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泰高新: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汉佳)2021-04-09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汉佳)
作为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公司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各委员会,并
基于独立立场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维护了公司
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就本人报告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
的各项职责。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陈汉佳 10 8 2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3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本人现场参加了 8 次
董事会,2 次通讯表决参会,列席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
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事项》;《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事项》;《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事项》以及《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二)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
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议案》以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 2020 年审议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股东大会和
董事会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在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聘任与任职资格事项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审查,为公司的管理团队稳定起到
了促进作用。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根据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确认其薪酬及奖金情况。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结合当年经济形势及与公司所处行业情形,对公司经
营状况和发展前景深入讨论分析,为公司发展战略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和意见,保
证了公司科学决策、稳健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定期报告、
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审查。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内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重点对公司
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通过现场查阅资料及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保
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股东
大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财务运行情况等,实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工作
(一)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完善公司管理制度,促使公司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多渠道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积极获取发表意见所需要的各项资
料;对每一份提交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三)不定期核查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在公司年度审计期间,
及时跟进审计进度,对年审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沟通;对公司年度报告财
务指标进行检查分析,把握公司经营情况及问题,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提出
建议和意见。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广东证监局发布
的最新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持
续、稳健发展提供更好的决策参考。新的一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谨慎、勤
勉的态度,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与义务,利用自身的
专业知识与经验,结合公司自身情况,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使公司在
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陈汉佳
2021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