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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回盛生物: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2020-09-11  

                        证券代码:300871       证券简称:回盛生物        公告编号:2020-005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5,737.08 万

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其中 25,137.86 万元用于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99.22 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6 号)

核准,同意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77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61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30,997,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

含 税 ) 人 民 币 80,284,479.20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
850,712,520.80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到位,上述

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01005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资金额
 1                粉/散/预混剂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2,000.00    32,000.00
       新沟基地
 2                研发及质检中心建设项目                 7,000.00     7,000.00
 3     年产 160 吨泰万菌素发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7,000.00     7,000.00
 4     中药提取及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6,000.00     6,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7,000.00
                           合计                         59,000.00    59,000.0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

金进行部分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不改变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

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募集

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截止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资

金累计金额为 25,137.86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可置换金额为

25,137.8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1                粉/散/预混剂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2,000.00     14,094.94       14,094.94
       新沟基地
 2                研发及质检中心建设项目                 7,000.00      3,785.81        3,785.81
 3     年产 160 吨泰万菌素发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7,000.00      5,915.36        5,915.36
 4     中药提取及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6,000.00      1,341.75        1,341.75
 5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              -
                            合计                        59,000.00     25,137.86       25,137.86
     备注: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

     [2020]010051 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

     税)人民币 80,284,479.20 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人民币

     63,367,726.39 元,已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除。截止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992,224.53

     元,具体金额明细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自筹资金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与发行相关的审计及验资费                 1,415,094.34       1,415,094.34
        2     与发行相关的律师费                       4,386,792.45       4,386,792.45
        3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费                     190,337.74         190,337.74
                            合计                       5,992,224.53       5,992,224.53

            五、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已披露: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

     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

     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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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25,137.8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及使用募集资金 599.22 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与上述发行申请文件的内容一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就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

了《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011296 号)。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

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六、本次置换事项相关机构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置换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行为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需要。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已由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符合法律、法规的

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4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

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737.08 万元置换预先

已投入自筹资金。

    3.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专项说明》

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

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回盛生物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5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

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

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回盛生物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自筹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回盛生物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武汉回盛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环

专字(2020)011296 号);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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