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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科智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2022-08-1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山科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科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采用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3.46元,共计募集资

金56,882.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945.0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2,936.96万

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于2020年9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

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

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66.2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0,870.76万

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为20,270.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0]608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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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年产 200 万套智能传
                      22,704.00             19,000.00 2016-330110-39-03-034022-000
感器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3,100.00              3,100.00 滨发改金融[2020]019 号

信息化建设项目         3,000.00              3,000.00 滨发改金融[2020]021 号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00.00              2,000.00 滨发改金融[2020]020 号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              3,500.00              --

      合 计           34,304.00             30,600.00              --


     (三)超募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6,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6,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12,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余额为8,896.74万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

司拟使用超募资金6,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60%。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

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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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且于2022年10月16

日之后实施。

   三、承诺事项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

总额的30%;

   (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

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况。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

要。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

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利益的需要,符

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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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规定。同意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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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朱 桢                      赵慧怡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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