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3-021 转债代码:123166 转债简称:蒙泰转债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8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 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清海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共10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57,703,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1080%。其中,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计6名,代表股份 3,603,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753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8名,代 表公司股份数为57,700,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1051%。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2,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9%。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6名, 代表股份3,603,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539%。其中现场出席4名,代表股 份3,600,900股;通过网络投票2名,代表股份2,800股。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全体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公司独立董事陈汉佳先生、宋小保先生分 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汉佳先生在2022年度 股东大会上述职,宋小保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会议述职,委托陈汉佳先生代 为述职。副总经理刘小友先生因其他公务也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70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 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0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56%;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4%;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70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 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0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56%;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4%;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70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 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0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56%;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4%;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70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 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0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56%;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4%;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70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 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0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56%;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4%;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 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70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 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0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56%;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4%;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70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 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0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56%;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4%;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70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 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0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56%;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4%;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邓迪、单莹莹;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会议通 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