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2-026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9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 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清海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共4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57,602,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0028%。其中,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计2名,代表股份 3,602,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752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3名,代 表公司股份数为57,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0000%。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1名,代表股份2,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8%。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2 名,代表股份3,602,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528%。其中现场出席1名, 代表股份3,600,000股;通过网络投票1名,代表股份2,700股。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3%; 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251%;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49%;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6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3%; 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7%;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251%;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49%;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3%; 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251%;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49%;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3%; 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251%;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49%;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3%; 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251%;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49%;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 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3%; 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251%;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49%;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3%; 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251%;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49%;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3%; 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251%;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49%;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及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 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3%; 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251%;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49%;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勇、邓迪;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会议通 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 东大会之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