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乳品: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0-10-29
证券代码:300898 证券简称:熊猫乳品 公告编号:2020-005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熊猫乳
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0号)
同意注册,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熊猫乳品”)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78元/股,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3,41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638.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27,780.0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13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通过荣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0月13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01Z002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子公司山东熊猫乳品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熊猫”)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苍南支行、中国建设银
行苍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温州分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2020年10月27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开立和
存储情况如下:
1
开户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截至 2020 年 募集资金用
开户主体 10 月 27 日募 途
集资金存储
余额(元)
苍南年产 3 万
中国工商银行股
熊猫乳品集团股 吨浓缩乳制品
份 有 限 公 司 苍 南 1203284529888888858 207,749,260.00
份有限公司 生产项目、补充
支行
流动资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 济阳 2 期年产 2
山东熊猫乳品有
份 有 限 公 司 苍 南 1203284529999999888 0.00 万 吨 浓 缩 乳 制
限公司
支行 品项目
苍南年产 3 万
吨浓缩乳制品
中国建设银行股
熊猫乳品集团股 生产项目、营销
份 有 限 公 司 苍 南 33050162722709995555 44,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及应用中心项
支行
目、补充流动资
金
中国民生银行股 济阳 2 期年产 2
山东熊猫乳品有
份 有 限 公 司 温 州 632068743 44,000,000.00 万 吨 浓 缩 乳 制
限公司
分行 品项目
合计 295,749,260.00 --
注: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780.00 万元,与上表中合计金额差额部分
为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包括保荐承销费、审计费、律师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发行上市费
用等);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熊猫乳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
方”)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
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
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
用于甲方“苍南年产 3 万吨浓缩乳制品生产项目”、“济阳 2 期年产 2 万吨浓缩
2
乳制品项目”、“营销和应用中心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
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不以存单的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如以存单方
式存储募集资金,各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存单方式的募集资金存储及监管
事宜。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
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
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
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情况。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丁旭东、翟程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
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
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和单位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 15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7、甲方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募集
资金净额的 20%(以孰低为准)的,甲方及乙方应在付款后 5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
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14 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
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9、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
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
金专户。
3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
效。
四、备查文件
1、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南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
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山东熊猫乳品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南支行、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4、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南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
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5、山东熊猫乳品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