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1-025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 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0)。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 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6日9:15-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清海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共9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57,610,1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0106%。其中,通 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计7名,代表股份 3,610,1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760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4名,代 表公司股份数为57,60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0010%。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9,1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95%。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7 名,代表股份3,610,1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606%。其中现场出席2名, 代表股份3,601,000股;通过网络投票5名,代表股份9,150股。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604,5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99.9903%;反对股数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97%;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04,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8449%;反对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155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604,5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99.9903%;反对股数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97%;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04,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8449%;反对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155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604,5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99.9903%;反对股数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97%;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04,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8449%;反对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155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604,5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99.9903%;反对股数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97%;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04,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8449%;反对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155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604,5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99.9903%;反对股数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97%;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04,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8449%;反对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155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 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604,5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99.9903%;反对股数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97%;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04,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8449%;反对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155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604,5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99.9903%;反对股数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97%;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04,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8449%;反对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155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勇律师、邓迪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 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会议通 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