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山科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科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23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海 通证券采用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1,7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 33.46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882.0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 3,945.04 万元后,海通证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招行杭州解放支行账户(账号为:571912207110401) 人民币 19,000.00 万元、宁波银行杭州分行账户(账号为:71010122002049867) 人 民 币 2,000.00 万 元 、 中 信 银 行 杭 州 玉 泉 支 行 账 户 ( 账 号 为 : 8110801013502057930)人民币 3,100.00 万元、招行杭州高新支行账户(账号为: 571905794010881)人民币 3,000.00 万元和工行杭州科创支行账户(账号为: 1202220929900291678)人民币 25,836.96 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 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066.2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0,870.7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 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085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0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5,495.98 万元,其中包含公司 2020 年 9 月以自筹 资金先期投入已置换金额 5,216.36 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0,937.34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 净额)余额为 25,503.04 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1,400.00 万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103.04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山科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 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海 通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高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科创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杭州山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山科”)与海通证券、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 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杭州山科电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 571912207110401 募集资金专户 2,835.33 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71010122002049867 募集资金专户 146.35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 8110801013502057930 募集资金专户 207.8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571905794010881 募集资金专户 159.6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科创 1202220929900291678 募集资金专户 753.92 - 支行 合 计 - - 4,103.04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募投项目“技术研 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原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蒿山头,变更为浙江省 杭州市滨江区,东至杭高新工业[2019]2 号地块,南至空地,西至协同路,北至 规划启智街,此地块为公司自有地。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截至 2020 年 9 月 27 日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5,216.36 万元、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为 187.15 万元,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5,216.36 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 187.15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尚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50,870.76 万 元 , 超 募 资 金 为 20,270.76 万元。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并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3.6 亿元(含 3.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 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0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2020 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 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2021 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 2020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不超 过人民币 3.6 亿元(含 3.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含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 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 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3 亿元(含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 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 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 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 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购买 购买金额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率 号 主体 (万元) 浙商证券享 银 节 节 高 本金保障型 浙商证券股 1 (区间累计 浮动收益凭 4,000.00 2021/10/15 2022/1/18 3.2%-4.2% 份有限公司 结构)8 号浮 证 杭州 动收益凭证 山科 华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股 本金保障型 2 睿享双盈 7 3,000.00 2021/10/18 2022/1/17 3.2%-4.4% 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期浮动收益 凭证 浙商证券享 银 节 节 高 本金保障型 浙商证券股 3 (区间累计 浮动收益凭 2,200.00 2021/10/15 2022/1/18 3.2%-4.2% 份有限公司 结构)8 号浮 证 动收益凭证 华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股 本金保障型 4 睿享双盈 6 8,000.00 2021/10/18 2022/4/15 3.2%-4.4% 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山 期浮动收益 科 凭证 智 浙商证券享 能 银 节 节 高 本金保障型 浙商证券股 5 (区间累计 浮动收益凭 1,400.00 2021/10/18 2022/1/18 3.2%-4.2% 份有限公司 结构)9 号浮 证 动收益凭证 浙商证券享 银 节 节 高 本金保障型 浙商证券股 6 (区间累计 浮动收益凭 2,800.00 2021/10/18 2022/1/18 3.2%-4.2% 份有限公司 结构)9 号浮 证 动收益凭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独立董事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编制的《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 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对募集资 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不存在违反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相关规定的情形。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和使用的情形。”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八、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山科智能《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山科智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山科智能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 日,山科智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山科智能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 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山科智能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朱桢 赵慧怡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0,870.7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937.3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433.3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累计投 性是否发 本年度投入金额 进度(% )(3)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2) 生重大变 =(2)/(1 )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变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到 年产 200 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 否 19,000.00 19,000.00 3,859.88 9,511.41 50.06%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位两年内 募集资金到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否 2,000.00 2,000.00 309.98 506.62 25.33%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位两年内 募集资金到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否 3,100.00 3,100.00 711.51 792.36 25.56%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位两年内 募集资金到 信息化建设项目 否 3,000.00 3,000.00 55.97 122.93 4.1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位两年内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500.00 3,500.00 - 3,5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0,600.00 30,600.00 4,937.34 14,433.32 47.17% -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6,000.00 12,000.00 1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2,000.00 12,000.00 6,000.00 12,000.00 100% 合计 42,600.00 42,600.00 10,937.34 26,433.32 62% - 0.00 1、年产 200 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一期已竣工,二期仍在建设中,项目实施进展不达预期,主要原因为:第一,项目施工地质条件复杂,项目开工 后重新进行了建筑方案的调整,导致项目地基浇筑工作延后,另外周边配套道路改造升级影响施工车辆出入,综上原因进而导致总体建设进度较计划 延后。第二,新冠疫情反复延缓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工作时断时续,工人异地流动受到限制,对公司大楼建设进度产生了影响。 2、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技术研发中心项 目”实施地点变更至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山科智能大厦”,因目前大厦还在施工阶段影响了技术研发中心的进度。另外技术研发中心需加大研发、检测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试验、试制方面软硬件的投入,公司对研发、测试和设备的选型需考察多家供应商上并严格执行公司招标文件确定供应商,从而导致采购周期较长。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3、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司本次信息化建设的目的是通过系统控制关键经营截点,实现公司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管理。而公司销售管理系统、生 产管理系统、研发管理系统、经营管理系统等定制化程度较高,采购商谈周期较长。另外“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机房建设、全场监控和网络防护系统 等,由于年产 200 万套智能传感器二期项目的施工进度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施工进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化建设的进度。 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确定的,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完善公司营销网络、 完善客户服务体系、扩大经营场地及人员规模等,公司根据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调整方案;同时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对营销网点 的选址等进度未按照原计划进行,从而导致整个项目的进度延缓。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不适用 况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50,870.76 万元,超募资金为 20,270.76 万元。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同意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3.6 亿元(含 3.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2020 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永久 进展情况 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且在 2021 年 10 月 16 日之后实施;同意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2021 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原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蒿山头,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至杭高新工业[2019]2 号地块,南至空地,西 更情况 至协同路,北至规划启智街,此地块为公司自有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 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案》,截至 2020 年 9 月 27 日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5,216.36 万元、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为 187.15 万元,同意 置换情况 使用募集资金 5,216.36 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 187.15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 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 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部分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外,其余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 问题或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