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泰高新: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19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关规定,
本着实事求是、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并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我们对本次董
事会审议的《关于签署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与揭阳大南海石化
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由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理
委员会有偿收回公司土地使用权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本次交易遵循了公
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签署收回土地使用权
补偿协议书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汉佳 宋小保
2022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