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泰高新: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0-31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2-056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通过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
小燕女士提议召开和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
于同意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6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注册申请。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具体方案。具体内容及逐
项审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1.1 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300 万张。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 票面利率
第一年 0.40%、第二年 0.60%、第三年 1.20%、第四年 1.80%、第五年 2.50%、
第六年 3.0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 债券到期赎回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 5 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 115%(含
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 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6.15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
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
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
/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 发行对象
(
1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
向 。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
发
行 (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原 1.6 发行方式
股 本次发行的蒙泰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东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
优
先
配
售
: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
销。包销基数为 30,000 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
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当实际包
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
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不足的部分,并及时向深交所报
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向深交所
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
股
东
可 发行人现有 A 股股本 96,000,000 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按本次发行优先
优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 3,000,000 张,约占本次
先 100%。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配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
售 ”)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的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380876”,配售
蒙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
泰 1 张的优先
转 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
债 1 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数 原股东持有的“蒙泰高新”股票如果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
量 且必须依照深交所相关业务
为
其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原股东
在 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
股
权 (2)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
登
记
日
(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网上申购 代码为
“370876”,申购简称为“蒙泰发债”。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的最
低申购数量为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 万张(100 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
券账户参与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
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
资金。
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
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日
终为准。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
额,申购金额不得超过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
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
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之后,办理可转债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士负责办理具
体事项。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
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与拟开户银行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签订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
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