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泰高新: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6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关规定,
本着实事求是、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并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我们对本次董
事会审议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
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严格控制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
二、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汉佳 宋小保
202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