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泰高新: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12-02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2-070
转债代码:123166 转债简称:蒙泰转债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对应的金额9,000.00万元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转
入公司一般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6 号),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
增 值 税 ) 合 计 人 民 币 4,560,972.70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95,439,027.3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808 号”《验证
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
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万元) (万元)
1 年产 1 万吨膨体连续长丝(BCF)以及 0.5 21,812.01 21,000.00
万吨细旦加弹长丝(DTY)技术改造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9,000.00 9,000.00
合计 30,812.01 30,000.00
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
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银行户名 开户行名称 开户账号 余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
年产 1 万吨膨体连续长丝
广东蒙泰高 兴业银行股 (BCF)以及 0.5 万吨细
391680100100
新纤维股份 份有限公司 297,169,811.32 旦加弹长丝(DTY)技术改
100910
有限公司 汕头分行 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和
偿还银行贷款
合计 297,169,811.32
备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5,439,027.30 元,与上表中合计金额的差额
主要系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不含税)。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补充流动
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募集资金。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中
对应的 9,000.00 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
资金以及偿还银行贷款。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2 月 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对应的金额 9,000.00 万元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转入公司一
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以及偿还银行贷款。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2 月 1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
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