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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回盛生物: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2-12-01  

                        证券代码:300871              证券简称:回盛生物          公告编号:2022-103
转债代码:123132              转债简称:回盛转债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
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10,0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
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2.55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8)。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2022 年 5 月 5 日、2022 年 6 月 1 日、2022

年 7 月 2 日、2022 年 8 月 1 日、2022 年 9 月 1 日、2022 年 10 月 10 日、2022
年 11 月 1 日及 2022 年 11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4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2022-047、2022-053、2022-062、2022-074、2022-079、2022-088)、《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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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148,25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9%,最高成交价为
26.0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29 元/股,交易总金额为 44,989,797.28 元(不含
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

方案。
    注: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回盛转债”、代码“123132”)
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进入转股期,公司总股本随回盛转债转股情况而实时变动。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相关规定,具体如
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

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4 月 28 日)前 5 个交易日
(4 月 21 日、4 月 22 日、4 月 25 日、4 月 26 日、4 月 27 日)公司股票累计
                                    2
成交量为 12,039,972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
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3,009,993 股)。
    (二)公司回购股份除因相关工作人员失误,在收盘前半小时内回购成交

86,900 股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第十九条的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间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
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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