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据《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使用综合 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作恭、李锡安、李学军 父子根据银行及金融机构授信方案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关联 交易事项有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 李作恭、李锡安、李学军需回避表决。