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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回盛生物: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的公告2022-03-11  

                        证券代码:300871            证券简称:回盛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3

转债代码:123132            转债简称:回盛转债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湖北回盛”)拟与科圣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圣鹏公司”)
签署《湖北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0328 提取 A 车间精烘包、发酵 A 车间菌种

室净化装饰工程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工程项目合同》”),科圣鹏公司

为湖北回盛提供“湖北回盛 0328 提取 A 车间精烘包、发酵 A 车间菌种室净化
装饰工程”服务,合同金额 415 万元,合同工期 90 日历天。上述合同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双方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签署。

    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周健女士的亲属在科圣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关

键管理岗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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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科圣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581629512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叶发波

    住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金融港四路 18 号光谷汇金中心 3D 栋

    成立日期:2004 年 01 月 16 日

    实际控制人:叶发波

    经营范围:洁净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电

工程施工总承包;洁净室系统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凭许可证经营);工程项目管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

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压力管道设计、安装;压力容器安

装、维修(凭许可证经营);医院手术室、ICU(重症监护室)、消毒供应室

的净化工程设计、施工;净化空调、中央空调、暖通及水处理设备、实验室设

备(不含计量器具)的研发、生产、安装、维护、保养、批发兼零售;第二类

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批发兼零售;环保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特

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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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圣鹏公司成立于 2004 年,是专业为医药、电子、食品类工业洁净厂房、

医院手术室、生物安全实验室等各类型受控环境提供洁净环境整体解决方案的

服务商,业务领域涵盖各类型洁净环境全系统的深化设计、生产制造、安装与

配套工程,以及检测、验证、维护保养等增值服务。科圣鹏公司是国家高新技

术企业,拥有国家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

专业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设计等多

项资质,拥有建筑环境洁净技术专利 40 多项。公司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良好。

    3、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审计),科圣鹏总资产为 30,783.14 万元,净

资产为 13,470.07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7,220.38 万元,实现净利润

2,175.42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审计),科圣鹏总资产为 21,236.60 万元,净

资产为 11,294.65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0,735.33 万元,实现净利润

1,123.29 万元。

    4、关联关系说明

    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周健女士的亲属在科圣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关

键管理岗位,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5、履约能力

    科圣鹏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正

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科圣鹏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项目“年产 1000 吨泰乐菌素项目”工程建设

需要,项目实施主体湖北回盛拟与科圣鹏公司签订《湖北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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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 0328 提取 A 车间精烘包、发酵 A 车间菌种室净化装饰工程项目合同》,合

同金额 415 万元。

    上述工程合同承包范围:湖北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取 A 车间精烘包、

发酵 A 车间菌种室的净化装饰项目、发酵 A 车间一楼暖通工程和分配系统后

纯化水管道连接项目。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与非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没有实质

性差异;业务关系通过合同形式确定,结算方式和支付安排与其他非关联交易

没有差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发包人全称):湖北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人全称):科圣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

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工程项目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概况

    1.1 工程名称:湖北回盛 0328 项目提取 A 车间精烘包、发酵 A 车间菌种

室净化装饰工程

    1.2 工程地点:湖北省应城市城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横二路

    1.3 工程内容:提取 A 车间精烘包、发酵 A 车间菌种室的净化装饰项目、

发酵 A 车间一楼暖通工程和分配系统后纯化水管道连接项目

    2、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2.1 承包范围:湖北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取 A 车间精烘包、发酵 A

车间菌种室的净化装饰项目、发酵 A 车间一楼暖通工程和分配系统后纯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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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道连接项目。

    2.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

包施工措施费、包管理费及利润、包验收合格、不可预见费及一切税费等全部

费用。

    3、合同工期:自开工之日起 90 日历天。

    4、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本工程应达到优良的质量标准,工程应遵守国

家、行业、地方颁布的现行有关施工、技术、质量、档案等方面的标准(含图

集)、规范和规定外,还必须执行甲方提供的标准、规范和规定(包括设计图

纸中已明确的部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地方政府、行业及甲方的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同要求为依据,与施工项目内容相关的所有规范条文,

无论是否为强制性条款,乙方均需严格遵照执行,各规范、标准不一致的,以

要求最高、最新的规定为准。

    5、合同价款及支付

    5.1 计价方式为合同总价金额(含税)415 万元整(人民币)。

    5.2 工程款支付方式:根据施工进度分期支付。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湖北回盛与关联方科圣鹏公司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系公司工程项目

建设所需。公司、湖北回盛、科圣鹏公司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

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相互独立,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采取招标方式,与非关联

方定价原则没有实质性差异,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次交易

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关联方从 2022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发生的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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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金额累计为 288 万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本次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目的是为了使得募投项目

“年产 1000 吨泰乐菌素项目”工程建设顺利实施,该关联交易遵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无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及独

立性,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监事会意见

    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使得募投项目“年

产 1000 吨泰乐菌素项目”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该关

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合理,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

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符合监管要求,一致同意本交易事项。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上述事项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关联交易目的是使得募投项目“年产 1000 吨泰乐菌素项目”工程建设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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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合理,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

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保荐机构

对回盛生物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工程项目合同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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