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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泰高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1-02-2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蒙泰
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泰高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31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1649号文同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于2020年8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7,200万股,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
2,4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9,600万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3,237,755股。本次上
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股份中的限售部分,共计1,237,755
股,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5.16%,占公司总股本的1.29%,解除限售股东数量
为3754户。锁定期为自本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6个月,该部
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2月25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
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
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
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
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
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
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 A 股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 1,237,755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29%,解除限售股东数量为 3754 户,将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起上市流通。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股份总数     限售数量       流通数量
        网下发行有限售条件部
 1                             1,237,755    1,237,755     1,237,755         无
              分股东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公司股东本
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未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单位:股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                本次解除限售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
                 73,237,755   76.29%                -      1,237,755        72,000,000 75.00%
流通股
其中:首发前
                 72,000,000   75.00%                -                -      72,000,000 75.00%
限售股

首发后限售股      1,237,755    1.29%                -      1,237,755                  0          0

二、无限售条
                 22,762,245   23.71%      1,237,755                  -      24,000,000 25.00%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96,000,000 100.00%       1,237,755        1,237,755        96,000,000 100.00%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蒙泰高新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履行了相应
股份锁定承诺;蒙泰高新本次申请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
规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蒙泰高新关于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蒙泰高新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学文                  幸思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