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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科智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1-08-2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

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科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2021 年拟向关联方泉州市水务水表检验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泉州水表检验”)销售智能水表,2021 年度销售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2、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季永聪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其余 8 名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

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       截至披露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上年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金额或预       日已发生
                                    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
                                                             计金额          金额

                    泉州市水                  参照市场
  向关联方          务水表检      销售智能    公允价格
                                                              1,000.00          4.90                  --
  销售商品          验有限公        水表      双方协商
                    司                          确定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额占     实际发生额与         披露日
关联交易                 关联交     实际发     预计金
             关联人                                      同类业务比例     预计金额差异         期及索
  类别                   易内容     生金额      额
                                                         (%)              (%)               引
             嘉兴市
                                                                                               未达到
向关联方     丰园电
                          房租        20.52     20.52             7.02%                --      披露标
租赁         子有限
                                                                                                 准
             公司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泉州市水务水表检验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350503156119585U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陈一如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1995年02月25日

       7、住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甘霖路50号(自来水服务大楼)

       8、经营期限:1995年02月25日至长期
    9、营业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计量服务;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仪器仪

表修理;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

仪器仪表销售;终端计量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

子测量仪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

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软件开发;软件销

售;网络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技术推广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泉州水表检验资产总额为

56,617,640.04 元,净资产为 49,146,453.69 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7,552,570,67 元,

净利润为-254,188.05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现持有泉州水表检验 15%的股权,公司总经理、董事季永聪先生为泉州

水表检验现任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第三

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泉州水表检验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与关联方

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给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

存在给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公司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同时,上述关联交

易与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相比金额较小,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单位形成依赖,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鲁爱民女士、曾佳女士、丁茂国先生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

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了解了本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交易价格以市场公

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有偿的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

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因

此,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季永聪先生回避了表决,审

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

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

响。公司独立董事鲁爱民女士、曾佳女士、丁茂国先生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符

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权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山科智能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正

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给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

荐机构对山科智能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朱桢                        赵慧怡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