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回盛生物: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12  

                        证券代码:300871              证券简称:回盛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8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上午9:15-9:25、9:

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张柏路21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

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4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卫元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82,824,518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74.94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80,000,0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39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824,51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56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2,925,958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11.69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101,44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14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824,51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560%。

    3、公司董事、部分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形成如

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819,6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1%;反对
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2/4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21,0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1%;反对
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回盛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
应城回盛暨变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821,5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4%;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22,9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8%;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彩章、彭瑶;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

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3/4
    (一)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三)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2 日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