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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泰高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4-0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蒙泰高新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学文               联系电话:0755-82805993

保荐代表人姓名:幸思春               联系电话:0755-8280599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无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是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阅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是
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是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无
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无
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
                                                         是
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2 月 28 日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等规则,给企业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详细讲解了上市公司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规范行为
                                   的相关规定以及 2021 年中国证监会公
                                   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处罚的典
                                   型案例。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          无              不适用
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无              不适用
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无              不适用
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2、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持股及减持
                                              是   不适用
意向
3、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是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4、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    是   不适用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5、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是   不适用
及承诺
6、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
                                              是   不适用
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
7、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对欺
                                              是   不适用
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8、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
                                              是   不适用
同业竞争的承诺
9、发行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是   不适用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
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11、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补缴
                                              是   不适用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12、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
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是   不适用
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3、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是   不适用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1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
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是            不适用
于未能未履行承诺事项约束措施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1)2021年2月7日,因国金证券作
                                     为参仙源参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挂牌主
                                     办券商,未勤勉尽责,对挂牌公司重大
                                     合同等核查不充分,中国证监会下发
                                     [2021]17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对国金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
                                     施。国金证券做出如下整改:1、修订完
                                     善新三板挂牌标准,提高项目承接标准;
                                     2、制定完善投行内控制度,进一步夯实
                                     “三道防线”;3、加强对员工的培训,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和专业技能;4、严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格执行尽职调查制度等规定,提升业务
项及整改情况
                                     执业质量;5、启动问责程序,落实问责
                                     措施。
                                         (2)2021年3月25日,因国金证券
                                     及相关人员在保荐上海翼捷工业安全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
                                     对招股说明书披露发明专利数量不准
                                     确、注册申请文件披露发行人取得发明
                                     专利数量存在矛盾未予充分关注,中国
                                     证监会下发[2021]30号《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对国金证券及相关人员采取
                           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国金证券
                           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
                           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
                           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
                           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并根据公
                           司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
                           责。
                                  (3)2021 年 12 月 20 日,因国金
                           证券及相关人员在保荐扬州日兴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过程中,对发行人销售回款、内部控
                           制等事项的核查不充分,中国证监会对
                           国金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
                           理措施。国金证券引以为戒,认真查找
                           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
                           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
                           务质量,并根据公司内部问责制度对责
                           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学文                       幸思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