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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泰高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8-2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蒙泰高新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学文               联系电话:0755-82805993

保荐代表人姓名:幸思春               联系电话:0755-8280599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无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是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阅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是
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计划下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不适用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无
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
                                                   是
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计划下半年进行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         无             不适用
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无             不适用
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无             不适用
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2、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持股及减持
                                               是          不适用
意向
3、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是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4、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     是          不适用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5、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是          不适用
及承诺
6、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
                                               是            不适用
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
7、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对欺
                                               是            不适用
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8、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
                                               是            不适用
同业竞争的承诺
9、发行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是            不适用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
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11、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补缴
                                               是            不适用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12、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
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是            不适用
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3、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是            不适用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1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
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是            不适用
于未能未履行承诺事项约束措施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021 年 2 月 7 日,因国金证券作为参仙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源参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挂牌主办券
                                   商,未勤勉尽责,对挂牌公司重大合同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等核查不充分,中国证监会下发
项及整改情况                       [2021]17 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
                                   国金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国金证券做出如下整改:1、修订完善新
                           三板挂牌标准,提高项目承接标准;2、
                           制定完善投行内控制度,进一步夯实“三
                           道防线”;3、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
                           员工的合规意识和专业技能;4、严格执
                           行尽职调查制度等规定,提升业务执业
                           质量;5、启动问责程序,落实问责措施。
                           2021 年 3 月 25 日,因国金证券及相关
                           人员在保荐上海翼捷工业安全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
                           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对招股
                           说明书披露发明专利数量不准确、注册
                           申请文件披露发行人取得发明专利数量
                           存在矛盾未予充分关注,中国证监会下
                           发[2021]30 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对国金证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
                           的监督管理措施。国金证券引以为戒,
                           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
                           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
                           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
                           升投行业务质量,并根据公司内部问责
                               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学文                       幸思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