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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科智能: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2-04-20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9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年
产 200 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山科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山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6,000 万元向杭州山
科进行增资以实施“年产 200 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其中 4000 万用于增加杭
州山科的注册资本,12,000 万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杭州山科注册
资本由 6,000 万元增加至 10,000 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23 号核准,由主承销
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开
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 33.46 元,
共 计 募集 资金 总额 为 人民 币 56,882.00 万元 ,扣 除券 商 承销 佣金 及保 荐 费
3,945.04 万元后,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汇入本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招行杭州解放支行账户(账号为:571912207110401)人民
币 19,000.00 万元、宁波银行杭州分行账户(账号为:71010122002049867)人民

                                       1
币 2,000.00 万元、中信银行杭州玉泉支行账户(账号为:8110801013502057930)
人民币 3,100.00 万元、招行杭州高新支行账户(账号为:571905794010881)人民
币 3,000.00 万元和工行杭州科创支行账户(账号为:1202220929900291678)人民
币 25,836.96 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
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066.20 万元后,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0,870.7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
会验[2020]6085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实施主体

 1      年产 200 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    22,704.00             19,000.00    杭州山科
 2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3,100.00              3,100.00      公司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3,000.00              3,000.00      公司
 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00.00              2,000.00      公司
 5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              3,500.00      公司
                合计                   34,304.00             30,600.00        -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情况

       杭州山科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6,000 万元,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16,000 万元向杭州山科进行增资以
实施“年产 200 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其中 4000 万用于增加杭州山科的注册
资本,12,000 万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杭州山科注册资本由 6,000
万元增加至 10,000 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杭州山科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杭州山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MA27XQN1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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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时间                2016 年 5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钱炳炯
实收资本                6,000 万元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蒿山头 47 号 1 号楼
股东构成                公司持股 100%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仪器仪表制 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
                        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
                        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
                        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 品等需
                        许可审批的项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电子、机械设备
                        维护(不含特种设 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智能水表及传感器生产制造
与发行 人主营业务的 关 发行人“年产 200 万套智能传感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
系                     主体

2、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日/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4,490.00    6,100.03   271.31

注:财务数据 2021 年经中汇会计师审计。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杭州山科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
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年产 200 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的建设发
展,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
响;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杭州山科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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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 16,000 万元向杭州山科进行增资以实施“年产 200 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
其中 4000 万用于增加杭州山科的注册资本,12,000 万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
完成后,杭州山科注册资本由 6,000 万元增加至 10,000 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推进,符合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州山科进行增资实施
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及用途等符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要求,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4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已经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关事项不存在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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