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科智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2-04-20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8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
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23 号核准,由主承销
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开
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 33.46 元,
共 计 募集 资金 总额 为 人民 币 56,882.00 万元 ,扣 除券 商 承销 佣金 及保 荐 费
3,945.04 万元后,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汇入本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招行杭州解放支行账户(账号为:571912207110401)人民
币 19,000.00 万元、宁波银行杭州分行账户(账号为:71010122002049867)人民
币 2,000.00 万元、中信银行杭州玉泉支行账户(账号为:8110801013502057930)
人民币 3,100.00 万元、招行杭州高新支行账户(账号为:571905794010881)人民
币 3,000.00 万元和工行杭州科创支行账户(账号为:1202220929900291678)人民
币 25,836.96 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
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066.20 万元后,公司本
1
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0,870.7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
会验[2020]6085 号)。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
金为 26,433.32 万元,2021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10,937.34 万元。期未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5,503.04 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1,4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103.04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额 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200 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 22,704.00 19,000.00 9,511.41
2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3,100.00 3,100.00 792.36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3,000.00 3,000.00 122.93
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00.00 2,000.00 506.62
5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 3,500.00 3,500.00
合计 34,304.00 30,600.00 14,433.32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
司的利益,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
情况下,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年产 200 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技术研发中
心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日期进行延期。上述募投项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金投入情况,及本次
延期前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2
单位:万元
截 至 2021
延 期 后 预计 达 到
序 募集资金投 年 12 月 31 原预计达到预定可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预 定 可 使用 状 态
号 资金额 日已投入募 使用状态日期
日期
集资金金额
年产 200 万套智能
1 22,704.00 19,000.00 9,511.41 2022 年 09 月 2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传感器项目
2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3,100.00 3,100.00 792.36 2022 年 09 月 2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3,000.00 3,000.00 122.93 2022 年 09 月 2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00.00 2,000.00 506.62 2022 年 09 月 2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合计 30,804.00 27,100.00 10,933.32 - -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1、年产 200 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
“年产 200 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一期已竣工,二期仍在建设中,项目实施进
展不达预期,主要原因为:第一,项目施工地质条件复杂,项目开工后重新进行
了建筑方案的调整,导致项目地基浇筑工作延后,另外周边配套道路改造升级影
响施工车辆出入;第二,新冠疫情反复延缓项目实施进度。新冠疫情反复,工人
异地流动受到限制,造成项目承包单位施工人员不足,影响施工进度。根据当前
实际建设情况及后续规划,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
2、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浙江省杭州
市滨江区“山科智能大厦”,因目前大厦还在施工阶段影响了技术研发中心的进
度。另外技术研发中心需加大研发、检测试验、试制方面软硬件的投入,公司对
研发、测试和设备的选型需考察多家供应商上并严格执行公司招标文件确定供应
商,从而导致采购周期较长。综合上述原因,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
3、信息化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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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信息化建设的目的是通过系统控制关键经营节点,实现公司研发、
生产、销售一体化管理。而公司销售管理系统、生产管理系统、研发管理系统、
经营管理系统等定制化程度较高,采购商谈周期较长。另外“信息化建设项目”
包括机房建设、全场监控和网络防护系统等,由于年产 200 万套智能传感器二期
项目的施工进度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施工进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化建
设的进度。综合上述原因,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
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确定
的,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完善公司营销网络、完善客户服务体系、扩大经营场
地及人员规模等,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调整方案;同时受
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对营销网点的选址等进度未按照原计划进行,从而导致整个
项目的进度延缓。故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
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
目进度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也将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督,使
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第三次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
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将“年产 200 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 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022 年 9 月 21 日延期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技术研发中心
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022 年 9 月 21 日延期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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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化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022 年 9 月 21 日延期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022 年 9 月 21 日延期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
的使用进度、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及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投
资总额、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
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对募
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
性的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山科智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
异议。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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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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