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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泰高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2021-04-0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泰高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蒙泰高新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出具“证监许可[2020]1649
号文”《关于同意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同意蒙泰高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
2,4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 20.0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482,16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0,402,621.9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1,757,378.0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448 号”《验资报告》。

    (二)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及使用情况如下:


                   时间                         金额(人民币元)
截至 2020 年 8 月 18 日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444,911,320.75
加:专户存款利息收入                                               710,423.32
    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                                       996,497.45
    收回闲置资金现金管理的本金                                113,000,000.00
减:对募投项目的投入                                             67,117,423.09
    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                                 433,00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                                             66.81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9,500,751.62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
制度”),该《管理制度》已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也经本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 2020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对其进行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东亚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揭阳支行(以下简称“东亚揭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汕头分行(以下简称“光大汕头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以
下简称“交通揭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兴业
汕头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年产 2.3 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项目”的资金划转、存
储及使用,并于 2020 年 8 月分别与东亚揭阳支行、光大汕头分行、交通揭阳分
行、兴业汕头分行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
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本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
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商业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
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 379,500,751.62 元,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59,500,751.62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投资理
财产品余额为 320,000,000.00 元。

    202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二)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
                                                                                    储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方
                                                                                    式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                                                              活
                       111720028681400             144,867,100.00   1,160,645.78
司揭阳支行                                                                          期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活
                       78100188000349529           113,863,500.00   4,245,180.96
司汕头分行                                                                          期
                                                                                    活
交通银行揭阳东山支行   485040820013000039986       130,000,000.00 53,395,748.82
                                                                                    期
                                                                                    活
兴业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 391680100100053271           56,180,720.75      699,176.06
                                                                                    期
         合 计                    ---              444,911,320.75 59,500,751.62     -

    2、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投资理财产品余额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理财受托人                     产品类型            购买金额          购买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
                             大额存单(可转让)            56,000,000.00    2020.9.29
行
                             汇率挂钩结构性存款(澳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
                             元/美元双区间单层触及         84,000,000.00    2020.9.29
分行
                             结构)
                             汇率挂钩结构性存款(澳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
                             元/美元双区间单层触及         60,000,000.00    2020.9.29
分行
                             结构)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
                             结构性存款 181 天(黄金       70,000,000.00    2020.9.30
行
                             挂钩看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   2020 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       50,000,000.00    2020.11.3
          理财受托人                         产品类型                 购买金额           购买日
头分行                               性存款定制第十一期产品
             合 计                                -                 320,000,000.00         ---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4.3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 1 亿元(含
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并经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应有结余金额 364,639,955.00 元(募
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379,500,751.62 元的
差异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379,500,751.62
减:专户存款利息收入                                                                    710,423.32
    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                                                            996,497.45
     未从募集资金账户扣除的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
                                                                                     13,153,942.66
     (注)
加: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                                                                   66.81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364,639,955.00

    注: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 包含审计费、律师费、验资费、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50,402,621.91

元,与相关承销保荐费(不含税)人民币 37,248,679.25 元已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从募集资金中扣除,剩
余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3,153,942.66 元仍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里。


     三、本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 2.3 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
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年产 2.3 万吨聚丙烯
纤维扩产项目”原计划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纳塔纤维”)实施,实施地点在广东省揭阳市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南海南路北侧、

西区东路西侧。


    由于母公司相比全资子公司纳塔纤维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方面更具有
竞争优势,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并充分考虑公司“年产 2.3 万吨聚丙
烯纤维扩产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拟变更“年产 2.3 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
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上述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加快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项目实施的需要,符合公
司长期发展规划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基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投资项目实施的需要,现拟将“年产 2.3 万吨聚
丙烯纤维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纳塔纤维变更为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揭东

开发区综合产业园车田大道西侧、龙山路南侧”。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
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不涉及具体的产品,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无法单独核
算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增加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综合研发向生产的
转换能力,提高产品品质,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从而间接提高

公司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
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七、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一)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节余资金。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额
为 38,873.06 万元,公司本次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43,175.74 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的差额部分为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扣除
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其他项
目投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5,669.92 万元,其
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69.92 万元,购买银行投资理财产品余额 5,600.00 万元。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379,500,751.62 元,其中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余 额 59,500,751.62 元 、 购 买 银 行 保 本 型 理 财 产 品 余 额
320,000,000.00 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八、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文件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实施“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将募
集资金专户中的 6,000 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严格
按照披露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
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十、会计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
01050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会计师认为:蒙泰高新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蒙泰高新 2020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


    十一、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的鉴证报告、检查募集资金专户
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专户明细表、询问公司高管人员等方式对公司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蒙泰高新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符
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蒙泰

高新在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431,757,378.0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7,117,423.0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7,117,423.0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可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进度(%)(3) 可使用状态日                        否发生
         投向                                 资总额             (1)              额           投入金额(2)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分变更)                                                                          =(2)/(1)        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2.3 万吨聚丙烯纤                                                       7,117,
                                 否       274,867,100.00    274,867,100.00                      7,117,423.09      2.59      2023 年 5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维扩产项目                                                                    423.09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53,863,500.00     53,863,500.00        ---               ---            ---      2023 年 5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补充流动资金                   否        60,000,000.00     60,000,000.00    60,000,000.00    60,00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88,730,600.00    388,730,600.00    67,117,423.09    67,117,423.09       ---          ---         ---        ---       ---
          合计                  ---       388,730,600.00    388,730,600.00    67,117,423.09    67,117,423.09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不适用
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的情况说明
                             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兴业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391680100100053271)账户收到超募资金合计 56,180,720.75 元。2020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使用进展情况                 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 1 亿元(含本数)
                             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56,000,000.00 元。
                         2020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2.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实施地点由“揭阳市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南海南路北侧、
点变更情况
                         西区东路西侧(揭阳(惠来)大南海国际石化综合工业园)”变更为“揭东开发区综合产业园车田大道西侧、龙山路南侧”。其他内容不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不适用
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不适用
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不适用
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日常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   经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情况                     和不超过 1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320,000,000.00 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不适用
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不适用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徐学文                                幸思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