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7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5)。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 上午09:15-09:25,0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蒿山头47号 1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钱炳炯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37,985,9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55.861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7,969,3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5.8373%。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5 人 , 代 表 股 份 16,600 股 , 占 上 市 公 司 总 股 份 的 0.0244%。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79,7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172%。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上海 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指派陈重华律师、张钰栋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 2 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采用累计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钱炳炯先生、季永聪先生、岑腾 云先生、王雪洲先生、胡绍水先生、姚水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起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1 选举钱炳炯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7,976,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0,6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88.5833%。 钱炳炯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1.02 选举季永聪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7,976,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0,6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88.5833%。 季永聪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1.03 选举岑腾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7,976,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0,6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88.5833%。 3 岑腾云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1.04 选举王雪洲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7,976,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0,6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88.5833%。 王雪洲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1.05 选举胡绍水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7,976,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0,6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88.5833%。 胡绍水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1.06 选举姚水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7,976,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0,6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88.5833%。 姚水根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会议采用累计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鲁爱民女士、曾佳女士、丁茂国先 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 之日起起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2.01 选举鲁爱民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7,976,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0,6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88.5833%。 鲁爱民女士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2.02 选举曾佳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7,976,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0,6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88.5833%。 曾佳女士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2.03 选举丁茂国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7,976,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0,6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88.5833%。 丁茂国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会议采用累计投票方式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曾金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大会推选的职工监事沈俞涛先生、翁强民先生组成 5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上述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起算。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3.01 选举曾金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37,976,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0,6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88.5833%。 曾金南先生当选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970,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7%; 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4,4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80.804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9.19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970,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7%; 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4,4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80.804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9.19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970,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7%; 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 6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4,4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80.804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9.19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970,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7%; 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4,4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80.804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9.19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969,3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3%; 反对1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70%;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3,1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79.1740%;反对1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0.82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九)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970,6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7%; 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4,4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80.804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9.19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7 关联股东钱炳炯、季永聪、岑腾云、王雪洲、胡绍水、杭州晟捷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晟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表决 情 况 : 同 意 177,46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非 关 联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2.0628%;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3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4,4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80.804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9.19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970,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7%; 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4,4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80.804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9.19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二)审议《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申请银行贷款及授信权限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970,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7%; 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4,4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80.804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9.19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三)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970,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7%; 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4,4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80.804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9.19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四)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970,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7%; 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4,4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80.804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9.19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五)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970,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7%; 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4,4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80.804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9.19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六)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970,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7%; 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4,4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80.8049%;反对1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9.19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9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