    分行
                                                                号、2014 鄂银最抵抵 488 号)
                      招商
     《授信协议》
                      银行
     (编号为 2017           发行              2017.9.29 至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
4                     创业           1,000                                                          是
       年创授字第            人                 2018.9.28       为 2017 年创保字第 0910 号)
                      街支
       0910 号)
                      行
     授信协议(编号   招商
           为         银行   发行               2018.8.8 至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
5                                    1,500                                                          是
     127XY20180237    武汉   人                  2021.8.7       为 127XY201802372901 )
         29)         分行
                                                              《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
     《最高额融资     华夏
                                                              WH35[个高保]20190001 号)、《最
     合同》(编号为   银行
                             发行              2019.1.23 至   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 WH35[高
6        WH35[融      临空           3,000                                                          是
                             人                2020.1.23 日   保]20190001)、最高额质押合同》
       资]20190001    港支
                                                                (编号为 WH35[高质]20190001
          号)        行
                                                                号、WH35[高质]20190002 号)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
                                                                  为 127XY201900437601、
      《授信协议》    招商
                                                              127XY201900437602)、《最高额抵
        (编号为      银行   发行              2019.2.21 至
7                                    8,000                            押合同》(编号为              否
     127XY20190043    武汉   人                 2022.2.20
                                                              127XY201900437603)、《最高额质
          76)        分行
                                                                      押合同》(编号为
                                                                    127XY201900437604)

                                               3-3-2-126
                                                                                      律师工作报告

                                                                  《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 2017
     《综合授信合     中信                                        鄂银最抵第 149 号)《最高额保证
      同》(编号为    银行    发行               2017.7.24 至     合同》(编号为 2016 鄂银最保第
8                                     2,000                                                           否
     2017 鄂银信字    武汉    人                  2020.7.24       2762 号、2018 鄂银最保字第 1650
       第 208 号)    分行                                        号、2019 鄂银最保第 203 号、2020
                                                                        鄂银最保第 436 号)
                                                                  《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 2018
     《综合授信合     中信
                                                                  鄂银最抵第 0059 号)、《最高额保
      同》(编号为    银行    发行                2018.7.9 至
9                                     1,600                       证合同》编号为 2018 鄂银最保字      否
     2018 鄂银信字    武汉    人                   2021.7.9
                                                                  第 1650 号、2019 鄂银最保第 203
      第 0082 号)    分行
                                                                    号、2020 鄂银最保第 436 号)
                                                                  《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 2018
     《综合授信合     中信
                                                                  鄂银最抵第 0058 号)、《最高额保
1     同》(编号为    银行    发行                2018.8.6 至
                                       400                        证合同》编号为 2018 鄂银最保字      否
0    2018 鄂银信字    武汉    人                   2020.7.24
                                                                  第 1650 号、2019 鄂银最保第 203
      第 0081 号)    分行
                                                                    号、2020 鄂银最保第 436 号)
      《授信协议》    招商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
1       (编号为      银行    发行               2020.2.21 至         为 127XY202000316104、
                                      5,000                                                           否
1    127XY20200031    武汉    人                  2023.2.20             127XY202000316105、
          61)        分行                                              127XY202000316106)
     《授信批复意     汉口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
1    见书》(编号为   银行    发行               2019.6.21 至
                                      3,000                       D016001900D4 号、D016001900D5       否
2    2019062100000    武昌    人                  2020.6.21
                                                                              号)
         046)        支行
     《信用项目审
     批意见通知书》   兴业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兴银
1    (编号为企业     银行    发行                2019.7.1 至     鄂保证字 1911 第 N005 号、兴银鄂
                                      3,000                                                           否
3        金融         武汉    人                  2020.12.30      保证字 1911 第 N006 号、兴银鄂保
     20190918000GM    分行                                            证字 1911 第 N007 号)
           )

             5、融资租赁合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签订正在履行的涉及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融资租
        赁合同情况如下:

序                     出租    承租   租赁成本     租赁                 租金总额                     签订
         合同名称                                            租赁利率                 担保情况
号                       人      人   (万元)     期限                 (万元)                     日期
                       平安                                  4.35%(中               《保证合同》
                                                   36 个
       《融资租赁合    国际                                  国人民银                 (编号为
                                                   月(自                                            2018
       同》(编号为    融资    湖北                            行公布   1,509.25   2018PAZL0104
1                                      1,768       起租                                              .11.
      2018PAZL01041    租赁    回盛                          的,并与      32       109-BZ-01、
                                                   日起                                               19
       09-ZL-01)      有限                                  租赁期间              2018PAZL0104
                                                   算)
                       公司                                  相对应的               109-BZ-02)、

                                                 3-3-2-127
                                                                                       律师工作报告

                                                              贷款基准              《保证函》(编
                                                              利率减少                  号为
                                                                0.4%)               2018PAZL0104
                                                                                    109-BZH-01)
                                                              4.75%(中               《保证合同》
                    平安
                                                              国人民银                 (编号为
                    点创                            36 个
      《融资租赁合                                              行公布              2019PAZL[DC]
                    国际                            月(自                                            2019
      同》(编号为              湖北                          的,并与   697.5989   0100428-BZ-0
 2                  融资                 650        起租                                              .8.3
     2019PAZL[DC]0              回盛                          租赁期间      57           1、
                    租赁                            日起                                               0
     100428-ZL-01)                                           相对应的              2019PAZL[DC]
                    有限                            算)
                                                              贷款基准              0100428-BZ-0
                    公司
                                                                利率)                    2)
                                                              4.75%(中               《保证合同》
                    平安
                                                              国人民银                 (编号为
                    点创                            36 个
      《融资租赁合                                              行公布              2019PAZL[DC]
                    国际                            月(自                                            2019
      同》(编号为              发行                          的,并与   988.4440   0100806-BZ-0
 3                  融资                1,246       起租                                              .12.
     2019PAZL[DC]0                人                          租赁期间      63           1、
                    租赁                            日起                                               20
     100806-ZL-01)                                           相对应的              2019PAZL[DC]
                    有限                            算)
                                                              贷款基准              0100806-BZ-0
                    公司
                                                                利率)                    2)

              6、质押合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签订的涉及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质押合同情况如
       下:

     质押权                                                              担保最高                     是否
序             债务   质押人/
     人/质                             合同名称               合同期限   额度(万       质押物        履行
号               人   出质人
       权人                                                                元)                       完毕
                                                                                    3,306.98 万元
     华夏银                      《最高额质押合同》                                 应收账款质押
               发行                                      2019.1.23 至
1    行临空           发行人     (编号为 WH35[高                          3,000     清单[编号为       是
                 人                                       2020.1.23
     港支行                      质]20190001 号)                                   WH35(高质)
                                                                                    20190001-清]
                                                                                      应收账款
                                                                                    3,080.408694
     华夏银                      《最高额质押合同》                                 万元(质押清
               发行                                      2019.1.23 至
2    行临空           发行人     (编号为 WH35[高                          3,000      单编号为         是
                 人                                      2020.1.23 日
     港支行                      质]20190002 号)                                      WH35[高
                                                                                    质]20190002-
                                                                                        清 1)
     招商银                      《最高额质押合同》      本合同生效                 发行人对郑州
               发行
3    行武汉           发行人         (编号为            之日起至《授      8,000    市合之生商贸       否
                 人
       分行                     127XY201900437604)      信协议》项下               有限公司、汉

                                                  3-3-2-128
                                                                                   律师工作报告

                                                         授信债权诉              世伟食品集团
                                                         讼时效届满              有限公司、江
                                                           之日                  西正邦养殖有
                                                                                 限公司、中粮
                                                                                 肉食投资有限
                                                                                 公司、广西扬
                                                                                 翔股份有限公
                                                                                 司、江苏和佑
                                                                                 瑞安农业发展
                                                                                 有限公司因销
                                                                                 售药品产生的
                                                                                 全部应收账款
                                                                                 (包括已发生
                                                                                   或将要发生
                                                                                     的)

            7、抵押合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情况如下:

            债   抵                                         担保最                                是否
序   抵押
            务   押        合同名称           合同期限      高额度            抵押财产            履行
号   权人
            人   人                                         (万元)                              完毕
                                                                       回盛有限的房产和土地使
                                                                       用权,土地证号为东国用
     中信   回   回                                                    (2006)第 150605055 号,
                      《最高额抵押合同》
     银行   盛   盛                          2014.7.30 至              房产所有权证号为武房权
1                     (编号为 2014 鄂银最                   1,868                                 是
     武汉   有   有                           2017.7.29                证东字第 2009001559 号、
                          抵第 488 号)
     分行   限   限                                                        武房权证东字第
                                                                       2009001560 号、武房权证
                                                                         东字第 2010003882 号
     中信   回
                 施   《最高额抵押合同》                               施比龙房产,房产证号为
     银行   盛                               2015.7.21 至
2                比   (编号为 2015 鄂银最                    500      浏房权证字第 00053150       是
     武汉   有                                2018.7.20
                 龙       抵第 405 号)                                          号
     分行   限
     中信   回
                 施   《最高额抵押合同》                               施比龙土地使用权,土地
     银行   盛                               2015.7.21 至
3                比   (编号为 2015 鄂银最                    500      证号为浏国用(2006)第      是
     武汉   有                                2018.7.20
                 龙       抵第 419 号)                                        2570 号
     分行   限




                                               3-3-2-129
                                                                               律师工作报告

                                                                   湖北回盛不动产,不动产
                                                                   权证号为鄂(2016)应城
                                                                     市不动产权第 0000001
                                                                   号、鄂(2016)应城市不
                                                                   动产权第 0000002 号、鄂
    应城                                                           (2016)应城市不动产权
           湖   湖
    农商             《最高额抵押合同》     2016.11.16             第 0000003 号、鄂(2016)
           北   北
4   行陈             (编号为应农商陈河         至         1,500       应城市不动产权第        是
           回   回
    河支               2016111601-1)       2021.11.16             0000004 号、鄂(2016)
           盛   盛
      行                                                               应城市不动产权第
                                                                   0000005 号、鄂(2016)
                                                                       应城市不动产权第
                                                                   0000006 号、鄂(2016)
                                                                       应城市不动产权第
                                                                           0000007 号
    中国   湖   湖                                                 湖北回盛的不动产,不动
                      《最高额抵押合同》
    农行   北   北                          2018.1.16 至           产权证号为鄂(2017)应
5                         (编号为                         2,240                               是
    应城   回   回                           2023.1.15                 城市不动产权第
                     42100620180000345)
    支行   盛   盛                                                   0002866-0002879 号
                                                                   湖北回盛的房地产(清单
                                                                   名称及编号为房地产抵押
                                                                            清单
    中国   湖   湖
                      《最高额抵押合同》                           42100620180004062-1),
    农行   北   北                          2018.7.26 至
6                         (编号为                         1,830   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17)    是
    应城   回   回                           2023.7.15
                     42100620180004062)                              应城市不动产权第
    支行   盛   盛
                                                                     0002866、0002867、
                                                                     0002868、0002869、
                                                                     0002870、0002877 号
                                                                   发行人的不动产,不动产
                                                                   权证号为鄂(2017)武汉
    中信                                                             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
           发   发   《最高额抵押合同》
    银行                                    2017.7.24 至           0027784 号、鄂(2017)
7          行   行   (编号为 2017 鄂银最                  1,300                               否
    武汉                                     2020.7.24             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
           人   人       抵第 149 号)
    分行                                                           0027785 号、鄂(2017)
                                                                   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
                                                                         0027786 号
                                                                   施比龙的房产和土地,房
    中信
           发   施   《最高额抵押合同》                              产证号为浏房权证字第
    银行                                    2018.7.9 至
8          行   比   (编号为 2018 鄂银最                  1,600   00053150 号,土地证号为     否
    武汉                                     2021.7.9
           人   龙     抵第 0059 号)                               浏国用(2006)第 2570
    分行
                                                                              号




                                              3-3-2-130
                                                                                      律师工作报告

                                                                          发行人的不动产,不动产
                                                                          权证号为鄂(2017)武汉
     中信                                                                   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
            发     发    《最高额抵押合同》
     银行                                       2018.8.6 至               0027784 号、鄂(2017)
9           行     行    (编号为 2018 鄂银最                    400                                 否
     武汉                                        2020.7.24                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
            人     人      抵第 0058 号)
     分行                                                                 0027785 号、鄂(2017)
                                                                          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
                                                                                0027786 号
                                                本合同生效
     招商                                       之日至《授信              发行人的不动产,不动产
            发     发     《最高额抵押合同》
     银行                                       协议》项下授              权证号为鄂(2017)武汉
10          行     行         (编号为                          2,232                                否
     武汉                                       信债权诉讼                  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
            人     人    127XY201900437603)
     分行                                       时效届满之                      0046042 号
                                                    日
                                                                          湖北回盛房地产(不动产
                                                                          权证编号为鄂[2016]应城
                                                                            市不动产权第 0000001
                                                                          号、鄂[2016]应城市不动
                                                                            产权第 0000002 号、鄂
                                                                          [2016]应城市不动产权第
                                                                          0000003 号、鄂[2016]应
                                                                          城市不动产权第 0000004
     中国   湖     湖
                          《最高额抵押合同》                              号、鄂[2016]应城市不动
     农行   北     北                           2019.12.5 至
11                            (编号为                         5,036.80     产权第 0000005 号、鄂    否
     应城   回     回                            2022.12.4
                         42100620190006338)                              [2016]应城市不动产权第
     支行   盛     盛
                                                                          0000006 号、鄂[2016]应
                                                                          城市不动产权第 0000007
                                                                          号、鄂[2018]应城市不动
                                                                            产权第 0001296 号、鄂
                                                                          [2018]应城市不动产权第
                                                                          0001297 号、鄂[2018]应
                                                                          城市不动产权第 0001298
                                                                                    号)

            8、保证合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签订的涉及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保证合同情况如
       下:

                        保                                     担保最                                是否
序   债权   债务
                        证             合同名称                高额度      保证期间     签订日期     履行
号     人     人
                        人                                     (万元)                              完毕




                                                  3-3-2-131
                                                                               律师工作报告

    中信                                                        自主合同项下
    银行   回盛   张卫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            债务履行期限
1                                                       3,000                    2016.9.26    是
    武汉   有限   元        2016 鄂银最保第 2762 号)            届满之日起两
    分行                                                            年
    中信                                                        自主合同项下
    银行   发行   张卫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             债务履行期限
2                                                       4,000                    2018.8.3     是
    武汉   人     元      2018 鄂银最保字第 1650 号)            届满之日起两
    分行                                                            年
                                                                自本担保书生
                                                                效之日起至
                                                                《授信协议》
    招商
                                                                项下每笔贷款
    银行
           发行   张卫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           或其他融资或
3   创业                                                1,000                    2017.9.30    是
           人     元     为 2017 年创保字第 0910 号)           贵行受让的应
    街支
                                                                收账款债权的
    行
                                                                到期日或每笔
                                                                垫款的垫款日
                                                                  另加两年
                                                                自本担保书生
                                                                效之日起至
                                                                《授信协议》
    招商                                                        项下每笔贷款
    银行   发行   张卫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           或其他融资或
4                                                       1,500                    2018.8.27    是
    武汉   人     元         为 127XY201802372901)             贵行受让的应
    分行                                                        收账款债权的
                                                                到期日或每笔
                                                                垫款的垫款日
                                                                  另加三年
    中国          发行                                          借款合同约定
    农行   湖北   人、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应农           的债务履行期
5                                                       2,200                    2018.1.16    是
    应城   回盛   张卫     最高额保证[2018]001 号)             限届满之日起
    支行          元                                                两年
    应城
    农商                                                        借款合同期限
           湖北   发行   《保证合同》编号为应农商陈河
6   行陈                                                1,100   届满之次日起     2019.1.3     是
           回盛   人           2019010301-1 号)
    河支                                                            三年
    行
    应城
    农商                                                        借款合同期限
           湖北   张卫   《保证合同》编号为应农商陈河
7   行陈                                                1,100   届满之次日起     2019.1.3     是
           回盛   元           2019010301-2 号)
    河支                                                            三年
    行
8   应城   湖北   回盛   《保证合同》编号为应农商陈河   1,500   借款合同期限    2016.11.16    是


                                            3-3-2-132
                                                                                律师工作报告

     农商   回盛   有限         2016111601-2)                   届满之次日起
     行陈                                                            两年
     河支
     行
     应城
                   张卫
     农商                                                        借款合同期限
            湖北   元、   《保证合同》编号为应农商陈河
9    行陈                                                1,500   届满之次日起    2016.11.16    是
            回盛   余姣         2016111601-3)
     河支                                                            两年
                   娥
     行
     应城
     农商                                                        借款合同期限
            湖北   发行   《保证合同》编号为应农商陈河
10   行陈                                                1,500   届满之次日起     2018.1.10    是
            回盛   人           2018011001-1)
     河支                                                            两年
     行
     应城
     农商                                                        借款合同期限
            湖北   张卫   《保证合同》编号为应农商陈河
11   行陈                                                1,500   届满之次日起     2018.1.10    是
            回盛   元           2018011001-2)
     河支                                                            两年
     行
                                                                 自本合同签署
     平安                                                        之日至《融资
     国际                                                        租赁合同》及
     融资   湖北   发行       《保证合同》(编号为               相关合同、协
12                                                       1,768                   2018.11.19    否
     租赁   回盛   人       2018PAZL0104109-BZ-01)              议和书面文件
     有限                                                        项下主债务履
     公司                                                        行期届满之日
                                                                   起两年
                                                                 自本合同签署
     平安                                                        之日至《融资
     国际                                                        租赁合同》及
     融资   湖北   武汉       《保证合同》(编号为               相关合同、协
13                                                       1,768                   2018.11.19    否
     租赁   回盛   统盛     2018PAZL0104109-BZ-02)              议和书面文件
     有限                                                        项下主债务履
     公司                                                        行期届满之日
                                                                   起两年
                                                                 自本保证函生
     平安                                                        效之日至《融
     国际                                                        资租赁合同》
     融资   湖北   张卫       《保证函》(编号为                 及相关合同、
14                                                       1,768                   2018.11.19    否
     租赁   回盛   元      2018PAZL0104109-BZH-01)              协议和书面文
     有限                                                        件项下债务履
     公司                                                        行期届满之日
                                                                   后两年止


                                             3-3-2-133
                                                                                律师工作报告

     华夏
     银行
            发行   湖北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
15   临空                                                3,000      两年          2019.1.30    是
            人     回盛      WH35[高保]20190001 号)
     港支
     行
     华夏
     银行
            发行   张卫   《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
16   临空                                                3,000      两年          2019.1.30    是
            人     元       WH35[个高保]20190001 号)
     港支
     行
                                                                 自本担保书生
                                                                 效之日起至
                                                                 《授信协议》
     招商          张卫                                          项下每笔贷款
     银行   发行   元、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           或其他融资或
17                                                       8,000                    2019.2.28    否
     武汉   人     余姣       为 127XY201900437601)             贵行受让的应
     分行          娥                                            收账款债权的
                                                                 到期日或每笔
                                                                 垫款的垫款日
                                                                   另加三年
                                                                 自本担保书生
                                                                 效之日起至
                                                                 《授信协议》
                   湖北
     招商                                                        项下每笔贷款
                   回
     银行   发行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           或其他融资或
18                 盛、                                  8,000                    2019.2.28    否
     武汉   人                为 127XY201900437602)             贵行受让的应
                   张卫
     分行                                                        收账款债权的
                   元
                                                                 到期日或每笔
                                                                 垫款的垫款日
                                                                   另加三年
     中信
                                                                 主合同项下债
     银行   发行   张卫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
19                                                       5,000   务履行期限届     2019.2.28    是
     武汉   人     元        2019 鄂银最保第 203 号)
                                                                 满之日起三年
     分行
                                                                 两年(自主合
     汉口
                                                                 同约定的各单
     银行   发行   湖北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
20                                                       3,300   笔债务的履行     2019.7.15    否
     武昌   人     回盛        D016001900D4 号)
                                                                 期限届满之日
     支行
                                                                   起算)
                                                                 两年(自主合
     汉口
                                                                 同约定的各单
     银行   发行   张卫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
21                                                       3,300   笔债务的履行     2019.7.15    否
     武昌   人     元          D016001900D5 号)
                                                                 期限届满之日
     支行
                                                                   起算)

                                             3-3-2-134
                                                                                律师工作报告

                                                                 自本合同签署
     平安
                                                                 之日至《融资
     点创
                                                                 租赁合同》及
     国际
            湖北   发行       《保证合同》(编号为               相关合同、协
22   融资                                                 650                     2019.8.30    否
            回盛   人     2019PAZL[DC]0100428-BZ-01)            议和书面文件
     租赁
                                                                 项下主债务履
     有限
                                                                 行期届满之日
     公司
                                                                   起两年
                                                                 自本合同签署
     平安
                                                                 之日至《融资
     点创
                                                                 租赁合同》及
     国际
            湖北   武汉       《保证合同》(编号为               相关合同、协
23   融资                                                 650                     2019.8.30    否
            回盛   统盛   2019PAZL[DC]0100428-BZ-02)            议和书面文件
     租赁
                                                                 项下主债务履
     有限
                                                                 行期届满之日
     公司
                                                                   起两年
                                                                 本保证函生效
     平安
                                                                 之日起至《融
     点创
                   张卫                                          资租赁合同》
     国际
            湖北   元、        《保证函》(编号为                及相关合同、
24   融资                                                 650                     2019.8.30    否
            回盛   余姣   2019PAZL[DC]0100428-BZH-01)           协议和书面文
     租赁
                   娥                                            件项下债务履
     有限
                                                                 行期届满之日
     公司
                                                                   后两年止
     中国          发行
                                                                 借款合同期限
     农行   湖北   人、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应农
25                                                       4,100   届满之日起两     2019.12.5    否
     应城   回盛   张卫     最高额保证[2019]001 号)
                                                                     年
     支行          元
                                                                 本合同签署之
     平安
                                                                 日至《融资租
     点创
                                                                 赁合同》及相
     国际
            发行   湖北       《保证合同》(编号为               关合同、协议
26   融资                                                1,246                   2019.12.20    否
            人     回盛   2019PAZL[DC]0100806-BZ-01)            和书面文件项
     租赁
                                                                 下主债务履行
     有限
                                                                 期届满之日起
     公司
                                                                     两年
     平安                                                        本合同签署之
     点创                                                        日至《融资租
     国际                                                        赁合同》及相
            发行   武汉       《保证合同》(编号为
27   融资                                                1,246   关合同、协议    2019.12.20    否
            人     统盛   2019PAZL[DC]0100806-BZ-02)
     租赁                                                        和书面文件项
     有限                                                        下主债务履行
     公司                                                        期届满之日起


                                             3-3-2-135
                                                                                律师工作报告

                                                                    两年




                                                                 自本保证函生
     平安
                                                                 效之日起至
     点创
                   张卫                                          《融资租赁合
     国际
            发行   元、        《保证函》(编号为                同》及相关合
28   融资                                                1,246                   2019.12.20    否
            人     余姣   2019PAZL[DC]0100806-BZH-01)           同、协议和书
     租赁
                   娥                                            面文件项下债
     有限
                                                                 务履行期届满
     公司
                                                                 之日后两年止
     中信
                                                                 主合同项下债
     银行   发行   张卫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
29                                                       7,000   务履行期限届     2020.4.22    否
     武汉   人     元        2020 鄂银最保第 436 号)
                                                                 满之日起三年
     分行
     中信                                                        自主合同项下
     银行   新华   发行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            的借款期限届
30                                                        500                     2020.4.22    否
     武汉   星     人        2020 鄂银最保第 420 号)            满之次日起三
     分行                                                            年
     中信                                                        自主合同项下
     银行   新华   张卫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            的借款期限届
31                                                        500                     2020.4.22    否
     武汉   星     元        2020 鄂银最保第 447 号)            满之次日起三
     分行                                                            年
                                                                 自本担保书生
                                                                 效之日起至
                                                                 《授信协议》
     招商                                                        项下每笔贷款
     银行   发行   湖北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           或其他融资或
32                                                       5,000                    2020.3.2     否
     武汉   人     回盛       为 127XY202000316104)             贵行受让的应
     分行                                                        收账款债权的
                                                                 到期日或每笔
                                                                 垫款的垫款日
                                                                   另加三年




                                             3-3-2-136
                                                                                       律师工作报告

                                                                       自本担保书生
                                                                       效之日起至
                                                                       《授信协议》
     招商                                                              项下每笔贷款
     银行   发行   张卫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                 或其他融资或
33                                                            5,000                      2020.2.25     否
     武汉   人     元         为 127XY202000316105)                   贵行受让的应
     分行                                                              收账款债权的
                                                                       到期日或每笔
                                                                       垫款的垫款日
                                                                         另加三年
                                                                       自本担保书生
                                                                       效之日起至
                                                                       《授信协议》
     招商                                                              项下每笔贷款
     银行   发行   余姣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                 或其他融资或
34                                                            5,000                      2020.5.6      否
     武汉   人     娥         为 127XY202000316106)                   贵行受让的应
     分行                                                              收账款债权的
                                                                       到期日或每笔
                                                                       垫款的垫款日
                                                                         另加三年
     兴业
     银行   发行   湖北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兴银                 2019.11.20 至
35                                                            1,500                     2019.11.20     否
     武汉   人     回盛     鄂保证字 1911 第 N005 号)                   2025.11.20
     分行
     兴业
     银行   发行   张卫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兴银                 2019.11.20 至
36                                                            10,000                    2019.11.20     否
     武汉   人     元       鄂保证字 1911 第 N006 号)                   2025.11.20
     分行
     兴业
     银行   发行   余姣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兴银                 2019.11.20 至
37                                                            10,000                    2019.11.20     否
     武汉   人     娥       鄂保证字 1911 第 N007 号)                   2025.11.20
     分行

             9、票据融资合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签订的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票据融资合同如下:
                                                                                                      是否
序   承兑   出票                                                   票面金额
                      合同名称        出票日         到期日                        担保情况           履行
号     人     人                                                   (万元)
                                                                                                      完毕




                                               3-3-2-137
                                                                                 律师工作报告

                                                                            《最高额保证合
                                                                               同》(编号为
    华夏
                  《银行承兑协议》                                                WH35[高
    银行
           发行       (编号为                                                 保]20190001
1   临空                           2019.1.30      2019.7.30    812.295                           是
             人   WH3520120190001                                           号)、《个人最高额
    港支
                        号)                                                保证合同》(编号
      行
                                                                            为 WH35(个高保)
                                                                              20190001 号)
                                                                            《最高额保证合
                                                                                同》(编号为
                                                                                  WH35[高
                                                                                保]20190001
    华夏
                  《银行承兑协议》                                          号)、《最高额质押
    银行
           发行       (编号为                                                合同》(编号为
2   临空                           2019.7.11      2020.1.11    550.183                           是
             人   WH3520120190007                                                 WH35[高
    港支
                        号)                                                    质]20190002
      行
                                                                            号)、《个人最高额
                                                                            保证合同》(编号
                                                                            为 WH35(个高保)
                                                                              20190001 号)
                                                                            《最高额保证合
    汉口          银行承兑汇票承
                                                                               同》(编号为
    银行   发行   兑协议书》(编号
3                                    2019.11.25   2020.5.22    837.595        D016001900D4       是
    武昌     人         为
                                                                            号、D016001900D5
    支行          B016001900K8)
                                                                                   号)
                                                                            《最高额保证合
    汉口          《银行承兑汇票
                                                                               同》(编号为
    银行   发行   承兑协议书》(编
4                                    2019.11.28   2020.5.28    684.0835       D016001900D4       是
    武昌     人         号为
                                                                            号、D016001900D5
    支行          B016001900KS)
                                                                                   号)
                                                                            《最高额保证合
    汉口          《银行承兑汇票
                                                                               同》(编号为
    银行   发行   承兑协议书》(编
5                                     2020.1.2    2020.7.2       526          D016001900D4       否
    武昌     人         号为
                                                                            号、D016001900D5
    支行          B01600200001)
                                                                                   号)
                                                                            《最高额保证合
    汉口          《银行承兑汇票
                                                                               同》(编号为
    银行   发行   承兑协议书》(编
6                                    2020.1.17    2020.7.17   1,480.29075     D016001900D4       否
    武昌     人         号为
                                                                            号、D016001900D5
    支行          B0160020001H)
                                                                                   号)




                                             3-3-2-138
                                                                              律师工作报告

                                                                          《最高额保证合
                                                                         同》(编号为 2019
                                                                          鄂银最保第 203
                  《电子银行承兑
    中信                                                                 号)、《最高额抵押
                  汇票承兑协议》
    银行   发行                                                            合同》(编号为
7                 (编号为[2020]   2020.2.26   2020.8.26   1,583.63675                        否
    武汉     人                                                          2017 鄂银最抵第
                  鄂银电承第 155
    分行                                                                 149 号、2018 鄂银
                      号)
                                                                         最抵第 0058 号、
                                                                         2018 鄂银最抵第
                                                                               0059 号)

            10、保荐与承销协议

            发行人与海通证券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协议》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承销协议》,协议约定发行人聘请海通证券
      为本次股票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负责推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负责
      公司股票发行的主承销工作,并持续督导公司履行相关义务。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上述重大合同合法有效、履行正常,亦不存在潜在
      法律风险和纠纷。

            (五)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签署的尽职调查问卷、声明与承诺、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众环审字(2020)010107 号”《审计报告》及本所
      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
      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

            (六)发行人及子公司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1、发行人及子公司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子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全体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与实习生签订了
      《实习协议》;与退休返聘者签订了《退休返聘协议》;与兼职人员签订了《外聘
      顾问协议》、《兼职服务协议》、《外聘协议》。

            根据发行人及子公司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并经
      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逐步为其全体员工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险。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除当月新入职的员工、退休返聘的员工、农村户口且已购买新型农

                                           3-3-2-139
                                                                  律师工作报告

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员工以外,公司已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员工总数                       487       530          526
              已缴人数                       454       501          468
                  当月新进员工               26        13           30
                    退休返聘                 6          7            6
  未缴人数
                       新农合                1          7           21
                        其他                 0          2            1

    2019 年 3 月 25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武汉统盛、实际控制人张卫元、余姣娥
(以下统称“承诺人”)分别出具《承诺函》,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有关部门或
司法机关认定需补缴社会保险费,或因社会保险费事宜受到处罚,承诺人将无条
件全额承担经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需由发行人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罚
款或赔偿款项,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应由发行人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

    2020 年 1 月 14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
证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7 年 1 月 14 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已
在我局依法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经区社保经办部门核实无社保欠费行为,并按期
足额缴纳社保费。经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核实该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障
方面的法律法规,未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2020 年 1 月 3 日,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湖北回盛生
物科技有限公司(由湖北泱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8 日合法变更公
司名称而来)严格遵守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湖北回盛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止,未有欠缴保险费之行为,
亦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方面法律、法规及规章而受行政处罚之情形。

    2020 年 1 月 3 日,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证明应城回
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严格遵守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应城回盛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止,未有欠缴保险费之
行为,亦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方面法律、法规及规章而受行政处罚之情形。

    2020 年 1 月 10 日,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守
法信息在线验证报告显示,长沙施比龙动物药业有限公司自 2016 年度至 2019
年度社会保险已完成申报审核,近五年无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记录。
                                 3-3-2-140
                                                                律师工作报告

    2020 年 1 月 14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
证明武汉新华星动物保健连锁服务有限公司自 2017 年 1 月 14 日至本证明出具之
日,已在我局依法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经区社保经办部门核实无社保欠费行为,
并按期足额缴纳社保费。经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核实该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
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未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2、发行人及子公司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子公司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及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证明及
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逐步为其全体员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除当月新入职的员工、退休返聘的员工,以及 2 名因前公司没有及时
办理住房公积金转出手续无法缴纳的员工以外,发行人已为全体员工缴纳住房公
积金。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员工总数                   487         530          526
             已缴人数                   455         509          495
                 当月新进员工            25         12            18
  未缴人数            退休返聘           5           7            6
                        其他             2           2            7

    2019 年 3 月 25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武汉统盛、实际控制人张卫元、余姣娥
(以下统称“承诺人”)分别出具《承诺函》,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有关部门或
司法机关认定需补缴住房公积金,或因住房公积金事宜受到处罚,承诺人将无条
件全额承担经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需由发行人补缴的全部住房公积金、罚
款或赔偿款项,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应由发行人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

    2020 年 1 月 17 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口分中心出具《证明》,武
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到我住房公积金中心开立缴存
账户,单位缴存比例为 5%、个人缴存比例为 5%,截止出具证明之日,尚未接到
单位职工关于住房公积金方面投诉事宜。

    2020 年 1 月 3 日,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应城办事处出具《证明》,证明我中
心辖下湖北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函出具之日止,
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依法为全体职工


                                 3-3-2-141
                                                                 律师工作报告

交纳住房公积金。公司未有因拖欠缴纳住房公积金或其他违规情况而受行政处罚
之情形。

    2020 年 1 月 3 日,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应城办事处出具《证明》,证明我中
心辖下应城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本证明函出具之日止,
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依法为全体职工
交纳住房公积金,公司未有因拖欠缴纳住房公积金或其他违规情况而受行政处罚
之情形。

    2020 年 1 月 6 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经审查,长沙施比龙动物药业有限公司自 2010 年 10 月在我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
账户缴存至今,已依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
理条例》的规定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存在欠缴、漏缴、少缴、停缴或其他违
反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未因住房公积金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

    2020 年 1 月 16 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口分中心出具《证明》,武
汉新华星动物保健连锁服务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到我住房公积金中心开
立缴存账户,单位缴存比例为 5%、个人缴存比例为 5%。该单位目前缴存至 2019
年 12 月,截止出具证明之日,尚未接到单位职工关于住房公积金方面投诉事宜。

    (七)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签署的尽职调查问卷、声明与承诺、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众环审字(2020)010107 号”《审计报告》及本
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除因关联交易形成的债权债务外,不存在其他
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形。

    (八)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众环审字(2020)010107 号”《审
计报告》,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为 99.12 万元,其他应付
款余额为 877.74 万元。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均因正常的生产经营
活动发生,合法、有效。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为查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情况,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的股
本及其演变情况、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及主要财产情况、发行人相关内部决策文


                                 3-3-2-142
                                                                律师工作报告

件、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众环审字(2020)010107 号”《审计报告》
以及发行人出具的声明与承诺等资料。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的重大资
产变化及收购兼并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验证。

    (一)发行人及其前身回盛有限的增资扩股

    发行人及其前身回盛有限历次增资扩股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 “七、发
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之内容。

    (二)发行人及其前身回盛有限没有发生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行为。

    (三)发行人前身回盛有限重大收购或出售资产的行为

    发行人前身回盛有限的实际控制人张卫元、余姣娥夫妇共计控制了湖北回
盛、施比龙、新华星等三家除回盛有限之外涉及兽用化药、饲料及添加剂生产和
销售业务的公司。2011 年至 2012 年期间,为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优
化经营管理,回盛有限的实际控制人对其控制下的资产及股权进行了调整,并以
回盛有限作为上市主体收购了湖北回盛、施比龙、新华星全部股权。

    1、回盛有限收购湖北回盛的股权

    湖北回盛成立于 2009 年 4 月,曾为回盛有限实际控制人余姣娥控制的公司。
2011 年 10 月,回盛有限以湖北回盛出资额 1,500 万元为定价依据,收购湖北回
盛 100%的股权。本次收购后,湖北回盛成为回盛有限的全资子公司。

    2、回盛有限收购施比龙的股权

    施比龙成立于 2003 年 8 月,自 2009 年 2 月起为回盛有限实际控制人张卫元
控制的公司。2011 年 12 月,回盛有限以施比龙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的账面净
资产为定价依据,以 365.55 万元的价格收购施比龙 100%的股权。本次收购后,
施比龙成为回盛有限的全资子公司。

    3、回盛有限收购新华星的股权




                                  3-3-2-143
                                                                律师工作报告

    新华星成立于 2007 年 9 月,曾为回盛有限实际控制人余姣娥持有 100%股权
的公司。2012 年 4 月,回盛有限以新华星出资额 50 万元为定价依据,收购新华
星 100%的股权。本次收购后,新华星成为回盛有限的全资子公司。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股权收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并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

    (四)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内已发生的重大收购或出售资产的行为

    2017 年 7 月 31 日,发行人与武汉市东西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鄂 WH[DXH]-2017-00038 号),受让位于武汉市东西
湖区 107 国道以西、南五支沟以南,面积为 57,230.81 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受让价款为人民币 2,260 万元。2017 年 11 月 14 日,发行人领取由武汉
市东西湖区不动产登记局颁发的“鄂(2017)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 0046042
号”《不动产权证书》,业已依法取得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17 年 9 月 22 日,湖北回盛与应城市银海棉花有限公司签订《资产收购合
同》,以总价 1,850 万元收购应城市银海棉花有限公司拥有的坐落于应城市长荆
铁路线以南、横一路以北的两地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全部附着物所有权,宗地面
积合计 40,079.4 平方米,建筑物面积总计 16,061.83 平方米。2017 年 11 月 1
日,湖北回盛领取由应城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鄂(2017)应城市不动产权第
0002866 号、第 0002867 号、第 0002868 号、第 0002869 号、第 0002870 号、第
0002871 号、第 0002872 号、第 0002873 号、第 0002874 号、第 0002875 号、第
0002876 号、第 0002877 号、第 0002878 号、第 0002879 号”《不动产权证书》,
业已依法取得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2019 年 10 月 28 日,应城回盛与应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鄂 XG[YC]-2019-028 号),受让位于应城市长荆铁
路以南、横二路以北、纵二路以西地段,面积为 154,807.5 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受让价款为人民币 3,005 万元。截止 2019 年 10 月 28 日,应城回盛
已付清前述受让价款 3,005 万元。

    根据发行人承诺及本所律师核查,除本律师工作报告已经披露的增资扩股、
资产购买情形之外,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的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

                                  3-3-2-144
                                                                律师工作报告

重大收购或出售资产等行为。

    (五)除上述说明外,发行人成立至今无其他合并、分立、增资扩股、减少
注册资本、收购或出售资产等行为;发行人目前没有拟进行资产置换、资产剥离、
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计划。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为查验发行人的章程制定与修改情况,本所律师核查了与发行人制定并修改
其章程相关的会议文件、《股份公司章程》、《股份公司章程(草案)》及工商登记
备案文件等资料,并将发行人现行有效的章程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
行了逐条比对。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情况是否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予以验证。

    (一)发行人章程的制定及历次修改

    1、2016 年 12 月 10 日,发行人创立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章程并报经湖北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后生效。

    2、2018 年 4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发行人
股东梁栋国向武汉统盛转让其持有发行人 1.3382%(107.056 万股股份)事宜,
修订了《股份公司章程》。

    3、2018 年 12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
于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和《关于实施泰乐菌素及配套产品项目的议案》,修订
了《股份公司章程》。

    4、2019 年 3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因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需要,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章程(草案)》。该《股份公司
章程(草案)》于本次发行完成后并报送发行人登记机构备案后生效。

    5、2019 年 6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
于公司地址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并授权董事
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2020 年 5 月 31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
                                 3-3-2-145
                                                               律师工作报告

于修订〈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同意修改公司
章程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二)发行人对投资者权利保障的相关制度及机制

    发行人已建立健全股东投票计票制度、发行人与股东之间的纠纷解决机制,
有效保障了投资者的相关股东权利。

    1、发行人已建立健全股东投票计票制度

    发行人《股份公司章程(草案)》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文件已建
立健全股东投票计票制度,规定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应单独计票并披露,选举发
行人董事、监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采取现场、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为
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
监票等制度,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股东权利。

    2、发行人已建立发行人与股东之间的纠纷解决机制

    (1)《股份公司章程(草案)》关于股东的相关诉讼权利

    根据《股份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会议召集程序、
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会议决议无
效或撤销;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章程的规
定,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以自己的名义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发行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符合条件的股东
可以依照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发行人对保障投资者权益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因本次发行招股
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
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回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全部新股。发行
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发行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还就稳定股

                                3-3-2-146
                                                                律师工作报告

价等保障投资者权益事项分别作出承诺。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股份公司章程(草案)》和《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制定已明确规定了股东的权利及履行相关权利的程序,包括股东依
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依法请求、召集、主持、
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查阅公司章程、
股东名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
告等资料;以及资产处置权、对公司经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合法性监
督、诉讼等各项权利。对股东收益权、知情权、表决权、处置权、监督权等股东
权利在制度上提供了保障。另外,发行人已制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
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为发行人本
次发行上市后进一步保护中小投资者权利做了有效的制度安排。

    本所律师认为,《股份公司章程(草案)》为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2016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并经发行人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已建立健全股东投票计票制度,建立发行人与股东之间
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该等制度及机制有效保障了投资者依法行使收益权、知
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等股东权利,股东权利可以依据《股份公司章程
(草案)》得到充分保护,《股份公司章程(草案)》不存在对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行使权利的限制性规定。《股份公司章程(草案)》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发行人现行章程制定及历次修改均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为查验发行人的三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情况,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公司
章程、三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
制定及修改情况、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发行人成立以来历次三会会议通知、会议
议案、表决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资料,并将发行人现行有效的三会议事规
则及其他内部决策管理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份公司章程》
规定进行了逐条比对。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以及


                                 3-3-2-147
                                                                律师工作报告

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验证。

    (一)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根据发行人章程,发行人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监事会、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总监;发行人下设证券事务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质量部、采
购部、生产部、工程部、信息传播部、营销中心、综合管理部、业务拓展部、研
发中心、猪病研究院、审计部等生产经营和管理部门。发行人组织机构符合《公
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二)发行人的议事规则

    发行人已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述议事规则、制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三)发行人自设立以来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自设立至今共召开 16 次股东大会、26 次董事会、
15 次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年度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2016 年度              1                    1               1
     2017 年度              2                    7               2
     2018 年度              3                    6               3
     2019 年度              7                    8               6
    2020 年至今             3                    4               3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
及签署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2017 年 5 月 26 日,经发行人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董事
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专门
委员会议事规则。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并对董事会负
责,相关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1、战略委员会
                                   3-3-2-148
                                                            律师工作报告

   发行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张卫元、谢获宝、曾振灵共计三人组成,由张卫
元任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历次会议情况见下表:

  序号                   会次                        会议时间
   1        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17.6.11
   2        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17.6.21
   3        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17.9.13
   4        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017.10.10
   5        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2018.3.20
   6        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2018.11.18
   7        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2019.2.22
   8        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2019.8.16
   9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19.12.10
   10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20.5.5

   2、审计委员会

   发行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张卫元、谢获宝、曾振灵共计三人组成,其中,
谢获宝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见下表:

  序号                   会次                        会议时间
   1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17.6.11
   2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18.1.5
   3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18.3.15
   4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018.9.10
   5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2019.2.22
   6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2019.8.16
   7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2019.9.30
   8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19.12.10
   9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19.12.10
   10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20.1.10
   11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020.4.17
   12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2020.5.5

   3、提名委员会

   发行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张卫元、谢获宝、曾振灵共计三人组成,由曾振
灵任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召开情况见下表:

  序号                   会次                        会议时间
   1        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17.6.11
   2        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19.1.2
   3        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19.11.15

                                 3-3-2-149
                                                                律师工作报告

   4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19.12.10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发行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张卫元、谢获宝、曾振灵共计三人组成,
由谢获宝任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情况见下表:

  序号                        会次                          会议时间
   1         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17.6.11
   2         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18.1.5
   3         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19.1.11
   4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19.12.10
   5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20.1.10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召开、决议的内容
及签署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五)发行人自设立以来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历次授权或重大决策行为如下:

    1、2016 年 12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武汉回盛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
的审核报告》、《武汉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净资产折股的审核报告》、《武汉回盛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武
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等议
案。

    2、2017 年 5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关于 2016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7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2016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关于<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
于聘请 2017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
                                     3-3-2-150
                                                                律师工作报告

案》、《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银证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授权的议案》、《关于投资新建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3、2017 年 11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为湖北回盛向农业银行应城支行申请融资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
2200 万元担保的议案》、《关于湖北回盛年产 160 吨泰万菌素发酵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的议案》、《关于湖北回盛中药提取及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

    4、2018 年 4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8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关于 2018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银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授权的
议案》、《关于调整新沟基地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

    5、2018 年 4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股东梁栋国转让股份事宜的议案》。

    6、2018 年 12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和《关于实施泰乐菌素及配套产品项目的议案》。

    7、2019 年 1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固定资产贷款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变更的议案》。

    8、2019 年 3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9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聘请
2019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
等银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授权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预计对全资子公司担保
授权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3-3-2-151
                                                                 律师工作报告

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
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关
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工作有关事宜的议
案》、《关于修订<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
修订<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武汉回盛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
确认的议案》、《关于制定〈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后未
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9、2019 年 6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地址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2019 年 9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6 月审计报告的
议案》、《关于确认调整泰乐菌素及配套产品项目一期投资的议案》。

    11、2019 年 10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研发费用确认延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中期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2、2019 年 12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
议案》。

    13、2019 年 12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股份支付费用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 1-9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3-3-2-152
                                                                 律师工作报告

    14、2020 年 2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0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银证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授权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预计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授权的议案》。

    15、2020 年 5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 1-3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为湖北回盛向农发银行
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武汉新华星向中信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6、2020 年 5 月 31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注册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注册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注册工作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
《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修订〈武汉回盛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等议案。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历次授权、重大决策等
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真实、有效。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为查验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情况,本所律师核查了
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档案、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及变动的相关会
议文件、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出具的书面承诺
函等资料,查验了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并登陆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等网站进行了查询。在
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情况是否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予以验证。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3-3-2-153
                                                                  律师工作报告

       1、发行人现任董事 5 名,分别为张卫元、姚先学、陈红波;独立董事曾振
灵、谢获宝,其中:张卫元任董事长。

       2、发行人现任监事 3 名,股东代表监事分别为陈沛风、王小龙,职工代表
监事为李红霞,陈沛风任监事会主席。

       3、发行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7 名,张卫元任总经理,刘洁任副总经理,王
天慧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凯杰任财务总监,刘国庆任审计总监,周健任
人力资源总监,唐万勇任技术服务总监。

       4、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为张卫元、刘洁、李硕、唐万勇,其中:张卫元任
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洁任副总经理,李硕任研发总监,唐万勇任技术服务总监。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兼职

       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
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兼职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公司名称                 对外投资及兼职
                    武汉光谷世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持股 14.12%
 1        刘洁
                    武汉凡达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 25%,监事
                    上海翰彰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持股 90%,执行董事
 2       王天慧
                      武汉长江创富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 0.47%
 3       刘国庆     武汉兴牧生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湖北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湖北迅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武汉洪山电工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4       陈红波
                     深圳光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武汉格瑞林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合肥永转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持股 50%,监事
                       宏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5       姚先学   深圳新阳蓝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北京天健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
 6       谢获宝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 7 月 1 日,武汉光谷世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
刘洁将其持有的 7.06%股权(2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苏纪宇,7.06%股权(20 万
元出资额)转让给祁高富。同日,刘洁与苏纪宇、祁高富分别就上述股权转让事
宜签了《股权转让协议》。上述变更正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中。

                                     3-3-2-154
                                                                       律师工作报告

      2019 年 7 月 29 日,武汉兴牧生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兴牧”)
出具《情况说明》,证明刘国庆于 2003 年与武汉兴牧控股股东武汉第四制药厂解
除劳动关系并解除在武汉兴牧担任的董事一职,但因武汉兴牧员工疏忽未办理变
更董事备案登记手续;2004 年,武汉兴牧已停止生产经营;2005 年因未及时年
审被吊销营业执照;因武汉第四制药厂改制未终结,导致武汉兴牧至今无法办理
注销手续。刘国庆对武汉兴牧的生产经营失败不负有个人责任。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与
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不存在与发行人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亲属持股情况

      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人员及其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任职情况                         持股情况
                                     董事及其亲属
                                              间接持股,持有武汉统盛 72.08%的股权,
  1       张卫元       董事长、总经理
                                              实际控制人之一
                                              间接持股,持有武汉统盛 13.35%的股权,
  2       余姣娥             未任职
                                              张卫元妻子,实际控制人之一
                                      监事及亲属
  1       陈沛风           监事会主席          间接持股,持有武汉统盛 0.75%的股权
                                 高级管理人员及亲属
  1         刘洁             副总经理          间接持股,持有武汉统盛 0.75%的股权
  2         周健         人力资源总监          间接持股,持有武汉统盛 0.75%的股权
  3       唐万勇         技术服务总监          间接持股,持有武汉统盛 0.75%的股权
  4       刘国庆             审计总监          间接持股,持有武汉统盛 0.75%的股权

      上述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无任何
质押、冻结及其他权利限制情形。上述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持有
发行人股份外,不存在其他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不存在与发行人
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任职的
情形;上述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3-2-155
                                                                             律师工作报告

    (四)发行人近两年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如下:

    1、发行人董事的任免及其变化

                期限                                      董事
        2016.1.1 至 2016.12.9                     张卫元、梁栋国、陈红波
       2016.12.10 至 2019.1.27        张卫元、梁栋国、陈红波、谢获宝、曾振灵
           2019.1.28 至今             张卫元、姚先学、陈红波、谢获宝、曾振灵

    2016 年 12 月 10 日,发行人(筹)召开创立大会,选举张卫元、陈红波、
梁栋国、谢获宝(独立董事)、曾振灵(独立董事)为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卫元为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长。

    2019 年 1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董事
由梁栋国变更为姚先学。

    2、发行人监事的任免及其变化

                   期限                                      监事
          2016.1.1 至 2016.12.9                             王小龙
             2016.12.10 至今                        陈沛风、王小龙、李红霞

    2014 年 1 月 26 日,武汉统盛出具《委派书》,委派王小龙为回盛有限监事,
任期为 3 年。

    2016 年 12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红霞担任发行人第
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发行人(筹)召开创立大会,选举陈沛风、王小龙为
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李红霞共同组成第一届监
事会;发行人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沛风为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
主席。

    3、发行人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及其变化
            期限                   高级管理人员                      变动情况
                            张卫元、刘洁、刘国庆、唐万勇、
  2016.1.1 至 2016.12.9                                    聘请王天慧为董事会秘书
                            陈沛风、周健、杨凯杰、王天慧
                            张卫元、刘洁、刘国庆、唐万勇、 陈沛风辞去综合管理部总
  2016.12.10 至 2017.5.2
                                周健、杨凯杰、王天慧       监职务,担任监事会主席




                                      3-3-2-156
                                                                      律师工作报告

                         张卫元、刘洁、刘国庆、唐万勇、
     2017.5.3 至今                                        聘任王天慧为副总经理
                             周健、杨凯杰、王天慧

    2016 年 2 月 15 日,回盛有限召开董事会,决定聘任王天慧为董事会秘书。

    2016 年 12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聘任张卫
元为总经理;聘任刘洁为副总经理,杨凯杰为财务总监,刘国庆为审计总监,周
健为人力资源总监,唐万勇为技术服务总监;聘任王天慧为董事会秘书。

    2017 年 5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聘任王天慧
为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化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相关人员的变动不会
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五)独立董事

    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曾振灵、谢获宝为发行人独立董事,发行人
独立董事人数占发行人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其中谢获宝为会计专
业人士;发行人现已制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有关材料
以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职权范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其职权范围未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为查验发行人的税务情况,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及子公司的《营业执照》、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税收优惠相关备案文件、政府补助批复文件及财务凭证、
发行人近三年财务报表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众环审字(2020)010107
号”《审计报告》和“众环专字(2020)010013 号”《纳税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
发行人及子公司近三年纳税申报表、纳税凭证、发行人出具的声明与承诺等资料,
相关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守法证明,并研究了相关税收优惠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的税务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验证。

    (一)发行人目前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及近三年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3-3-2-157
                                                                 律师工作报告

取得的财政补贴如下:

    1、发行人及子公司目前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

    (1)增值税:发行人、发行人子公司及新华星其他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
税人,增值税按扣除进项税后的余额缴纳。2018 年 5 月 1 日之前,增值税适用
税率为 17%,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上述适用增值税率更改为 16%。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
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 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13%。

    报告期内,子公司新华星的子公司天门回盛、子公司新华星的子公司江门兆
星所属全部分公司、子公司新华星的子公司驻马店新华星所属部分分公司为增值
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 3%。

    (2)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应纳流转税额的 7%、5%。

    (3)教育费附加:为应纳流转税额的 3%。

    (4)水利建设基金:子公司施比龙的按营业收入的 0.06%计缴。

    (5)地方教育附加:为湖北省内公司按应纳流转税额的 1.5%执行,湖北省
外子公司仍按应纳流转税额的 2%计缴。

    (6)企业所得税:发行人、子公司湖北回盛、子公司施比龙为高新技术企
业,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企业所得税按 15%的优惠税率缴纳;其他子公司企业
所得税按 25%的税率缴纳。

    2、发行人及子公司近三年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1)根据财税[2001]121 号文件,发行人及子公司销售饲料类产品享受增
值税税收减免;根据财税[2001]113 号文件,子公司新华星武昌分公司销售外购
农资产品护瑞(通用名“呋虫胺”)享受增值税税收减免;根据《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3]106 号)附件 3 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
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规定,发行人及子公司提供技术转让、技
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

                                  3-3-2-158
                                                                         律师工作报告

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
治免征增值税。

       (2)发行人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取得由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国家税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批准换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
号:GR201742001414),有效期三年。发行人 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企业所得税
按 15%的优惠税率缴纳。

       (3)子公司湖北回盛于 2016 年 12 月 13 日取得由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
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批准换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证书编号:GR201642000505),有效期三年,子公司湖北回盛 2017 年度至
2018 年度企业所得税按 15%的优惠税率缴纳;子公司湖北回盛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取得由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批
准换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42003012),有效期三年,2019
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按 15%的优惠税率缴纳。

       (4)子公司施比龙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取得由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
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GR201643000152),有效期三年。子公司施比龙 2017 年度至 2018
年度企业所得税按 15%的优惠税率缴纳;子公司施比龙于 2019 年 9 月 5 日取得
由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批准颁发的《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43000379),有效期三年,2019 年度企业
所得税按 15%的优惠税率缴纳。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执行的上述税种、税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发
行人享受的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3、发行人及子公司近三年来取得的财政补贴如下:

       (1)发行人

                                     2017 年度
                                                                         补助金额
 序号      发文(补贴)机关            依据                款项内容
                                                                         (万元)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   《关于表彰 2016 年优秀企   2016 年优秀企
   1                                                                        6
           术开发区管委会           业的决定》              业奖金

                                      3-3-2-159
                                                                      律师工作报告

                          《关于下达 2016 年省高新    湖北省高新技
                          技术产业发展专项(科学技    术产业发展专
 2      湖北省财政厅                                                    100
                          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类)第一    项第一批项目
                          批项目及资金指标的通知》        资金
       武汉市东西湖区财                               “金山英才计
 3                                   -                                 16.8
       政局国库收付中心                                 划”奖励
                          《关于下达已验收高新技      高新技术成果
 4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      转化及产业化       20
                              尾款的通知》              项目补助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关于切实做好稳定岗位
 5                                                      稳岗补贴       9.565
       局、武汉市东西湖     补贴工作的通知》
           区财政局
       武汉市东西湖区财                               “黄鹤英才计
 6                                   -                                   50
       政局国库收付中心                               划”资助资金
                          《关于拨付 2017 年度科技
                                                      科技研发投入
 7      武汉市财政局      研发投入补贴等资金的通                       19.86
                                                          补贴
                                    知》
                          《关于下达 2017 年涉台经    台资企业政府
 8      武汉市财政局                                                     25
                            济专项资金的通知》            补助
       湖北(武汉)院士
       咨询服务中心、湖   《关于同意成立回盛有限
                                                      院士专家工作
 9     北省科学技术协     “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批                         20
                                                        站津贴
       会、武汉市科学技           复》
           术协会
                                 2018 年度
                                                                      补助金额
序号   发文(补贴)机关             依据                款项内容
                                                                      (万元)
                          市科技局关于 2017 年度市
                          级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考核
                          结果的通知、市科技局关于    绩效考核优秀
 1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10
                          2017 年度市级科技创新平       奖励资金
                          台绩效考核优秀奖励资金
                                   的通知
       武汉市东西湖区农   关于下达东西湖区“互联网
 2                                                    企业项目补贴     54.6
           业委员会         +农业”企业项目的通知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                               优秀企业奖励
 3                        区管委会关于表彰 2017 年                       6
       术开发区管委会                                     资金
                              优秀企业的决定
                                                      2017 年湖北省
                          2017 年度湖北省“双创战略
 4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双创战略团队       30
                               团队”入选名单
                                                        奖励资金
                          2018 年度市级企业研发投
 5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研发投入补贴     31.5
                             入拟补贴企业名单

                                  3-3-2-160
                                                                     律师工作报告

                          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8 年   涉台经济专项
 6      武汉市财政局                                                    25
                          涉台经济专项资金的通知         资金
                          关于拨付妇女之家工作经     妇女之家工作
 7       柏泉街妇联                                                    0.5
                                费的报告                 经费
                          市科技局关于下达 2017 年   2018 年度科技
 8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度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绩效     研究与发展经       10
                          考核优秀奖励资金的通知          费
                                                     2018 年度科技
       武汉市东西湖区科   关于受理 2017 年发明专利
 9                                                   研究与发展经      0.5
           学技术局           授权补贴的通知
                                                          费
                          关于下拨 2017 年度民营企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                              民营企业调查
10                        业调查点专项工作经费的                      0.03
             会                                        点工作经费
                                    通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
11     社会保障厅、湖北                              失业稳岗补贴     6.405
                          稳定岗位补贴实施方法》的
           省财政厅
                                    通知
                                                     替米考星肠溶
       武汉市东西湖区农   关于下达 2016 年度区级支   颗粒剂工程化
12                                                                      45
           业委员会           农项目计划的通知       研究及成果转
                                                       化项目资金
                                 2019 年度
                                                                     补助金额
序号   发文(补贴)机关             依据               款项内容
                                                                     (万元)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
       武汉市农业农村                                农业产业化发
 1                        于下达武汉市农业产业化                       100
       局、武汉市财政局                                展资金
                            发展资金豁免的通知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                              武汉市“黄鹤
 2     东西湖区委员会组              -               英才计划”奖       50
             织部                                        励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
       武汉市东西湖区商                              2017 年优秀企
 3                        区管委会关于表彰 2017 年                      6
             务局                                       业奖励
                              优秀企业的决定
                          市财政局和市文化局关于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   下达 2018 年农家书屋专项
                                                     农家书屋补助
 4     民政府柏泉街道办   资金的通知、市财政局关于                     0.2
                                                         资金
             事处         拨付 2016 年补充更新农家
                          书屋出版物专项资金通知
                                                     2019 年武汉市
                          关于拨付 2019 年武汉市制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                              制造业与互联
 5                        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专                        20
             化局                                    网融合发展专
                                项资金的通知
                                                        项资金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   关于公布湖北省 2018 年度 湖北省 2018 年
 6                                                                      30
       部、湖北省科学技   “双创战略团队”入选名单 度双创战略团

                                  3-3-2-161
                                                                         律师工作报告

        术厅、湖北省发展              的通知              队资助资金
        和改革委员会、湖
        北省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厅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     关于印发武汉市企业上市      武汉市企业上
 7                                                                         100
              作局             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奖励
                             关于对入选第三批武汉市      武汉市“千企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
 8                           “千企万人”支持计划企业    万人”支持计       30
          社会保障局
                             发放引才奖励补贴的通知        划补贴
        武汉市东西湖区科     区科经局关于下达东西湖     2019 年度第一
 9      学技术和经济信息     区 2019 年度第一批科技创   批科技创新资      31.5
              化局                 新资金的通知              金
                                                         国家三类新兽
                             市科技局关于下达 2019 年    药茯苓多糖散
 10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50
                               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的新适应症开
                                                           发补助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武汉市东西湖区劳
                             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
 11     动保障规划财务管                                   稳岗补贴      7.247066
                             发《湖北省失业保险费稳岗
            理中心
                               返还实施办法》的通知

     (2)湖北回盛

                                    2017 年度
                                                                         补助金额
序号     发文(补贴)机关             依据                款项内容
                                                                         (万元)
                               《关于下达应城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
 1       应城市科学技术局      2016 年度财政科技                             10
                                                            励
                               研发资金的通知》
                               《关于下达应城市
 2       应城市科学技术局      2016 年度财政科技    科技创新型企业奖励        5
                               研发资金的通知》
 3       应城市科学技术局              -             专利资助奖励资金       0.5
                               《关于转拨 2017 年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
 4         湖北省财政厅                                                      21
                               专项资金预算的通             金
                                     知》
                               《关于下达 2017 年
                               省知识产权转化引     知识产权转化引导及
 5         湖北省财政厅                                                       3
                               导及发展资金的通         发展资金
                                     知》
        应城市劳动就业管理
 6                                     -                社会保险补贴      3.08966
                局
 7      应城市劳动就业管理             -                  稳岗补贴        0.62562

                                     3-3-2-162
                                                                      律师工作报告

               局
                                  2018 年度
                                                                      补助金额
序号    发文(补贴)机关           依据              款项内容
                                                                      (万元)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
                                                 2017 年中国专利优
 1       国家知识产权局     于第十九届中国专                               3
                                                        秀奖
                            利奖授奖的决定
                                                  企业研发后补助           4
                             关于下达应城市      省知识产权示范建设
                                                                          20
 2      应城市科学技术局    2017 年度财政科技          企业
                             研发资金的通知       国家专利优秀奖          20
                                                  省级科技成果转化        10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
                                                 2017 年专利申请资
 3       应城市人民政府     加强知识产权(专                               7
                                                        助
                            利)工作的意见
                            关于支持回盛收购
       应城经济开发区工作                                              142.1375
 4                          银海棉花专题会议     税收奖励及返还资金
         领导小组办公室                                                   67
                                  纪要
                            省人民政府关于做
                                                 应城市劳动就业管理
 5       湖北省人民政府     好新形势下就业创                           2.600928
                                                     局社保补贴
                            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转发《省人社
                            厅、省财政厅关于印
       应城市劳动就业管理
 6                          发湖北省稳定岗位         稳岗补贴           1.3303
               局
                            补贴实施办法的通
                                知》的通知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8 年省级科学技
 7        湖北省财政厅      术研究与开发资金        研发后资金             4
                            (支持企业研发活
                            动后补助)的通知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8 年省级科学技
 8        湖北省财政厅                             科技研发资金           30
                            术研究与开发资金
                            (第二批)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关于做
 9       湖北省人民政府     好新形势下就业创       企业社保补贴        3.810304
                            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9 年度
                                                                      补助金额
序号    发文(补贴)机关           依据              款项内容
                                                                      (万元)
       中共应城市委组织部、 关于命名“应城市大
                                               大学生实习实训示范
 1     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 学生实习实训示范基                              2
                                                   基地奖励
             会保障局           地”的决定

                                  3-3-2-163
                                                                         律师工作报告

                               关于命名 2018 年
        中共应城市委组织部、                    应城市科技成果转化
 2                           “应城市科技成果转                              5
            应城市科技局                          优秀团队项目奖励
                             化优秀团队”的通知
                               关于帮助解决回盛收
        湖北应城经济开发区                          2018 年增加税收奖
 3                             购银海棉花项目补助                     187.51538
            管理委员会                                   励资金
                                   资金的报告
        湖北应城经济开发区
 4                                     -              党建工作经费          0.2
          会计核算中心
                               关于组织申报 2018 软胶囊及非终端灭菌
        孝感经济和信息化委
 5                             年省传统产业改造升 器注射剂车间改造升        40
              员会
                                 级资金的通知           级资金
                                                      科技创新突出贡献
                                关于下达应城市
                                                    奖、省级科技创新平
 6       应城市科学技术局      2018 年度财政科技                            60
                                                    台、省级科技成果转
                                研发资金的通知
                                                          化奖励
        应城市劳动就业管理
 7                                     -                  社保补贴       10.31591
                局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省财政厅等七
        应城市劳动就业管理
 8                             部门关于印发《湖北         稳岗补贴       2.372335
                局
                               省失业保险费稳岗返
                               还实施办法》的通知
                                 省科技厅关于印发
                               《湖北省科技项目揭
 9         湖北省科技厅                              揭榜制科技资金         100
                               榜制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3)施比龙

                                     2017 年度
                                                                         补助金额
序号        发文(补贴)机关               依据             款项内容
                                                                         (万元)
                                   《关于表彰 2016 年度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                            经济工作先
 1                                 经济工作先进单位、先                      3
                 委员会                                    进单位奖励
                                     进个人的通报》
                                     2018 年度
                                                                         补助金额
序号        发文(补贴)机关               依据             款项内容
                                                                         (万元)
                                                           兽药生产示
 1          浏阳市畜牧水产局                 -             范企业奖励       0.5
                                                             资金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                            目标管理奖
 2                                   理委员会关于表彰                        2
                 委员会                                      奖金
                                   2017 年度经济工作先

                                     3-3-2-164
                                                                               律师工作报告

                                      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
                                              报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关于开展 2018 年度稳
   3                                                              稳岗补贴      0.6539
                   障局                  岗补贴工作的公告

       (4)新华星

                                           2017 年度
 序号      发文(补贴)机关           依据               款项内容       补助金额(万元)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
                                《关于切实做好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1                             稳定岗位补贴工           稳岗补贴             1.816
          局、武汉市东西湖区
                                  作的通知》
                财政局
                                           2018 年度
 序号      发文(补贴)机关           依据               款项内容       补助金额(万元)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     武汉市东西湖区
  1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稳定岗位补贴申         失业稳岗补贴           1.953
                 局                 报指南

       (5)应城回盛

                                       2019 年度
 序号    发文(补贴)机关           依据               款项内容         补助金额(万元)
          湖北应城经济开                           泰乐菌素及泰万菌素
  1                            项目投资协议                                  2,103.5
          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补助款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子公司取得的财政补贴符合补贴政策,真实、有效。

       (二)发行人及子公司税务的合规情况

       1、发行人

       2018 年 1 月 22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国家税务局出具《证明》,经查询我局
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一直正常申报纳税,暂未发现存在违法违章信息。
       2018 年 1 月 24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地方税务局出具《证明》,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暂未发现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
在重大违法违章信息。

       2019 年 1 月 25 日,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东西湖区税务局出具《证明》,经
查询我局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我所管辖纳税人: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一直正常申报纳税,暂未发现存

                                           3-3-2-165
                                                                 律师工作报告

在违法违章信息。

    2020 年 1 月 14 日,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东西湖区税务局出具《证明》,经
查询我局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我所管辖纳税人: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 月 13 日期间,一直正常申报纳税,暂未发现存
在违法违章信息。

    2、湖北回盛

    2020 年 1 月 14 日,国家税务总局应城市税务局出具《证明》,我局辖下湖
北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由湖北泱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8 日合
法变更公司名称而来)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按时缴纳
我局依法征收的各项税收。湖北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本
证明函出具之日止,不存在因违反税收方面法律、法规及规章而受行政处罚之情
形。

    3、施比龙

    2019 年 8 月 8 日,国家税务总局浏阳市税务局出具《证明》,长沙施比龙动
物药业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按时缴纳我局依
法征稽的各项税收,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止,暂不存在因违反
税收方面法律、法规及规章而受行政处罚之情形。

    2020 年 1 月 13 日,国家税务总局浏阳市税务局出具《无欠税证明》,纳税
人名称:长沙施比龙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税收征管
信息系统未发现有欠税情形。
    4、新华星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地方税务局东湖税务所出具《证明函》,
武汉新华星动物保健连锁服务有限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地方税务局管理的要求,
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按时缴纳我局依法征稽的各项税
收,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函出具日止,不存在违反税收方面法律、法规
及规章而受行政处罚之情形。

    2018 年 1 月 22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国家税务局出具《证明》,经查询我局
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武汉新华星动物保健连锁服务有限公司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一直正常申报纳税,暂未发现存在违法违章信息。

                                 3-3-2-166
                                                                 律师工作报告

    2019 年 1 月 25 日,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东西湖区税务局出具《证明》,经
查询我局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武汉新华星动物保健连锁服务有限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一直正常申报纳税,暂未发现存在违法违
章信息。

    2020 年 1 月 14 日,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东西湖区税务局出具《证明》,经
查询我局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我局管辖纳税人武汉新华星动物保健连锁服务有限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 月 13 日期间,一直正常申报纳税,暂未发
现存在税收违法违章信息。

    5、应城回盛

    2020 年 1 月 14 日,国家税务总局应城市税务局出具《证明》,我局辖下应
城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成立)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
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按时缴纳我局依法征收的各项税收。应城回盛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自 2019 年 2 月 20 日至本证明函出具之日止,不存在因违反税收方面法律、
法规及规章而受行政处罚之情形。

    根据发行人及子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
子公司近三年来一直正常申报纳税,不存在因税务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重大处
罚的情形。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

    为查验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等情况,本所律师核查了发
行人相关产品质量、技术监督、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守法证明、发行人本次募投
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武汉回盛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上市环境保护核查技术报告》,以及发行人出具的声明与承
诺。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技术标准情况是否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予以验证。

    (一)发行人的环境保护

    1、污染物排放许可

    (1)发行人现持有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区分局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换

                                 3-3-2-167
                                                                律师工作报告

发的《排污许可证》(编号:420112-2019-001760-B),排放重点污染物及特征污
染物种类: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效期限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湖北回盛现持有应城市环境保护局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换发的《湖北
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编号: 应 1300003),排放主要污染物种类为 COD、NH3-N、
SO2、NOx,排放主要污染物浓度为 100mg/L、15mg/L、50mg/m、200mg/m,有
效期自 2017 年 11 月 9 日至 2018 年 5 月 8 日。

    2017 年 11 月 2 日,应城市环境保护局出具《证明》,湖北回盛的排污许可
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10 月 8 日,在此期间内,湖北回盛向我局递交了排污许可证
的申请材料,我局按规定办理核准事项。目前湖北回盛的排污许可证正在办理中,
在此排污许可证颁发之前,湖北回盛可依照原排污许可证核准的内容依法排放污
染物。

    2018 年 5 月 10 日,应城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湖北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排污许可证续期报告的回复》,内容如下: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 版)》有关要求,在《排污许可证申
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兽用药品制造)》出台之前,你公司可按照原《湖北省排放
污染物许可证》(编号为 K 应 1300003)规定的内容依法排放污染物。在《排污
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兽用药品制造)》出台之后,你公司应及时按照相
关规定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在此期间你公司应加强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
理,做到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做好固体废物安全管理。同日,应
城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应环函[2018]5 号”《关于湖北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排
污许可证续期报告的回复》,明确此函有效期至 2018 年 11 月 9 日止。

    2018 年 11 月 10 日,应城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应环函[2018]33 号”《关于湖
北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续期报告的回复》,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
暂行规定》《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 版)》有关要求,在《排
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兽用药品制造)》出台之前,湖北回盛应于 2020
年以前取得排污许可证。在此期间湖北回盛应加强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



                                   3-3-2-168
                                                              律师工作报告

理,做到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做好固体废物安全管理。本复函有
效期至 2019 年 5 月 8 日止。

    2019 年 5 月 17 日,应城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湖北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排污许可证办理情况的说明》,湖北回盛关于办理排污许可的申请收悉,按《固
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 版)》的规定,湖北回盛应在 2020 年 12
月底前办理排污许可证。但由于目前国家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规范尚未
颁布,在此之前,湖北回盛暂无法办理排污许可证,待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出台后,
湖北回盛应积极做好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在此期间,湖北回盛应严格按照环境
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外排污染物做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施比龙现持有浏阳市环境保护局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换发的《排污许
可证》(编号:43018116070057),排放重点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种类为废水、废
气,有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主要污染物排放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1)废水

    发行人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
为 COD、BOD5、NH3-N、SS、总磷、动植物油等。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办
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一起排入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
管网。

    湖北回盛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浓缩废水、洗瓶废水、药材洗
涤废水、设备与地面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员工办公与食堂污水等生活污水;锅
炉排水、冷却循环排水以及发酵废气喷淋塔排水等公用工程排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BOD5、NH3-N、SS、总磷。食堂废水与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
产废水、公用工程排水一起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应城经济开发区污水
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后,经总排口排入应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管网。

    施比龙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
为 COD、BOD5、NH3-N、SS。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一起排入厂内化粪池后,经总排
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3-2-169
                                                                律师工作报告

    (2)废气

    发行人和施比龙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和锅炉废气,主
要污染物为 SO2、NOx、颗粒物等。

    湖北回盛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食堂油烟、挥发性有
机废气、发酵废气、工艺粉尘、污水处理站恶臭等,主要污染物包括 SO2、NOx、
颗粒物、CO2、粉尘、恶臭、VOCS 等。公司通过水喷淋吸收塔、脉冲滤筒除尘器、
光催化氧化装置等设施对废气进行处理。

    (3)噪声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噪声源为空压机、纯水机、锅
炉、冷冻机组等机器设备,公司已采取减振、房间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噪声管
理方面符合环评和验收批复要求。

    3、发行人及子公司的环境保护合规情况

    (1)发行人

    2020 年 1 月 10 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区分局出具《证明》,证明武
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止,未发现
因违反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我分局行政处罚情
形。

    (2)湖北回盛

    2020 年 1 月 2 日,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应城市分局出具《证明》,证明湖北回
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由湖北泱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8 日合法变
更公司名称而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守法经
营。该公司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函出具之日止,未有因违反环境保护方
面法律、法规及规章而受行政处罚之情形。

    (3)施比龙

    2020 年 1 月 8 日,浏阳市环境保护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具《证明》,
长沙施比龙动物药业有限公司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能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

                                  3-3-2-170
                                                                 律师工作报告

规,未受到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处罚,也没有环境投诉和纠纷。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环境保护

    2017 年 12 月 4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环境保护局出具“东环管字[2017]102
号”《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沟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

    2019 年 1 月 28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重新核发环评批复的回复》,发行人项目实施中本着节约资
金的原则,将原厂区相关生产设备搬迁至新沟基地项目继续使用,从而节约大量
购买设备的资金投入,该情况不属于需要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
情况,也无需重新核发批复,本回复可作为募投项目审核资料的补充说明。

    2019 年 2 月 20 日,孝感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湖北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酒石酸泰万菌素及中药提取制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孝环函
[2019]13 号),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应城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要求,在严
格落实《湖北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酒石酸泰万菌素及中药提取制剂生产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
同意该项目按照拟定建设规模和内容进行建设。

    5、第三方环评机构的专业核查意见

    根据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5 月出具的《武汉回盛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上市环境保护核查技术报告》,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在本
次环保核查调查时段(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连续 36 个月)
内,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与环保相关的诉求、信访、上访事件,也未因严重违
反环保法律法规而受到严厉处罚。募投项目和现有项目均取得了环评批复和环保
竣工验收批复。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现有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
“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到 100%,已投产项目均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发行人
及其下属公司依法进行了排污申报登记并领取排污许可证,达到排污许可证的要
求,并按规定缴纳了排污费;投产运行的项目配备了相应的废水、废气和噪声控
制措施,设立了固废暂存场所;废水、废气和噪声排放历史监测数据基本达标。
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及其生产过程中不含有或使用国家法律法规

                                 3-3-2-171
                                                               律师工作报告

标准中禁用的物质以及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禁用的物质,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
较为建全。募投项目和现有项目均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区分局等出具的证明并经
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子公司近三年未出现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
件,在生产经营中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因违反环境
保护法律法规而受到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的情况,已建项目和已经开工的在建项
目均依法履行了环评手续、排污检测数据基本达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
存在损害环境的风险。

    (二)发行人的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

    1、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主要从事兽用药品(包
括化药制剂、原料药、中药制剂)、饲料及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发行人
生产管理按照《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兽药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兽药典》和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其他兽药质量标准生产。

    2、发行人及子公司产品质量的合规情况

    2018 年 1 月 4 日,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出具《证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两家全资子公司(湖北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新华星动
物保健连锁服务有限公司)分别从事兽药生产与经营活动,经查,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开具日期间,未发现因违反畜牧兽医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
行政处罚的情形。

    2019 年 1 月 18 日,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出具《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有关情况说明》,2018 年至今,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
全资子公司:湖北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新华星动物保健连锁服务有限公
司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能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畜牧兽医法律规定,未发现因
违反兽医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019 年 7 月 15 日,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出具《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有关情况说明》,2019 年至今,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
全资子公司:湖北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湖北省内武汉新华星动物保健连锁服


                                3-3-2-172
                                                               律师工作报告

务有限公司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能遵守国家及地方畜牧兽医相关法规,未发
现因违反兽医相关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020 年 1 月 2 日,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出具《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有关情况说明》,自 2019 年 7 月至今,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北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湖北省内武汉新华星动物保健
连锁服务有限公司,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能遵守国家及地方畜牧兽医法律法规
规定,未发现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020 年 1 月 6 日,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长沙施比龙动物药
业有限公司,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违反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法律法规行
为,未受到我局任何行政处罚。

    2019 年 1 月 29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农业委员会出具《证明》,武汉回盛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新华星动物保健连锁服务有限公司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止,严格按照其经营范围、业务资质的要求,守法经营,不
存在因违反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我委行政处罚之情
形。

    2019 年 7 月 24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农业农村局出具《证明》,武汉回盛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新华星动物保健连锁服务有限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29
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止,严格按照其经营范围、业务资质的要求,守法经营,不
存在因违反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我局行政处罚之情
形。

    2020 年 1 月 2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农业农村局出具《证明》,证明我局下辖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新华星动物保健连锁服务有限公司,自
2019 年 7 月 25 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止,严格按照其经营范围、业务资质的要求,
守法经营,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我局行
政处罚之情形。

    2020 年 1 月 2 日,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证明湖北回盛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由湖北泱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8 日合法变更公司
名称而来)严格遵守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3-3-2-173
                                                                     律师工作报告

及规章,严格守法经营。该公司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止,不存
在因违反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及规章而受到
行政处罚之情形。

       2020 年 1 月 2 日,应城市农业农村局出具《证明》,证明湖北回盛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由湖北泱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8 日合法变更公司名称
而来)严格按照其经营范围、业务资质的要求,守法经营。该公司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函出具之日止,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及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而受到本局行政处罚之情形。

       根据湖北省畜牧兽医局、武汉市东西湖区农业农村局、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城市农业农村局等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及本所律
师核查,发行人及子公司的主要产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监督的要求,
近三年来不存在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
情形。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为查验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批
准程序、业务经营情况、《回盛生物新沟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泰万
菌素发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药提取及颗粒剂生产线建设项
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复文件等资料。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
对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验证。

       (一)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及本所律师核查,经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以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 2020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拟本次发行股票不超过 2,770 万股,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如下:

                                                   预计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粉/散/预混剂自动化生产
             新沟基地                               32,000.00
   1                           基地建设项目                        39,000.00
             建设项目
                          研发及质检中心建设项目    7,000.00

                                    3-3-2-174
                                                                    律师工作报告

   2       年产 160 吨泰万菌素发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7,000.00     7,000.00
   3            中药提取及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6,000.00     6,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7,000.00
                        合计                         59,000.00    59,000.00

       (二)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不存在涉及与他人进行合作的情况,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新沟基地建设项目

       新沟基地建设项目系发行人自行实施,由粉/散/预混剂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和研发及质检中心建设项目组成。

       2017 年 7 月 7 日,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出
具 《 湖 北 省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备 案 证 》( 登 记 备 案 项 目 代 码 为
2017-420112-27-03-114752),对回盛生物新沟基地建设项目予以备案。

       2017 年 11 月 14 日,发行人领取由武汉市东西湖区不动产登记局颁发的“鄂
(2017)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 0046042 号”《不动产权证书》,宗地坐落于武
汉市东西湖区 107 国道以西、南五支沟以南,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
让,面积为 57,230.68 平方米。

       2017 年 12 月 4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环境保护局出具“东环管字[2017]102
号”《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沟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复》,同意发行人报送的《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沟基地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2018 年 11 月 9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湖北省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为 2018-420112-27-03-072969),对回
盛生物新沟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事宜予以备案。

       2019 年 1 月 28 日,武汉市东西湖区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重新核发环评批复的回复》,发行人项目实施中本着节约资
金的原则,将原厂区相关生产设备搬迁至新沟基地项目继续使用,从而节约大量
购买设备的资金投入,该情况不属于需要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
情形,也无需重新核发批复,本回复可作为募投项目审核资料的补充说明。

       2、年产 160 吨泰万菌素发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3-2-175
                                                                 律师工作报告

    年产 160 吨泰万菌素发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由发行人子公司湖北回盛实施,
项目估算总投资 7,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2,413 万元,机器设备投资 3,945
万元。该项目位于湖北回盛名下“鄂(2017)应城市不动产权第 0002866 号、第
0002867 号、第 0002868 号、第 0002869 号、第 0002870 号、第 0002877 号”《不
动产权证书》用地范围内。

    2018 年 11 月 29 日,应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17-420981-27-03-133896),对湖北回盛实施的
年产 160 吨泰万菌素发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予以备案。

    3、中药提取及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中药提取及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由发行人子公司湖北回盛实施,项目估算总
投资 6,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2,586 万元,机器设备投资 2,935 万元。该项目
位于湖北回盛名下“鄂(2017)应城市不动产权第 0002866 号、第 0002867 号、
第 0002868 号、第 0002869 号、第 0002870 号、第 0002877 号”《不动产权证书》
用地范围内。

    2018 年 11 月 29 日,应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18-420981-27-03-001419),对湖北回盛实施的
中药提取及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予以备案。

    2019 年 2 月 20 日,孝感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湖北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酒石酸泰万菌素及中药提取制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孝环函
[2019]13 号),该项目位于湖北省应城市经济开发区横一路,湖北回盛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通过有偿受让的方式在现有厂区的东边购买土地 60.12 亩,项目总投资
13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05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栋发酵车间、提取
车间、其他辅助设施及其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用于建设年产 160 吨酒石酸泰万
菌素、220 吨茯苓多糖散、380 吨板青颗粒、240 吨甘草颗粒、230 吨芪贞增免颗
粒、200 吨麻杏石甘颗粒、200 吨四黄止痢颗粒。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应
城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要求,在严格落实《湖北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酒石酸泰
万菌素及中药提取制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
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拟定建设规模和内容进行建
设。

                                  3-3-2-176
                                                              律师工作报告

    4、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人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拓展集团客户直销的销售模式,加大对大型养殖集
团的营销力度。由于发行人对集团客户的销售一般给予 6 个月左右的账期,从实
际运营情况出发,发行人计划通过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 7,000 万元。

    (三)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发行人上市后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将募集
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投资管理、土地、环
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发行人已制定了包含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安
排等使用管理制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
人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为查验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本所律师核查了招股说明书、发行人出具的
声明与承诺等资料,分析了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有关的国家产业政策。在此基础上,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的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
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验证。

    (一)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基于对宏观经济形势、
行业发展状况的了解和判断,结合自身优势,坚持在猪用药品核心领域继续深耕
细作,同时不断拓展其他动物药品业务,有选择的进入上游原料领域,并选择合
适的时机拓展兽用疫苗领域。

    发行人未来将继续深耕兽药市场,进一步提高核心领域市场占有率,力争在
未来三年内将猪用化药制剂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致力成为中国猪用化药制剂
市场领导者。发行人在兽用化药制剂领域将不断拓展其他业务市场,积极布局家
禽药、水产药、宠物药和反刍动物药板块。发行人计划有选择地进入上游产业,
把握市场变化趋势,发展新型兽用原料药领域的业务,强化发行人市场竞争能力,
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一致。

                                3-3-2-177
                                                             律师工作报告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为查验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提供的
相关诉讼、仲裁案件资料,发行人及其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签署的尽职调查问卷、承诺等资料,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出具的证明文件,登陆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网站。
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验证。

    (一)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
内不存在发生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领
域的安全事故或受到行政处罚。

    (二)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
具之日,发行人及子公司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发行人产生重大影
响的诉讼、仲裁案件。

    (三)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
具之日,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发行人产生重大影响的
行政处罚案件。

    (四)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
具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 5%股份以上的股东不存在
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发行人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五)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
具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
可预见的对发行人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的法律风险评价

    本所律师参与了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的编制及讨论,已审阅发行人招股说明
书,并对发行人引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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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工作报告

审阅。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而引致的法
律风险。

    二十二、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通过对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及有关事实审查后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
上市申请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有关条件,其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不存在法律障碍。发行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上市的违法、违规行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现阶段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尚需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注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引用
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准确、适当。

    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本四份,副本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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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负责人(签字):                      经办律师(签字):




         罗会远                                 唐申秋




                                                王   浩




                                                苏   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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