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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泰高新: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5-10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1-026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6,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9,200,000.00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2020 年度;
    2、发放范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6,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14 日
    2、除权除息日:2021 年 5 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5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本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城西片工业区
    咨询联系人:林煜
    咨询电话:0663-3904196
    咨询传真:0663-327805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
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