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现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49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4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 币 20.09 元,募集资金计划将投入以下项目: 序 项目总投资额(人 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号 民币元) (人民币元) 年产 2.3 万吨聚 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 1 丙烯纤维扩产 274,867,100.00 274,867,100.00 限公司 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 2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 53,863,500.00 53,863,500.00 项目 份有限公司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0.00 60,000,000.00 合 计 --- 388,730,600.00 388,730,600.00 截至 2020 年 8 月 18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482,160,0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不 含税费用(包含审计费、律师费、验资费、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50,402,621.9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1,757,378.09 元。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将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不含税)人民币 37,248,679.25 元后的余 款人民币 444,911,320.75 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缴入日期 银行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金额(人民币元) 广东蒙泰高新 东亚银行(中国) 2020.8.18 纤维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揭阳支 111720028681400 144,867,100.00 公司 行 缴入日期 银行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金额(人民币元) 广东蒙泰高新 中国光大银行股 2020.8.18 纤维股份有限 份有限公司汕头 78100188000349529 113,863,500.00 公司 分行 广东蒙泰高新 交通银行揭阳东 2020.8.18 纤维股份有限 485040820013000039986 130,000,000.00 山支行 公司 广东蒙泰高新 兴业银行汕头分 2020.8.18 纤维股份有限 391680100100053271 56,180,720.75 行营业部 公司 合 计 --- --- --- 444,911,320.75 截止 2020 年 8 月 18 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44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时间 金额(人民币元) 截至 2020 年 8 月 18 日止募集资金实际到账 444,911,320.75 金额 加:专户存款利息收入 2,561,197.81 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 9,889,133.05 收回闲置资金现金管理的本金 913,000,000.00 减:对募投项目的投入 170,714,681.00 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 1,083,00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 238.61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16,646,732.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 理制度”),该《管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也 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 2020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对其进行修订,已经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东亚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揭阳支行(以下简称“东亚揭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 头分行(以下简称“光大汕头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以下简 称“交通揭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兴业汕头分 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年产 2.3 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项目”的资金划转、存储及使用, 并于 2020 年 8 月分别与东亚揭阳支行、光大汕头分行、交通揭阳分行、兴业汕 头分行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 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 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 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商业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 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 286,646,732.00 元,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16,646,732.00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投资 理财产品余额为 170,000,000.00 元。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 储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方 式 东亚银行(中国)有 活 111720028681400 144,867,100.00 20,077,304.92 限公司揭阳支行 期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活 78100188000349529 113,863,500.00 2,781,205.30 限公司汕头分行 期 交通银行揭阳东山支 活 485040820013000039986 130,000,000.00 55,549,194.44 行 期 兴业银行汕头分行营 活 391680100100053271 56,180,720.75 38,239,027.34 业部 期 合 计 --- 444,911,320.75 116,646,732.00 ---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投资理财产品余 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理财受托人 产品名称 购买金额 购买日 汇率挂钩结构性存款(澳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 元/美元双区间单层触及 100,000,000.00 2021.11.5 州分行 结构) 2021 年挂钩汇率对公结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 构性存款定制第十一期产 50,000,000.00 2021.11.10 头分行 品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 大额存单(可转让) 20,000,000.00 2021.12.8 行 合 计 --- 170,000,000.00 ---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应有结余金额 261,042,697.09 元(募集资金总 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286,646,732.00 元的差异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286,646,732.00 减:专户存款利息收入 2,561,197.81 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 9,889,133.05 未从募集资金账户扣除的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 13,153,942.66 (说明 1) 加: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 238.61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261,042,697.09 说明 1: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包含审计费、律师费、验资费、承销保荐费) 人民币 50,402,621.91 元,与相关承销保荐费(不含税)人民币 37,248,679.25 元已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从募集资金中扣除,剩余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3,153,942.66 元仍存放在募 集资金专户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 民币 17,071.47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四、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一)年产 2.3 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进展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购买设备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欧瑞康纺织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欧瑞康纺织”)、欧瑞康巴马格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瑞康巴马格”) 签订《供货合同》。后续公司将与欧瑞康纺织签订《供货合同》,向其购买 8 套 16 个位的 PP 工业丝纺丝控制设备、卷绕机架及辅助设备,其中,进口部件由欧 瑞康巴马格提供。 2、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东振通水电工程建设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振通水电”)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由于变更实施地点后项目土地面积由 30,478.00 平方米增加至 53,401.20 平 方米,机器设备由国产设备调整为进口设备,致使募投项目土建工程、机器设备 投资金额需求相应增加,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原投资金额 现投资金额 差额 1 土建工程 10,045.43 18,250.00 8,204.57 2 机器设备 13,968.10 16,700.00 2,731.90 3 铺底流动资金 3,473.18 3,473.18 --- 合计 27,486.71 38,423.18 10,936.47 注:由于该项目部分机器设备还未签订合同,现预计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16,700.00 万 元,随着项目推进,后续机器设备投资金额可能发生变化。 2022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投资金额调整及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3 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的总投资额由 27,486.71 万元调整为 38,423.18 万元,并使用超募资金 4,220.05 万元对该项目增加投资,不足部分 仍由公司自筹投资。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年产 2.3 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部分车间已完成楼桩基础 施工工程。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投资金额未发生变更。公司于 2021 年 8 月与振通水电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研发中心已完成楼基础承 台浇筑和首层板施工工程。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 让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 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7 日 附表 1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431,757,378.0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3,597,257.9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0,714,681.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更项目(含 本年度投入金额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投向 资总额 (1) 入金额(2) 部分变更) =(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2.3 万吨聚丙烯 2023 年 5 否 274,867,100.00 384,231,800.00 92,757,944.99 99,875,368.08 26.6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纤 维扩产项目 月 2022 年 8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53,863,500.00 53,863,500.00 10,839,312.92 10,839,312.92 15.66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月 3.补充流动资金 否 60,000,000.00 60,000,000.00 --- 60,00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88,730,600.00 498,095,300.00 103,597,257.91 170,714,681.0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计 --- 388,730,600.00 498,095,300.00 103,597,257.91 170,714,681.0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不适用 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的情况说明 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兴业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391680100100053271)账户收到超募资金合计 56,180,720.75 元。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 2021 年 11 月 4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1,6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 2021 年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11 月 4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使用进展情况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 超过 2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20,000,000.00 元。 2020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2.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实施地点由“揭阳市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南海南路北侧、 点变更情况 西区东路西侧(揭阳(惠来)大南海国际石化综合工业园)”变更为“揭东开发区综合产业园车田大道西侧、龙山路南侧”。其他内容不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不适用 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不适用 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不适用 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 情况 超过 2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170,000,000.00 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不适用 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不适用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