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泰高新: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20-10-23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
关规定,作为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提名委员会审
核同意,聘任刘小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原计划中心总监岗位不变。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任命刘小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
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刘小友先生薪酬
审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定的薪酬符合
公司所处的行业和地域的薪酬水平,同意按照董事会审定的标准发放
其薪酬。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汉佳 宋小保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