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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回盛生物: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2021-08-03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24、31、41 楼、42 楼         邮编:518034

24/F、31/F、41F、42F, Tequbaoye Buliding, 6008 Shennan Avenue, Shenzhen, Guangdong Province 518034, China

                      电话/Tel: (+86)(755) 8351 5666   传真/Fax: (+86)(755) 8351 5333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一年八月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编号: GLG/SZ/A5003/FY/2021-394
致: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
出具了《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及《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
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出具了《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发行人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呈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发行的文件所使用
的财务会计报告期为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以及 2021 年 1-3 月,因
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制作补充申请文件所使用的财务会计报告期间调整为 2018 年
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故本所律师对发行人于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期间(以下简称“加审期间”)是否存在影响本次发
行的情形及在调整后的财务会计报告期间是否符合发行的实质条件进行了核查
与验证。现本所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以及《补充法律
意见书(一)》的补充,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准。本所律师在《法




                                   4-1-1
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以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中声明的事项适
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使用的简称含义均与《法律意见
书》、《律师工作报告》所使用的简称含义一致。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
人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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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目   录............................................................................................................................ 3

第一节      关于加审期间的补充法律意见 ................................................................... 5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 5

 二、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 5

 三、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 6

 四、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 6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 10

 六、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1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 12

 八、发行人的业务 .................................................................................................. 12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24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27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35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42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42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43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43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 44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 46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 50

 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 50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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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发行人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法律风险的评价 .................................. 51

 二十二、结论意见 .................................................................................................. 51

第二节      关于《问询函》的回复 ............................................................................. 52

 反馈问题 6: ........................................................................................................... 52

 反馈问题 7: ........................................................................................................... 72

第三节      签署页 .........................................................................................................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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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关于加审期间的补充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系由回盛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
上[2020]751 号文批准,发行人的股票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挂牌上市,证券简称:回盛生物,证券代码:300871。发行人现持有武汉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 核 发 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42011273354032X9 的《营业执照》,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名称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武汉市东西湖区张柏路 218 号
     股票简称            回盛生物
     股票代码            300871.SZ
     上市日期            2020 年 8 月 24 日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张卫元
     注册资本            16576.0527 万元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许可项目:兽药生产;兽药经营;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饲料添加剂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肥料销售;专用化
                         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上经营范围不含特别管理措施)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2 年 1 月 25 日
     营业期限            2002 年 1 月 25 日至无固定期限




     二、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依照法定程序获得发行人内部
权力机构的批准且相关决议仍在有效期内,发行人本次发行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
的核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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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系一家依
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且依法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具备《证券法》《公司法》《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发行人
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规定的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发行人本次发行属于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条件,
具体如下: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成 A 股后的股份,与发行人已经发行的 A 股股份
同股同权,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条件

     1、发行人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1)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选举了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聘请了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设立了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设置了总经理办公室、证券事务部、财务部、行政人事部、企管部、采
购部、销售部、生产部、品管部、研发中心、工程部、审计部等部门;相关机构
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能,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
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编号为众环审字[2021]0102231 号的
《审计报告》,2018 年度、2019 年度以及 2020 年度,发行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计)分别为 7,140.16 万元、6,876.64
万元和 15,015.61 万元,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 9,677.47 万元。本次可转换
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含 70,000 万元),参考近期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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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
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 1000 吨年泰乐菌素与 600 吨年泰万菌素生产
线扩建项目、湖北回盛制剂生产自动化综合改扩建项目、宠物制剂及创新制剂综
合产线建设项目、粉剂/预混剂生产线扩建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且前述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已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制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中已约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本次
发行筹集的资金,用于核准的用途,未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符合《证
券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4)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发行人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基于本所律师作为非财务专业人员的理解和判断,发行人在报
告期内连续盈利,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

     2、发行人不存在《证券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债券的情形:

     (1)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
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2)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十三条关于发行证券
的一般规定:

     (1)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建立了健全的公司组织结构。公司组织结构清晰,各部门和岗位职责
明确,并已明确了专门的部门工作职责。

     发行人已依法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开展日常经营业务所需的
其他必要内部机构,聘请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
理人员,并依法建立健全了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管理和财务等内部组织机
构和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及相应的管理制
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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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编号为众环审字[2021]0102231 号的
《审计报告》,2018 年度、2019 年度以及 2020 年度,发行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计)分别为 7,140.16 万元、6,876.64
万元和 15,015.61 万元,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 9,677.47 万元。本次可转换
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含 70,000 万元),参考近期债券
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
债券一年的利息。

     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3)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及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
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0.45%、41.81%、21.29%及 23.57%,资产负债率相对较低,
资产负债结构合理。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 月至 6 月,
发行人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109.56 万元、10,524.15 万元、4,834.93
万元及 6,196.55 万元,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4)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其他的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
资格,最近 3 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5)发行人具有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等业务体系,在资
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发行人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
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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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

     (6)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其他的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公司组织结构清晰,各
部门和岗位职责明确,并已建立了专门的部门工作职责。公司建立了专门的财务
管理制度,对财务管理体制、工作职责、会计培训制度、财务审批、预算成本管
理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和控制。发行人建立了严格的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
审计机构的设立、职责和权限、审计工作程序、审计工作的具体实施、信息披露
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规定。

     发行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编制
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发行人 2018 至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经具有从事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四)项的规定。

     (7)发行人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
别为 6,876.64 万元和 15,015.6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6,258.34 万元和 13,900.33 万元。

     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五)项的规定。

     2、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
明文件、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通过
互联网信息检索,发行人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不得发行证券
的情形,即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不存在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
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的情形;

     (2)不存在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用途的
情形。

     3、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十五条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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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的规定:

     (1)根据发行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本次募
集资金拟用于 1000 吨年泰乐菌素与 600 吨年泰万菌素生产线扩建项目、湖北回
盛制剂生产自动化综合改扩建项目、宠物制剂及创新制剂综合产线建设项目、粉
剂/预混剂生产线扩建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
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
要求;

     (2)根据发行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发行人
作为非金融性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存在直接或
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
条第(二)项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
独立性,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4、根据《募集说明书》及发行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
行方案,本次募集资金未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具备《公
司法》《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实质条件。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加审期间内,发行人不存在
导致其丧失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独立性以及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能
力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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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发行人的主要股东

       根据发行人于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的股东名册,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发行人总股本为 165,760,527 股。发行人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武汉统盛                  82,800,000     49.95%
  2                        梁栋国                   13,200,000      7.96%
  3                        深创投                    8,847,840      5.34%
  4                       深圳红土                   6,152,160      3.71%
  5                       湖北红土                   5,308,680      3.20%
  6                       武汉红土                   3,691,320      2.23%
         厦门中南弘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7                                                  3,368,421      2.03%
                         合伙)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稳鑫保本混合
  8                                                  1,835,946      1.11%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景阳领先
  9                                                  1,708,649      1.03%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沪港
  10     深农业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1,090,848      0.66%
                       金(LOF)
                         合计                       128,003,864    77.22%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前述股东具备法律、法规规定担任发行人股东的资
格,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武汉统盛直接持有发行人 82,800,000 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49.95%,
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张卫元及其配偶余姣娥分别持有武汉统盛 72.08%、13.35%
的股份。根据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近三年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决议、年度
/半年度报告等公开披露的信息,张卫元先生及余姣娥女士依其可实际控制的发
行人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本
所律师认为,张卫元先生及余姣娥女士能够实际支配发行人行为,为发行人的实
际控制人。加审期间内,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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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以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发行总股本 110,507,0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4.10 元(含税),合计派发利润 45,307,877.38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
后年度;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
增 55,253,509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65,760,527 股。发行人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办理完毕上述股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根据发行人于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的股东名册,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持有人类别         无限售流通股           首发前限售股      合计
        国有法人           436,866                8,847,840     9,284,706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200              102,162,687    102,181,887
       境内自然人         20,623,889                  -        20,623,889
        境外法人           2,152,156                  -         2,152,156
       境外自然人           69,700               13,200,000    13,269,700
   基金、理财产品等       18,248,189                  -        18,248,189
          合计            41,550,000            124,210,527    165,760,527



     八、发行人的业务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1.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的经营方式未发生变化,经营范围的变化情况如下:

     (1)根据发行人现持有的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核发
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11273354032X9 的《营业执照》,发行人的经营范
围由“饲料添加剂、动物药品的生产、销售;饲料的批发;兽药技术研发、兽药
技术咨询与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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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为“许可项目:兽药生产;兽药经营;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饲料添加剂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肥料销售;专用
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上经营范围不含特别管理措施)(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根据湖北回盛现持有的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核
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9816856316218 的《营业执照》,湖北回盛的经营
范围由“许可项目:饲料添加剂生产;兽药生产;兽药经营;动物诊疗;饲料生
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饲料添加剂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
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变更为“许可项目:饲料添加剂生产;兽药生产;
兽药经营;饲料生产;肥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
有机肥料研发;生物饲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饲料添加剂销售;畜牧渔
业饲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3)根据新华星现持有的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1126667583442 的《营业执照》,新华星
的经营范围由“饲料及添加剂批发兼零售;兽用化学药品、中兽药、非强制免疫
兽用生物制品的销售、动物疾病预防、诊疗、治疗和绝育手术(不含颅腔、胸腔
和腹腔手术);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兼零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
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变更为“许可项目:兽药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饲料添加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肥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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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目前的主营业务为兽用药品(包括化药制剂、原料药、
中药制剂)、饲料及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发行人的实际业务与发行人的
《营业执照》载明的业务范围相符。

     2.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要生产和经营资质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
的主要生产资质和经营资质如下表所示:

     (1)兽药 GMP 证书

           颁发单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验收范围              有效期至
             位
         湖北省
                         (2021)兽药
回盛生物 农业农                       粉剂/预混剂(2 条)                  2026.06.29
                         GMP17009 号
         村厅
         湖北省          (2020)兽药
回盛生物 农业农            GMP 证字   粉剂/散剂/预混剂(2 条)            2022.05.31
         村厅              17010 号
                                      非最终灭菌大容量注射剂/非最终灭菌小
                                      容量注射剂、最终灭菌子宫注入剂/最终
                                      灭菌乳房注入剂、最终灭菌小容量注射剂
                                      (含中药提取)/最终灭菌大容量非静脉
         湖北省          (2020)兽药
                                      注射剂(含中药提取)、口服溶液剂(含
湖北回盛 农业农            GMP 证字                                        2025.03.12
                                      中药提取)、片剂(含中药提取)/颗粒
         村厅              17001 号
                                      剂(含中药提取)、非氯消毒剂(液体)
                                      /杀虫剂(液体)、中药提取(大黄流浸
                                      膏、甘草浸膏)、非无菌原料药(酒石酸
                                      泰万菌素)(3 条)
           湖南省        (2021)兽药
                                      粉剂/散剂/预混剂、最终灭菌小容量注
 施比龙    畜牧水          GMP 证字                                        2022.05.31
                                      射剂/口服溶液剂
           产局            18003 号

     (2)兽药生产许可证

           颁发单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生产范围                有效期至
             位
         湖北省 (2020)兽 张柏路 218 号:粉剂/散剂/预混剂(2 条)
回盛生物 农业农 药生产证                                             2022.05.31
                            油纱路 52 号:粉剂/预混剂(2 条)
           村厅 字 17001 号
湖北回盛 湖北省 (2020)兽 非最终灭菌大容量注射剂/非最终灭菌小容量         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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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农 药生产证 注射剂、最终灭菌子宫注入剂/最终灭菌乳房
               村厅 字 17044 号 注入剂、最终灭菌小容量注射剂(含中药提取)
                                /最终灭菌大容量非静脉注射剂(含中药提
                                取)、口服溶液剂(含中药提取)、片剂(含
                                中药提取)/颗粒剂(含中药提取)、非氯消
                                毒剂(液体)/杀虫剂(液体)、中药提取(大
                                黄流浸膏、甘草浸膏)、非无菌原料药(酒石
                                酸泰万菌素)(3 条)
             湖南省 (2021)兽
                                粉剂/散剂/预混剂、最终灭菌小容量注射剂
 施比龙      农业农 药生产证                                             2022.05.31
                                /口服溶液剂
               村厅 字 18022 号

       (3)兽药经营许可证

公司名称      颁发单位       证书编号              经营范围                     有效期至
         武汉临空港
         经济技术开 (2018)兽
回盛生物 发区(东西湖 药经营证字              兽用化学药品、中兽药               2023.10.14
         区)行政审批 17018008 号
         局
                           (2019)兽
            浏阳市畜牧
 施比龙                    药经营证字              兽药零售                     2024.03.17
            兽医水产局
                           18013001 号

            武汉市东西     (2020)兽
 新华星     湖区行政审     药经营证字        兽用化学药品、中兽药               2025.08.18
            批局           17018003 号

                           (2020)兽
新华星安 安陆市农业
                           药经营证字                  兽药                     2025.12.24
陆分公司 农村局
                           17206008 号

       (4)进出口资质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
 1      回盛生物                                       4201937071          2018.05.09
                            位注册登记证书
 2      湖北回盛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01058819           2016.06.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
 3      湖北回盛        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       4210961035          2013.01.05
                                  证书
 4        新华星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04731177           2020.11.30

       (5)新兽药证书

 序号      颁发日期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兽药名称         分类
  1        2011.05.17     回盛生物 (2011)新兽药证字 24 号        盐酸沃尼妙林预     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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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剂(10%)
                         回盛生物/
  2       2015.12.26                 (2015)新兽药证字 12 号       马波沙星        二类
                         湖北回盛
                         回盛生物/
  3       2015.12.26                 (2015)新兽药证字 13 号    马波沙星片         二类
                         湖北回盛
  4       2018.06.11     回盛生物    (2018)新兽药证字 30 号        枣胡散         三类
  5       2018.12.03     湖北回盛    (2018)新兽药证字 53 号    茯苓多糖散         三类
                                                                利福昔明子宫注
  6       2019.09.09     湖北回盛    (2019)新兽药证字 63 号                       五类
                                                                    入剂
  7       2020.05.07     湖北回盛    (2020)新兽药证字 13 号   加米霉素注射液      二类
  8       2020.08.26     湖北回盛    (2020)新兽药证字 37 号    土苓茅根颗粒       三类
                         回盛生物/
  9       2021.01.21                 (2021)新兽药证字 01 号       泰地罗新        二类
                         湖北回盛
                         回盛生物/
  10      2021.01.21                 (2021)新兽药证字 02 号   泰地罗新注射液      二类
                         湖北回盛
  11      2021.06.22     湖北回盛    (2021)新兽药证字 30 号    功苋止痢散         三类

       (6)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①回盛生物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序号              通用名                商品名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1               银翘散                 并清        兽药字 170015172          2022.04.05
  2               定喘散                并可清       兽药字 170015094          2022.01.09
  3       酒石酸泰万菌素预混剂          治嗽静       兽药字 170012497          2021.11.22
  4             芬苯达唑粉              饲必回       兽药字 170011189          2021.10.23
  5      酒石酸泰乐菌素可溶性粉          泰畅        兽药字 170012732          2021.10.23
  6       酒石酸泰万菌素预混剂          治嗽静       兽药字 170012496          2026.03.29
  7      酒石酸泰乐菌素可溶性粉          泰畅        兽药字 170012733          2026.01.31
  8             氟苯尼考粉                -          兽药字 170012537          2025.08.31
  9        硫酸新霉素可溶性粉           新回素       兽药字 170011524          2025.09.10
 10       盐酸多西环素可溶性粉            -          兽药字 170016011          2025.06.05
 11        卡巴匹林钙可溶性粉             -          兽药字 170012313          2025.04.12
 12             清瘟败毒散                -          兽药字 170015165          2025.04.12
 13             荆防败毒散                -          兽药字 170015127          2025.04.12
 14         阿莫西林可溶性粉             均崩        兽药字 170011199          2025.01.07
 15             氟苯尼考粉                -          兽药字 170012110          2024.11.17
 16             氟苯尼考粉                -          兽药字 170012539          2024.11.17




                                          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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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通用名           商品名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17       磺胺氯吡嗪钠可溶性粉        -        兽药字 170011628   2025.02.10
 18               健胃散              -        兽药字 170015134   2025.04.12
        盐酸大观霉素盐酸林可霉素
 19                                   -        兽药字 170011339   2025.02.10
                可溶性粉
 20       恩诺沙星粉(水产用)        -        兽药字 170019107   2024.12.18
 21     盐酸多西环素粉(水产用)      -        兽药字 170019092   2024.11.17
 22      酒石酸泰万菌素可溶性粉    治嗽静      兽药字 170012319   2024.03.19
 23       氟苯尼考粉(水产用)        -        兽药字 170019014   2024.3.19
 24          复方阿莫西林粉           -        兽药字 170012092   2024.3.19
 25      阿苯达唑伊维菌素预混剂    乐去从      兽药字 170016205   2023.11.28
 26     复方磺胺嘧啶粉(水产用)    均克       兽药字 170019022   2024.01.24
 27      延胡索酸泰妙菌素预混剂    富乐克      兽药字 170013010   2023.12.03
 28      硫酸新霉素粉(水产用)     畅宁       兽药字 170019108   2023.11.28
 29             大黄芩鱼散          赛净       兽药字 170019227   2023.10.08
 30          替米考星预混剂        支乐静      兽药字 170012193   2023.06.14
 31       酒石酸泰万菌素预混剂     治嗽静      兽药字 170012242   2023.06.14
 32         三黄散(水产用)          -        兽药字 170019213   2023.06.10
 33               板黄散              -        兽药字 170019211   2023.06.10
 34        复方磺胺氯达嗪钠粉       达安       兽药字 170012252   2023.06.10
        酒石酸泰乐菌素磺胺二甲嘧   新附优特
 35                                            兽药字 170016182   2022.08.20
              啶可溶性粉             乐
 36        盐酸沃尼妙林预混剂      新开元      兽药字 170012893   2022.03.13
 37         阿莫西林可溶性粉        均崩       兽药字 170012859   2022.08.13
 38       伊维菌素氧阿苯达唑粉        -        兽药字 170016675   2022.08.13
 39       盐酸多西环素可溶性粉     附优特乐    兽药字 170012845   2022.08.13
 40       盐酸多西环素可溶性粉     附优特乐    兽药字 170016010   2022.05.07
 41          地美硝唑预混剂        均消安      兽药字 170011143   2022.10.24
 42     延胡索酸泰妙菌素可溶性粉      -        兽药字 170013008   2023.01.10
 43        硫酸黏菌素可溶性粉         -        兽药字 170012758   2023.10.08
 44         氟苯尼考可溶性粉          -        兽药字 170012861   2023.10.08
 45             苍术香连散            -        兽药字 170015081   2023.09.16
 46          癸氧喹酯预混剂        美洁球      兽药字 170013120   2023.06.10
 47          环丙氨嗪预混剂        蝇洁净      兽药字 170012078   2024.03.19




                                      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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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通用名            商品名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48          替米考星可溶性粉       支乐静         兽药字 170012301       2025.01.07
 49       单硫酸卡那霉素可溶性粉       -           兽药字 170016287       2025.02.10
 50             茯苓多糖散           卫免          兽药字 170015362       2025.04.22
 51         盐酸土霉素可溶性粉      菌乎清         兽药字 170016691       2026.05.13

       ②湖北回盛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序号              通用名            商品名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1          酒石酸泰万菌素            -          兽药原字 170442241      2023.01.22
  2                碘附                -           兽药字 170442228       2025.07.16
  3          氟苯尼考注射液         肺宁得乐       兽药字 170442546       2025.06.11
  4      盐酸多西环素注射液(Ⅳ)      -           兽药字 170446654       2025.08.10
  5       苄星氯唑西林乳房注入剂       -           兽药字 170442056       2025.06.11
  6              板青颗粒              -           兽药字 170445096       2025.07.16
  7              甘草颗粒              -           兽药字 170445049       2025.04.29
  8          伊维菌素注射液          螨克          兽药字 170441128       2026.06.16
  9             芬苯达唑片          伴宠清         兽药字 170441188       2021.07.14
 10        复方磺胺嘧啶钠注射液     脑链舒         兽药字 170441638       2021.07.14
 11         盐酸头孢噻呋注射液      呋美诺      兽药字(2016)170442316   2021.06.06
 12       甲苯咪唑溶液(水产用)    盛从灭      兽药字(2016)170449034   2021.05.03
 13            聚维酮碘溶液            -           兽药字 170441577       2025.12.22
 14         氟尼辛葡甲胺注射液         -           兽药字 170442278       2025.06.11
 15            聚维酮碘溶液            -           兽药字 170441575       2025.04.22
 16          氟苯尼考注射液            -           兽药字 170442551       2025.06.11
 17            杨树花口服液         肠胃喜康       兽药字 170445077       2025.09.29
 18       乙酰氨基阿维菌素注射液    优利爽         兽药字 170442280       2021.12.01
 19          季铵盐戊二醛溶液       乐消安         兽药字 170442407       2021.11.15
 20            七清败毒颗粒         消毒安         兽药字 170445002       2021.10.23
 21            四黄止痢颗粒            -           兽药字 170445045       2021.10.23
 22            穿心莲注射液         莲泄宁         兽药字 170445122       2021.10.23
 23             柴胡注射液          柴热克         兽药字 170445137       2021.10.16
 24             金根注射液          金泄宁         兽药字 170445233       2021.10.23
 25             黄栀口服液          栀泄宁         兽药字 170446108       2021.12.11
 26              肝胆颗粒           肝胆泰         兽药字 170446113       202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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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通用名            商品名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27            麻杏石甘颗粒           -        兽药字 170446161   2021.10.23
 28             柴辛注射液          辛热克     兽药字 170446551   2021.10.23
 29            芪贞增免颗粒         芪免素     兽药字 170446732   2021.10.23
 30             双丁注射液            -        兽药字 170446734   2021.10.23
 31          大蒜苦参注射液         参泄宁     兽药字 170446760   2021.10.23
 32         氟尼辛葡甲胺颗粒        热炎保     兽药字 170442104   2022.10.24
       戊二醛、苯扎溴铵溶液(水产
 33                                 盛荃       兽药字 170449276   2022.10.24
                 用)
 34        盐酸林可霉素注射液         -        兽药字 170442615   2022.10.24
 35         右旋糖酐铁注射液        补血安     兽药字 170441067   2022.10.24
 36            土霉素注射液         康特康     兽药字 170442787   2022.10.24
 37            稀戊二醛溶液           -        兽药字 170442582   2022.10.24
 38        硫酸头孢喹肟注射液         -        兽药字 170442320   2023.06.03

 39        硫酸头孢喹肟注射液         -        兽药字 170442296   2023.06.10

 40        氟尼辛葡甲胺注射液         -        兽药字 170442103   2023.06.10
 41          多拉菌素注射液           -        兽药字 170442294   2023.07.23
 42         阿维菌素透皮溶液        螨宁       兽药字 170442069   2023.07.23
 43        盐酸头孢噻呋注射液         -        兽药字 170442883   2023.09.16
 44          恩诺沙星注射液         痢诺星     兽药字 170442523   2023.09.27
 45        盐酸头孢噻呋注射液         -        兽药字 170442414   2023.11.28
 46        盐酸头孢噻呋注射液         -        兽药字 170442885   2023.11.28
 47     阿莫西林硫酸黏菌素注射液    联益康     兽药字 170442424   2024.01.24
 48      苯扎溴铵溶液(水产用)       -        兽药字 170449005   2024.07.07
 49               浓碘酊              -        兽药字 170441553   2024.07.15
 50        利福昔明子宫注入剂       宫安福     兽药字 170447073   2025.03.15
 51          麻杏石甘口服液           -        兽药字 170446112   2025.06.02
 52      头孢羟氨苄片(宠物用)     盛贝宁     兽药字 170447012   2025.08.10
 53            苯扎溴铵溶液           -        兽药字 170442513   2025.08.18
 54          清瘟解毒口服液           -        兽药字 170446131   2025.11.19
 55            浓戊二醛溶液           -        兽药字 170441662   2026.02.07
 56        戊二醛癸甲溴铵溶液       同净       兽药字 170446245   2026.03.10
 57          氟苯尼考注射液           -        兽药字 170442540   2026.05.12
 58             宫炎清溶液            -        兽药字 170442098   2026.05.12




                                      4-1-19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通用名              商品名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复方磺胺间甲氧嘧啶钠注射
 59                                   红附特      兽药字 170446172   2026.05.12
                   液
        盐酸林可霉素乳房注入剂(泌
 60                                   乐泌乳      兽药字 170446638   2026.05.20
                  乳期)
 61        复合碘溶液(水产用)             -     兽药字 170449025   2026.06.16
 62           恩诺沙星注射液          痢诺星      兽药字 170442522   2026.06.16
 63             马波沙星片            伴延清      兽药字 170442803   2026.06.29

       ③施比龙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序号             通用名              商品名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1           双黄连注射液           比龙感泰     兽药字 180226120   2021.12.13
  2        复合维生素 B 注射液       比龙维康     兽药字 180224572   2021.11.10
         酒石酸泰乐菌素磺胺二甲
  3                                  比龙舒美     兽药字 180226182   2021.11.10
             嘧啶可溶性粉
  4       盐酸多西环素可溶性粉      比龙复红欣    兽药字 180226011   2021.10.16
  5            扶正解毒散               -         兽药字 180225076   2021.10.16
  6          替米考星预混剂          新优乐欣     兽药字 180222193   2021.10.16
  7           氟苯尼考溶液           比龙精点     兽药字 180222111   2021.07.14
  8            清瘟败毒散            比龙瘟清     兽药字 180225165   2021.07.14
  9            氟苯尼考粉            比龙精点     兽药字 180222110   2026.04.15
  10        阿莫西林可溶性粉         盘尼克       兽药字 180221199   2026.04.15
  11           氟苯尼考粉            比龙精点     兽药字 180222539   2025.12.22
  12       卡巴匹林钙可溶性粉        比龙舒巴     兽药字 180222313   2025.11.19
  13         恩诺沙星注射液          长恩痢特     兽药字 180222520   2024.02.10
  14         氟苯尼考注射液          比龙精点     兽药字 180222546   2024.02.10
  15      酒石酸泰万菌素预混剂       优乐欣       兽药字 180222242   2023.10.8
  16         复方阿莫西林粉          比龙副清     兽药字 180222092   2023.06.03
  17       盐酸林可霉素注射液       比龙链菌杀    兽药字 180222615   2022.07.30
  18      盐酸林可霉素可溶性粉          -         兽药字 180226081   2022.06.19
         复方磺胺间甲氧嘧啶预混
  19                                比龙弓链康    兽药字 180226242   2022.06.28
                   剂
  20     磺胺间甲氧嘧啶钠注射液      速菌清       兽药字 180221616   2022.06.28
  21     阿苯达唑伊维菌素预混剂       虫灭        兽药字 180226205   2022.06.28
  22      酒石酸泰万菌素预混剂       优乐欣       兽药字 180222496   2022.08.13
  23     延胡索酸泰妙菌素预混剂      比龙泰欣     兽药字 180223010   2023.04.12




                                         4-1-20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通用名              商品名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延胡索酸泰妙菌素可溶性
  24                                 比龙泰欣           兽药字 180223008         2023.04.12
                   粉
  25       硫酸粘菌素可溶性粉         优常泰            兽药字 180222758         2025.06.05
  26      磺胺氯吡嗪钠可溶性粉        克球安            兽药字 180221628         2025.06.05
  27       硫酸新霉素可溶解粉        比龙舒康           兽药字 180221524         2025.07.30
  28           环丙氨嗪预混剂         盈安静            兽药字 180222078         2025.08.10

       (7)饲料及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公司   颁发单    颁发日
序号                            证书编号     产品类别            产品品种          有效期至
        名称     位        期
                                        添加剂预         维生素预混合饲料(畜禽
               湖北省           鄂饲预 混合饲料、        水产、反刍动物);复合
        湖北          2019.05.
 1             农业农          (2016) 宠物添加         预混合饲料(畜禽水产、 2021.08.24
        回盛            21
               村厅            07003 号 剂预混合         反刍动物);液态宠物添
                                          饲料               加剂预混合饲料
                                                      酿酒酵母;丙酸钙;枯草
                                                      芽孢杆菌;果寡糖;(富
                               鄂饲添
               湖北省                                 马酸+乳酸);丁酸梭菌;
        湖北          2019.09. (2018)      混合型饲
 2             农业农                                 (丙酸钙十富马酸);葡 2023.12.28
        回盛            02     H07001        料添加剂
               村厅                                   萄糖酸化酶;(可食用脂
                                  号
                                                      肪酸单/双甘油酯+葡萄
                                                            糖氧化酶)

       (8)饲料及添加剂批准文号

       ①湖北回盛饲料及添加剂批准文号

序号            通用名             商品名             批准文号                有效期
                                 培育速达/好
        混合型饲料及添加剂枯                           鄂饲添字
  1                              喂来/高浓芽                           2017.02.24-2022.02.23
            草芽孢杆菌                               (2017)241029
                                   孢杆菌
        复合 B 族维生素预混合                          鄂饲预字
  2                               立克常安                             2017.02.24-2022.02.23
                 饲料                                (2017)241021
        公猪、母猪用复合预混                           鄂饲预字
  3                          新一代好孕莱                              2017.02.24-2022.02.23
              合饲料                                 (2017)241019
        公猪、母猪用复合预混                           鄂饲预字
  4                                美安捷                              2016.09.13-2021.09.12
              合饲料                                 (2016)241804
        0.4%水产动物用复合预                           鄂饲预字
  5                               肽酶激安                             2017.02.08-2022.02.07
              混合饲料                               (2017)241017
        维生素 AD3E 维生素预                           鄂饲预字
  6                               蛋钙速补                             2017.02.08-2022.02.07
              混合饲料                               (2017)241016




                                            4-1-21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通用名          商品名              批准文号             有效期
       生长肥育猪前期用复合                         鄂饲预字
  7                            新霉吸安                          2016.12.26-2021.12.25
           预混合饲料                             (2016)241815
       生长肥育猪前期用复合                         鄂饲预字
  8                            比龙肠舒                          2016.10.25-2021.10.24
           预混合饲料                             (2016)241805
                                                    鄂饲预字
  9    仔猪用复合预混合饲料 加强型维立康                         2016.12.26-2021.12.25
                                                  (2016)241814
                                                    鄂饲预字
 10    仔猪用复合预混合饲料     绿益态                           2016.09.13-2021.09.12
                                                  (2016)241802
       猪禽用维生素预混合饲                         鄂饲预字
 11                            肠道伴侣                          2017.02.08-2022.02.07
               料                                 (2017)241015
       生长肥育猪后期用复合                         鄂饲预字
 12                             回速壮                           2017.02.24-2022.02.23
           预混合饲料                             (2017)241020
       生长肥育猪后期用复合                         鄂饲预字
 13                             施速肥                           2016.10.25-2021.10.24
           预混合饲料                             (2016)241806
       妊娠后期母猪用复合预                         鄂饲预字
 14                             美益事                           2017.02.08-2022.02.07
             混合饲料                             (2017)241013
       混合型饲料及添加剂丙                         鄂饲添字
 15                             霉毒清                           2017.02.24-2022.02.23
               酸钙                               (2017)241028
       哺乳母猪用复合预混合                         鄂饲预字
 16                             美益生                           2016.09.13-2021.09.12
               饲料                               (2016)241803
       混合型饲料及添加剂复                         鄂饲添字
 17                             霉力妥                           2016.09.13-2021.09.12
           合酸度调节剂                           (2016)241243
                                                    鄂饲预字
 18    猪用维生素预混合饲料     施畅舒                           2016.10.25-2021.10.24
                                                  (2016)241807
                                                    鄂饲预字
 19    猪用维生素预混合饲料     维益康                           2017.02.08-2022.02.07
                                                  (2017)241014
                                              鄂饲预字(2018)
 20    猪用维生素预混合饲料     百舒爽                           2018.04.02-2023.04.02
                                                  241206
       混合型饲料及添加剂酿                         鄂饲添字
 21                             益多邦                           2016.12.21-2021.12.20
             酒酵母                               (2016)241262
       混合型饲料及添加剂果                         鄂饲添字
 22                              肠泰                            2016.12.21-2021.12.20
               寡糖                               (2016)241261
                                              鄂饲预字(2017)
 23    蛋鸡用复合预混合饲料     加德美                           2017.04.07-2022.04.06
                                                  241286
       猪用维生素预混合饲料                   鄂饲预字(2018)
 24                              肠安                            2018.04.24-2023.04.23
             (Ⅱ)                               241207
       水产动物用维生素预混                   鄂饲预字(2018)
 25                             盛维康                           2018.04.24-2023.04.23
             合饲料                               241208
                                              鄂饲预字(2018)
 26    禽用维生素预混合饲料   维他霉立解                         2018.04.24-2023.04.23
                                                  2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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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通用名           商品名            批准文号              有效期
                                              鄂饲预字(2018)
 27     畜禽用复合预混合饲料    畅舒宁                           2018.06.21-2023.06.20
                                                  241370
                                              鄂饲预字(2018)
 28     肉鸡用复合预混合饲料    腺胃康                           2018.09.13-2023.09.12
                                                  241694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人在中国大陆以外的经营活动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加审期间内,发行人未在中
国大陆以外开展经营活动。

       (三)发行人的业务变更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主要业务为
兽用药品(包括化药制剂、原料药、中药制剂)、饲料及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变更。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以及 2021 年 1-6 月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41,364.96 万元、
40,560.50 万元、73,978.87 万元,以及 51,533.94 万元,分别占同期发行人营业收
入的 98.05%、96.82%、95.15%及 96.19%。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五)发行人持续经营的能力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根据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其主要资产不存在被查
封、扣押、拍卖等司法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发行人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
碍。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加审期间内,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且未发生重大变更,不存在持续
经营的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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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方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关联方变化情况
具体如下:

     1.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情况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发行人的控股、参股公司的变化情况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发行人的控股、参股公司未发生变化。

     3.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变化情况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发生变化。

     4.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5.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
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变化情况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
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未发生变化。

     6.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的变化情况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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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日,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二)关联交易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关联交易
的具体情况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间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报酬总额(万元)           262.87            553.90               338.12         324.26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关联方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的银行贷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被担保债务/授信发生期间
张卫元                       回盛生物                    3,000.00       2016.08.03-2018.08.03
张卫元、余姣娥               湖北回盛                    1,500.00       2017.03.24-2018.03.23
张卫元                       回盛生物                    1,000.00       2017.09.29-2018.09.28
张卫元                       湖北回盛                    2,200.00       2018.01.16-2021.01.15
张卫元                       湖北回盛                    1,500.00       2018.01.18-2018.12.26
张卫元                       回盛生物                    4,000.00       2018.08.06-2021.07.09
张卫元                       回盛生物                    1,500.00       2018.08.08-2021.08.07
张卫元、武汉统盛             湖北回盛                    1,768.00       2018.11.19-2021.11.18
张卫元                       湖北回盛                    1,100.00       2019.01.10-2022.01.09
张卫元                       回盛生物                    3,000.00       2019.01.23-2020.01.23
张卫元                       回盛生物                    5,000.00       2019.02.28-2022.02.28
张卫元、余姣娥               回盛生物                    8,000.00       2019.02.28-2022.02.27
张卫元                       回盛生物                    3,300.00       2019.07.15-2022.06.21
张卫元、余姣娥、武汉统盛     湖北回盛                     650.00        2019.08.30-2022.08.29
张卫元、余姣娥               回盛生物                10,000.00          2019.11.20-2025.11.20
张卫元                       湖北回盛                    4,100.00       2019.12.05-2022.12.04
张卫元、余姣娥、武汉统盛     回盛生物                    1,246.00       2019.12.20-2022.12.19
张卫元                       回盛生物                    5,000.00       2020.01.10-2021.01.10
张卫元、余姣娥               回盛生物                    5,000.00       2020.02.21-2023.02.20
张卫元                       回盛生物                    7,000.00       2020.04.30-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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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被担保债务/授信发生期间
张卫元                   新华星                500.00      2020.04.22-2021.05.14
张卫元                   湖北回盛             2,000.00     2020.04.30-2022.05.10
张卫元                   湖北回盛             6,000.00     2020.07.08-2023.12.31
张卫元                   回盛生物             3,300.00     2020.11.13-2021.05.31
张卫元                   湖北回盛             6,000.00     2021.05.10-2023.03.30
张卫元                   新华星               2,000.00     2021.05.14-2023.03.30
张卫元                   回盛生物             5,500.00     2021.05.31-2022.05.31

     (三)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在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
交易的信息披露等事项,该等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同业竞争

     发行人主要从事兽用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是兽药(包括化药
制剂、原料药、中药制剂)、饲料及添加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卫元和余姣娥合计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武汉统盛 85.43%
的股权,除此之外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

     发行人控股股东武汉统盛主营业务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及企业管
理咨询,除投资外已无其他实际经营业务。武汉统盛持有湖北启达 77.79%的股
份,为湖北启达的控股股东。湖北启达已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其经营范围为药品
信息咨询和货物进出口业务。除发行人及湖北启达外,武汉统盛不存在其他控制
的企业。

     综上所述,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经营同种
或类似业务的同业竞争情况。

     (五)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武汉统盛、实际控制人张卫元及
余姣娥已作出如下书面承诺:

     1、承诺人将尽职、勤勉地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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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不利用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债
权人的正当权益;

     2、承诺人武汉统盛、承诺人张卫元和余姣娥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报告期内未从事任何在
商业上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将来也不会以任
何方式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对发行人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及
活动,亦不会向其他业务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对发行人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
竞争的公司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3、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承诺人将赔
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4、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承诺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采取有效措施避免
潜在同业竞争。

     (六)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披露

     根据发行人公开披露的信息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按照重要性
原则恰当地披露了重大关联交易,并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或措施进行了充分披露,不存在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的情形。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发生了变化,具体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八、
发行人的业务”之“(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除上述变化外,加审
期间内,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其他变化。

     (二)发行人拥有的房产的变化情况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加审期间内,发行人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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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及其抵押情况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的变化情况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加审期间内,发行人拥有的
 土地使用权及其抵押情况未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拥有的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情况

       1.注册商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加审期间内,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 3 项商标专用权完成展期,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 73 项商标专用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1)回盛生物拥有的商标情况

序号      商标名称        核定种类   取得方式       商标注册号           权利期限

 1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4205732 号    2017.08.07-2027.08.06

 2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4205733 号    2017.10.28-2027.10.27

 3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5206737 号    2019.06.27-2029.06.27

 4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5351986 号    2019.08.20-2029.08.20

 5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7014884 号    2020.07.28-2030.07.27


 6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8225536 号    2021.04.28-2031.04.27


 7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9519619 号    2012.07.07-2022.07.06


 8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10265106 号   2013.02.07-2023.02.06

 9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11360426 号   2014.04.07-2024.04.06

 10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13212809 号   2016.04.28-2026.04.27

 11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15422799 号   2015.11.07-2025.11.06

 12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15422856 号   2016.01.28-2026.01.27

 13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15422925 号   2016.01.28-2026.01.27

 14        回力克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16932104 号   2016.07.14-2026.07.13




                                          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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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第 16 类   原始取得      第 11783241 号   2014.05.07-2024.05.06

16                       第 31 类   原始取得      第 15423199 号   2015.11.14-2025.11.13

17                       第 31 类   原始取得      第 15423225 号   2015.11.07-2025.11.06

18                       第 35 类   原始取得      第 10815211 号   2013.07.21-2023.07.20

19                       第 35 类   原始取得      第 10815153 号   2013.07.21-2023.07.20

20                       第 35 类   原始取得      第 11360507 号   2014.01.14-2024.01.13

21                       第 35 类   原始取得      第 13213243 号   2015.04.07-2025.04.06

22                       第 41 类   原始取得      第 11783148 号   2014.05.07-2024.05.06

23                       第 42 类   原始取得      第 13213446 号   2015.01.28-2025.01.27

24                       第 42 类   原始取得      第 13213288 号   2015.01.07-2025.01.06

25                       第 42 类   原始取得      第 13213276 号   2015.02.21-2025.02.20

26                       第 44 类   原始取得      第 13213810 号   2015.03.28-2025.03.27

27                       第 44 类   原始取得      第 13213562 号   2015.01.07-2025.01.06

28                       第 44 类   原始取得      第 13213507 号   2015.02.07-2025.02.06

29                       第5类      继受取得      第 11494056 号   2014.02.21-2024.02.20

30                       第5类      继受取得      第 19258476 号   2017.04.14-2027.04.13

31                       第5类      继受取得      第 11493988 号   2014.02.21-2024.02.20

32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22888829 号   2018.02.28-2028.02.27


33                       第 35 类   原始取得      第 22889052 号   2018.02.28-2028.02.27


34                       第 44 类   原始取得      第 22888904 号   2018.02.28-2028.02.27


35                       第 42 类   原始取得      第 22888677 号   2018.02.28-2028.02.27

36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34392462 号   2019.07.28-2029.07.27

37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34399733 号   2019.07.28-2029.07.27

38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34375311 号   2019.07.28-2029.07.27




                                         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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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34381890 号     2019.07.28-2029.07.27


40                         第 16 类     原始取得      第 43925984 号     2020.10.14-2030.10.13


         (2)湖北回盛拥有的商标情况

序号       商标名称      核定种类      取得方式       商标注册号              权利期限

     1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9526092 号        2022.06.21-2032.06.20

     2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9526114 号        2022.06.21-2032.06.20

     3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9913338 号        2014.05.14-2024.05.13

     4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9913404 号        2012.11.21-2022.11.20

     5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11493795 号       2014.02.21-2024.02.20

     6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12018535 号       2014.06.28-2024.06.27

     7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15999585 号       2016.06.21-2026.06.20

     8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15999683 号       2016.03.07-2026.03.06

     9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18140075 号       2016.12.07-2026.12.06

 10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18140242 号       2017.01.28-2027.01.27

 11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21170417 号       2017.10.28-2027.10.27

 12                       第 31 类     原始取得    第 20116008 号       2017.07.14-2027.07.13

 13         欣胜典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36912533 号       2019.11.07-2029.11.06

         (3)施比龙拥有的商标情况

序号       商标名称      核定种类     取得方式      商标注册号              权利期限

     1                    第5类       继受取得     第 3652137 号       2015.11.21-2025.11.20

     2                    第5类       继受取得     第 3652138 号       2015.11.21-2025.11.20

     3                    第5类       继受取得     第 3679023 号       2016.01.07-2026.01.06

     4                    第5类       继受取得     第 3679024 号       2016.01.07-2026.01.06

     5                    第5类       继受取得     第 4461651 号       2018.03.28-2028.03.27

     6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7569483 号       2020.11.07-2030.11.06




                                             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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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7812484 号      2021.11.28-2031.11.27
     8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8984374 号      2022.01.07-2032.01.06

     9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9492313 号      2012.06.14-2022.06.13

     10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9492574 号      2012.10.21-2022.10.20

     11                   第 31 类    继受取得      第 3679021 号      2015.02.21-2025.02.20

     12                   第 31 类    继受取得      第 3679022 号      2015.02.21-2025.02.20

          (4)新华星拥有的商标情况

 序号       商标名称     核定种类    取得方式            注册证号            权利期限

     1                    第5类      原始取得      第 8937500 号       2022.01.07-2032.01.06


     2                    第7类      原始取得      第 17094979 号      2016.08.21-2026.08.20


     3                   第 31 类    原始取得      第 17094904 号      2016.08.21-2026.08.20

     4                   第 10 类    原始取得      第 17094837 号      2016.10.28-2026.10.27


     5                   第 44 类    原始取得      第 17095121 号      2016.10.28-2026.10.27


     6                   第 35 类    原始取得      第 22246439 号      2018.01.28-2028.01.27


     7                   第 35 类    原始取得      第 22246440 号      2018.01.28-2028.01.27


     8                   第 35 类    原始取得      第 22246441 号      2018.01.28-2028.01.27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上述 73 项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内,
合法拥有上述 73 项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2.专利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专利证书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加审期间内,湖北回
盛新增 1 项专利,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43 项
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39 项,具体如下情况如下表所示:

          (1)回盛生物拥有的专利情况

序            专利名称                  专利号             取得     类型    申请日      有效期




                                                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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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方式
     畜禽用甲磺酸达氟沙星微                      原始
1                           ZL200810197943.2            发明   2008.11.28 2028.11.27
       球制剂及其制备方法                        取得
     长效盐酸头孢噻呋注射液                      原始
2                           ZL201010549740.2            发明   2010.11.19 2030.11.18
         及其制备方法                            取得
     一种兽用阿莫西林与丙磺
                                                 原始
3    舒复方混悬注射液及其制 ZL201110137172.X            发明   2011.05.25 2031.05.24
                                                 取得
             备方法
     一种茯苓总三萜提取物的                      原始
4                           ZL201110137271.8            发明   2011.05.25 2031.05.24
           制备方法                              取得
     一种喷雾干燥法制备亲水                      原始
5                           ZL201110169244.9            发明   2011.06.22 2031.06.21
       性药物微球的方法                          取得
                                                 原始
6    一种泰拉菌素的合成方法 ZL201110196614.8            发明   2011.07.13 2031.07.12
                                                 取得
     一种兽用盐酸沃尼妙林预                      原始
7                           ZL201110208296.2            发明   2011.07.25 2031.07.24
       混剂及其制备方法                          取得
     一种空心莲子草有效部位                      原始
8                           ZL201110222188.0            发明   2011.08.04 2031.08.03
       群提取物的制备方法                        取得
     一种兽用长效硫酸头孢喹                      原始
9                           ZL201110293232.7            发明   2011.09.29 2031.09.28
     肟注射液及其制备方法                        取得
     一种从川射干中提取、分离                    原始
10                            ZL201210016452.X          发明   2012.01.17 2032.01.16
           射干苷的方法                          取得
     一种盐酸沃尼妙林的化学                      继受
11                          ZL201210131690.5            发明   2012.04.28 2032.04.27
           合成方法                              取得
     一种兽用恩诺沙星注射液                      原始
12                          ZL201210195452.0            发明   2012.06.14 2032.06.13
         及其制备方法                            取得
     一种硫酸头孢喹肟的化学                      原始
13                          ZL201310106308.X            发明   2013.03.29 2033.03.28
           合成方法                              取得
   抑制猪蓝耳病病毒复制的
                                                 原始
14 兽用抗生素预混剂及其制 ZL201310228758.6              发明   2013.06.08 2033.06.07
                                                 取得
           备方法
   一种 20,23-二哌啶基-5-O-
                                                 原始
15 碳霉胺糖基-泰乐内脂的合 ZL201410711910.0             发明   2014.11.28 2034.11.27
                                                 取得
            成方法
   一种 20,23-二哌啶基-5-O-
                                                 原始
16 碳霉胺糖基-泰乐内脂原料 ZL201410712518.8             发明   2014.11.28 2034.11.27
                                                 取得
         药的精制方法
     一种水产养殖用底质改良                      原始
17                            201510999396.X            发明   2015.12.25 2035.12.24
       片剂及其制备方法                          取得
     一种复方特比萘芬喷剂及                      原始
18                          ZL201510999394.0            发明   2015.12.25 2035.12.24
           其制备方法                            取得




                                        4-1-32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一种氟苯尼考可溶性粉及                      原始
19                             201510996047.2             发明   2015.12.25 2035.12.24
           其制备方法                            取得
     一种茯苓多糖散的制备及                      原始
20                          ZL201611263391.1              发明   2016.12.30 2036.12.29
           干燥方法                              取得
     一种酒石酸泰万菌素包合                      原始
21                          ZL201611270158.6              发明   2016.12.30 2036.12.29
       肠溶制剂及制备方法                        取得
     一种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                      原始
22                          ZL201810021828.3              发明   2018.01.10 2038.01.09
         酸盐的精制方法                          取得
                                                 原始
23 一种盐酸阿霉素缓释结构 ZL201120108604.X              实用新型 2011.04.14 2021.04.13
                                                 取得
                                                 原始
24           包装盒           ZL201230643714.6          外观设计 2012.12.20 2022.12.19
                                                 取得
                                                 原始
25           包装袋           ZL201230644648.4          外观设计 2012.12.21 2022.12.20
                                                 取得
                                                 原始
26           包装罐           ZL201230648871.6          外观设计 2012.12.24 2022.12.23
                                                 取得

      (2)湖北回盛拥有的专利情况

序                                               取得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申请日     有效期
号                                               方式
                                                 原始
1     夏威夷链霉菌及其用途    ZL201010565652.1            发明    2010.11.30 2030.11.29
                                                 取得
     一种种猪用复合预混合饲                      继受
2                           ZL201110169251.9              发明    2011.06.22 2031.06.21
         料及制备方法                            取得
     一种茯苓酸性多糖提取物                      继受
3                           ZL201110399333.2              发明    2011.12.05 2031.12.04
         的制备方法及应用                        取得
     一种酒石酸乙酰异戊酰泰                      原始
4                           ZL201210144986.0              发明    2012.05.11 2032.05.10
         乐菌素的提取方法                        取得
     一种 9-脱氧-9-同型红霉素                    原始
5                             ZL201510999772.5            发明    2015.12.25 2035.12.24
       A(Z)肟的合成方法                        取得
     一种马波沙星牛肉风味片                      原始
6                           ZL201610392797.3              发明    2016.06.03 2036.06.02
         及其制备方法                            取得
     一种水产动物用复方氟苯                      原始
7                           ZL201611263397.9              发明    2016.12.30 2036.12.29
       尼考制剂及其制备方法                      取得
     一种治疗母猪产后子宫内
                                              原始
8    膜炎的软胶囊剂及其制备 ZL 201611262972.3             发明    2016.12.30 2036.12.29
                                              取得
             方法
     一种杨树花口服液的制备                  原始
9                           ZL201711427434.X              发明    2017.12.26 2037.12.25
             方法                            取得
     一种奶牛助产润滑剂及其                   原始
10                          ZL 201711427812.4             发明    2017.12.26 2037.12.15
           制备方法                           取得




                                        4-1-33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一种茯苓多糖分子量与分                         原始
11                              ZL201711427446.2                发明      2017.12.26 2037.12.15
           子量分布的检测方法                           取得
         一种高澄明度杨树花口服                         原始
12                              ZL201711427560.5                发明      2017.12.26 2037.12.25
             液的制备方法                               取得
         湖北一种恩康唑的制备方                         原始
13                              ZL201711427596.3                发明      2017.12.26 2037.12.25
                 法回盛                                 取得

          (3)施比龙拥有的专利情况

序                                                      取得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申请日      有效期
号                                                      方式
         一种复方伊维菌素注射液                         继受
1                               ZL201110111920.7                发明      2011.04.29 2031.04.28
             及其制备方法                               取得
         一种动物专用磷酸替米考                         继受
2                               ZL201110211098.1                发明      2011.07.26 2031.07.25
             星微球的制备方法                           取得
         一种种猪专用催情散制剂                         原始
3                               ZL201110429770.4                发明      2011.12.20 2031.12.19
             及其制备工艺                               取得
                                                        继受
4        一种恩诺沙星干混悬剂        ZL201210109936.9           发明      2012.04.16 2032.04.15
                                                        取得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合法自主拥有上述 43 项专利权。

          3.域名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加审期间内,发行人域名情况未
发生变化,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 1 项域名,具体
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域名名称              ICP 备案号          注册所有人            有效期限
     1        dwbjsc.com       鄂 ICP 备 15002746 号       新华星         2015.04.16-2022.04.16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合法自主拥有上述 1 项域名。

          (五)发行人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主要生产线的基本情况如下:

                          生产线名称                      设备原值(万元)           成新率
                            原料药                             5,508.78              72.16%
                    非最终灭菌注射剂                           181.70                63.20%
                      粉/散/预混剂                             2,066.91              85.73%
                     大小容量注射剂                            496.30                34.35%




                                               4-1-3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生产线名称                  设备原值(万元)   成新率
                     中药提取                        310.16        50.53%
            口服液/片剂颗粒剂/注入剂                 290.01        55.69%
                   饲料及添加剂                      83.05         44.10%
               其他设备及辅助设施                   4,425.27       86.17%
                   机器设备合计                     13,362.18      76.34%

     (七)发行人上述财产的产权状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及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
上述财产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八)发行主要财产的权利受限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律师工作报告“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一节中所述及
的土地使用权已设置抵押的情形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所
拥有的其他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无限制,不存在担保或其他权利受
到限制的情况。

     (九)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的房产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租赁合同等文件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加审期间内,发
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不存在租赁房屋情况。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重大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重大合同及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合同如下:

     1、采购合同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签订的涉及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正在履行的重大采
购合同如下:

     (1)原材料采购合同




                                       4-1-35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合同生效期       合同标的      合同总额(万元)

   1    浙江康牧药业有限公司          2020.11.06   氟苯尼考(粉剂)        860.00

   2    山东鲁抗舍里乐药业有限公司    2020.12.15       替米考星            517.50

   3    山东鲁抗舍里乐药业有限公司    2021.03.08    酒石酸泰乐菌素         660.00

   4    山东鲁抗舍里乐药业有限公司    2021.03.18     磷酸替米考星          645.00

   5    郑州福源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2021.05.31     磺胺氯达嗪钠          885.00

   6    安徽立博药业有限公司          2021.06.03       氟苯尼考            550.00

   7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2021.06.15     盐酸多西环素         1260.00

   8    石家庄轻渺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2021.06.16       阿莫西林            555.00

        河北华大中科医药科技有限公                  阿莫西林克拉维
   9                                  2021.06.22                           720.00
        司                                              酸钾

       (2)工程施工与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总额(万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合同生效期         合同标的
                                                                             元)

        武汉安泰智能系统工程有限
  1                                2020.01.16 新沟基地消防合同              616.00
        公司

  2     武汉龙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0.04.0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020.00

        湖北中房建设工程总承包有                中药提取车间施工总承
  3                                2020.05.08                              1,566.00
        限公司                                  包合同

                                              新沟基地联合生产车间
        吴江市林森空调净化工程有
  4                                2020.05.14 和质检车间净化工程和         2,731.00
        限公司
                                              机电安装总包项目

  5     上海成界制药设备有限公司   2020.06.01 投料除尘组、提取罐等         1,040.00

        武汉市德发电子信息有限责                武汉回盛新沟基地园区
  6                                2020.06.19                               540.00
        任公司                                  智能系统

        湖北申港建筑装饰设计工程                新沟基地质检楼等装饰
  7                                2020.08.09                              1,266.00
        有限公司孝感分公司                      工程

        武汉德源兴园林绿化景观有                新沟基地智能工厂园区
  8                                2020.10.12                               6,20.00
        限公司                                  室外景观、园林绿化项目

        上海沃迪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9                                2020.10.14 0328 项目设备(提取)        2,150.00
        公司

                                              年产 1000 吨泰乐菌素项
  10    湖北瑞德天成建设有限公司   2020.12.25 目—提取车间 A、B 及空       3,708.00
                                              压站土建施工合同




                                       4-1-36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湖北中房建设工程总承包有                制剂车间施工总承包工
  11                              2020.12.31                             3,380.00
       限公司                                  程

       山东潍坊精鹰医疗器械有限
  12                              2021.01.11 纯化水、软化水系统设备      620.00
       公司

       无锡市宜欣制药设备厂(普
  13                              2021.01.23 发酵罐及搅拌系统            1,258.00
       通合伙)

                                               年产 1000 吨泰乐菌素项
  14   湖北瑞德天成建设有限公司   2021.02.05                             1,000.00
                                               目土建工程

                                             湖北回盛制剂楼口服液
                                             车间、非最终灭菌车间、
  15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02                             1,300.00
                                             最终灭菌车间洗罐轧联
                                             动生产线

       无锡市宜欣制药设备厂(普                湖北回盛发酵 C 车间辅
  16                              2021.03.03                             530.00
       通合伙)                                助设备

                                             湖北回盛制剂车间自动
  17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26 灭菌物流系统及配液系        1,360.00
                                             统

                                               湖北回盛提取 C 车间设
  18   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2021.04.01                             730.00
                                               备

       孝感科先电力工程咨询设计                湖北回盛 110KV 变电站
  19                              2021.04.01                             2,900.00
       有限责任公司                            新建工程

       无锡市宜欣制药设备厂(普                湖北回盛提取 C 车间设
  20                              2021.04.09                             645.00
       通合伙)                                备

                                               湖北回盛离心喷雾干燥
  21   常州一步干燥设备有限公司   2021.04.27                             619.00
                                               塔设备

                                               湖北回盛离心喷雾干燥
  22   常州一步干燥设备有限公司   2021.04.27                             581.00
                                               塔设备

  23   应城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2021.05.06 标准地投资建设              1430.00

                                             年产 1000 吨泰乐菌素项
                                             目循环水+冷冻水车间、
  24   湖北瑞德天成建设有限公司   2021.05.18                             1660.00
                                             锅炉房+制水项目基建
                                             工程

  25   北京长峰金鼎科技有限公司   2021.05.18 颗粒剂生产线                780.00

       南通海发水处理工程有限公
  26                              2021.06.05 纯化水注射水系统            510.00
       司

       武汉格林美洁净技术工程有
  27                              2021.06.06 新制剂车间及仓库净化        3188.09
       限公司

       湖北中房建设工程总承包有                发酵 C/提取 C/仓库 5 基
  28                              2021.06.19                             2200.00
       限公司                                  建




                                      4-1-37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9    江苏巨能机械有限公司     2021.06.30 碟片式萃取离心机              692.80

       2、销售合同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主要集团客户签订年度《集团采购合同》,与主要
经销商签订年度《兽药经销合同》,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正在履行的重大销
售合同如下:

       (1)集团客户

       集团客户主要以与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再根据实际需求下订单采购的方
式进行采购,部分集团客户与公司未签订框架协议,仅以订单方式向发行人及其
控股子公司采购。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与最近一期的
前十大集团客户签订的正在履行的购销协议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合同有效期                 标的产品类别
                                                         复方阿莫西林粉、氟苯尼考粉
  1     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020.10.21-2021.10.31
                                                         等
  2     双胞胎畜牧集团有限公司   2020.07.23-2021.07.22 根据需求情况另订立采购合同
                                                         替米考星预混剂、复方阿莫西
  3     广西扬翔股份有限公司     2021.01.01-2021.12.31
                                                         林等
                                 2020.08.10-2021.07.31 替米考星预混剂
        青岛新牧益弘商贸有限公                           替米考星预混剂、复方阿莫西
  4                              2020.08.10-2021.07.31
        司                                               林粉、氟苯尼考等
                                 2020.09.10-2021.07.31 氟苯尼考注射液
        广州市益豚猪业投资有限                           复方阿莫西林粉、氟苯尼考粉
  5                              2021.04.21-2022.04.20
        公司                                             等
  6     江西正邦养殖有限公司     2020.12.01-2021.12.31 治嗽静、氟尼辛葡甲胺注射液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
  7                              2019.09.01-2021.12.31 根据需求情况另下订单
        司
        青岛环山养猪集成管理有   2021.01.01-下次双方 氟苯尼考粉、复方阿莫西林、
  8
        限公司                      重新签订合同     盐酸多西环素可溶性粉等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                           酒石酸泰万菌素可溶性粉、板
  9                              2021.01.31-2021.07.31
        司                                               青颗粒等
        四川德康农牧食品集团股
  10                             2021.02.01-2022.02.01 根据需求情况另下订单
        份有限公司

       (2)经销商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主要经销商签订年度经销商购销协议,合同有效期




                                      4-1-38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一般为一年。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与最近一期的前十
大经销商签订的正在履行的购销协议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合同有效期                  经销地区
  1      昆明乐联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2021.01.01-2021.12.31   云南省
  2      北京日普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2021.01.01-2021.12.31   -
  3      济南灵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1.01.01-2021.12.31   山东省禽药市场
  4      郑州市合之生商贸有限公司      2021.01.01-2021.12.31   河南省集团客户
  5      杭州益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1.01.01-2021.12.31   浙江省
  6      双赢动保兽药店                2021.01.01-2021.12.31   河南省、山西省晋城地区
         临沂市诺科堂兽药销售有限公
  7                                    2021.01.01-2021.12.31   山东省临沂市
         司
  8      浙江融易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1.02.26-2022.02.25   浙江省
  9      南京优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1.01.01-2021.12.31   网络销售
  10     福建龙岩龙牧贸易有限公司      2021.01.01-2021.12.31   龙岩各县市

       3、授信合同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签订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正
在履行的授信合同情况如下:

                                                                          授信金额
序号            合同有效期            受信人             授信人
                                                                          (万元)
  1        2020.02.21-2023.02.20      回盛生物        招商银行              5,000.00
  2        2020.02.02-2022.02.01      湖北回盛        农业银行              2,000.00
  3        2021.05.10-2023.03.30      回盛生物        中信银行              8,000.00
  4        2021.05.10-2023.03.30      湖北回盛        中信银行              6,000.00
  5        2021.05.14-2023.03.30       新华星         中信银行              2,000.00
  6        2021.05.19-2022.05.18      回盛生物        光大银行              5,000.00
  7        2021.05.31-2022.05.31      回盛生物        汉口银行              5,000.00
  8        2021.06.10-2022.03.18      回盛生物        兴业银行              3,500.00

       4、借款合同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签订的涉及金额超过 500 万
元的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合同有效期              债务人            债权人         借款金额(万元)
  1        2021.02.02-2022.02.01      湖北回盛       中国农业银行           2,000.00




                                        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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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1.06.11-2022.06.10          回盛生物              汉口银行             3,000.00

      5、融资租赁合同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签订的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
正在履行的融资租赁合同如下:

                                                                                      标的金额
序号    合同生效期       承租方                出租方               标的设备厂商
                                                                                      (万元)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 上海沃迪智能装备
  1      2018.11.19      湖北回盛                                                     1,768.00
                                             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点创国际融资租 武汉施普瑞环保工
  2      2019.08.30      湖北回盛                                                      650.00
                                           赁有限公司       程有限公司
                                       平安点创国际融资租 湖北普罗劳格科技
  3      2019.12.20      回盛生物                                                     1,246.00
                                           赁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6、保证合同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签订的涉及金额超过 500 万
元的正在履行的保证合同情况如下:

        被担保债务/授信发生                                                           担保金额
序号                                债权人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期间                                                                  (万元)
                                  平安国际融资        回盛生物、武汉统
  1     2018.11.19-2021.11.18                                             湖北回盛     1,768.00
                                  租赁有限公司          盛、张卫元
                                  平安点创国际
                                               张卫元、余姣娥、武
  2     2019.08.30-2022.08.29     融资租赁有限                    湖北回盛              650.00
                                               汉统盛、回盛生物
                                      公司
                                  平安点创国际
                                               武汉统盛、湖北回
  3     2019.12.20-2022.12.19     融资租赁有限                    回盛生物             1,246.00
                                               盛、张卫元、余姣娥
                                      公司
                                                  张卫元、余姣娥、湖
  4     2020.02.21-2023.02.20       招商银行                         回盛生物          5,000.00
                                                        北回盛
  5     2020.04.30-2022.04.30       中信银行               张卫元         回盛生物     7,000.00
  6     2021.05.10-2023.03.30       中信银行               张卫元         湖北回盛     6,000.00
  7     2021.05.14-2023.03.30       中信银行               张卫元          新华星      2,000.00
                                                  张卫元、余姣娥、湖
  8    2021.05.31-2022.05.31        汉口银行                         回盛生物          5,500.00
                                                        北回盛
  9     2021.02.02-2022.02.01       农业银行             回盛生物         湖北回盛     2,000.00

      7、抵押及质押合同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签订的正在履行的抵押及质



                                             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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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合同如下:

序号    抵押/质押期间    债权人      抵押人                  抵押/质押物
                                                 浏房权证字第 00053150 号产权、浏国用
  1    2018.07-2021.07 中信银行      施比龙
                                                       2006 第 2570 号土地使用权
                                                鄂(2017)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
                                             0027784 号、鄂(2017)武汉市东西湖不动
  2    2020.09-2023.09 中信银行     回盛生物
                                             产权第 0027785 号、鄂(2017)武汉市东西
                                                     湖不动产权第 0027786 号
                                             鄂(2016)应城市不动产权第 0000001 号、
                                             鄂(2016)应城市不动产权第 0000002 号、
                                             鄂(2016)应城市不动产权第 0000003 号、
                                             鄂(2016)应城市不动产权第 0000004 号、
                         中国农业            鄂(2016)应城市不动产权第 0000005 号、
  3    2019.12-2022.12              湖北回盛
                           银行              鄂(2016)应城市不动产权第 0000006 号、
                                             鄂(2016)应城市不动产权第 0000007 号、
                                             鄂(2018)应城市不动产权第 0001296 号、
                                             鄂(2018)应城市不动产权第 0001297 号、
                                             鄂(2018)应城市不动产权第 0001298 号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上述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合同
的内容和形式均合法、有效,不存在潜在风险。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虽
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

      (二)重大侵权之债

      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在地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发
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
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而产生的
重大侵权之债。

      (三)发行人与关联方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担保的情况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律师工作报告“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一节中披露
的关联交易,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加审期间,发
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存在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的情形(详见律师工作报告“九、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一节),但不存在发行人为除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关联方提
供担保的情形。




                                        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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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应付款的合法性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发行人的书面说明,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
人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账 面 余 额 为 1,807,378.28 元 , 其 他 应 付 款 账 面 余 额 为
11,042,958.90 元。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
行人涉及的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系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
合法有效。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一)发行人合并、分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等议
案,同意以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发行总股本 110,507,018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10 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65,760,527 股。发行人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完
成转赠股本的工商变更登记。

     除上述情形外,加审期间内,发行人未发生合并、分立及减少注册资本、收
购或者出售资产等行为。

     (二)发行人拟进行的重大资产变化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至
今,除《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上述
事项外,发行人没有拟进行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的计划或安排,
也没有签订此类协议或作出承诺。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自《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至今,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情况如下:



                                       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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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6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就变更注
册资本、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事项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变
更登记手续。

     本所律师认为,加审期间内,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历次修订已履行必要的法定
程序;其现行有效的章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合法有效。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至今,
发行人新召开 2 次股东大会、2 次董事会、2 次监事会会议。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开、决
议内容及签署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二)股东大会历次授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至今,
发行人股东大会的历次授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 7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具体事宜。

     本所律师认为,加审期间内,发行人股东大会重大授权行为均履行了《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公司治理制度所规定的程序,合法、合规、
真实、有效。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经本所律师核查,加审期间内,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




                                  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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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根据经审计报告的财务报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加
审期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执行的税种及税率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加审期间内,发行人享受税收优
惠政策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财政补贴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加审期间内,
发行人在加审期间内享受财政补贴政策的具体情况如下:

      1、回盛生物享受的财政补贴

                                                                      补助金额
序号     发文(补贴)机关             依据              款项内容
                                                                      (万元)
                            工信厅信软函【2019】229/
         武汉市东西湖区国                              互联网融合配
  1                         工信厅信软函【2019】256                    52.00
         库收付中心                                      套奖励资金
                                      号
                                                       武汉市东西湖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   中共武汉市东西湖区委组织   区人民政府柏
  2      民政府柏泉街道办   部关于划拨党支部活动补助   泉街道办事处     0.50
               事处               经费的通知           党支部活动补
                                                         助经费
         武汉市东西湖区工
  3                             武金文[2019]22 号        上市奖励      200.00
           商业联合会
  4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武科[2021]17 号       高新技术企业     5.00
                                                       绩效考核优秀
  5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武科[2021]29 号                       30.00
                                                           补贴

      2、湖北回盛享受的财政补贴

                                                                      补助金额
序号     发文(补贴)机关             依据              款项内容
                                                                      (万元)
  1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个税返还      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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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
                            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
                                        告
                             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关于      非公团建优秀
         湖北应城经济开发
  2                         2020 年度全省“非公团建优    案例项目通报       0.10
           区管理委员会
                               秀案例”项目的通报          资金支持
                            中共应城市委统战部关于拨     统战部知联会
         中共应城市委统战
  3                         付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实践创     新力量 2021 年     0.50
               部
                            新示范基地活动经费的决定       活动基金
         湖北应城经济开发                                基础设施补助
  4                                     -                                  601.00
         区会计核算中心                                      资金
         应城市国库收付中                                高质量发展专
  5                            孝财产发[2021]13 号                         100.00
               心                                          项资金

      3、施比龙享受的财政补贴

                                                                          补助金额
序号     发文(补贴)机关             依据                 款项内容
                                                                          (万元)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                                企业党委办经
  1                                     -                                  0.096
           区管理委员会                                      费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加审期间内享受上述财政补贴政策合
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加审期间内的纳税情况

      1.发行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东西湖区税务局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出具的《证明》,
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期间,暂未发现发行人有重大税务违法
记录。

      2. 湖北回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应城市税务局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出具的《证明》,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期间,暂未发现湖北回盛有重大税务违法记录。

      3. 施比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浏阳市税务局经开税务分局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出具的
《证明》,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期间,暂未发现施比龙有重大
税务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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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新华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东西湖区税务局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出具的《证明》,
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期间,暂未发现新华星有重大税务违法
记录。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加审期间内已依法纳税,不
存在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发行人的环境保护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资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获得排污许可证或
已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加审期间内,发行人的排污许可证以及固定污染
源排污登记信息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的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情况

       1、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取得的饲料及添加剂备案标准、环境改善剂备案标准的情况
如下表所示:

       (1)饲料及添加剂备案标准

序号               通用名            商品名         备案标准         持有人
 1        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伴肤康       Q/HS005-2018      湖北回盛
       反刍动物用复合预混合饲料(I
 2                                   维多宝       Q/HS001-2019      湖北回盛
                   型)
       反刍动物用复合预混合饲料(I
                                     泻伴侣                         湖北回盛
                   型)
 3                                                Q/HS005-2019
        反刍动物用复合预混合饲料
                                     回力钙                         湖北回盛
                (II 型)
 4        牛羊用复合预混合饲料          无        Q/HS009-2019      湖北回盛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葡萄糖氧化
 5                                   盛泰康       Q/HS003-2019      湖北回盛
                   酶
 6        奶牛用复合预混合饲料       维乐宝       Q/HS009-2019      湖北回盛
 7     妊娠后期母猪用复合预混合饲    新美益事     Q/HS001-2020      湖北回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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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通用名                商品名            备案标准          持有人
                    料

        水产动物用复合预混合饲料       盛安宁
 8                                                   Q/HBHS006-2021        湖北回盛
                  (II)             回盛钙加磷
 9         猪用复合预混合饲料            无           Q/HS001-2020         湖北回盛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月桂酸单甘
 10                                      无           Q/HS004-2019         湖北回盛
                 油酯
 11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粪肠球菌         无          Q/HBHS003-2021        湖北回盛
 12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丁酸梭菌         无           Q/YS002-2018         湖北回盛
 13     水产动物用复合预混合饲料        盛冕        Q/HBHS 006-2021        湖北回盛

       (2)环境改善剂备案标准

序号           通用名                    商品名               备案标准       持有人
                                底净 2 号,白金搭档,解毒
 1     养殖水体用 THPS 底改剂                               Q/YS006-2017    湖北回盛
                                     底改,净底 120
 2      养殖水体用高效增氧剂    氧盛、鱼虾救星、新氧盛      Q/YS011-2016    湖北回盛

 3       养殖水体用维生素 C              应激宁             Q/YS013-2017    湖北回盛

       养殖水体用反硝化细菌制
 4                                     反硝化细菌           Q/YS002-2017    湖北回盛
                 剂
       水产用沼泽红假单胞菌水
 5                                      光合细菌            Q/YS005-2017    湖北回盛
                 剂
       养殖水体用腐植酸钠调水 蓝藻溶解酶,泱盛黑金液,
 6                                                     Q/YS008-2016         湖北回盛
                 剂                   黑金粉
 7      养殖水体用高效解毒剂           爽水解毒晶           Q/YS010-2016    湖北回盛
                                速补钙加磷,泱盛钙宝,钙
 8        养殖水体用钙制剂      磷速补,速补钙磷,速补      Q/YS009-2016    湖北回盛
                                          100
                                盛水解毒安,泱盛解毒宁,
 9        养殖水体用有机酸                               Q/YS015-2017       湖北回盛
                                  碧水解毒安,水博士
       养殖水体用亚硝酸盐降解
 10                           硝克,亚硝消,新亚硝消        Q/YS014-2017    湖北回盛
                 剂
                                高浓芽孢杆菌,泱盛调水 2
 11    水产用枯草芽孢杆菌制剂                               Q/YS004-2017    湖北回盛
                                号,枯草芽孢杆菌,活水素
                                盛底康,盛水灵,益盛 EM
 12    养殖水体用粪肠球菌制剂                               Q/YS003-2017    湖北回盛
                                菌,EM 原露,望盛活水素
                                高浓生物饵肥,饵肽宝,酵
                                素肥,培藻膏,泱盛肥水膏,
 13     养殖水体用氮磷肥水剂                               Q/YS007-2017     湖北回盛
                                丰虾多肽,诺宇诺生物饵肥
                                        宝,丰虾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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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通用名                   商品名              备案标准      持有人
                                红片一号,白金搭档,红片
 14        水体用过氧化物       100,红片 360,红片 1+1, Q/YS012-2016   湖北回盛
                                         小红片

 15    水产用地衣芽孢杆菌制剂            氨消             Q/YS001-2017   湖北回盛

 16          兽用润滑剂                 助产灵            Q/YS017-2017   湖北回盛
 17     养殖水体用水草除垢剂            草垢净            Q/HS019-2019   湖北回盛
 18        畜舍环境吸附剂               贝贝爽           Q/HBYS001-2015 湖北回盛
 19          泡沫清洗剂                 洁立康            Q/HS002-2019   湖北回盛
 20        畜舍环境改良剂                 无              Q/HS007-2019   湖北回盛
 21     反刍动物用液体润滑剂              无              Q/HS008-2019   湖北回盛
 22       养殖水体用颗粒钙            速补颗粒钙         Q/HBHS002-2020 湖北回盛
       养殖水体用过硫酸氢钾底
 23                                   新红片一号         Q/HBHS003-2020 湖北回盛
             改剂(Ⅱ)
       养殖水体用微量元素培藻
 24                                   壮根长草宝         Q/HBHS001-2021 湖北回盛
                 素
 25       反刍动物用蹄浴液              盛蹄乐           Q/HBHS005-2021 湖北回盛
 26        畜舍环境吸附剂               宝宝爽           Q/BVNZ0062017    施比龙
 27      过硫酸氢钾复合物粉             鑫卫龙           Q/BVNZ0012020    施比龙
 28       养殖水体用钙制剂               钙帮            Q/SPN002-2020    施比龙
 29     养殖水体用高效增氧剂             氧源            Q/SPN003-2020    施比龙
       养殖水体用过一硫酸氢钾
 30                                     红粉 1#          Q/SPN004-2020    施比龙
               底改剂
 31      水产用粪肠球菌制剂             水灵魂           Q/SPN005-2020    施比龙
 32      养殖水体用维生素 C              维西            Q/SPN006-2020    施比龙
       养殖水体用亚硝酸盐降解
 33                                      硝克            Q/SPN007-2020    施比龙
                 剂
 34       养殖水体用有机酸             解毒 360          Q/SPN008-2020    施比龙
 35    水产用枯草芽孢杆菌制剂           水精灵           Q/SPN009-2020    施比龙
       养殖水体用腐植酸钠调水
 36                                      黑鬼            Q/SPN010-2020    施比龙
                 剂
 37     养殖水体用氮磷肥水剂         高浓生物饵肥        Q/SPN011-2020    施比龙
       天然植物饲料原料 杨树 天然植物饲料原料 杨树花
 38                                                      Q/SPN012-2020    施比龙
       花马齿苋粗提物(复配型) 马齿苋粗提物(复配型)
       天然植物饲料原料 金银 天然植物饲料原料 金银花
 39                                                      Q/SPN013-2020    施比龙
       花知母粗提物(复配型) 知母粗提物(复配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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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通用名                 商品名              备案标准       持有人
        天然植物饲料原料 甘草 天然植物饲料原料 甘草桔
 40                                                     Q/SPN014-2020    施比龙
        桔梗粗提物(复配型)    梗粗提物(复配型)

       2.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合法合规性

       (1)发行人

       根据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出具的《企业信息查询证明》,
发行人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没有违反市场(包括工商、质量
监督、知识产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价格检查等)监督管理有关法
律法规的记录。

       (2)湖北回盛

       根据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出具的《证明》,湖北回盛
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没有违反市场(包括工商、质量监督、
知识产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价格检查等)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
的记录。

       (3)施比龙

       根据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出具的《证明》,施比龙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没有违反市场(包括工商、质量监督、知
识产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价格检查等)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
记录。

       (4)新华星

       根据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出具的《证明》,
新华星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没有违反市场(包括工商、质量
监督、知识产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价格检查等)监督管理有关法
律法规的记录。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控制和技术
监督标准,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加审期间内不存在因违反有关质量控制和技
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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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发行人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未发
生变化。



     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未发生变化。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1.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最近三年所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质监、税务、土地、住建、社保、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安监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出
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加审期间不存在尚未了
结的或可预见的行政处罚案件。

     2.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诉讼资料,本所律师于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的查询结果、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加审期间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出具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
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不存在尚未
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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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三)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及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卫元出具的承诺并经
本所律师核查,加审期间内,发行人的董事长、总经理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
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十一、发行人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未参与《募集说明书》的编制和讨论,但对其进行了总括性的审阅,
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和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相关内容作了审查。本所律师认为,《募集说明书》不会因引用《律师
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和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十二、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在加审期间,发行人未发生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
事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申请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质条件,发
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待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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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关于《问询函》的回复


       反馈问题 6: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兽用药品(包括化药制剂、原料药、中药制剂)、饲料及
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募投项目涉及兽用粉剂/散剂/预混剂生产线项
目。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涉及兽用粉剂/散剂/预混剂生产线项目建设的募投
项目的具体情况,前述项目拟生产的产品是否已获得新兽药证书或采取自动化密
闭式高效率混合生产工艺,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
淘汰类、限制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本次募
投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是否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节能审查意见;(3)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
序及履行情况;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
类管理目录》《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获得
相应级别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4)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取得排污许
可证,如是,是否已取得,如未取得,说明目前的办理进度、后续取得是否存在
法律障碍,是否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5)本次募投项目
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17 年版)》中规定的
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6)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
染物名称及排放量;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主要
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是否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回复:

       (一)涉及粉剂/散剂/预混剂生产线项目建设的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前述
项目拟生产的产品是否已获得新兽药证书或采取自动化密闭式高效率混合生产
工艺,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产
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 涉及兽用粉剂/散剂/预混剂生产线项目建设的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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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募投项目中涉及粉剂/散剂/预混剂生产线的建设项目包括湖北回盛制剂
生产线自动化综合改扩建项目和粉剂/预混剂生产线扩建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湖北回盛制剂生产线自动化综合改扩建项目

     湖北回盛制剂生产线自动化综合改扩建项目计划对口服液生产线、最终灭菌
大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非最终灭菌大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最终灭菌注入剂生
产线、散剂生产线、化药颗粒剂/片剂生产线进行自动化综合改扩建。其中,散
剂生产线涉及粉剂/散剂/预混剂生产线项目建设。

     ①项目实施主体: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湖北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②项目建设周期:1 年

     ③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13,882.07 万元,其中,建设
投资 13,001.48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880.60 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12,100.00
万元,均为资本性支出。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前,本项目已投入
411.55 万元,未计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④项目实施时间及进度安排:本项目建设期为 1 年,运营期为 11 年(含建
设期),项目于运营期第 4 年(含建设期)完全达产。

     (2)粉剂/预混剂生产线扩建项目

     ①项目实施主体: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②项目建设周期:1 年

     ③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6,358.05 万元,其中,建设投
资 5,099.01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259.04 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4,900.00 万元,
均为资本性支出。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前,本项目未投入资金。

     ④项目实施时间及进度安排:本项目建设期为 1 年,运营期为 11 年(含建
设期),项目于运营期第 4 年(含建设期)完全达产。

     2.涉及兽用粉剂/散剂/预混剂生产线项目建设的募投项目拟生产的产品是否
已获得新兽药证书或采取自动化密闭式高效率混合生产工艺,前述项目是否属
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产业,是否属于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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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研制新兽药,新兽药研制者应向国务院
 兽药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新兽药注册申请,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
 发给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该兽药的质量标准。兽药生产企业生产兽药,应当
 取得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为 5
 年。涉及兽用粉剂/散剂/预混剂生产线项目建设的募投项目拟生产的产品部分取
 得了新兽药证书,不属于新兽药的,则取得了兽药批准文号。湖北回盛制剂生产
 自动化综合改扩建项目的散剂生产线和粉剂/预混剂生产线扩建项目,均按照《兽
 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 年修订)》的要求进行生产建设,且采用了自动化密
 闭式高效率混合生产工艺,具体如下:

            湖北回盛制剂生产自动化综合改扩建项目
 项目                                                 粉剂/预混剂生产线扩建项目
                      中的散剂生产线
           从投料到分装具备全过程自动化控制。自动
           化控制技术采取触摸屏控制方式,实现配方
           管理、数据实时采集、显示。系统控制范围 采用 CIP 系统,对混合机、暂存罐
 自动化    主要包括系统各设备的启停及动作连锁控   及部分管道实现在线清洗。设备采
           制。实现各工艺段自动化、连续化的生产, 用先进的控制系统,自动化程度高
           由现场操作终端对自动输送分装等进行操
           作并由 PLC 实施控制
           散剂生产系统包括超微粉碎机、气流筛、提
           升机、料斗、真空上料机、方锥混合机、在
                                                    投料采用负压投料方式,所有设备
           位清洗烘干系统等设备。采用真空输送器方
                                                    通过管道密闭连接,气流混合机的
 密闭式    式实现物料的密闭输送,满足物料无尘投
                                                    进出料采用全密闭方式,生产过程
           料、过筛、物料输送、混合、包装的需求。
                                                          中无粉尘外溢风险
           生产环节之间粉体物料的输送、筛分、混合、
           包装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中完成
           混合机采用固定方锥料斗混合机,其回转体   采用先进的气流混合机方式进行混
           对称中心与混合机架呈 30°夹角,在低速     合,混合效率高、时间短(一般
高效率混   回转混合过程中,物料在混合料斗壁压作用   5-10min),设备无搅拌动作,运行
  合       下,呈滑移、堆叠、分散的多维切变反复过   可靠,维护工作少,可实现在线称
           程,形成扩散混合与剪切混合结合的高效率   量复核功能,设备可在线 CIP,混
           混合工艺                                      合效率及混合均匀性高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兽用粉剂/散剂/预混剂生产线
 项目(持有新兽药证书的品种和自动化密闭式高效率混合生产工艺除外)属于限
 制类产业。湖北回盛制剂生产自动化综合改扩建项目的散剂生产线以及粉剂/预
 混剂生产线扩建项目采取了自动化密闭式高效率混合生产工艺,不属于前述限制
 类、限制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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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是否按规定
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1.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

     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印发的《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能源消费
双控是指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具体而言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
域设定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对重点用能单位分解能耗双控目标,开展
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根据湖北省节能监察中心下发的《关于印发 2021 年节能监察计划的通知》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湖北回盛未被列入燃煤发电(含热力)企
业全覆盖节能专项监察名单、长江经济带淘汰落后能耗限额专项监察名单以及能
耗密度较高的公共建筑节能专项监察名单。本次募投项目满足项目所在地的能源
消费双控要求。

     2.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1)年产 1,000 吨泰乐菌素和年产 600 吨泰万菌素生产线扩建项目的节能
审查意见

     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年产 1000 吨泰乐
菌素和年产 600 吨泰万菌素生产线扩建项目的节能审查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负
责。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律师于 2021 年 7 月前往应城市发展和改革局,访谈了相
关工作人员,经访谈了解,该募投项目正在办理节能审查手续,预计通过主管部
门的节能审查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根据应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 年 7 月的书面
确认,该项目正在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节能
审查手续,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节能审查相关
规定。节能审查具体的审批流程及办理进度如下:

  序号               流程事项         完成时点/预计完成时间   是否已完成
    1       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0 年 12 月       已完成
    2             出具节能方案           2021 年 7 月 21 日    已完成
    3         能评机构编制节能报告        2021 年 8 月上旬     未完成
    4      提交省级发展和改革局审查       2021 年 8 月中旬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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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省级发展和改革局的意
    5                                     2021 年 8 月下旬   未完成
               见进行补正或修正
    6         取得节能审查批复文件        2021 年 9 月下旬   未完成

     根据本所律师与应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的访谈,该募投项目正在办理
节能审查手续,预计通过主管部门的节能审查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湖北回盛制剂生产线自动化综合改扩建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五条规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节能审查由地方节能审查机关负责。”根据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湖北省
县(市、区)区域节能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第五条的规定:“按照《固
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 年第 44 号令)规定应当
进行节能审查、不属于本细则第六条所列范围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使用区域节
能评估报告,不再单独编制节能报告。”

     应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孝感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了《湖北应城经济开发区
区域能评报告》,对应城经济开发区“十三五”期间用能预测与总量控制进行了分
析。

     根据《湖北回盛制剂生产线自动化综合改扩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湖
北回盛制剂生产线自动化综合改扩建项目的能源主要为水、电和蒸汽,年度能耗
折算标准煤为 1,946.24 吨/年。根据湖北回盛提供的《关于湖北回盛制剂生产线
自动化综合改扩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审查的说明》,湖北回盛制剂生产线自
动化综合改扩建项目已取得了主管部门的节能审查意见。

       (3)宠物制剂综合生产线建设项目、粉剂/预混剂生产线扩建项目的节能审
查意见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六条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
1000 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 500 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
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具体行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并公布)
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湖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
通知》(鄂发改规-2017-3 号)第五条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 1000 吨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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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 500 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国家发展改
革委公布的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目录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
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需要进行节能审查的
项目,建设单位应出具说明,列明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年电力消费量及不需
要进行节能审查所依据的文件条款,并加盖公章。”

     根据《宠物制剂综合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宠物制剂综合生
产线建设项目的能源主要为水、电和蒸汽,年度能耗折算标准煤为 944.63 吨/年,
电的年耗量为 305.23 万千瓦时,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 1000 吨标准煤,且年电
力消费量不满 500 万千瓦时,无需单独进行节能审查。发行人已向节能主管部门
提交了关于无需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说明材料,符合《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要求。

     根据《粉剂/预混剂生产线扩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粉剂/预混剂生产线
建设项目的能源主要为水、电和天然气,年度能耗折算标准煤为 664.27 吨/年,
电的能耗量为 423.95 万千瓦时,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 1000 吨标准煤,且年电
力消费量不满 500 万千瓦时,无需单独进行节能审查。发行人已向节能主管部门
提交了关于无需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说明材料,符合《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年产 1,000 吨泰乐菌素和年产 600 吨泰万菌素生
产线扩建项目的节能审查手续正在办理,预计通过主管部门的节能审查不存在实
质性障碍;湖北回盛制剂生产线自动化综合改扩建项目已取得了主管部门的节能
审查意见;宠物制剂综合生产线建设项目、粉剂/预混剂生产线扩建项目无需单
独进行节能审查。

     (三)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
情况;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
目录》《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获得相应级
别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1.本次募投项目的备案情况

  序号       募投项目              项目备案情况               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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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募投项目                     项目备案情况                  履行情况
          年产 1,000 吨泰乐
                               根据应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湖北省固
          菌素和年产 600                                                已完成建设项
   1                             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吨泰万菌素生产                                                  目备案
                                     2101-4200981-04-01-383623)
            线扩建项目
           湖北回盛制剂生      根据应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湖北省固
                                                                        已完成建设项
   2       产线自动化综合        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目备案
             改扩建项目              2105-420981-04-02-687353)
                               根据应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湖北省固
           宠物制剂综合生                                               已完成建设项
   3                             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产线建设项目                                                 目备案
                                     2105-420981-04-01-485865)
                               根据武汉市东西湖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
          粉剂/预混剂生产                                               已完成建设项
   4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
            线扩建项目                                                    目备案
                                   代码:2105-420112-04-02-393559)

       2.本次募投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第二条规定:“建设
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
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年版)》的项目类别和环评类别,本次募投项目的环评类别以及履行的环
境影响评价程序具体如下:

                                           环境影响评价
  序号     募投项目           环评类别                         环评影响评价情况
                                             主管部门
                                                          根据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出具
          年产 1,000 吨
                                                          的孝环函[2021]42 号《孝感市
          泰乐菌素和
                                                          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 2,000 吨
          年产 600 吨     编制环境影响     孝感市生态环
   1                                                      泰乐菌素、年产 600 吨泰万菌
          泰万菌素生        评价报告书         境局
                                                          素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
          产线扩建项
                                                          书的批复》,该项目已完成环
               目
                                                                  境影响评价
                                                           根据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应城
                                                               市分局出具的应环审函
          湖北回盛制
                                           孝感市生态环   [2021]29 号《关于湖北回盛制
          剂生产线自      编制环境影响
   2                                       境局应城市分    剂生产线自动化综合改扩建
          动化综合改        评价报告表
                                               局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
          扩建项目
                                                          复》,该项目已完成环境影响
                                                                       评价
                                                           根据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应城
          宠物制剂综                       孝感市生态环      市分局出具的应环审函
                          编制环境影响
   3      合生产线建                       境局应城市分   [2021]30 号《关于湖北回盛生
                            评价报告表
            设项目                             局          物科技有限公司宠物制剂综
                                                           合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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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影响评价
  序号     募投项目       环评类别                         环评影响评价情况
                                          主管部门
                                                       报告表的批复》,该项目已完
                                                             成环境影响评价
          粉剂/预混剂                   武汉市生态环
                         编制环境影响                  正在办理之中,已通过专家评
   4      生产线扩建                    境局东西湖分
                           评价报告表                              审
              项目                          局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
权限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18 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一条的规定:“……
(二)市(州)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建设项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未列入《湖北省省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目录(2019 年本)》,由省政府及以上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
准或备案,且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和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2.由市(州)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立项、核准、
备案的建设项目;3.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立项、核准、备案,且
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4.跨县(市、区)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三)
县(市、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建设项目的环
境影响评价文件:1.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立项、核准、备案,且
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2.其他不需向投资主管部门备案,但需编制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

       根据上述分析,结合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项目备案情况以及环评类别,“年
产 1,000 吨泰乐菌素和年产 600 吨泰万菌素生产线扩建项目”属于上述《通知》
第(二)项之“3.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立项、核准、备案,且需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由市(州)生态环境
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审批,“年产 1,000 吨泰乐菌素和年产 600 吨
泰万菌素生产线扩建项目”取得了孝感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文件。“湖北回盛制
剂生产线自动化综合改扩建项目”、“宠物制剂综合生产线建设项目”以及“粉剂
/预混剂生产线扩建项目”属于上述《通知》第(三)项之“1.县(市、区)人民
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立项、核准、备案,且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
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由县(市、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负
责审批。“湖北回盛制剂生产线自动化综合改扩建项目”、“宠物制剂综合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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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取得了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应城分局的环评批复,“粉剂/预混剂生产线
扩建项目”应取得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分局的环评批复。

     粉剂/预混剂生产线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具体的
审批流程及办理进度如下:

  序号                   流程事项             完成时点/预计完成时间   是否已完成
    1         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021 年 7 月 5 日         已完成
    2                     专家评审            2021 年 7 月 8 日         已完成
           依照专家评审意见对环境影响评价
    3                                         2021 年 7 月 22 日        已完成
                   报告进行修改
    4                     提交审核            2021 年 7 月 23 日        已完成
    5                    补正或修正           2021 年 8 月 5 日前       未完成
    6              取得环评批复文件           2021 年 8 月 10 日前      未完成

     粉剂/预混剂生产线扩建项目的黄健影响评价手续已通过专家评审,预计取
得环评批复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已履行完毕建设项目备案程序;除
粉剂/预混剂生产线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且已通过专
家评审,预计取得环评批复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外,其余的募投项目均按照环境影
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生态环境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获得了相应级别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影
响评价批复。

     (四)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取得排污许可证,如是,是否已取得,如未取
得,说明目前的办理进度、后续取得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是否违反《排污许可
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1.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

     《固定污染源排放分类许可管理名录(2019 年)》第二条规定:国家根据排
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量、
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
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
许可重点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的排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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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很小的排
污单位,实行排污登记管理。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
可证,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 污
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放分类许可管理名录(2019 年)》,“兽用药品制造类”
行业分类中,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适用“登记管理”;兽用药品制造(不含单
纯混合或者分装的),适用“重点管理”。本次募投项目年产 1,000 吨泰乐菌素和
年产 600 吨泰万菌素生产线扩建项目、湖北回盛制剂生产线自动化综合改扩建项
目以及宠物制剂综合生产线建设项目为兽用药品制造,适用“重点管理”,应办理
排污许可证;粉剂/预混剂生产线扩建项目的工艺过程仅涉及混合、分装,适用“登
记管理”,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
报排污登记表。

     2.排污许可是否已取得,如未取得,说明目前的办理进度、后续取得是否存
在法律障碍,是否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排污单位应当向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
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下称审批部门)申请取得
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有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场所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按照生产经
营场所分别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系以排污单位按照实际生产经营
场所向主管部门申请。

     (1)年产 1,000 吨泰乐菌素和年产 600 吨泰万菌素生产线扩建项目、湖北
回盛制剂生产线自动化综合改扩建项目、宠物制剂综合生产线建设项目

     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湖北回盛,根据湖北回盛提供的文件资料并经本
所律师核查,湖北回盛取得了孝感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登记编号为
914209816856316218001P《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 2020 年 8 月 28 日至 2023
年 8 月 27 日。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排污许可期内,排污单位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
污染物的项目;(二)生产经营场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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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去向发生变化;(三)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排
放浓度增加”。

     综上,湖北回盛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年产 1,000 吨泰乐菌素和年产 600 吨泰
万菌素生产线扩建项目、湖北回盛制剂生产线自动化综合改扩建项目以及宠物制
剂综合生产线建设项目均未投产,亦未导致污染物排放的增加。湖北回盛将根据
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

     根据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应城分局出具的《说明》:“湖北回盛已取得排污许可
证。而年产 1,000 吨泰乐菌素和年产 600 吨泰万菌素生产线扩建项目、湖北回盛
制剂生产线自动化综合改扩建项目及宠物制剂综合生产线建设项目均未投产,未
向外部环境排放污染物。湖北回盛将在上述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前申请变更排污许
可证,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指南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截至目前,预
计取得变更后的排污许可证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2)粉剂/预混剂生产线扩建项目

     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发行人已就该场所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
登记(登记编号为 9142011273354032X9002P),有效期至 2026 年 6 月 7 日。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
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基本信
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填报的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发生变动之日起 20 日内进行变更填报。”

     粉剂/预混剂生产线扩建项目尚未开始建设。该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若导
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以及污染物防治措施等信息发生变动,发行人将根据《排
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变更登记。截至目前,预计进行排污登记的
变更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湖北回盛及发行人将在上述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前申请
变更排污许可证或变更排污登记信息,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存在违反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五)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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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经核查,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主要为兽用药品(包括化药制剂、原料药
和中药制剂),根据本所律师将本次募投项目拟生产的产品与《“高污染、高环境
风险”产品名录(2017 年版)》比对,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不属于《“高污染、
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17 年版)》所列范围。

     (六)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
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
力,是否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1.年产 1,000 吨泰乐菌素和年产 600 吨泰万菌素生产线扩建项目

  (1)本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

 类型     具体环节        污染物名称      排放量/排放浓度          排放标准

                         TSP(有组织)      5.327(t/a)
                         VOCs(有组织)    48.312(t/a)
                         粉尘(有组织)     1.320(t/a)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
 废气     生产环节
                         恶臭(有组织)            /        放标准》(GB37823—2019)

                         TSP(无组织)       1.15(t/a)
                         VOCs(无组织)      1.58(t/a)
                             COD              300mg/L       《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
                             BOD              120mg/L            物排放标准》
 废水     生产环节                                          (GB21903-2008)及应城经
                              SS              200mg/L       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
                                                                     标准
                             菌渣           5130(t/a)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废活性炭          280(t/a)
                                                            标准》(GB18597-2001)及
                         废包材(危险废                         2013 年修改单控制
                                             8.47(t/a)
                             物)
                         废离子交换树脂       1(t/a)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
 固体
          生产环节                                          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
 废物                     投料回收的粉
                                             7.13(t/a)    制标准》(GB18599-2020)
                              尘                                  的相关要求
                                                            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
                          喷雾干燥的粉                          污染控制标准》
                                            14.55(t/a)
                              尘                            (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控制




                                          4-1-63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类型     具体环节       污染物名称        排放量/排放浓度             排放标准

                             废包材          44.43(t/a)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
                         污泥处理站污                          制标准》(GB18599-2020)
                                              273(t/a)
                              泥                                     的相关要求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
                            生活垃圾          16.5(t/a)
                                                               制标准》(GB18599-2020)
                                                                     的相关要求

      (2)本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主要处理设
施及处理能力,是否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发行人的本募投项目系“年产 2,000 吨泰乐菌素和年产 600 吨泰万菌素生产
线”项目的二期建设项目,公共辅助工程以及部分环保工程依托一期项目进行,
本募投项目总体环保投资 876 万元(包括施工期环保投资 6 万元以及营运期环保
投资 870 万元),营运期的环保投资主要包括废气处理措施、污水处理站扩容工
程、新建危废暂存间、对在建项目事故池进行扩容等,占项目投资总额比重为
2.64%,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本募投项目的污染物的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如下:

 序号    类型      污染物               处理设施                      处理能力
                              依托在建工程,建设 2800t/d
                              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
                              收集池+芬顿+混凝沉淀+深
                                                             主要污染物执行园区污水处理
                              度水解酸化+TIC 厌氧反应器
                                                             厂接管标准,总有机碳、急性
                              +水解酸化+两级 A/O+多元
                                                             毒性(HgCl2 毒性当量)、单
                              氧化+接触氧化+清水池,经
                  生产废                                     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执行《发酵
                              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园区污水
  1      废水     水、生活                                     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
                              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管网
                    污水                                     准》(GB21903-2008)标准限
                              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家深化
                                                             值,氯离子满足湖北省府河流
                              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
                                                                   域氯化物排放标准
                              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
                                                             (DB42/168-1999)标准限值
                              行处理,规范排污口设置,
                              设置在线监测并与环保局联
                                          网

                   泰乐菌     进入配套的“旋风除尘器+三      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
                   素发酵       级水喷淋+除雾+光催化氧       放标准》(GB37823—2019)
  2      废气
                   产生的     化”进行处理后经 25m 排气      中粉尘浓度限值为 30mg/m3、
                   尾气               筒高空排放             VOCs 浓度限值为 150mg/m3




                                           4-1-6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类型    污染物               处理设施                    处理能力
                   泰乐菌
                                                            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
                   素投料
                             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15m       放标准》(GB37823—2019)
                   粉尘产
                                   排气筒高空排放           中粉尘浓度限值为 30mg/m3、
                   生的废
                                                            VOCs 浓度限值为 150mg/m3
                     气
                   泰万菌    进入配套的“旋风除尘器+三      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
                   素发酵      级水喷淋+除雾+光催化氧       放标准》(GB37823—2019)
                   产生的    化”进行处理后经 25m 排气      中粉尘浓度限值为 30mg/m3、
                   尾气              筒高空排放             VOCs 浓度限值为 150mg/m3
                   泰万菌
                   素投料                                   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
                             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15m
                   粉尘产                                   放标准》(GB37823—2019)
                                   排气筒高空排放
                   生的废                                     中粉尘浓度限值为 30mg/m3
                     气
                   喷雾干                                   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
                             经“布袋除尘器+水膜除尘”处
                   燥产生                                   放标准》(GB37823—2019)
                             理后经 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
                   的粉尘                                     中粉尘浓度限值为 30mg/m3
                             新建一座危废暂存间,暂存
                                           2                危险废物暂存间执行《危险废
                             间面积为 775m(建成后全厂
                   危险固                                     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为 1550
                     废                                     (GB18597-2001)及其 2013
                             m2)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
                                                                年修改单中相关要求
                                 交由有资质部门处理
  3        固废
                   一般固
                                   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
                     废
                                                                     零排放
                   生活垃     集中收集,环卫部门定期处
                     圾                 理

      2.湖北回盛制剂生产线自动化综合改扩建项目

      (1)本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

             具体环
   类型                  污染物名称       排放量/排放浓度           排放标准
               节
                            颗粒物            0.183t/a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37823-2019)
                             SO2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生产环
   废气                      NOx                    /       (GB16297-1996)二级标准
               节
                                                                      限值
                            VOCs              0.055t/a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控制标准》(GB37822-2019)

             生产环         CODcr             0.29t/a       应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废水
               节           NH3-N            0.0013t/a              接管标准

  一般工     生产环      废旧包装材料           5t/a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




                                           4-1-65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业固体          节             药渣                    /     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
    废物                                                       准》(GB18599-2020)的相
                            不合格药材                   /             关要求
                                 尘渣              0.908t/a
             员工生
                               生活垃圾            4.95t/a
               活
                           不合格废药液            2.693t/a
                               废活性炭                  /     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
  危险废     生产环                                                  染控制标准》
                                废胶皮                   /
    物         节                                              (GB18597-2001)及 2013 年
                                 滤渣                    /             修改单控制
                           废水处理污泥                  /

       (2)本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主要处理设
施及处理能力,是否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本募投项目系对目前生产线的改扩建项目,部分环保工程(一般工业固废暂
存间剂危险废物暂存间、消防水池、事故池、地下水监测井等)依托现有环保工
程,本次环保投入金额总计 22 万元,主要为布袋除尘器及排气筒(废气处理)、
厂房隔声剂设备减震装置、火灾报警装置以及警示牌等,占该项目投资总额比重
为 0.16%。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本募投项目的污染物的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
力如下:

  序号     类别        污染物项目                 处理设施                 处理能力
                                         经密闭集气罩收集后再经除尘
                        颗粒物           效率≥99%的布袋除尘器除尘    布袋除尘器设备运行
                                         后由一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    稳定、可靠,处理效率
                                                                      可达 99%以上。满足
   1       废气                          颗粒物经密闭集气罩收集后再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
                    颗粒物、非甲         经除尘效率≥99%的布袋除尘        物排放标准》
                      烷总烃             器除尘后与收集后的非甲烷总   (37823-2019)的规定
                                         烃由一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
                                                                      满足《混装制剂类制药
                   CODcr、BOD5、 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           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
   2       废水
                    NH3-N、SS    应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准》(GB21908-2008)
                                                                              的规定
                                                                      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
                                         企业危险废物:在规范场所暂
                                         存、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   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
           固体                          的单位进行处理与处置;一般
   3
           废物
                           /
                                         固废:在规范场所暂存、委托   2013 年修改单的规定。
                                         相关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委   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
                                                 托环卫处理
                                                                        埋污染控制标准》




                                                4-1-66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类别     污染物项目                处理设施                   处理能力
                                                                     (GB18599-2020)的
                                                                         相关要求

       3.宠物制剂综合生产线建设项目

       (1)本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

     类型       具体环节   污染物名称        排放量/排放浓度            排放标准
                                颗粒物        0.0026(t/a)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37823-2019)
                                 SO2                   /
     废气       生产环节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NOx                   /
                                                                控制标准》(GB37822-2019)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VOCs            0.1375t/a
                                                                  准》(GB16297-1996)
                                COD              0.338t/a       应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废水       生产环节
                                NH3-N           0.0012t/a               接管标准

                           废旧包装材料              15t/a
                                 药渣                  /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
  一般工        生产环节                                        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
  业固体                    不合格药材                 /
                                                                标准》(GB18599-2020)的
    废物
                                 尘渣                  /                相关要求
                员工生活       生活垃圾          7.425t/a
                           不合格废药液         1.6805t/a
                               废活性炭                /        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
  危险废                                                              污染控制标准》
                生产环节        废胶皮                 /
    物                                                          (GB18597-2001)及 2013
                                 滤渣                  /              年修改单控制
                           废水处理污泥                /

       (2)本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主要处理设
施及处理能力,是否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本募投项目的废水处理主要依托年产 1,000 吨泰乐菌素和年产 600 吨泰万菌
素生产线扩建项目的污水处理站。本次环保投入金额总计 123 万元,主要为污水
配套设施、厂房隔声及设备减震装置、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及警
示牌等,占项目投资总额比重为 1.23%。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本募投项目的污
染物的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如下:

序号     类别      污染物项目             处理设施                     处理能力
 1       大气环     非甲烷总      集气罩收集+15m 高空排      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4-1-67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类别   污染物项目                处理设施                        处理能力
             境    烃、颗粒物                  放                   标准》(37823-2019)的规定
                    CODcr、        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满足《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
        地表水
 2                  BOD5、         排入应城经济开发区污水          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
          环境
                   NH3-N、SS               处理厂                              的规定

                                   不合格药液/药品交由有           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
                                   资质单位;废试剂交由有          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固体废                     资质单位;废包装物综合            及 2013 年修改单的规定;
 3                       /
          物                       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
                                   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            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处置                    (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

       4.粉剂/预混剂生产线扩建项目

  (1)本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具体如下:

     类型     具体环节        污染物名称        排放量/排放浓度               排放标准
                                                                      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
                                  SO2               0.02(t/a)
                                                                        染物排放标准》表 3
                                                                      《武汉市 2020 年大气污染
                                  NOx               0.043(t/a)      防治工作方案》(武政规
     废气     生产环节                                                  [2020]10 号)相关要求
                                                                      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
                                颗粒物              0.034(t/a)
                                                                        染物排放标准》表 3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
                                 VOCs                0(t/a)
                                                                      放标准》(GB37823-2019)
                                 COD                 0.06mg/L         《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
                                                                          污染物排放标》
     废水     生产环节
                                 氨氮                0.01mg/L         (GB21908-2008)表 2 中排
                                                                              放限值
     一般                     废弃包装材料           0.2(t/a)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
     工业                                                             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
              生产环节           污泥                0(t/a)
     固体                                                             制标准》(GB18599-2020)
     废物                       废活性炭             0(t/a)               的相关要求
                                研发固废             0(t/a)
                                研发废液             0(t/a)
                                                                      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
     危险                      除尘器粉尘           0.21(t/a)           污染控制标准》
              生产环节
     废物                                                             (GB18597-2001)及 2013
                                废布袋               0.1(t/a)
                                                                            年修改单控制
                             研发车间废活性
                                                     0(t/a)
                                   炭




                                                4-1-68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类型     具体环节        污染物名称     排放量/排放浓度           排放标准
                         洁净车间废滤料       0(t/a)

       (2)本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主要处理设
施及处理能力,是否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本募投项目系利用新沟基地的联合生产车间预留空间进行生产线的建设,不
新增用地,废气、废水以及固体废弃物处理相关的环保工程以及环保设施主要依
托新沟基地现有的环保设施,本募投项目环保投入金额总计 18 万元,主要包括
洁净厂房的颗粒物处理设备、购置新型低噪声级设备等,占项目投资总额比重为
0.28%,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本募投项目的污染物的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如下:

 序号     类别      污染物项目               处理设施                  处理能力
                         颗粒物                                  满足 GB13271-2014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
                          SO2                                    放标准》表 3 的规定
                                    依托“新沟基地”项目设置
                                    的 15m 高排气筒(DA001)     满足《武汉市 2020 年
                                             高空排放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
                          NOX
                                                                 案》(武政规[2020]10
                                                                 号)相关要求的规定
                                    在洁净厂房中生产,车间净
                                    化等级 10 万级,经局部除尘   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
                                    设施(袋式除尘器,处理效     染物排放标准》(GB
   1      废气           颗粒物
                                    率 98%)处理后,依托“新     37823-2019)表 2 中排
                                    沟基地”项目设置 25m 高排        放限值的规定
                                      气筒(DA002)高空排放
                                                                 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
                                    污水处理站设置于地下,恶     染物排放标准》(GB
                      H2S、NH3
                                    臭气体依托“新沟基地”项     37823-2019)表 2 中排
                                    目设置引风装置排入相应的         放限值的规定
                                    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进     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
                      臭气浓度            行脱臭处理             标准》(GB14554-93)
                                                                         的规定
                         COD        依托“新沟基地”项目设置
                          氨氮      的污水处理设施;办公生活
                                                                 满足《混装制剂类制药
                                    污水和宿舍废水通过化粪池
                         BOD5                                    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
   2      废水                      预处理,食堂废水通过隔油
                          SS                                     准》(GB21908-2008)
                                    池预处理,之后以上两种废
                                                                 表 2 中排放限值的规定
                  单位产品基准排    水随生产废水一并进入厂区
                      水量              污水处理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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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类别       污染物项目           处理设施                  处理能力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
                      动植物油                                准》(GB8978-1996)
                                                              表 4 中三级标准的规定
                                                              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
                                                              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清运处理。废弃包装材料交
                                                               (GB18597-2001)及
                                  由废品收购部门统一处理;
                                                              2013 年修改单的规定。
         固体废                   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
   3                     /                                    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
           物                     “新沟基地”项目设置的面
                                                               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
                                  积为 63.77m2 危险废物暂存
                                                                 埋污染控制标准》
                                  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
                                                              (GB18599-2020)的相
                                       位进行安全处置
                                                                     关要求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针对本次募投项目污染排放所采取的环保
措施充分,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物相匹配,
处理后的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

       (七)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本所律师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兽药管理条例》《兽
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 年修订)》《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关于印发 2021
年节能监察计划的通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湖北省县(市、区)
区域节能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了解国家政策关于发行人本次募投项
目的产业政策及环保要求情况。

       (2)查阅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放分类许可管理名录(2019
年)》等文件,了解关于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排污许可或固定污染源排放的规
定。

       (3)查阅了《年产 1,000 吨泰乐菌素和年产 600 吨泰万菌素生产线扩建项
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湖北回盛制剂生产线自动化综合改扩建项目的可行性研
究报告》《宠物制剂综合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粉剂/预混剂生产
线扩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了解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4)取得并查阅了粉剂/预混剂生产线扩建项目拟生产产品清单及发行人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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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该等产品取得的兽药批准文号。

     (5)查阅了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进行发改备案及环境影响
评价的备案/批复文件。

     (6)查阅了本次募投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7)查阅了发行人就本次募投项目取得的排污许可证及固定污染源排污登
记证明。

     (8)将本次募投项目拟生产产品清单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
(2017 年版)》逐一进行比对。

     (9)就湖北回盛拟实施的募投项目是否符合能源消费双控要求以及是否取
得节能审查意见的相关事项访谈了湖北回盛所在地发展和改革局的工作人员,并
取得了访谈笔录。

     (10)取得了发行人关于本次募投项目相关事项的说明,对发行人本次募投
项目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访谈。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1)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粉剂/散剂/预混剂生产线建设项目采取了自
动化密闭式高效率混合生产工艺,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中淘汰类、限制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次募投项目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年产 1,000 吨泰乐
菌素和年产 600 吨泰万菌素生产线扩建项目的节能审查手续正在办理,预计通过
主管部门的节能审查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湖北回盛制剂生产线自动化综合改扩建
项目已取得了主管部门的节能审查意见;宠物制剂综合生产线建设项目、粉剂/
预混剂生产线扩建项目无需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3)本次募投项目已履行完毕建设项目备案程序;除粉剂/预混剂生产线扩
建项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其余的募投项目均按照环境影
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生态环境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获得了相应级别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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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评价批复。

     (4)湖北回盛及发行人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取得了排污许可证或进行了固定
污染源排污登记,本次募投项目尚未建成投产,未实际排污,湖北回盛及发行人
将根据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或变更排污登记信息,不存
在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5)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17
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6)发行人针对本次募投项目污染排放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充分,主要处理
设施及处理能力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物相匹配,处理后的污染物可以
达标排放,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



     反馈问题 7: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0,000 万元(含本数),分别用于年产 1,000
吨泰乐菌素和年产 600 吨泰万菌素生产线扩建项目、湖北回盛制剂生产线自动化
综合改扩建项目、宠物制剂综合生产线建设项目、粉剂/预混剂生产线扩建项目
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 15,500 万元,不超过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30%。请发行人补充披露:……(9)宠物制剂综合生产线
建设项目尚未取得土地,请补充披露前述项目用地的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
进度,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如无法取得募
投项目用地拟采取的替代措施以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等。……

     请发行人律师核查(9)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宠物制剂综合生产线建设项目的用地计划、取得土地的安排、进度,
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

     1.宠物制剂综合生产线建设项目的用地计划、取得土地的安排、进度

     根据应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发布的“国有用地建设使
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位于应城市经济开发区横二路以南,纵二路以西地段的 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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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06 号宗地拟进行拍卖出让。

     2021 年 5 月 14 日,发行人子公司湖北回盛取得《成交确认书》,竞得位于
湖北省应城市经济开发区横二路以南、纵二路以西地段,编号为 GY(2021)006
号地块 67388.40 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1 年 6 月 1 日,发行人子公司湖北回盛与应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
了合同编号为鄂 XG(YC)-2021-023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
出让人将位于应城市经济开发区横二路以南,纵二路以西地段的 GY(2021)006
号宗地的使用权出让给湖北回盛。

     根据湖北回盛提供的银行电子回单,湖北回盛已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了全部土
地出让款共计 1,430.00 万元人民币。根据湖北回盛相关工作人员的说明,该宗地
的土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

     综上,就宠物制剂综合生产线建设项目的用地,湖北回盛已通过拍卖方式竞
得项目用地,并与土地主管部门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照合同
约定缴纳全部土地出让款,土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

     2.宠物制剂综合生产线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

     根据湖北回盛与应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的编号为鄂 XG(YC)
-2021-023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编号为 2021-006 号的《应城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单》,宠物制剂综合生产线建设项目所在地系工
业用地,其用地计划符合土地政策及城市规划要求。

     (二)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如无法取得募投项目用地拟采取的替代
措施以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等

     经核查,发行人子公司湖北回盛与应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合同编号
为鄂 XG(YC)-2021-023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且已按照合同约
定缴纳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款。根据湖北回盛相关工作人员的说明,该宗地的土地
使用权证书正在办理过程中。预计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宗地不存在无法落实的风险。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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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之签署页)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于            年   月        日出具,正本一式    份,无副本。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负责人:                                    经办律师:

                         马卓檀                                      王彩章




                                                                     彭   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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